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乐乖巧的趴在徐瑾腿上,两只金毛小爪子搭着窗户一边,时不时伸缩两下,溅上几滴冰凉的雨水,呵呵的自娱自乐。 经过十天的路程,他们目前所处于庆阳府下合水县,离长安城不过四五天的路程。 徐瑾的心从一开始的躁动到慢慢平静下来,说不出的奇特感受。 不同于文城的温暖湿润,越往北,天气越是寒冷,加上雨天,初一在房里支了个火盆子,烘着小衣帕子,又可取暖。 “小姐,厨房的柱子婶说,京城附近的寺庙,叫什么,挺有名的,求姻缘求子求学业都去那里,等咱们到了京城,找到了顾公子,去逛逛。” 旁边正在吃五香豆的如娜突然抬起头,努力咽下口里的东西,非常认真的对着初一道:“初一,你要求子,求那些泥菩萨有啥用,求小姐就好,准让你三年抱俩。” 初一气得一口气没上来,面色通红,一把上前抢过如娜手里的盘子,嘴里嚷嚷:“吃那么多,也没见你长脑子,别吃了,我说的是那事儿吗!” 转身一看,小姐正微微翘着嘴角,目光潋滟,显然心情非常好。 “难道不是你想嫁人吗?” 如娜眼疾手快的从初一手上抢回盘子,护犊子的放在身后,横着脖子,一脸你不就是那个意思吗! 初一急得跺跺脚,“小姐,你看阿娜!” 正在一片嬉笑打闹间,阿耐开门走了进来,溜了眼红着脸的初一和瞪着眼珠子的如娜,没放在心上,径直走到徐瑾身边。 “小姐,有人去探路,发现前面的山崩得厉害,要修路得等雨停,再从县里来人,测量运石等等,估计要花上半个月了。” 话刚落下,初一和如娜突然安静下来,几个人同时看向徐瑾。 “有其它的路可以离开这儿吗?” “虎子他们已经去打听了。” 徐瑾转头望向窗外那磅礴大雨,右手顺着阿乐头顶上的一撮金毛,把它乐的蜷着四肢、眯着眼睛,一副乖巧享受的样子。 隔天的清晨,金色阳光开始挥洒在大地上,空气中的水汽在慢慢蒸发,一个个五彩泡泡从绿色枝叶上溅入泥中。 高良东正指挥着一群人收拾着行礼杂物,拍拍自己的马匹,对着武寻道:“老天爷终于想明白了,憋了这么多天,骨头都要生锈了。” 徐瑾踏出客栈,便迎来一丝明媚阳光,似乎慢慢熨烫了心底的些许水汽,转头就看见他们的人在兴高采烈的套着马,扛着东西打着趣儿。 虎子捞起小猴子小心的揣在怀里,大步往前走,生怕那泥泞的地儿脏了那金灿灿的绒毛,看着怀里一声不吭的样子,又顺了顺它的背脊。 “这条路很少有人走,据说蛇虫多,山路又陡还打滑,不过咱们是从哪儿来的,能怕这些吗!” 辉子一路在前开道,一面给大伙儿讲那些他打听来的稀奇古怪的事儿。 如娜颇有些嫌弃的看了眼松散的林子,山没苗寨的山好看,树也没苗寨的树大气,活像一个羞答答的小媳妇,扭扭捏捏,难怪营养不良,一折就断。 走惯了自家郁郁苍苍峰峦叠嶂的山头,这儿的在他们脚下如履平地,没有一丁点难度。 蛇虫就更不在话下了,有大小姐在的地方,那些冷冰冰的都缩在洞里了。 “穿过前面那条山道,就到下个镇子了。” 辉子一把砍断挡路的横枝,扯下碧绿的藤萝,还顺手捞了颗红果果扔给队伍后面的小猴子。 “唉,想当年咱们也是上山下河的,一个拐角就能撞到只兔子,到这儿咋啥都没有。” 辉子边走边回头和后面的人唠嗑,突然间一个趔趄被什么绊倒向前扑去,幸好后面的人手快的拉了他一把,避免他磕个满嘴泥巴。 “啥东西” 回过神的辉子低下头一看,只见一条横出的手臂被一丛灌木挡了影儿,就这样陷在泥土里。 “死人”,辉子轻轻踢了踢那条手臂,似乎没有任何动静。 “怎么了?”后头传来高良东的声音。 徐瑾跟着高叔走到前面团团被围住的地方,正巧看到虎子他们把人从灌木丛里拖出来。 “还有气儿。” 那是一个男子,暴雨带来的泥泞裹满了全身,让人看不出他的脸,那身朱红衣服上满是锋利的剑痕,早已分不清哪里是血色。 所有人都盯着徐瑾和高良东,等着他们从嘴里吐字儿,救或是不救,毕竟是要耽搁个把功夫,万一是个江洋大盗呢! 徐瑾盯了一会儿那男子满是脏污的脸,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给他看看。” 几人合力把男子拖到一块稍稍干净平整的地方,虎子一把扯开那早已看不出颜色的袍子,众人见到深深浅浅的伤痕,卷起的肉里带着暗红血迹,冷不防深吸一口气。 被砍成这样,都没死,这条命可真大! 初一拿着一块干净的湿帕子,擦掉男子脸上的污迹,一张俊秀的面孔出现在众人眼中。 “等等,这是什么?” 高良东似乎看见一块金色的牌子挂在男子衣物上,有人立马扯下来递到他面前,几人凑着脑袋往上面看去。 这是一块纯金打造的方牌,背面刻着一只猛虎,正面则刻着“锦衣卫指挥史”六个大字。 “是,是锦衣” “啊,锦鸡,什么锦鸡?”如娜一脸不明了的望着那个说了一半吞下去的人。 高良东的脸色有些不好看,可以说得上发黑,在这儿碰上一个受伤的锦衣卫,估计还不是普通角色,意味着什么。 虽然离开朝廷多年,但锦衣卫的印象在这群人眼里可不是美好的回忆。 气氛一时沉闷,如娜不敢开口,高叔的脸阴沉得像要下雨,其他几个叔辈的已经把手放在腰间的刀上了。 这时候,一只洁白的柔荑从高良东手上拿过那块小牌子,随意的掂了掂,转头漫不经心的看了眼躺在地上的那张脸。 “这牌子居然是金子做的,他一定很值钱吧,等他好了,让人拿银子来赎。” 原本还黑脸的高良东顿时有些哭笑不得,“大小姐,他是锦衣卫,是皇帝的爪牙。 “放心,高叔,不说皇帝,就是祖宗来了,也得给我赎金,不怕,我护着你们。” 初一发现对面的虎子正憋着气想笑,却又不敢出声,低头看着手底下的一双剑眉,她家小姐该不会是看这人好看吧! ----
第59章 == 唐墨是在阵阵疼痛中醒来的,眼前是一片绿色夹带着点点金光,上面飘着蓝天白云,看来老天爷还是没把他收走。 胳膊一动,钻心般的疼痛席卷全身,胸口仿佛被碎了块大石头,但又透着些许清凉之意。 “高叔,锦鸡醒了。” 盯好小姐的金子,决然不能跑了,小姐有了金子,她就有了零嘴,如娜心里的一本账门清。 唐墨被耳边的大嗓门喝叫得还没清醒的脑子一阵抽疼,等回过神的时候,就看间头顶上方围了一圈儿黑乎乎的人头,一双双贼亮的眼珠子盯着他的脸。 “命真大,砍了那么多刀,瞧,眼珠子滴溜得快呢!” “那是咱大小姐的药好。” 他这阵仗,是被这群人给救了,唐墨心底泛起一阵浓厚的阴郁,还没等扩散开,就看见围着的人往四周退了几步,一条天水蓝的裙子飘到他手边。 转眼,就对上一双明亮的杏眼,眼底的光芒刺得他不敢直视。 徐瑾听说她的“金子”醒了,便随着高叔过来,看着“金子”脸上透出少许血色,手脚也能动弹,嗯,这样赎金也可以要高点。 即使内心强大如唐墨,众目睽睽之下被人盯了那么久,也有些想发脾气,奈何一动,才发现自己是只病猫。 但这样他也没错过那群人身上浑然天成的血性,是的,那是沾过血才有的。 和昨晚那些阴暗的杀手不同,这群人身上带刀,有些人脸上带着疤,手上的茧子厚厚一堆。 徐瑾确认完她的金子好好的后,就没任何兴趣了,对着高叔点点头,转身离去。 年轻,非常年轻,高良东背着双手看着一时还无法起身的唐墨,手里捏着那块金牌,如果真的是,那绝不是一个简单的人。 “你是锦衣卫?” 高良东完全没有想等人好了,再好好询问的意思,趁热打铁还趁火打劫一向是他的风格。 四十岁上下年纪,气息绵长,身姿挺拔,是这几人中脸色最平静的一位,也是最让他看不清的,那就是头头了。 不用伸手去摸,唐墨也知道对方知晓了他的身份,但他们还是救了他。 锦衣卫的名声,臭名昭著,所以,他们图什么? 唐墨想撑着让自己仰起身子,好过那种被人居高临下扫视的感觉,但这具身体实在不争气,轻轻一动,胸肺间泛起抑制不住的骚动,蔓延至喉咙。 唐墨止不住的咳嗽起来,惊天动地,舌尖隐隐传来铁锈味,腹部一阵抽疼。 “高叔,等好点再问吧!” 如娜看着唐墨身上白色绷带下,慢慢透出血迹,急得赶紧找来初一,可别让他翘了辫子,那是小姐的金子。 估计那人一时半会也撑不住精神,高良东眼神示意了下旁人,便去思考其他事情了。 不知道是不是药的问题还是这伤势严重,唐墨发现自己手脚无力,这让唐指挥史的脸色阴沉得如滴水,若是曾经栽在他手里的人见了,一定会举双手称赞。 所以,刺杀他的人,一定是他的仇人,但自从入了锦衣卫,做了皇帝手里的一把刀,他唐墨的仇人没有几十个,也起码有一打。 不过事情从那天起就透着一丝古怪,那天他刚从宫中出来,忽然得到线报说有人看见疑似凶手的人出了城,一路往南而去。 他随即派了手下去探查真假,不到两天,飞鸽传来消息,说那人找到了当年东宫太子妃的人,唐墨当机立断亲自带人出了城。 谁知在合水县附近遭遇了埋伏,一群黑衣人手法残忍利落的扑了上来,雨水混合着血水在那个暴风雨夜,呼啸着带走了无数人的生命。 唐墨带的人为了掩护他都死了,只有他逃进了深山,借着地形之势,避开了追杀,而后被这群人救了。 直到现在,唐墨还有什么想不明白的,这就是一个局,一个让他有去无回的局,绝对少不了下面的打配合,锦衣卫内里出了奸细。 唐墨正在抽丝剥茧中,突兀的嘴中似乎被塞了一颗略带苦味的丸子,而后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胸口,丸子就这样滑进去了。 唐墨冰着脸看到那个正得意洋洋的弯着嘴守在他旁边的丫头,一双眼睛神气满满,丝毫不畏惧的盯着他,就像刚刚那个姑娘。 “小锦鸡,你可得养好了,好给咱们小姐赚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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