希望是,又希望不是。 希望是她,至少说明她心里在意过他。 又害怕是她,害怕现在的求而不得,是曾经的唾手可得。 与她仅仅的几封通信,便在箱笼里收着,是不是她,拿过来比对笔迹,便可确认。 但王书淮却迟迟迈不开脚步。 如果这个球真的是她所刻,那么她必定是耗了不下一年的功夫。 一个因为他一个眼神便苦下心血迎他所好的女人。 一个面无表情干脆利索告诉他心里没他的女人。 很难形容这种心情。 仿佛因为她曾经在意,有那么一丝隐隐的欢喜,又因错过而悔不当初。 书信的落款镌刻在心,一个是行楷,一个是隶书,虽说字体不同,同一人写得同一字仍然有迹可循,在脑海一对比,便知是她所刻。 “来人。” 冷杉在支窗外问,“公子何事?” 王书淮眉目轻垂,语气飘忽,“去查一查,三爷当初在哪家多宝阁买了这个鬼工球。” 冷杉往他怀里那个鬼工球瞄了一眼,立即闪身离去。 春寒犹未退,他从天亮站到天黑,一身绯红的官服裹着空虚的躯壳,麻木地矗在夜色里,手中揣着沉甸甸的球,五内空空。 其实也不必查,拿过去径直问她便是。 但她不一定说真话。 冷杉去查多宝阁的同时,王书淮唤来明贵,让他假借闪了腰为名,请春祺帮忙来书房收拾书架,稍作试探,春祺暗中露了马脚,王书淮再次确信那是她的心血之作。 半个时辰后,冷杉回来告诉他,确认这个球出自多宝斋,是有人寄卖之物。 这个人是谁,已不言而喻。 “哪一日拿出去寄卖的?” 冷杉答,“去年三月十六。” 又是那个三月十五,所有一切的变故均从那日开始,从那日开始她变得对他不理不睬,不闻不问… 王书淮沉沉吐了一口浊气。 将所有人挥退,重新将那个鬼工球抱在怀里,独自一人坐在桌案后。 如果他没猜错,这应该是她替他准备的生辰礼物。 那么精细的雕工,无与伦比的繁复花纹…光想一想她所耗的功夫,王书淮心口漫上一股窒息的痛,也不知她熬了多少个日夜,伤了多少回眼睛。 这么贵重的礼物,她怎么就舍得卖掉。 卖掉也不打紧,至少在她刻的时候,曾经期待过与他和和美美。 这就足够了。 谢云初这一夜睡得有些早,得知她生辰在即,玲珑绣送来了一身新做的锦袍,用的是桑蚕丝的苏绣,上面绣着大红底云纹彩凤,她试过了,极是合身,寿宴那日穿正好。 半夜照常饿醒,模模糊糊睁开眼,却发现前方的高几上燃着一盏琉璃小灯,她记得她睡前熄了灯的,谁进来过,视线扫过去,一道挺拔的身影从屏风后绕过来,他的影子长长投在床帘,几乎罩在她身上。 下一瞬,那个人已踏入拔步床,将一杯水递到她唇边, “渴了吗?” 清隽俊逸的面容从夜色里幻化出来,那双温润平和的眸子里却翻腾着些许她看不懂的暗流。 看到王书淮,谢云初有些惊讶。 自那夜在别苑与他坦白,王书淮再也没来过后院。 他们恢复了各自忙碌的日子,在谢云初看来这挺好的,这就是她想要的生活,抛开他们之间没感情,王书淮是满京城最优秀的男人,他建功立业,替她挣来荣华富贵,她照顾两个孩子,顺带挣几份产业,把前世没能享受的日子都给补回来。 她不想再倾注感情在他身上,也没想过与他修复感情,她不想再陷进去,相敬如宾是她最好的选择,是她对前世自己最好的交待。 但现在,王书淮突然出现在她面前,并在半夜来到她塌前,帮着她端茶递水,直觉告诉她不对。 谢云初撑着床榻半坐起身,目光清凌凌看着他, “二爷怎么过来了?” 王书淮唇角微平,再一次将茶盏递到她唇边,目光深沉而平和,“你先喝水,我有话跟你说。” 眸光不经意掠过她胸前,微敞的衣襟露出一大片雪白,墨发胡乱被她卷成一个松花髻,些许碎发垂在她耳根鬓角,给那明艳的轮廓添了几分凌乱美。 谢云初接过茶盏抿了一口,又回递给他,随后等着他的下文。 王书淮轻轻将帘帐撩开了些,谢云初一眼看到高几旁的鬼工球,神情一顿,忽然明白了他的来意,眼底的冷色浮上来。 王书淮静静注视着她的眉眼,她当然很美,肌肤白皙水嫩,杏眼清澈灵透,只因目光冷淡,连着眉梢那一尾美人痣也变得有几分冷峭之色。 “鬼工球为你所刻,对吗?” 谢云初没料到时隔一年,王书淮突然发现了这个秘密,她目光从鬼工球上挪开,脸色依旧没有半分变化, “二爷想说什么?” “是给我准备的生辰礼物?”他目光清润罩着她,俊美的面庞不复往日的冷清。 谢云初愣了愣,心里一些不愿回想的记忆被勾了出来,她语气淡漠道,“二爷有话不妨直说。” 半夜的屋子里格外寂静,一丝细微的动静都被衬得十分明显。 王书淮喉结微微翻滚,心里交织着太多情绪,一时竟不知道从何处开口, “为何卖掉?” 谢云初闻言却觉好笑,“给二爷做寿礼,二爷不见得当回事,我缺银子,索性卖了。”她杏眼微勾,如同小狐狸般带着几分狡黠的笑,可那笑意却不及眼底。 王书淮看在眼里,却如同冰凌凌的刺,扎入心中。 “你为什么笃定我不会在意?”他略恼。 谢云初笑着回,“我与二爷成婚两年多,敢问您,我做的哪件事,您放在心上过呢?” 王书淮喉咙微堵,“我并非没有放在心上,我只是…” “你只是太忙,”谢云初笑吟吟截住他的话,“有更重要的事在等着您去筹谋…没有功夫把这些细枝末节的小事放在心上。” 王书淮无话可说。 确实是如此。 他总总觉得她会一直在他身后追随着他,他不急。 可没料到他转身时,她已不在。 谢云初平静看着他,看着这个俊朗矜贵曾令她无比痴迷的男人, “二爷,我没有怪你,都过去了,你殚精竭虑撑起王家门楣,为这个家付出太多,我都看在眼里,我心里有数的,只是过去的我不太明白,总把目光放在你身上,失去了自我,而现在我也有自己的事业,咱们各司其职…都挺好。” 谢云初这话说得滴水不漏,王书淮心里却堵得慌,胸口似塞了一团棉花,慢慢在膨胀,冷隽的眼尾被晕黄的灯芒拖出一尾阴影,将那猩红的眼衬得越发阴沉, 他从来没想到,那过去令他交口称赞的贤惠大方,成了眼前插入他心口的利剑,过去划下的每一道界限,成了眼前难以逾越的鸿沟。 他不知道要怎么说服她,也不习惯说一些甜言蜜语哄人。 脑海唯有一个念头脱口而出, “云初,我们重新来过好吗?” 谢云初脸色木木的,脑海仿佛掠过无数浓墨重彩的过往,可又在一瞬间被她轻描淡写抹去,她于寂静的深夜,扬起温软的语调, “何必呢,现在不是很好吗?你有你的宏伟大业,我也有我的一片小天地,咱们各尽其责不好吗?” “还是你能接受,在你付出真心时,你的妻子心里永远没有你?” 有一种痛,细密尖锐,猝不及防钝入心口,迟迟蔓延不开。 他不能接受。
第58章 谢云初看着丈夫落寞地离开,心里轻轻吁了一口气,她倒不认为王书淮真的对她上心了,无非是不适应她的变化,无法忍受朝朝暮暮仰慕他的女子骤然之间不爱他,接受不了这种落差罢了。 他心思大,要装的事太多,这桩事于他而言并不紧要,没多久便过去了。 夜里寒风刺骨,枝头累累春梅无声盛放,王书淮轻轻拂开一支,露水如霜悄然洒落,沾满他的衣襟,他步伐寂寥沿石径离去。 回到书房,凉风从窗棂涌了进来,他轻轻抖开宽袖,将兜在怀里的鬼工球拿出来,仔细地搁在紫檀底座,修长的身影往圈椅背搭靠了过来,脸上的落寞被疲惫所替代。 没什么大不了的,一切不过照旧罢了。 她怀着他的孩子,每日按部就班在后宅忙碌,人人称她贤惠端庄,她亦是游刃有余,有这样一位妻子,他没有后顾之忧。 人前他们依旧是一对举案齐眉的夫妻,他们还将共同养育两个孩子。 她依旧会将娇滴滴的女儿交到他手里让她唤爹爹,甚至在诞下第二个孩儿时,会温柔地抱给他让他取名。 至于那碟水晶脍,那一碗参汤,还手缝的剪裁得体的衣裳…他真的缺吗? 不缺。 她不再朝朝暮暮守望他,不再下功夫在他身上,无可厚非,任何人都不应当把希望寄托在旁人身上,她没有错,甚至值得欣赏。 心里有他没他,又有什么区别。 他们依旧可以成就彼此。 二月十六,阳光明媚,清风徐徐,院子里萦绕一股草木生长的朝勃之气。 谢云初早早收拾停当,换上那身新制的大红底云纹彩绣锦袍来到琉璃厅。 衣裳花纹繁复很好遮掩了她隆起的小腹,她星眸含笑,唇红齿白,身影依旧纤细苗条,被王家人拥簇着坐在正堂,她今日梳着百合髻,插着一只金累丝点翠嵌宝石步摇,与那身彩凤长袍相得益彰。 王书琴瞅她这一身,眼神便蹭蹭亮了起来,“二嫂这是玲珑绣的定制?” “可不是。” “这一套彩凤系列我还没定到呢。” 娇惯长大的姑娘整日无忧无虑,一腔心思便在吃穿打扮上,王书琴现在是玲珑绣的忠实客户,每月均要定制几身,俨然成了京城最赶潮流的大小姐。 谢云初笑着与她道,“等你生辰我赠你一身。” 王书琴乐得蹭在她怀里,“玲珑绣不是有银子就能买到的,二嫂是不是有门路?” 谢云初悄悄在她耳边说了几句话,王书琴眼眸瞪如铜铃,反应过来后激动得尖叫了几声,那厢三太太听到,气得出来揪她耳朵,王书琴躲去谢云初怀里,三太太将她拧出来怕她没轻没重伤到谢云初腹中的孩子。 王书仪悄悄在不远处站着,看到二人亲昵,心里十分羡慕,她慢慢走过来,将早准备好的一份贺礼递给谢云初,“二嫂,这是我给你的生辰贺礼,祝二嫂芳龄永驻。” 王书仪下了功夫,花一百两银子买下一方澄泥砚,这已经是她能承受的极限。 谢云初看着那规制不小的锦盒,有些不太想接,“你还小,心意到了便可,你未出嫁,我哪能收你的重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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