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影还记得,每一次父亲提起詹盛言,总会反复地说到一个词:“可惜”。她有些明白了,一个天才落入凡尘,是不是就犹如美玉落入泥淖那样的“可惜”?她呆呆瞧着詹盛言,冷不防白凤忽地转过脸,吓得她忙闪开了目光。 白凤一边扫视着书影,一边抚着詹盛言的手,“二爷,对这一位祝小姐,你有什么想法?” 詹盛言正声道:“我要替小侄女赎身,身价多少不计,烦你和你妈妈说一声。” “你又说些异想天开的醉话。我晓得你不在乎钱,但你真就是财神爷本尊,她这个身也赎不得,”白凤放开了他的手,将书影一指,断然道,“她父亲祝爌私纵瑞王的两位世子,又拒不肯供出去向,迄今这一对兄弟还未被缉捕归案,成了九千岁的心腹大患,这才使祝家被削爵抄家。二爷,九千岁的为人你也清楚,你若平白替他仇人的孤女赎身,肯定要掀起一场风波。” 詹盛言面显不悦,却又随即展眉一笑,“大姑娘,你瞧我天天喝的都是些顶级烈酒,夜夜还要和全北京城最漂亮的女人……”他贴着她,把声音收得很低,又拍了拍两手,“长命百岁可不是爷的志向所在。” 他说的什么书影全没听见,只看见他的话令白凤的面上微现一笑,却又见她很快就收拾了脸色道:“你不怕死,就不怕闹出了事会令太夫人伤心?何况这个小姑娘到那时也难逃一劫,八成被打入更悲惨的境地,直接扔去窑子街接客。何必多此一举?” 这一回詹盛言没说话,他将两拳攥紧,到最后,却又一无所有地颓然松开,“但我应承了侄女。” 自越栏寻死,到攀认故人,再到詹盛言自愿发救,白凤又出言相阻,书影的一颗心犹如一会儿烘在火上,一会儿又掉入寒潭。听到这儿,她自知是脱困无望,心一沉,两腿跟着就一软,整个人委顿在地,肩头上的一方毛巾也随之滑落,颓然的惨白一团。 她望见白凤那绣着金鹧鸪的锦鞋踩过了织花地毯,脚尖先踢开一片花瓶的碎瓷,又把那毛巾也往一旁拨了拨,一双脚立定在她面前。“我倒有一个权宜之计。” 书影的心又猛一跳,她抬起头,眼眸里又是期盼,又是忧惧。 白凤交抱着两臂自上俯视着,“祝小姐,你才和盛公爷说,情愿做粗使婢子也不愿为妓,此话当真?” 书影早领教过白凤的心机之深,却只拿不准她这一问用意何在,当即只把心一横,点了点头。 白凤不露声色,转向詹盛言道:“那我去同妈妈谈,就说我相中她了,让她来给我充当婢女,这点儿面子妈妈还是要给我的。当然了,这只是个托词,我不会真要祝小姐做那些下人的粗活儿的。主要是祝小姐样貌出众,又出身大家,将来做生意定然拢得住一众势要权门,直接和妈妈提起来把人弄走,铁定碰个大钉子,但只她人还在怀雅堂,妈妈总可以抱一个来日方长的想头,才肯退让这一步。就叫九千岁知道了,也只当是我恶意拿小姐做婢,羞辱祝家的遗眷,和你不会有一丝牵扯。” 她又移目于书影,似笑非笑,“我可以和小姐作保,只要你安安分分地在我这屋里当丫头,谁也不敢强逼你去做倌人,错非你自己回心转意。” 沉落的心又一点点升起在胸前,书影挺起了胸膛,撑住两手从地下爬起。她比白凤矮出一大截,故此还得把头高高地仰着,看起来全然就是一副自傲得不得了的姿态。“我不会,绝对不会,永远也不会。” 即便书影傲然仰首,面对她,轻轻松松居高临下的那个依然是白凤。“小姐要从楼上跳下去,这话我就信。别把话说满,这人生呀,不到最后断气的一刻,可没人能断言。” 还不容书影反驳,白凤就已扭过身,一手轻扫詹盛言的肩臂,令他的绸衣发出雨水一样动听的声音;而她对他说话的声音则比丝绸和雨水都更为动听:“这件事你绝不要出面,以免惹麻烦。你的麻烦还不够多吗?全交给我好了,我会为你办得妥妥帖帖。” 她对他一笑;书影从没见过白凤像这样笑——她也从没见过好像白凤这样的笑容,竟使她无故联想起幼年时被大哥带着偷喝父亲的藏酒,只一口,她就两颊发热、心头乱蹦,却同时也感到头痛恶心,再不想多沾一下。 不过詹盛言显然是个善饮之人,他定睛于白凤的微笑,也淡淡笑出来,“凤儿,那就多谢你,我就暂且把小侄女交托于你,相信你会好好地照顾她。” 白凤调目于书影,她面上的笑容有了极其微妙的改变,声调也变得好似摔落在砖地上的雨脚:“放心,我会好好地‘照顾’你。” 铺天盖地的雨水都被遮挡在檐外,可书影回望着白凤,依旧错觉自己是空身站在茫茫的雨地里。 她想,才没有跳下去,是不是一个错误?
第八章 《万艳书 上册》(8) 有缘孽 白凤言而有信,当日就与白姨进行了一番交涉,处理完这桩事,天色已近黑,忽接到尉迟度派人送来的口信,命她去府中服侍晚饭。白凤便赶忙换过衣裳,又叫憨奴来替她梳妆。 憨奴打散她发髻,先拿一把银梁小竹篦把白凤的头发细细地篦过一遍,一壁低声问道:“这么说来,妈妈是同意了?” 白凤自己拿着一个黄铜小矬子,慢悠悠磨着指甲道:“妈妈的意思是,叫那小丫头白天到我这儿来做丫鬟,晚上却仍回后院和另两个小雏儿一起睡,一头受着当丫头的罪,一头眼见人家做倌人的好,自己熬不住做回倌人。到那个份儿上,妈妈说,她可就没底气一哭二闹三上吊了。” “受罪?给姑娘当丫鬟怎么会受罪?那可是世上最享福的事儿了。” “你这小嘴儿就会哄人。” “全凭姑娘疼我。” “我一出道就是你服侍我,情分是别个儿比不了的,何况你忠心耿耿,自然招人疼。好像从前那个丽奴,虽也是和你一块儿跟着我,但就只知一味作耗,我岂有好果子给她吃?” 一听到“丽奴”,憨奴就打了个冷战。但她眼珠的移转间随即透出聪明来,一张五官单薄的小脸一歪,拢成蝉翼的两片鬓发随笑容而颤动,“丽奴是活该!那姑娘是打算像处置丽奴那样……” 白凤翻了她一眼,“你想哪儿去了?我不过是说,我会使些零碎手段对付这爵爷家的小姐。” “呵呵,姑娘若使出手段,那要不了两天,她就该像妈妈说的,自请做回倌人去了。” “这一次妈妈怕打错了算盘,这小丫头看着像是个不世出的犟货,越刁难她,没准越跟你逞强到底。” “那姑娘还把这事儿揽上身,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还不是为了我那一位盛二爷?” “盛二爷”这三字,在白凤所说的无数字眼里头,其滋味与力道就如同千杯寡酒中的一坛十八年女儿红,直接从她喉管里涌出来,熨烫着舌尖。 憨奴微笑一笑,以同样亲昵的口吻道:“二爷也是多管闲事。” 她们口中的“二爷”自然是安国公詹盛言。白凤含娇带嗔地把他念着,斜挑了眼眉,便更显出目色的幽深来。“他那个牛脾气你还不清楚?我要不帮他,他就拆了这怀雅堂也非得自个儿把那祝家的小丫头弄出去。他和九千岁的关系原就微妙,多年来全靠我在中间周旋才换来二人的相安无事。倘或节外生枝,听任二爷和一个罪臣的内眷牵扯不清,因此而触怒了九千岁,那可太不上算。” “姑娘对二爷从来都是这般地真心实意。” “我也有自己的私心在里头。二爷逞一时的侠义将这小丫头赎出去——即便妈妈肯放人,九千岁也不介意——那该安置在哪儿?难道真打发去做婢子不成?还不是当个千金小姐养起来。男人家是最易由怜生爱的,女人家却多是由恩生爱。他们俩一个对一个怜惜有加、一个对一个感激备至,长日相处还得了?” 憨奴哑然失笑,“姑娘也太多虑了,那丫头才十一岁,毛都没长全呢。” 白凤从鼻孔里哼一声:“雨没停,你怎就忘了‘未雨绸缪’这句老话?二爷虽无意,但他那一副仪表气度、一份财富地位就是活活的惹事根苗,天下的女子简直人人愿得而夫之,稍微疏于防范,就会被钻了空子。” “这样看,姑娘还是盼着赎身嫁给二爷去?” “我可不就这一点儿盼头?就怕是我一厢情愿。” “姑娘不比别的倌人,不光是有钱就能赎身嫁人的。当初好容易巴结上九千岁,请神容易送神难,再想脱身可没那么简单。不过姑娘,反正你对九千岁的恩眷并不恋栈,干什么不就坡下驴呢?前几天那个什么、什么怜,就把她捧上去伺候九千岁,咱们也借机全身而退,不挺好吗?” 白凤矬完了指甲,就把那矬子往妆台上一撂,“好什么好?!玉怜要上位,肯像我这样子尽心竭力在九千岁跟前调护二爷吗?二爷他素来放浪无检,只管饮酒纵性地胡闹,全京城的官儿都快被他得罪完了,指不定哪一天就惹毛了九千岁。九千岁又是翻脸比翻书还快的人,到那时我要不能以侧近之人的身份为二爷设法脱罪,难道眼睁睁看着他像翊运伯一样被押到西市上一刀两段吗?我一个人的盛二爷,我一个人护着,谁来我也不放心。” 憨奴微愁道:“可姑娘总这样两头儿熬着,年纪也一天大似一天,几时才能够托身得所,图一个后世安稳呀?” “我们这号人还能打算那么远?走一步看一步吧。何况就算九千岁消除了对二爷的疑忌,又容我赎身许嫁,我想跟着二爷进安国公府也照样是障碍重重。唉……” “可不是?照说凭姑娘的美貌、名气,只要想嫁,大大小小的王府公府就没有进不去的,唯有这一座安国公府却真是‘寿星骑仙鹤——没有鹿(路)’!唉……” 两个人的末一句均以叹息作结,此后,便是久久的沉默。 妆台上搁着只小银盆,盆里头盛满了清水。白凤盯着一平如镜的水面,幽声道:“憨奴,我真不知能不能等到那一天:在安国公府有一间我的小院,等我死了,他们詹家的祖坟里也给我留一个小土包,什么名分都成,没名分也成,只别让我离了二爷,活着死着就我俩守在一处,便是我的造化。” 憨奴将篦子在水盆里一搅,就把那静水搅了个烂碎。她甩一甩水珠,将细密的篦齿在白凤的长发里一划到底。“是这样说吧,可总觉着太委屈了姑娘。” 白凤回眸一笑,眼光骤变得柔暗恍然,“我原就身世孤飘,十四岁开始,便豁出去一条好好的身子到处讨好权贵,人前人后的委屈哪样儿没试过?可四年前,二爷他亲口说出为我抗罪的那一刻,我以前受过的委屈、以后该受的委屈,统统都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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