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极少在背后议论别人,今日不过有感而发,却偏偏被正主逮个正着,难免尴尬。 马冰眯着眼瞅他,倒背着手,围着他转了好几圈,“谢大人呀谢大人,好个正人君子……” 谢钰被她看得大囧,耳尖儿都泛了红,十分不自在。 就是后悔,很后悔! 他认命地叹了口气,“抱歉。” 马冰哼了声,先往自家大黑马脑瓜子上敲了个暴栗,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说:“你呀你,瞧瞧这点出息,强盗啊!” 就算我不来,难不成东河县衙的马夫还能饿着你? 大黑马吭哧吭哧嚼草料,吃得头也不抬,只用大眼睛斜觑着她,半点不见悔意。 那我就只是试探下嘛,他非要给,送到眼前的好东西还能扔出去? 看他们如此,谢钰只觉好笑。 当初第一次见面时,这姑娘分明可以明抢的,却还是给了自己一点药!真是感天动地。 “大人觉得凶手会是什么人?”马冰去提了桶水,给大黑马刷毛。 天热了,马儿也容易出汗,时常用清水洗刷一下,清爽又干净。 大黑马快乐地甩着尾巴,回过头去讨好地拱了拱她的腰。 马冰嫌弃地推了它一把,“满嘴都是渣滓!” 谢钰跟着往边上避了避,“如今看来,谁都有可能。” 根据刘喜和尤小田夫妇的供词,王征当日离开时已经有了几分醉意,一个看上去颇值钱的醉鬼,绝对是歹人的最佳目标。 河岸附近少有人来,是最好的动手地点,告示贴出去数日,仍未找到一名人证。 可惜案发后几天频降大雨,水位暴涨,犯罪现场已经完全被淹没于河水之下,没办法寻找新物证。 那凶手是怎么将王征从骡子背上弄下来的呢? 恐吓?设局? 或者……根本就是王征自己下来的。 酒劲儿会持续很久,所以不能完全排除王征回家途中酒劲上来,自己掉下骡背。 而喝酒的人容易口渴,也可能他走到半路口渴,停下来去河边找水。 凶手或许是在城中就开始尾随,又或者当时恰好就在河边,无意中看见了这个财富外露的醉鬼。 此时附近无人,王征又醉醺醺的,再也没有比这个更好的机会! 马冰皱眉,“若真是图财,抢了就走就是,何必杀人?” 那王征固然不是什么好货,但若只是为了一点财物就下死手,也着实过分。 谢钰看了她一眼,“或许有人天生狠心,也或许是王征反抗,惹恼了凶手,或是看到了凶手的脸,索性一不做二不休。” 马冰点头,“确实。” 但她马上又发现一个奇怪的细节,“谢大人可曾记得尤小田夫妇说过,当时刘喜暴起打人时,王征半点没有反抗。” 丢了这么大的人,他也只是被驱逐出门时外强中干地嘟囔几句,然后便愤愤离去。 而衙役们之前询问王征的友人时,也有许多人说过此人欺软怕硬的品性。 因他太过“识时务”,所以在外面几乎从不,当然,也不敢与人结仇。 照这么说,后面遇到歹徒,他应该更害怕才是,真的会反抗吗? 谢钰沉吟片刻,心中渐渐有了猜想。 眼下有几个可能: 一是凶手本性凶残,视人命为无物,不过顺手杀掉王征。 二是凶手是熟人,被王征无意中看到面目后,杀人灭口。 不然其实醉酒的人在慌乱中真的很难记住东西,只要凶手逃脱,茫茫人海却去哪里找?完全没必要灭口。 而第三种可能,就是王征真的反抗了,惹怒罪犯,将其杀害。 表妹家的经历让他怒火中烧,却又畏惧刘喜的体格而不能反抗,一路走来必然憋了一肚子火。 而偏偏这个时候,又有人跳出来抢劫,这样的倒霉事在短时间内迅速叠加,王征怒意上头,在酒劲的作用下做出比平时更为勇猛大胆的举动也有可能。 又或者,王征发现对手是弱者! 在接触的第一时间,王征迅速做出判断:这是个自己可以对付的弱者。 欺软怕硬的本性卷土重来,他觉得自己被蔑视,再加上之前受的气,所以当即决定反抗。 奈何王征错误地估计了双方实力,最终被杀。 但王征的亲友都被仔细盘问过,大家的反应都很正常,所以熟人作案的可能性不大。 那么…… 就是官府最不想遇见的陌生人一时兴起作案。 这种案子只要凶手小心些,不留下证据,几乎无从查起。 因为大街上走的,甚至与你擦肩而过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是凶手。 “别板着脸啦,”马冰收拾起水桶和草料袋子,“慢慢来嘛,走,我请你吃鸡!” 又是鸡! 自从来到东河县衙,一行人每顿的饭桌上至少有一半以上的菜肴与鸡相关,饶是再怎么好吃,几天下来,大家都已经闻鸡色变。 偏谢钰不是那等会仗着身份胡乱要求的性子,知道民生多艰,不忍心要求陈维上别的好饭好菜,只好闷闷忍耐。 看着谢钰带着几分苦大仇深的脸,马冰哈哈大笑,甩了甩手上的水,干脆拽着他往外走,“走嘛,这个烤鸡应该不同,我闻着很香的。” 谢钰被她拽了个踉跄,并未挣扎,迅速调整了姿势后跟着往外走。 马冰并未回头,似乎很放心将后背交给他,从谢钰的角度看去,被高高吊起的马尾辫一甩一甩的,显得很得意。 他微微垂眸,看着几节白皙的手指掐在自己深色的衣袖上,莫名觉得欢喜。 马冰才刚洗了手,只在空中甩了几下,并未干透。此时便有几滴水珠顺着指纹滑落,很快在衣袖上晕染出更深一层的水渍。 那水渍迅速扩散,沿着布料纹理向上攀爬,谢钰看着,就仿佛感觉到某种让他快乐的情绪,也一并顺着攀援而上,慢慢沁入胸口。 天气很热,汗水黏在身上并不舒服,但谢钰却禁不住翘起唇角,仿佛连扑面而来的热风中都带了雀跃。 马冰说得没错,那先熏后烤的鸡确实很美味,紧实的肉质越嚼越香。 “很好吃吧?”马冰又去煮了一壶酸梅汤,里面加了乌梅、桂花和山楂干,用硝石快速降温,夏日喝起来就很舒服。 谢钰点头。 鸡肉确实很香,但他却觉得自己的一大半心思都不在那上面。 大约只要是此情此景,什么都不会太难吃。 “哇,你们竟然背着我开小灶!” 一身大汗的元培从外面赶回来,大老远就开始喊。 结果刚一靠近,他的脸直接绿了,立刻抱着头发出痛苦的哀嚎: “怎么又是鸡!” 他现在打个嗝儿都是鸡肉味儿,感觉自己都快被腌渍入味了! 话虽如此,但见马冰和谢钰吃得香,他砸吧下嘴儿,还是很诚实地加入了。 “咦?这个口感和味道都很独特呀!”元培又开心了,然而一抬头,“哎,大人您脸色不大好啊。” 谢钰拉着脸不做声。 “大人?”邱安在院门外探讨一瞧,“啊,正好在。” 谢钰瞥了元培一眼,后者擎着半拉鸡翅膀站起来,含糊不清地问:“吃鸡吗?” 谢钰:“……” 干脆这次就不带他回去了吧? “赵老太家的熏鸡吗?确实好吃,不过今天算了,”邱安笑着摆手,难掩兴奋道,“大人,包袱找到了!”
第61章 大意了 包袱找到了?! 还吃什么鸡,马上走啊! 马冰、谢钰和元培就都一窝蜂冲到水井边洗手,邱安过去帮他们舀水,顺便说过程。 “兄弟们先把城中各大当铺都找遍了,并没有消息,后来又照大人说的,去往那些个成衣铺子和布庄中问讯,直到找到城郊一家小门脸时,才有了结果……” 那家门店很小,外头也没挂招牌,若非有个衙役在路边吃茶,问起附近的百姓,差点就漏过去了。 进门一看,有些昏暗,只有几缕细小的光柱从门窗缝隙中漏进来,空气中浮动着游尘,还有常年不见天日的憋闷的异味,众人纷纷掩鼻。 几个高高的货架上挨挨挤挤摆了瓶瓶罐罐,还有不少女人们做了送来寄卖的针线活儿,乱七八糟什么都有,杂货铺子似的。 伙计也不像别的店铺似的热情,爱答不理懒洋洋,几个衙役立刻就觉得这厮不像好货。 并非以貌取人,而是常年在公门中混迹的差役往往会形成一种微妙的直觉,可能拿不出切实的证据,但大多很准。 有衙役描述了那包袱的模样,又说起里面两件缎子衣裳,“这几日可曾有人来典当?” 那伙计的脸色顿时就不对了,衙役们上前一步,他竟拔腿就跑! 等谢钰等人的手上搓起细细密密的皂角泡沫,邱安又舀起一瓢清水冲下去,“兄弟们当场就将人扭了,又去后面揪了掌柜的,逼他取出账本和登记册子,到底是从后头翻出已经被拆成几块的衣裳,包袱皮倒还是完整的,所以一眼就认出来了。” 皂角沫儿上染了鸡油,在阳光下折射出七彩光芒,顺着水流汇入他们脚下的石板缝儿里。 “很好!”谢钰起身去取了手巾,先递给马冰一条,然后才是自己和元培的,“这就过去。” 皂角水渐渐渗入地皮,留在表面的泡沫也迅速干涸,最终化为软囊囊的灰色痕迹,“吧嗒”一下,炸了。 四人赶去大堂时,下面已经跪了两个人,一个约莫二十岁上下的伙计,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掌柜。 那伙计暂且不论,掌柜的却是满面痴肥眼珠乱转,一看就不像正经货色。 旁边还有几口箱子,里面塞满各色杂物,其中一个上摆着的赫然就是死者王征遗失的包袱和替换缎子衣片。 见他们进来,陈维和王少卿都起身行礼,谢钰等人还礼,分别落座。 马冰还是坐在之前谢钰单独帮她设的座位上,无人提出异议,便也无人撤走,她乐得轻松。 元培立在谢钰身后,瞅着马冰,微微有点嫉妒。 嗨,俺也想要一桌吃喝! 谢钰便问堂下二人,“这几日城内发布的告示,急寻包袱,你们可曾看见了?” 那两人来之前已经被衙役们收拾过一回,直接绑了手拽来的,这会儿腕子还隐隐作痛,不敢造次,老实点头,“看见了。” 谢钰一拍惊堂木,“既如此,怎么不送来?!” 两人被吓得一哆嗦,伙计抖若筛糠,掌柜的却还勉强撑得住,只干巴巴陪笑道:“大人容禀,实在是,实在是小人一时忙忘了。” “胡言乱语!”谢钰指着他的伙计喝道,“你倒是忘了,可你的伙计却一听就跑,记得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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