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跟班异口同声:“臭。” 十石街街道狭窄,地面上常年沤着烂东西,两侧房屋寸尺不空,又堆满杂物,气味出不去,久而久之,街上就弥漫着一股难闻的馊味。 在里面久住的人不觉得,然而外头的人总能闻到。 邬瑾自从开蒙后,便没少因为家境受辱,被磨练的相当镇定,摸了摸钱袋子里的铜钱:“那你们等我一会儿,我去放了饼笼,然后我们去脚店喝茶说话。” 程廷对末等茶片不敢兴趣,大摇脑袋,很简洁的说明来意:“你明天还是回去读书。” 他往腰间摸出钱袋子,丢给邬瑾:“借你,等你做了账房先生,十倍还小爷。” 邬瑾听了,心里又是一阵感激,郑重道谢,把银子还给程廷,告诉他自己是去莫府做斋仆,也可以随堂读书。 “莫聆风要读书?”程廷听闻此言,惊呆了,“她怎么会想读书?” 呆过之后,他脸上鼓出了几个红疙瘩,一蹦三尺高:“她家里办学斋怎么不告诉我?怎么请你去做斋仆?你给她灌了什么迷魂汤?” 在谈到莫聆风之前,程廷自认为对邬瑾是英雄惜英雄,在谈到莫聆风之后,立刻变成了冤家路窄,狭路相逢。 莫聆风是没有朋友的,偶尔出门游玩一趟,也是自行其事,满宽州城,只有他凭借着比城墙还厚的脸皮,和莫聆风有来往。 这可是他独有的! 现在邬瑾竟然越到他前面去了! “你!”他张牙舞爪的威胁邬瑾,“你等着瞧!” 邬瑾肩着沉重的饼笼,摸不着头脑,全然不知道程廷要干什么。 程廷抛下跟班,气冲冲回到家里,大踏步进了正堂,看向程知府,叫了一声爹,然后就开始往地上躺。 他撒泼打滚,胡搅蛮缠,要去莫家念书。 他们家和莫家是姻亲,莫千澜二十一岁时娶了程家女,不过两年,程家女便没了,之后莫千澜一直没有再娶,他去读书,是没问题的。 程知府看到这个儿子就火冒三丈,如今见他撒泼打滚,扭成一条长虫,便伸出蒲扇般的大巴掌,跃跃欲试。 家中子女都是悉心教养,各个都好,唯独出了程廷这个废物,简直比阿斗还要扶不起,做纨绔都做的令他心塞。 程廷和一班子弟玩乐,说起亚仙病中想吃马板肠汤,郑元和便杀马取肠,旁人都说二人真是情深似海,程廷偏偏只记得马板肠汤,回家就要他娘杀马。 越想越气,程知府一巴掌差点没把程廷的脑袋打掉,程廷肿着半张脸,当即滚去娘的房中,对着程夫人哭哭啼啼,赖赖唧唧,车轱辘话来回说——我不管,我就要去莫家读书。 程夫人摩挲着这个幺儿,心疼的不知道怎么才好,二话不说,披挂上阵,叨住程知府不放。 程知府的巴掌不能扇到夫人脸上,节节败退,最后不得不向莫千澜递了话。 于是第二天辰时,天还发着青,程廷顶着微肿的脸,也来了莫府,和邬瑾在角门外相遇。 他还不是一个人来的,左手勾着五根细红绳,红绳下吊着装糖的油纸包,右手攥着一根粗麻绳,绳子后面是州学里那条大黄狗。 邬瑾望着那条横眉怒眼的大黄狗,目瞪口呆:“这不是州学的狗?” 大黄狗点头。 偷狗贼使命攥着绳子:“谁说这是州学的狗,它身上又没有刻州学的字,这是我的狗。” 狗把一张脸耷拉着,拿屁股对着程廷,走到墙根边,撒了一泡尿。 “你敲门,”程廷示意邬瑾,“我撒不开手,我爹不让人伺候我。” 邬瑾看着他的脸,又关心道:“你牙疼?” 程廷支支吾吾的别开脸:“敲门!” 邬瑾走上石阶,叩了叩门。 门开的飞快,而且开的惊天动地,“哐当”两声,青灰色的天地中,便露出一抹鲜嫩的鹅黄色,莫聆风仰着一张笑脸,张大了嘴,也高兴的惊天动地:“你们来啦!” 她郑重打扮过,鹅黄色的大袖长衫子簇新,头上仍旧是两个丫髻,却用了金发饰,和脖子上的金项圈一起交相辉映,甚是暴发。 也不知道在此处等了多久,头发上都覆了一层水雾。 “聆风!”程廷拖着狗冲了进去,把手指头亮给她看,“你看,我给你带什么好吃的了?” 他又一踢大黄狗:“瞧,还有狗!” 大黄狗翻个白眼。 莫聆风不去摸狗,伸手去摸程廷的脸,很同情的道:“你也牙疼啊,可怜。” 程廷一张脸涨的通红,含糊道:“是,昨晚疼,今天不疼了。” 他迅速转移了话头:“你们家的学斋办在哪里?” 一边说,他一边把手指头上的油纸包取下来,交给莫聆风身后那一群泥塑似的的丫鬟。 “我带你们去,”莫聆风立刻对邬瑾招手,“邬瑾,来呀。” 天边渐渐露出几线金光,刺破云层,投在邬瑾谨小慎微的脸上,他应了一声,迈步跟上莫聆风。
第17章 斋学 暖风和煦,吹过花园中成堆翠色,各色花瓣随风流动,落在石板上,落在稼亭中,落在澄心湖面,落在听风水榭,脚步声轻快的在石板上响起,使得花园忽然多了生机。 程廷和莫聆风并排而行,不住发问:“我记得这里有一颗好大的榆钱树,怎么没有了?” 莫聆风满周岁时,他来玩过,因此记得。 “雷劈死了,”莫聆风把两手高高举起,“忽一下,火就烧的这么高。” 程廷老气横秋的为榆钱树长叹一声,随着莫聆风往前走,扭头又问:“这儿呢?” 他双手大大张开:“这么大一个观音像,怎么没有了?听说还是我姑姑请的。” 莫聆风答道:“哥哥不信佛,就送到雄山寺去供奉了。” 三人从湖边而过,绕道从水榭后一条青石板小道出了花园,景色渐变,不见花草,只有古树数棵,树冠相连,遮天蔽日,投下冰冷沉重的影子。 在这巨大的、浓绿色的影子里,坐落着“九思轩”。 邬瑾一脚踏上树荫下的青石板,立刻感觉一股寒意从脚下侵来,让他忍不住低下头去看——脚下青石板很油润,并非荒芜之地。 他止住了寒颤,随着莫聆风往里走,正中是三阔的正房,同样让如伞的树冠吞噬着,槅门上糊的是白亮如缎的高丽纸,槅门往两边开着,使得屋中情形一览无遗。 前方有黑漆翘头香案、孔圣人像、玫瑰桌椅,中间放着三张黑漆平头条桌,品字行摆着,上面整齐有序地摆放笔墨纸砚,地上放着青色软垫。 光线昏蒙,里面摆放的一切都像是蒙了一层灰纱,下人立在里面,定定的,像是偶人。 邬瑾跨过门槛后,见那“偶人”动了起来,悄无声息点亮屋中三条常料烛,屋中顿时大放光明,把墙壁上悬挂的画像都照亮了。 莫、程二人合力将大黄狗拖了进去,拽动地上软垫,摆放在一起,又把平头条桌上的笔墨纸砚推开,桌上用来摊放程廷带来的点心。 莫聆风一扭头,拍了拍地上的软垫,扬着明媚的笑脸,对邬瑾道:“邬瑾,来呀!” 她那颗摇摇欲坠的牙不见了,她还是忍不住伸舌头舔一下牙床——一颗小牙冒了出来。 沉寂的老屋子忽然活了起来,油纸包开开合合,“沙沙”作响,咀嚼声断断续续,夹杂着说话声和大黄狗的挣扎之声。 突如其来的动静惊动了栖息在九思轩中的山鹛,一群山鹛灰扑扑盘旋起来,发出尖锐的“得得得”的叫声。 山鹛一叫,花园里的鸟也都跟着对鸣,长久不息,喧闹无比。 九思轩前方就是莫府书房。 莫千澜最怕这种聒噪,叫声全都变成了细而长的针,刺入他脑中,让他头疼不已——每次发了痫病,他都要头疼几天,这一次尤为剧烈,稍微一动,脑子里就搅成了一团。 他闭上眼睛,半晌才缓过劲,听莫聆风的奶嬷嬷说话。 “昨天夜里兴奋的子时才睡下,今天一早,卯时初刻就醒了,穿了才做的新衣裳,什么也没吃,只让厨房里做二十四色馄饨,说等都来了一起吃,又不知道他们何时会来,天还没亮,就在后角门等着。” 莫千澜听了,头越发是痛的要炸。 赵世恒坐在下方,让奶嬷嬷先行退下,笑道:“姑娘长大了,想交朋友了。” 莫千澜脸色和成了精的冬瓜似的,一阵青一阵白,目光则是阴沉,咬牙切齿的,不知是在忍痛,还是在不忿。 片刻后,他费力道:“我也可以做她的朋友,她还有那么多小丫鬟,都可以做她的朋友。” “您是老朽,丫鬟是仆人,”赵世恒毫不留情怼他,“都做不成她的朋友。” 莫千澜冷哼一声:“两个臭小子。” 赵世恒失笑,感觉自己要淹死在莫千澜的醋河之中,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我去尝尝二十四味馄饨,这可难得吃上,吃饱了,我好去干苦力,您吃吗?” 莫千澜歪倒在椅子里:“吃不下。” 他气都气饱了,头还疼,吃的药都像是泼在石头上,半分用也没有。 李一贴送来的膏药就在手边,他琢磨半晌,还是没往鬓角上贴。 鸟叫个没完,在莫府开了锅似的争斗,直到邬瑾三人吃完馄饨,又坐在一起吃糖时,才逐渐停歇。 大黄狗吃了一顿好的,不再横眉竖眼,只是耷拉着脸,和程廷保持最远距离,把狗绳绷的长而直,仿佛是一对怨侣。 莫、程二人暂时对狗失去兴趣,将狗绳栓在桌子腿上,大嚼花生酥,同时都要展示自己拙劣的字迹。 邬瑾便铺开一张纸,这纸平整厚实,不必压角,他又拿过墨条,慢慢研磨。 程廷先取过一管笔,蘸墨而书,在纸上留下一长串鬼画符:“看,我会草书!” 只有潦草,没有成书。 莫聆风不甘示弱,扯过纸来,夺了他的笔:“我会写大字。” 她确实会,字越写越大,大到一张纸装不下。 这二人一个写“草书”,一个写“大字”,连写数张,都疲乏起来,让邬瑾写。 邬瑾只会写正楷,提起笔,毫无新意地写了一张。 刚搁笔至笔架山,就听屋外有仆人称“赵先生”。 邬瑾连忙起身,欲要收拾,却是满眼狼藉,无从下手,只得疾走至门口,行斋仆迎送先生之职,躬身垂手,替赵世恒打帘子:“先生请进。” “嗯。”赵世恒看他一眼,迈步进屋。 大黄狗出人意料,对着赵世恒眉来眼去,摇头摆尾,十分热情。 邬瑾仔细看了看赵世恒。 赵世恒头戴山谷巾,身穿皂色斓衫,人瘦,但不单薄,单眼皮高鼻梁,留有短须,走路时确实有点跛,一直走到莫聆风桌前站住,只有一只脚用力撑着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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