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高枕无忧,但终究一座城池,不仅要防着外面,更要懂得治理,防止内乱。 恰恰因为他没有治理的手段,手下的能人也尽是些逞凶斗狠之徒,所以三年下来,城内黑云帮做大了。 黑云帮原先就是秀林城的丐帮。 大行王朝还在的时候,这帮人整日靠着乞讨、偷窃、抢掠、碰瓷为生。 把腿弄伤,然后往那马车下一钻,哭天喊地,叫嚷着马车把自己腿给压断了,要赔钱;或是那夫妻二人,妻子勾引男人,丈夫再当场抓奸,讹人钱财;再或者扔几文钱在小巷之中,等人来捡,来人捡了钱,他们便出现,继而把人身上钱财全部讹走。 都是些下三滥的路子。 盛世之时,可以用这些路子谋生,但乱世一来,统统不管用了。 实则是因为,不管是乞讨还是偷盗,不管是抢掠还是讹诈,前提是目标口袋里要有钱! 他们之前的目标,大多是些老实巴交的百姓,真正的富贵强人,他们压根不敢惹。 可是乱世一来,老实巴交的百姓兜里哪还有钱?他们没了钱,你偷谁抢谁讹谁去? 这帮人活路没了辙,渐渐就开始拉帮结派,抢那些真正的有钱人了。 乱世里真正的有钱人都是强人,手底下无不养着看家护院的练武之人。 这样一来,黑云帮就要真刀真枪地干了。 这一干,没想到黑云帮慢慢壮大起来了! 因为穷苦之人越来越多,活不下去的越来越多,很多人索性一想:去他的,干脆跟着黑云帮干! 黑云帮陡然壮大,本质原因是作为城主的邹混子疏于治理,为了防范外敌,忽略了内部的事情。 等到他发现不对劲,黑云帮居然已经有了上千人。 黑云帮一开始虽然人多势众,但不敢惹邹混子的军队。怎奈何邹混子转念一想:这帮臭要饭的起了势,哪天来夺取我的城怎么办,一定要先剿灭他们! 于是就派人去抓,抓了就杀。 黑云帮本就是一帮没了活路的人,这下城主也要逼他们死,他们于是就拼命。 你还别说,第一仗黑云帮居然打赢了! 收了钱做做样子打仗,跟为了活下去玩命打仗,战斗力不是一回事! 黑云帮一赢,觉得自己行了呀!拿下整座城也不在话下呀! 于是就想夺城。 但这一次却输了。 原因也很简单:这一次打仗跟第一次可不一样了。这一次黑云帮是为了夺城,而邹混子和他的那帮士兵可就是拼命了! 为利的打不过拼命的,亘古之理! 这样一来,小小的秀林城,盘踞了两股势力----邹混子的官军,和黑云帮。 整天打来打去,却又谁也奈何不了谁。 “黑云帮不仗义!”张老山扶了扶后背,“这次,我怕是没命了。” “伤的不重。”卫灵劝慰道,“没事。” “屁!他们下了通缉令,要追杀我!”张老山说。 “那你就去投靠那邹混子。”卫灵笑了笑。 “邹混子也要杀我!”张老山又说。 卫灵这才觉得事情不妙,忙问:“你一个大夫,他们为什么要杀你?再说,前几日你帮黑云帮治好了脓疮,他们怎么就恩将仇报了?” “那脓疮是邹混子搞的鬼。”张老山道,“邹混子派人在黑云帮的井水里下了毒,所以黑云帮好多人长了脓疮。我帮他们治好了脓疮,告诉他们井水有毒,他们立刻就要跟邹混子拼命!黑云帮里有个军师,说是以彼之道还之彼身,我们也给他们下毒!于是他们也弄了些药,给蔬菜下了药,送入了城主府。那邹混子第二天便不行了。” “我明白了!”卫灵叫道,“你肯定又于心不忍,去给邹混子治病了。” “废话!我是个大夫,大夫就是治病救人的!”张老山道,“这两帮人真是不拿我当人,他们这么毒来毒去,害得我两边忙活。我又跑到城主府,去给那邹混子解毒,把他弄活了。” “嘿,你这医术有长进啊!两边的毒都被你解了?”卫灵笑道,“你这庸医,这一次居然显灵了。” “呃---”张老山有些尴尬,“我开的药好像还是有点问题----黑云帮吃了我的药,脓疮是好了,但是他们一个个屁股上长起了火疖子,不会要命,但是不能坐了,一坐就撕心裂肺地疼;邹混子的命保住了,但是眼睛被我治瞎了----” “哈哈哈哈哈。”卫灵忍不住大笑。 “笑个屁!老子完了,两帮人都觉得我是对面的奸细,要搞死我。”张老山一声长叹,“明天他们就要来搜山了,我肯定被抓。死之前我见你最后一面,算是跟你道声谢,这些年亏了你。” “你可以跑啊。”卫灵说。 “往哪儿跑?”张老山翻翻白眼,“鹿云山连接着秀林城,两个城门分别被邹混子的人和黑云帮霸占,都要来抓我,我往哪儿走?” “从鹿云山后山走。” “嗯,对,走后山。”张老山阴阳怪气地道,“然后后面是条大河,我又不会水,然后我就被淹死了。” “我背你过河!”卫灵说。 “哈哈,兄弟,就等你这句话呢!” 卫灵瞥他一眼:“可是然后呢?你去哪儿?过河了虽说出了城,但依然是黑云帮的地盘,你怎么办?” “切,到时候再说!我一身高明的医术,哪儿去不得?” “你可别再给人治病了,你说说,你这辈子,被你治死了多少人了?”卫灵冷笑道,“多少家属亲人,要找你报仇,让你偿命?” 张老山神色迅速黯淡了下来,脸上再没了那份无所畏惧。 “给你指条明路,要不要?”卫灵说。 “你说嘛!” “我背你过河,然后你一路往西,不要回头。”卫灵说,“要是你被黑云帮的人追上抓到,那万事皆休。侥幸没被抓,你就一直往西到云土国,云土国十字街有个客栈,叫穷途客栈,你进了客栈,天下太平。” “那么麻烦,我出了黑云帮的地盘不就太平了?” 卫灵眯着眼道:“你我相识一场,我知你心中最大的愿望。我隐隐有种感觉,那客栈将是成就你愿望的地方。” “说得那么邪门,我没啥大愿,好死不如赖活而已。”张老山扭了扭身子,“废话少说,赶快背我过河!”
第38章 张老山的第一站 ◎旅程都是故事。◎ 孙麻子觉得, 他跟那张老山有不共戴天之仇! 他是黑云帮的小头目,别看这个头目前面还要加个“小”字,爬到这个位置可不容易! 早在大行王朝的时候, 他就是黑云帮的元老。那时候他别的手艺不会,唯一擅长的就是□□。什么在人家家门的锁孔里堵黏土,什么半夜弄一桶粪水泼在人家门上,什么造谣债主家的小媳妇跟那隔壁邻居有一腿;总之为了讨债, 无所不用其极。 他自然是被人打过, 但只要最后能要来钱, 什么都无所谓。 游手好闲惯了, 人到中年也没娶上媳妇儿, 饥一顿饱一顿养活自己都难,也就不想讨老婆的事儿了。 要是大行王朝还在,孙麻子要么是被人打死,要么是饿死。 可偏偏大行王朝完蛋了,邹混子抢占了秀林城, 杀了孙麻子的爹妈。孙麻子虽说不上进,但是对爹妈一直孝顺,平日里弄到点钱,也是先给爹妈买吃的。爹妈一死, 孙麻子就跟邹混子结了仇。 想到爹妈被邹混子杀死的惨样,孙麻子就告诉自己一定要活下去, 活得比邹混子久, 他一定要看到邹混子死的那一天。 好死不如赖活,这话简直太有道理了! 孙麻子赖活着赖活着, 黑云帮居然慢慢厉害了起来。从一开始几十个人, 慢慢发展到了上千人。 人一多, 邹混子就受不了了,紧接着就是双方大战。 孙麻子突然就发现自己活着有了奔头:既然黑云帮起来了,他就有了希望,那邹混子原先不也是个地痞流氓么?现在当上了城主。说不得自己将来也有这样的命呢? 人这一辈子,最重要的就是突然有一天找到了目标。孙麻子有了目标,再也不混吃等死了,干什么都起劲。 跟邹混子的军队打仗,他是黑云帮里最上心的那一个! 打了几仗,冲得靠前,杀的人多,逐渐就得到了帮主的器重,当上了小头目。 要在以前,黑云帮当个头目没啥屁用,那时候黑云帮拢共才几十号人。但现在不一样了,人多了,管的人就多了,孙麻子一个小头目,管三十几号人呢! 吃香的喝辣的! 可别小看黑云帮,他们现在掌握了一半的秀林城!什么概念?两条大街,街上的当铺、米铺、油盐店、甚至青楼,可以说都是他们黑云帮的。 孙麻子作为小头目,吃饭喝酒逛窑子,啥啥都不给钱。 几天前,帮里出了件大事。兄弟们脚上开始长脓疮,肉开始烂,那烂肉慢慢网上蔓延,一天时间就到了大腿! 到了大腿,黑云帮开始慌了:都到大腿了,不能再往上了! 开始找大夫瞧病,而整个秀林城,只有一个大夫:张老山。 刚开始的时候是有几个医馆的,后来邹混子当了城主,也不懂治理,跑的跑,死的死,到最后居然就一个大夫都没有了!而邹混子又非常害怕有外人进城,管控的严,外人也知道秀林城太乱,所以也没有外来的大夫。 没办法,只有找张老山。 其实谁都不想找张老山,因为这货水平实在是太臭了! 这个货就属于那种臭棋篓子下棋,越臭还越想下。东家西家有个什么病都要凑上去瞧瞧,但是往往都瞧不好,时常还会治死人。有那么几个被他治好的,还会因为治好了这个病,而产生另一个病。 而且他也不像个正经大夫,很多治病手法不是什么望闻问切,而是类似于跳大神,遇到不会的病,还会叫魂。 黑云帮找到张老山,张老山一看那脓疮,双眼一瞪。 孙麻子当时一看他那个表情就知道这货压根没见过这病。 不会治就不会治嘛!他还逞能:“这个,好治!对于我这种大夫来说,小菜一碟!” 帮主实在没法,死马当活马医嘛!就让他开方抓药。 张老山却说:“不需要什么方子,你们去城外树上找喜鹊窝,找喜鹊的鸟粪,然后用那鸟粪涂抹在脓疮处,包好!” 这是什么狗屁治法? 还是死马当活马医,帮主还真派人去掏鸟粪了。 先弄个入帮时间最短的弟子做实验,一涂一抹,嘿,你还别说,真的管用! 这下黑云帮兴奋了,个个去掏喜鹊窝。 张老山还告诉他们,井水不能喝了,有毒。黑云帮幡然醒悟,原来是邹混子在搞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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