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哲善谈, 不善言谈的安磊听他们说多了,也会简单说两句,三个孩子之间倒是相处愉快。 周国红跟明霞站在不远处,说着孩子们也听不到的话。 周国红比明小丫略高半个头, 目光很凝实, 不知是不是运动员的关系, 眼神中充满力量感。 “明霞, 想必你也看出来, 知棠这孩子的天赋很好, 她自己也喜欢, 如果能跟着我打球, 日后一定会有成绩的。”见微知著,就这短短时间, 接球奔跑,挥拍基础简单的动作, 就能让周国红判断出,这孩子的运动能力远超过大部分同龄孩子。 虽说勤能补拙, 但在竞技领域, 天赋才是王者致胜的关键。一样将苦功夫熬到了极致, 最后成绩高下, 很大程度上被天赋决定。 明霞没想到仅仅短暂接触, 周国红便如此迅速直接, 开门见山提出让二花训练乒乓球的决定。 她看了一眼正在跟夏哲学习用乒乓球拍颠球的二花,又迎向周国红,直视着她的眼睛,说道:“我们家条件不好,住在白山镇,来县城要走大半天的山路,坐一个半小时的客车,没有办法提供条件,让她在县城跟你学乒乓球。” 不知何故,听到明霞的回答,周国红反而微微的松了一口气,她微微松了松捏紧的拳头,注视着明霞,正色承诺道:“如果二花跟着我学乒乓球,她就是我的第一个徒弟,她跟着我住,吃我喝我穿我的。以后她成绩上去了,我会给她申请津贴。” 这条件,在大部分人看来跟养孩子也差不多了。 周国红这话说得毫不犹豫,明霞看不出一分虚假。 即便如此,明霞也不可能在三言两语之间,就马上决定二花未来道路的选择。她撇开头,目光落在三个孩子身上,转开话题说道:“这两个孩子打得这么好,怎么不是你徒弟?” 周国红听到这句问话,面色倏然暗淡,深深吸了一口气,眼神微虚,没有找落点地看着不远处,沉默了一会儿,说道:“他们不是我的徒弟,是我师兄的徒弟。” 她说到“师兄”二字,压抑不住的颤音,透出令人心悸的悲凉。 明霞立刻清楚自己这句话,大概引起周国红悲伤之事。莫道他人伤心处,她转头看向周国红,犹豫了一下,抬手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臂,却不知该说什么。 好在,周国红很快从糟糕的情绪中恢复过来,额头上的青筋缓了缓,回了明霞一个笑脸,转开话题说道:“我是去年转教练的工作,其实一直都在找有天赋的女孩,我们国家的女乒底子薄了些,这些年又……呵,可惜……” 周国红说道此事,心情由悲转怨,忍不住朝明霞抱怨道:“ 你知道我刚才最怕你回我什么吗?我怕你说,家里女娃不能走,要在家带弟妹,喂鸡鸭,割猪草,扫堂院,煮饭菜,哪有功夫来学这些没用的东西。” 周国红说得太现实,明霞连安慰的笑,都笑不出来。 村中大部分女孩,五六岁就要参与家中劳作,直至出嫁,又换来彩礼给兄弟,嫁入婆家,生儿育女,日日忙碌,腰背脊梁从来没有挺直过。 便是在自己家里,大花她们几个不也是一日到头,不得清闲吗? 明霞自然知道,若是让二花到周国红身边练球,家里一摊子事情立刻缺人手,许多刚刚走上正轨的计划,可能就要因为人工问题,被迫停止。 但是,她对于此时的态度,始终是以二花未来发展为先,只要证实周国红为人靠谱,技术过硬,能够让二花冲破原生地的桎梏,明霞无论目前让二花离开家中会损失什么,都不会犹豫。 周国红不知明霞心中的想法,只将自己心中的愤懑都说出来:“去年七月,我刚回凤城,在东屋村碰到一个女孩,她才七岁,运动天赋出色,原想……可惜,她家人无论我好说歹说,死活不愿意让她出来,理由就是她要在家中带两个刚出生的弟弟,可恨!” 明霞深有同感。 这个年代,尤其是乡村地区,女孩受教育的普及率低到近乎可以忽略不计。在普遍大众观念中,男孩读书还能光宗耀祖,而女孩有那功夫,还不如给家里多打几箩筐猪草。 此时,能念书识字的女孩,大多家境很好,并父母开明,才有冲破束缚的机会。 周国红对于此时,显然有很深的不满,等孩子们收拾完东西过来,她才尚未吐槽尽兴地停下来,拉住明霞的手,说道:“这天也这么晚了,街上能找到吃的地方也都关门了,你和二花干脆直接去我那儿,吃顿便饭。” “这怎么好意思!”明霞摇头拒绝,她们自己带了干粮,还有之前剩下的芝麻饼,在旅馆里配点热水,足以充当晚餐,不好麻烦刚见面的人,“我们在旅社订好了房间,也有食物,直接回去就好。” 周国红的邀请并非客套,她拉着明霞的手腕走出乒乓球时,黑白分明的眼眸真诚地注视着明霞的眼睛,认真地说道:“我想跟你多聊聊,回到凤城县这么久,能说得上话的人一个也没有,不知怎么,就觉得与你投缘。再说,我让二花跟我练球,若没跟你交代清楚,你这当母亲的也不会放心吧? ” 周国红这话说得直白又真心,明霞便不好拒绝,看了一眼小脸热切与两个男孩讨论挥起拍子感觉的二花,便没有继续拒绝,点头答应了。 夜幕笼罩整座小城,这时代的街道,路灯极少,只有大路才有分布稀疏的昏暗路灯,偶尔某个机关单位的门前,点着一盏照不了多少范围的白炽灯。 道路两旁周遭人家的窗子,也透不出几缕亮光。光电在这个时代还是稀罕,珍贵的资源,煤油灯和蜡烛才是生活日常。 周国红乒乓球室里却有一个手电筒。 她找到手电筒,装好电池,就打开手电筒给他们照亮前路。 手电筒圆形的光晕在地面上晃动,明霞牵着二花的手,一步一步跟着周国红的脚步走。 周国红的家住在与灯光球场隔了两条街的处单层砖瓦小民房里。黑灯瞎火,具体外观如何,明霞也只看个模糊轮廓,手电光亮余光扫过,隐约看到院子里有几棵树影轻摇,初夏晚风吹拂,虫鸣低唱,一盏煤油灯幽幽亮起,手电筒的光亮立刻消失。 “二花,跟你娘先坐会儿。”周国红的连在跳动的煤油灯火光中,流露出溢于言表的高兴,招呼好二花和明霞后,又说道:“夏哲,去你们房间把里面那盏灯拿出来,安磊,给二花和明阿姨倒糖水。” 夏哲端出一盏稍小的煤油灯,将室内光线照亮后,周国红就拿着自己那盏灯找厨房去了。 “你带二花先坐会儿,我捞点面吃吧!”周国红一边走一边说道。 在场就她们两个大人,明霞自然不会干坐着等吃。在这个时代生活了这么些日子,她最明白生火做饭的麻烦事,便赶紧跟上,准备帮把手。 “诶,没事,不用帮忙。”周国红将手里的煤油灯放在高台上,不太好意思的推辞说道。 “一起来吧,正好一起聊聊。”明霞扫了一眼厨房,看自己那些事情能帮上忙,却看到旁边的木桌上,摆着几个还没洗干净的碗筷。 “额,”周国红尴尬地咳了一声,赶紧走过去,端起碗筷,说道,“中午出门急了点,就有点忘记了。” “我来吧。”明霞到这个世界,接触到的人,就连小孩都整日忙忙碌碌如不停休的旋转陀螺,难得碰到一个忘记洗碗筷的,竟觉得还有几分亲切。 当初在她工作室的小弟小妹,好些都不喜家务,有些人干脆家里连碗筷都没买,批发一次性的回来,随吃随扔。 周国红家中的厨房,比明霞半露天的草屋子靠谱多了。不仅有规整的灶台,洗碗的池子,还摆了一个水缸。 明霞拿起水缸里的葫芦舀水,冲洗碗筷。她余光瞥见周国红坐在灶台前,拿着一张纸张,引火做饭。 一根火柴,还没碰到引火纸,就熄灭了。 第二根火柴,倒是把纸张点燃了,但是纸张烧完,也没把碎木料烧着。 只能继续拿新的火柴和引火纸。 等她拿起第四根火柴时,明霞看着实在心疼,想到自己当初家里只有一两根火柴的窘困,忍不住开口说道:“要不我来点火吧?” 周国红脸上一热,也不太好意思地笑着调侃自己,说道:“行,那就麻烦你了,我从小跟我爹在部队长大,后来去了乒乓球队,吃得都是大锅饭,也没自己做过饭,所以回老家都好些个月了,还是笨手笨脚的。” 明霞将洗干净的碗筷放回木桌上,开始引火烧柴。 这方面的技能储备,基本上都是来自于明小丫的。明霞只要将它们从记忆库房里找出来,多练两次,就很熟悉了。 既然周国红都自认不擅长做饭,明霞也没客气,直接接管了厨房,开始利索地忙碌起来。 原先拍胸脯说要请客吃饭的周国红,只能在一旁找找食材,递个调料,给明霞打下手。 周国红家里最多的食物,是晒干的挂面。大概是因为煮面做法简单,最容易上手,才成为周国红家里吃饭的首要选择。 不过,这个年代,家里能弄来这么些挂面,也真不容易。 不同时代,看同一件事情有着截然不同的态度。放在六十年之后,若哪个人天天靠着吃挂面过日子,那真是朴实勤俭到了极致。而如今的生活水平,吃个挂面,都会被人当成不懂得过日子。 除了面条,还有鸡蛋,一包虾干,一块早上买的豆腐,和一把豆角。 这些材料搭配在一起,还是能煮出一锅口味尚可的面条。 虾干入味,面香扑鼻,豆腐滑嫩,豆角鲜绿,还有焖熟的鸡蛋,这一碗上辈子随处可见的面条,明霞现在都能当成绝世美味了。 面条的味道飘出来的时候,在外头的三个孩子就待不住了。安磊直接杵在厨房门口,挽起袖子,就准备端碗干活了。 周国红看这小子眼巴巴的模样,失笑对明霞说道:“这两小子,这几个月吃我煮的糊糊面,估计够呛,多亏了你今天过来,让我们难得吃了一顿正常饭。” 明霞把灶台稍微收拾了一下,提起煤油灯,笑了笑,跟着周国红的脚步,最后一个走出厨房。 三个孩子分到属于自己的面条,一头栽进面碗里,大快朵颐,吃得额头冒汗,欢快极了。 明霞和周国红心意一致,将大部分面条留给孩子们,她们的碗里面汤居多。明霞从竹篓的布口袋里,找到早上买的光饼,分了一块给周国红。 两个人就这样面汤蘸着面饼,一边聊天一边吃饭,津津有味,谈得事情越来越多。 凤城县的林林总总,人情风貌,铁屋村的闭塞,尚未找到的五姑娘,能聊的事情,在碎碎细细的言语中,都提到了。 至于不能聊的事情,她们同有默契,谁也没有多问。
言情小说网:www.bgnovel.com免费全本完结小说在线阅读!记得收藏并分享哦!
214 首页 上一页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