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宫美人杀》 作者:温小别 文案: “我邱家阿沐,驯过最烈的马,射过最猛的鹰,我的男人是天下之主,我绝不做废物美人” ◎ 罪臣之女×步步为营东宫太子 邱家阿沐年少初尝愁滋味时,丢了一段不为人知的记忆。适逢储位之争,她稀里糊涂地嫁给了当朝最不得宠的太子,那太子文成武得,又生了一双脉脉含情的桃花眼。 彼时所有人都告诉她,她和他有一段未了前缘。 后来她想起了一切,哪里是前缘,分明是旧怨! *太子自白: 第一次见她,她坐在窗户里,调弄一把琵琶。我骗她说我是流民,她当真信了,还给我留了一处栖身之所。 我想娶她。 她却说,青楼乐姬难为正妻。 可后来,说要当女将军的人也是她,我咬着她的耳垂低语:“打累了,就乖乖躲进我怀里……” ps:这个大概是两个披着羊皮的大佬相爱相杀的故事 ◎ 先婚厚爱·双向奔赴·强强 ◎ 朝堂/江湖/权谋 你方唱罢我登场# ◎ 女鹅第一人称! 内容标签: 强强 宫廷侯爵 破镜重圆 天作之合 搜索关键字:主角:邱沐&承煜 ┃ 配角:每一个配角在自己的生命里都是独一无二的主角 ┃ 其它:**求收藏** 一句话简介:美人不是带刺就是带刀 立意:我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 第一卷 :笑东宫 第1章 〇壹·引 青水之南,站着一个长身玉立的男子,他唤我阿沐,音色悲哀轻柔。 “阿沐阿沐,人海茫茫,谁能救得了你呢?天下之大,哪里能容得下你呢?” 我说,刺客不需要人来救,更不需要天来容,就和琴师不需要听琴者听懂一样。 青南是一名流浪琴师。一柄素琴,一袭青衣,除去这些,我对这个安静的男子无甚印象。但在我睁眼后,面对世界一无所知时,是他——填补了我生命中的那些空白。 他说,我在上一次的刺杀任务中受到重创,失去了从前的记忆。他还说,我是一个孤独的人,除去他之外没有朋友,刚出生父母便死去了,然后遇见他,成为了为他效命的刺客。 青南送给我一把绝世无双的短剑,剑柄上刻着“煜”字。 他说这把剑属于我。 我曾问青南,如果这是我的剑,为什么上面刻着的不是“沐”而是“煜”呢? 一直以来我对青南说的话深信不疑,极少质疑他。 青白的男子轻抬指尖,摩挲着我递来的短剑,神情十分凝重,半响说: “阿沐,我不知道。” 原来世间也有他不知道的事情,我从他手里夺回短剑,细细地端望着剑柄上歪歪扭扭的字,虽然不想承认那样丑的字是出自我手,可我字的确不美。 短剑和煜的含义一样,亮若明焰。 我的剑法在江湖上成名,虽然只有三招,只要能敌得过我三招的人,都是英雄。 比如青南,他的琴仿佛有魔力一般,听着听着渐渐醉了,再硬的剑在他那双抚琴的手下都会变得柔软。之前他想指导我一些别的剑法,可我的身体很顽固,除了与生俱来的三招外,什么也学不会。 比如晁顾,他是御林军的统领,在一次惊险的刺杀中,他用长刀掀掉了我头顶的斗笠,锋利刀尖削断了我的三寸青丝。 再比如,我接下来要面对的人,晉朝的太子爷承煜。 作为一名有原则的刺客,我有两种人不杀:一种是我深爱着的,另一种则是我打不过的。 承煜若非托胎生在帝王家,注定承大统号天下,那他一定是个江湖游侠。莫说我只有三招的保命功夫,就算灵台大盛剑仙梦中传技八十一招,我也伤不到他分毫。 太子承煜的剑术天下第一,没人打的过他。那些虎视眈眈对东宫觊觎以久的皇子们曾出动“雷雨”刺杀承煜,依旧没能杀的了他。 雷雨是一个只有一个人的组织,转而言之,雷雨一个人等同于一个组织。 一般厉害的人都非常地神秘,像太子承煜般摆在大众面前的凤毛麟角,雷雨也不例外,没人见过他,但还是有传说,说雷雨是一个年过八旬有着怪癖的油腻老头。 雷雨人如其名,雷声大雨点小,他鲜少出手,但一出手绝对惊天动地。可三年前的那一战,他没能杀掉太子承煜。 青南要我去刺杀承煜。 我笑了,笑着笑着,笑声戛然而止,我看着他认真的模样,再也笑不出。 “青南,你是我的朋友,你知道我的原则。” “阿沐,我不光是你的朋友,还是你的恩人。” 他如是说,声音冰凉。 救命之恩的事他从未提过,不过举手之劳的话他也从未说过,原来不是他义薄云天,只是还没想好该让我如何报答。 可他为什么要杀太子承煜呢? 三年来,他命我杀的人大都是恶贯满盈的贼寇,官府不敢动却该死的贪官,而太子承煜是一位明君,民间对他的风评很好,百姓的眼睛比皇帝亮,谁对他们真心实意他们看在眼里。 似乎看出我的为难,青南安抚道:“阿沐,你不要怕,我会帮你。” “如果我不杀他,你还会帮我么?”我静静地问。 青南微微一怔,他也笑了,凉薄的唇角勾起月牙似的弧度,与我的莫名其妙的相比,他的笑含着晦涩难懂的苍凉。他轻轻说:“阿沐长大了。” “为什么是我呢?比我厉害的人很多。” “太子承煜的剑术天下第一,除了你,没人伤得了他,阿沐……我救不了你,也容不下你。” 青南的声音越来越微弱,我只听到除了我外没人能伤他,其余的话,仿佛凋谢的碎花,沉入星海。 “青南,我答应你,就当还了救命恩情。待我死了,你还是我的朋友,记得帮我收尸,来年再为我烧几柱香……还有这把剑,插在我的坟头。” 我用轻描淡写的语气,托付着身后事。如果有贵重的财物,我会毫不迟疑地转给青南,虽然他并不缺黄白之物,作为一名落魄的流浪琴师,他比我想象中要富裕的多。 于是,我摘下了伴随我三年的斗笠。黑纱上染着一层轻盈的灰尘,纱网破了一个拳头大的窟窿,是御林军首领晁顾留下的,还没来得及缝补。 我将斗笠如遗物般递到青南的手中:“相交一场,没什么送你的,拿着它,往后想念我时,也好有个东西睹物思人。” 青南低眉看向斗笠,没有嫌弃,接到手中后幽然低语:“我拿着也好,从此以后你是用不到它了。” ---- 作者有话要说: 2020年初下笔,开始的一段故事。 一路信马由缰,朝堂江湖、将门青楼,上至太子谋士,下至花魁匪寇,微群像。男女主双向奔赴,金戈铁马,皆付这一楼烟雨笑谈中。 缘分让我们遇见,愿余章皆是欢喜…… 喜欢的话点个收藏叭~~
第2章 〇贰·入局 一个月后。 “诸位诸位,听老朽讲一讲这京城风云。” 茶馆里说书的白胡子激动地站起身,佝着身子,一副卖关子的表情。周围的茶客来了兴趣,七嘴八舌的问白胡子今日说哪出戏文。 我坐在挨窗的角落里,碗里的茶腾腾冒着热气。说书的一张嘴离不开“诸葛孔明草船借剑”“三皇五帝大禹治水”之类老掉牙的故事,我撇撇嘴,两腿一翘。 “近日,京城出了件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惊天动地的大事!”白胡子刻意停住,不顾众人好奇的目光,一口气喝下一碗凉茶,徐徐道,“这件大事就是,太子殿下要成亲了!” 听到这里,我正欲端茶的手一颤。 “奇就奇在,咱们这位云中白鹤似的太子殿下,没有娶丞相家的林千金,也没有娶将门中霍帅的亲姊,反而娶了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女子作妃。” “谁谁谁?” “葛老您快说,殿下他娶谁?” 白胡子满意地看着桌前攒动不耐的众人,身边的小童适时的为他续茶。白胡子端起茶碗晃了晃,呵呵笑道:“太子殿下娶谁能让咱们知道,做梦吧。” 众人一看被戏耍了,皆甩甩袖子丧气地回到座位上继续喝茶。 我看着那个傲娇的白胡子,扑哧乐了。 若是寻常遭人耍弄,我铁定一剑戳过去,非削掉他的白胡子不可。今日,我倒有点感谢他的嘴下留情,没有将名不见经传的我的芳名,在大庭广众之下念出。 没错,太子爷承煜三日后即将迎娶的正宫娘娘——就是我。 一月前,青南突然丧心病狂地要我刺杀承煜,好在我这位老友并未完全丧失心志,垫得出我瘦削的身子骨有几斤几两。大晉皇帝欲为儿选一位贤良淑德的正妃,在青南的神鬼操作下,我冒名顶替了一名女子入选。 刚好,那名女子也叫阿沐。 她是烟花之地卖艺不卖身的雅伎。据说,三年前,没有哪个皇室不夜游琉璃坊,也没有哪位公子不夜探阿沐的香帐。从她横空出世,名满京城的那一刻,就与琉璃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了。 不光如此,她还是前朝邱将军的遗腹子。 说起来,也算声名显赫,与太子承煜,半个门当户对。 正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若不是三年前,刺客雷雨刺杀承煜,卷起一阵汹汹大火,累及琉璃坊,亭台楼谢顷刻间灰飞烟灭,可能大理寺卿就不会收到调查死者身世的命令,而这位明明是烈士之女,却流落民间的阿沐就不会被发现。 青南说,三年前琉璃坊的大火,将那个苦命的阿沐烧死了,但朝廷并未寻到阿沐的骸骨,故以宣称失踪,我此刻只需假扮,冒充失踪人口回归即可。 我说:“若是他们不信怎么办?毕竟没有什么凭证。” 青南却好似一点都不担忧这个问题,他说:“你不需要凭证,拿着那把剑,顶着这张脸,你就是阿沐。” 果然,大理寺卿没有半点怀疑。 大理寺卿名叫朱哲,一副循规蹈矩的刻板夫子模样,见到我,他露出古怪的表情,嘴里咕哝着什么。 青南在吩咐计划时,提起过朱哲。 每每提起,青南都忍不住皱眉,仿佛在肃穆严谨的大理寺卿的手底下吃过什么大苦头,形容的也是“不苟言笑的小大人”。 官员见风使舵奴颜婢膝的嘴脸我见多了,应付起来不难,如朱哲这般铁面的,倒叫我有些不知所措。 我原本想抛头颅洒热血,提着短剑,直冲东宫,杀太子一个措手不及。青南不准,他用诡异的语调说:“此番须得徐徐图之。”阴森森的模样,像极了说书的口中阴魂不散的周瑜。 好在,我什么都不用担心,青南将一切安排的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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