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做,肯不肯做,这里头的区别可大了去了,萧时善瞅了瞅他,抬手轻轻地攀着他的肩,仰起头凑了过去,柔润的唇瓣还未亲到他的脸,就被一根修长的手指给抵住了。 她瞪着眼睛看着他,纤长卷翘的眼睫扑闪了两下,不敢相信他竟然抵住了她的嘴。 “把裙子穿上,出来吃饭。”李澈起身出门。 他的话让萧时善瞬间想起,她下头还是光着的,居然就这样跟他谈了半天,她又羞又窘,看着他走出门去,又忍不住锤了锤被子,白皙的脸蛋透出绯红,有什么了不起的,她稀罕亲他啊。
第四十四章 萧时善老老实实地去穿衣裳, 看来在施展美人计上,她可能真没什么天赋,可她又觉得未必不是他眼瞎, 嘴都凑过去了,他还能给她抵开,她这点小把戏就让他那么看不过眼么,那在她晕乎乎的那会儿亲她的是狗吗? 不要正好,她还怪难为情的呢,反正她是向来不懂他的, 如此还省了她的事了, 萧时善不再去想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伤,顿时心疼起自己,腿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还有好几道深深浅浅的伤痕, 不知道会不会留疤。 穿好衣服后,萧时善慢慢挪到窗边推开了一道缝隙,凉风携裹着雨点吹了进来, 外面一片雨声喧哗,她看了一眼就赶紧把窗户关紧了, 蹙了蹙眉, 心道也不知过了几日了,这场雨居然还没有停的迹象,开春以来滴雨未下, 皇上这一去祈雨, 愣是下起来没个头了,这样没日没夜地下雨, 田里的庄稼岂不是要被淹了,想到这儿,她不由得地操心了一下自己的田庄收成。 闻到饭菜的香气,萧时善耸耸鼻子,腹内已是饥肠辘辘,她走到门口,拉开房门慢吞吞地走了出去,腿上没劲儿,走都走不快。 堂屋里摆好了饭菜,李澈听到动静抬眸看了看她,说起来人生得漂亮,穿什么都好看,那身色泽沉闷的粉色本就极为挑人,上头的碎花更是看得人头疼,唯一的可取之处是这身衣裳没人穿过,也就萧时善一身雪肤,把那俗艳沉闷的粉衬成了早春三月的娇艳桃花。 此刻看着她走出来,李澈也得承认确有天生丽质难自弃之说,这种床单似的衣裙也被她穿得清丽脱俗。 在对这件衣裳的评价上,萧时善和李澈终于达成了高度的统一,可不就是像床单么,床单她都不会铺这样的,但这样的料子在乡下来说已经算好的了。 李澈给萧时善舀了碗小米粥,里头放了红糖,拿汤匙舀了一下,碗里还有个鸡蛋,萧时善尝了一口觉得味道有点熟悉,尝了第二口,立马想起那晚喝的药,敢情他是拿着糖水糊弄她,她大概也是烧迷糊了才会被他哄得团团转。 萧时善喝了小半碗粥,没去碰中间白嫩嫩的鸡蛋,嫌鸡蛋又腥又噎人,本来是挺饿的,但光喝红糖小米粥,也没什么胃口,没吃几口就饱了。 李澈往她碗里瞧了一下,“把鸡蛋吃了。” 萧时善摇摇头,“吃不下了。”管得真宽。 说话间,外头传来一阵嘈杂声,她放下汤匙瞧了过去,只见六安冒着雨来到了屋檐下,巴头巴脑地往里瞧了瞧。 李澈把人叫了进来,“什么事?” 六安赶忙回禀道:“这户人家的婆子想要点红糖和鸡蛋,她家的大儿媳妇正在坐月子,奶水不足孩子哭闹得厉害。” 给这户人家的银子足够买他们三个院子了,六安本不想为了这点小事就来打扰公子,但孩子吱哇一哭,那婆子就着急了,雨下得太大,外头的路没法走,没处买东西,这点子红糖鸡蛋竟成了稀罕物。 萧时善低头看了眼自己碗里的红糖鸡蛋小米粥,敢情她这是抢了人家坐月子的伙食。 “鸡蛋都给他们,红糖留一半。”六安得了吩咐退了下去,李澈轻叩了两下桌子,“还吃不吃?” 萧时善摇头,紧接着她便看到他把碗拿了过去,舀起碗里剩下的鸡蛋吃了下去,她惊讶地眨了眨眼,他居然会吃别人碗里剩下的东西。 “你挑剔的东西,在别人眼里却是好东西,拿回厨房也舍不得倒掉,你想让别人吃你剩下的?”李澈道。 萧时善没有半点意见,她就是有点惊讶而已,事实上她觉得他在很多方面都挺嫌弃她的,他自己又极为讲究,吃不完扔掉就是,她可没想过让他吃她剩的东西。 饭毕,萧时善喝着微烫的白水,望着外头的院子,问道:“我们要在这儿待多久?” 雨下个不停,堂屋前头的院子积了水,雨柱顺着屋檐倾泻而下,连起了一面水帘,落下的雨水敲打在青石板上,飞溅出涎玉沫珠。 向来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萧时善过惯了好日子,不想再去过那种喝白水,吃鸡蛋的日子,这里到底是农户家,有种老旧逼仄的感觉,桌椅掉了漆,墙角被雨水洇湿,看着都发霉了,她抬头瞧了一眼屋顶,生怕上头的砖瓦会被大雨冲垮,即使不回愉园,总有别的地方可去吧,真要在这种地方养伤? 李澈问道:“你想去哪儿。” 萧时善当然不能说她有点嫌弃这里,只道:“一直占着别人家终究不合适。”这边似乎不太隔音,下着这么大雨,都能听到那边有孩子啼哭,难怪她会蹦出什么生不生娃儿的字眼,都是被这夜哭郎给吵的。 李澈提起茶壶给她倒了杯热水,“外面道路泥泞,许多地方都淹了,马车容易陷入泥地里,骑马勉强能走,但你能经得住风雨颠簸?” 萧时善身体疲软疼痛,走路都费劲儿,再往大雨里折腾一圈,她可撑不住,“也不知道这场雨还要下多久,旱情倒是解了,地里的庄稼怕是遭殃了。” 因牵扯到自己庄子上的出息,便说了几句忧国忧民的话,京师官宦人家的妇人在闲谈时爱带上几分关切民生的忧虑,以此显示自己的悲悯慈善,萧时善也给学来了。 然而与人交谈,总要对方接茬才能说得下去,她在这边撑着伤痛的身子忧国忧民,他却不为所动,萧时善有种媚眼抛给瞎子看的憋闷,她推开手边的白水,想要进屋休息。 撑着桌子站起身,磨磨蹭蹭地走到里屋门口,忽然听到有阵欢快的脚步声从身后响起,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抱着包袱跑了进来,红润的脸上洋溢着欢喜羞涩的笑,身上的衣服被雨水打湿了也紧紧护着怀里的包袱,“公子,我把衣服补好了!” 话音落下,少女看到了萧时善,当即就愣住了,一眨不眨地瞧着她,生怕一眨眼人就没了。 春妮是这家的小女儿,那日李澈带着人到这户人家落脚,她当时就看傻眼了,好半天没回过神来,没想到男人还能长得这样好看,可把这情窦初开的小姑娘迷得不轻,端着碗都能傻笑起来。 这边一说要女子衣裙,春妮立马把自己那身粉裙子拿出来了,至于萧时善穿的那件肚兜则是这家的婆子现做的,家里二儿子刚成婚,用剩下的红布做了一件,尺寸上不合适,往身上一穿,罩都罩不住,看得人脸红。 又是要干净衣裙又是做贴身衣物,经过这一番折腾,春妮等人都知道屋里还住着个女人,只因那日李澈进门时把人裹得严严实实地抱了进来,谁也没看到萧时善的真容,这会儿看到了人,春妮看得呆呆的,几乎以为见到了天上的仙女,她的肌肤那么白,头发那么黑,眼睛还是水汪汪的。 “你真好看……” 萧时善被人没头没脑地夸了一句,牵唇笑了笑,也没说什么,径自推开门走进了里屋。 这样的举动略带几分矜持傲慢,但春妮哪里懂得分辨这个,被那点笑容迷得晕头转向,回到大嫂那屋里还在想她怎么笑得这样好看。 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婆子看到春妮这样,一边哄着孙子一边道:“女大不中留啊,这丫头八成是看上那位俊美郎君了,可人家能看上她吗,净做白日梦!” 大媳妇说道:“娘,我听说大户人家多得是三妻四妾的,春妮的模样也不差,说不定就被瞧上了呢。” 村西头孙家的二女儿就给酒楼掌柜的儿子当了妾室,家里的日子好过了不少,成日里买肉吃,村里人都羡慕得很。 羡慕归羡慕,但村里各家也是重名声的,把闺女给人做小,跟卖闺女有什么区别,说出去不好听,但这事也得分人,换做屋里那位贵介公子,那婆子就不觉得是委屈春妮了,真被瞧上了,才是她的造化呢。 春妮听到大嫂的话,羞赧地道:“大嫂你快别说了,你不知道他家娘子生得有多美,再说这种话,让人听了笑话。” 那头李澈把春妮送来的包袱提到了屋里,随意地放在了矮柜上,没有打开的意思。 萧时善往上头瞥了两眼,怀疑他们是当着她的面私相授受,方才那姑娘脸上那副春心萌动的神情她可都看到眼里了。但要说真有点什么,也不太可能,萧时善不过是想挑点刺,并没有产生危机感,一来那姑娘不足以引起她的警惕,二来李澈要是真跟别人有什么,怕是会直接走明路,偷偷摸摸可不是他的作风。 在她抿着唇东想西想的当头,脸颊突然一凉,萧时善捂住脸,下意识瞪了他一眼,发现他是在给她上药,便把手放了下来,不由得问道:“我会留疤吗?”姑娘家都爱美,谁也不想在脸上留下疤痕。 “不会,伤痕很浅,过几天就好了。”李澈挑了药膏轻敷到她的脸上。 他刚洗过手,手上清清凉凉的,药膏抹到肌肤上也是清润细腻,像是在涂抹润肤的香膏,她向来觉得李澈不会伺候人,没想到他比微云抹得还舒服。 萧时善身上的淤青和伤痕太多,李澈抹完脸颊的伤痕,给她揉了揉太阳穴,又顺道在她颈后的穴道上揉按了几下,穴位被他找得极准,这哪是抹药分明是推拿按摩,她在床上躺了许久,身子都有点僵硬了,被他这样一顿揉捏,顿时把筋骨都疏通开了,舒服得她差点轻哼出声,真没想到他还有这门手艺。 她心道他还挺会伺候人的,他要不是卫国公府的世子,凭着这点手艺,养家糊口不成问题,至少她是舍得扔两个铜板的。 抹着抹着,衣衫就松垮了起来,感受着他或轻或重地揉动,因太过舒适,萧时善连自己怎么躺下的都忘了,直到身上一凉,她才猛地想到什么,慌乱地抬手去遮,反而把他的手给结结实实地摁了下去。 两个人同时怔了一下,相贴的肌肤瞬间滚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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