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人是个鬼灵精,但凡心情略好,说起甜言蜜语来,能腻得将人的神志都冲溃了去。 李秉稹实则是很吃这套,欢喜得耳尖都有些微微发热,面颊也有些微微泛红。 可却还是格外注意影响,略微不自然清了清嗓子,将她的小臂推了出来,嘴角带笑,语调却刻板端肃。 “…别这般拉拉扯扯,不成体统。”
第九十七章 繁华热闹的街道上, 被星星点点的灯光点缀得如璀璨银河般,灯火阑珊处,远远走过来对男女… 百姓们望见的瞬间, 乍然有些挪不开眼,原本还喧嚣吵闹,忽就因他们的出现而静寂了几分。 只见那男人衣饰不凡,气宇轩昂,身型高阔,踩着数盏烛光缓步而来, 通身都自带了种不怒而威的气概。 而他身侧的小娘子, 清艳绝伦,娉婷袅袅, 在那一垂首一抬眸间,既有少女的娇俏, 又有妩媚的气韵,气质高洁, 让人见之难忘。 眼见二人你侬我侬,温情缱绻的模样, 就知是格外恩爱的一对。 京城的夜市,另有一番火树银花的氛围。除了那些吃食的摊贩们散发出的烟火味儿,还有在护城河边打铁花的, 以及驯猛兽跳火圈的…… 共同勾勒出了副人生百态图。 两位主子走在前头吃逛,阿燕与随从跟在后头, 未过了多久, 手上就拎满了大小包裹。 徐温云此时确很惬意愉悦, 可又不禁心生忐忑,“……煜郎就这么与我走在一起, 若被朝臣们撞见了,那可如何是好?” 容国公府的下堂妇,刚和离不到半月,就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勾搭上了当今圣上。 指不定就是因为攀上了皇帝,所以才与郑家和离,这就是妥妥的水性杨花。 如今后宫嫔妃不多,她约莫是费劲了心思,想要挤进去分一杯羹呢。 …… ——想都不用想,此事若是传出去,徐温云必然又是受千夫所指的那个。 李秉稹既能与她同站在人群喧闹处,自然也想到了这点,亦清楚她的顾虑。 现只垂眸,轻转了转指尖的翠玉扳指,眸底泛着幽光,轻道了句, “给他们八百个胆子,也不敢乱嚼舌根。” 这就显出手段雷霆万钧的好处来。 按照以往李秉稹杀尽砍尽的铁血手腕,莫说他如今只与个已和离的女娘逛逛街,就算当真强抢了个臣妻,朝中也没有几个人敢置喙。 且李秉稹这些年深居简出,嫌少出宫,基本上只有三品以上的官员,才配近身禀报公务,认得他这张脸。 而他们至少都是年逾三十的年龄,行事沉稳,晓得轻重。 李秉稹扭转过身,略带着几分温情,抬手帮理了理她垂落搅缠在一起的流苏,语调放缓,带着温情缱绻低声道。 “且你我行得正,坐得端,有何好避讳的?如若当真被人撞见,朕就命那人跪匍在你裙边,给你磕头,让他唤提前唤你声娘娘。” 通常来讲,朝臣见了宫中地位低微的嫔妃,只会唤声“小主”,至于“娘娘”,仅特指位分在嫔位以上的称呼。 由此可见,其实他并不打算一直让她待在别苑中,今后终究是会安排入宫事宜,给她个位分的。 那这个“娘娘”,究竟意指什么位分呢? 是“云嫔娘娘”? 还是“云妃娘娘”? “云贵妃娘娘”? ……总不至于,是“皇后娘娘”吧? 这些念头在徐温云脑中转瞬即逝。 比起钻牛角尖,将思绪陷落在那些未来才会发生的事情上,她宁愿将心思放在眼前的美食美景。 其实和离后的这段日子,除了晚上疲累些,已是她近些年来,活得最自在肆意的时候了。 虽说在名义上,二人还不是夫妻,可她俨然已经过上了想象中那种夫唱妇随,相夫教子的日子。 就算这是个梦,迟早会有破灭的那天,她也想尽力让它能更加迤逦绵长些。 “煜郎,咱们给辰哥儿买个物件回去吧?” 方才还说要将孩子抛诸于脑后,可到底是做了母亲的人,又哪里能真正放得下呢? 就像是以往每次出门,徐温云都会念着孩子一样,这次也不例外。 李秉稹点点头,暗衬了衬, “给他买把趁手的桃木剑吧。” “辰哥儿已经开始练武,也该学些简单的刀剑招式比划比划,若是真刀真枪的,只怕他年龄太小,伤了自己个儿。 买把桃木剑正好,还能驱驱邪气。” 做为一个母亲,徐温云很多时候都只考虑到了孩子衣食住行的部分,并不能从男性的角度,方方面面都考虑到。 所以父亲这个角色,确是不可或缺的存在。 徐温云眉眼弯弯,笑着点头,适时给予男人夸奖,四分真心六分吹捧道, “天菩萨,要不还得说辰哥儿有个好爹爹,我们做女娘的,哪里能想得了这么周全?” 李秉稹晓得她多多少少有些故作奉迎,可依旧不妨碍他很吃这套。且他心中清楚得很,二人走到现在,是极其不易的。 自重逢后,二人的关系就格外剑拔弩张,这种紧张感,一直延续到了她入住到别苑之后。 而现在。 她终于由那个对他恐惧惊惶的臣妇,一点点卸下心防,开始日渐恢复往日生机,这是李秉稹乐意看到的。 二人走到个摊位上,上头摆着的大多都是些三到八岁孩童喜欢的玩具,摊边就摆了十数把木剑。 李秉稹格外细心,将那些木剑一一过手,掂量过重量配比,而后又端高至眼前,检查顺直度,且确认剑身没有任何凸起的木刺后……才终于挑中了把满意的。 正在随从上前付银子的间隙,隔壁有个卖鞋靴的摊主,眼见他们二人通身所饰之物都不是凡品,立即端着笑脸,热络招揽生意道。 “老爷夫人,看看鞋靴吧? 我家这靴,针脚又细又密,鞋底纳得又厚,里头还特意加了绵密的狐毛,穿着格外暖和舒适,尤其秋冬穿,正是合宜。” 二人倒也不枉费这番叫卖,凑上前瞅了眼,可摊面上摆着的这些鞋靴,若是寻常百姓穿着倒还受用,但论材质论款式……远够不上他们对鞋靴的要求。 所以并未再理会这摊贩,徐温云略略笑笑,已示应对后,就扭身走远了。 被那摊贩一搅和,倒勾得李秉稹想起多年前的一桩旧事。他脚步放缓,扭头望向身侧正兴致高昂逛街的佳人。 “云儿,你确是会针线活儿的吧?” 徐温云正被前头表演吞剑的壮士吸引目光,才撒了一把铜钱,注意力压根就没放在男人身上。 现在耳旁听他这么问了一句,只随意答道。 “那是自然,哪个女娘不会穿针捻线绣个花啊。可我志不在此,手艺算不上特别高超,远比不上珍儿能开绣坊,可是平日里缝缝补补啊什么的,还是不在话下的。 煜郎若有衣角开线啊什么的,只管交给我,保准让你满意。” 其实宫中的绣娘手艺高超,就算有个衣裳刮破,线角开裂……也实在用不上她过手。 且皇家御用的东西破损了,更多是直接更换,断乎没有什么缝补之说。 所以李秉稹问她的用意并非这个。 “有一事萦绕在我心中多年,一直未曾得解……恰好云儿懂得缝补之道,那我不得不再问一句。 绣娘的针脚功夫,理应不会在一朝一夕间轻易更改吧?” 这还用问么? 当然,肯定,绝对不能啊。 徐温云不明白堂堂九五至尊,为何连这种常识都不懂,可既他问了,也只得耐着性子回答。 她眸光熠熠,望着人群中央那个喷火的少年,连声喊了好几声“好”以后,才扭头对李秉稹道。 “女娘手上的绣针针脚,就同你们男人勤学苦难的武艺是一样的,轻易无法更改。 习惯成自然嘛,改换绣法,至少都得要三五个月起,又岂会是一朝一夕间,就能变得了的呢?” 李秉稹意味深长“哦”了一声,而后剑眉微挑,带着略微调侃的语气,话锋一转问道。 “……那四年前,那双你说熬夜缝补,亲自为我制作的皂靴,为何就有两种针脚呢?” ? 不是? 好好的,为何忽然提起这茬来了?徐温云一时没能反应过来,眸光躲闪,慌乱眨了两下。 “那皂靴算得上是你我定情的信物,所以我一直好好收着,甚至还想过让绣娘,重新做双一模一样的出来。” “奈何绣娘说,那鞋靴并非出自同一个人之手。按照针脚看,那靴筒上的云纹花样,显然是后头添上去的……” 那双皂靴是临时买的。 只有那祥云花纹,才是她绣的。 可关于这一事实,徐温云肯定是打死都不能承认的。在大脑懵然半瞬之后,她心虚到了极点,无甚底气,结结巴巴道。 “啊?这…… 绣娘说有两种针脚么,呵呵,咳,估计是当时我连夜缝补,眼睛熬累了,阿燕帮我添了几针,是吧阿燕?” 阿燕万万没想到,主子会在此等情况下,拉她出来挡这一刀。这猝不及防的,整个人都激灵一下,手中拎着的大包小袋,都跟着抖了三抖。 阿燕紧张到连吞了好几口唾沫,面上神情尴尬至极。 她此时若是顺着主子的话说,那就是欺君的杀头大罪;可若是不就着这话讲,主子又下不了台。 她只能在夹缝中艰难生存,别着脖子,由牙缝中挤出几句话。 “额,或许吧,或许就是如此。 ……也怪奴婢是个痴愚的,终究是年头久了,一时也有些记不清了……”
第九十八章 眼见这主仆二人支支吾吾, 语言不祥的,李秉稹自是什么都明白了。 什么熬夜缝补,不过都是说出来骗他的虚言, 可怜他当年竟信了她的鬼话。 尤记得当年,她还如法炮制,将副一摸一样的鞋靴,赠给了镖队中的另个镖师。 所以他当时若没有及时回头,那她或许早已调转目标,去同别人生孩子了。 有些事情不能细想, 越想就越觉得后怕。他如今提起这茬, 也没有想要秋后算帐的意思,最多带了些调侃之意, 随口一提罢了。 眼见男人默不作声,徐温云也拿不准他到底是信了, 还是没信。不过眼见他没有刨根问底,揪着那双鞋靴的来历不放, 便知他并非是个小肚鸡肠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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