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江,这条美丽壮阔的河流, 既养育无数生灵, 又载覆过无数船只,把许多经它扶养长大的人们送上“回家”的路。它的名字常让人想起酒的别称, 琼浆。而它的壮阔之美也恰恰与酒的醇厚甘甜一样, 令人醉心, 甘愿倾倒其中。 雁晚因有要紧事,选择了先走更为迅捷的水路,中途再换乘骑马。如此一来,她只花了二十日,便踏上了海云关的边界。 海云关的戈壁苍茫无垠,仅有在最边界的地方才有大片可供人居住的绿洲。 雁晚用半壶酒向过往商队换了只骆驼,缓缓行至第五客栈外。她仅有一顶斗笠蔽日,身上则是清凉的短打衣衫,露出两截小臂和两条小腿。在许多天的烈日照晒里,她的四肢不可避免地黑了一圈。 红柳枯瘦,白云丰盈。漫天浓云如拍岸的惊涛,汹涌、纯白——海云关因此得名。而第五客栈,得名于它的主人仇五娘,仇曼。 客栈外共摆了八||九张酒桌,桌上坐着形形色色的人。雁晚余光逡巡,警惕地分辨着客人们的身份。 刀客,商人,普通百姓,高鼻深目的异国人。 第五客栈鱼龙混杂,它不仅是仇曼的私产,也是澄意山庄在大殷西部边陲的接头点。只不过,因为路途遥远,客栈与山庄往往靠书信联系。 雁晚径直走向客栈柜台,拍出一枚金锭:“我找五娘。” 独眼伙计上上下下打量着她,直到她摘下斗笠,把随身佩剑指给伙计看,且不耐烦地又说了一遍“我找五娘”,伙计才不屑地冲楼上喊道:“老板娘,裴明心来了。” 此言一落,客栈内外足有十七八人看向了雁晚,窃窃私语道:“她是‘明心剑’。” 雁晚懒得搭理陌路人的议论,她顺着伙计的视线,高声道:“五姐!” 一个小麦色皮肤的女人应声探出头,她的耳边夹了小段红柳枝条,朗笑着回应着新客:“十一娘来了。” 话音刚完,仇曼一展双臂,居然顺着楼梯栏杆滑了下来。她生了副有力的臂膀和一颗聪颖的头脑,并以此两者为武器,在匪寇横行时保全了第五客栈及附近百姓的安宁。 雁晚向她颔首致意,礼节性地微笑道:“五姐姐,你我八年未见了。” 仇曼轻车熟路地捏了捏她的脸蛋,并接过她的行囊:“十一娘如今名气可大了,我因山庄的关系,沾着你的光。” “只有你才叫我十一娘。”在这一辈弟子中,雁晚的年岁排行十一,仇曼便如此唤她。 但两人已经阔别八年,雁晚有八年时间未听起旁人如此称呼自己了。再者,两人的关系本就平平,雁晚为此没有多作寒暄,她斜倚在柜台上,直接切入正题:“程芙回她的故乡,可来见过你吗?” 仇曼思索半晌,终于想起了自己的那位同乡。她转转混浊的眼珠,答道:“程芙不曾来过,我与她几乎没有交集——她为何突然回了故乡?” “她家中有急事。”雁晚转念一想,程芙既急着赶路,那么不在第五客栈歇脚,也是常理。她指指柜台上还未被收起去的金锭,道:“这是陈师叔让我转交给你的。” “他?”仇曼霎时长眉倒竖,她捞起金锭,转眼间便把其捏成了齑粉:“我平生最介怀的,无非是与他的师徒情谊。” “我只是替他转赠此物,”雁晚眨眨眼睛,试图从仇曼的怒火中抽身,“五姐可别迁怒于我。” 仇曼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她从柜台下取出一坛酒,道:“你既来了,我们师姐妹喝一壶酒罢。喝完之后,你再上路。” 美酒香醇,只不过,雁晚品酒时,总觉得口中有颗颗砂砾,让她无法痛快畅饮。她皱着眉,拍了拍仇曼的手背:“嚓卡里卡沙漠离这里有几日路程?” “骑骆驼上路,只要一日。”仇曼已经习惯了口中灌沙的日子,她托着腮,反问道:“你可知‘嚓卡里卡’是什么意思吗?” 雁晚记得《四海图志》中的文字,不假思索道:“它的意思是,美丽的脸庞。” “对。”仇曼微眯双眼,“沙漠里有一块湖,它是美丽脸庞上的蓝色眼睛。你办完事,可以去一览那美丽的脸庞与它的眼睛。” 雁晚垂目沉思,她的思绪陡然被江允给占据,便回应说:“以后有机会再去罢。” 江允也有张美丽的面庞。 她想把欣赏大漠风光的机会再往后留一留,若她与江允实在没有同游山河的机会……她再孤身前来。 仇曼闻言,不再相劝。她咕噜咕噜喝完一碗酒,再次把碗斟满,低声道:“你猜猜,在我这小小客栈里,有几个人在偷看你,又有几个人想娶你性命?” “取我性命?”雁晚不动声色,“我与旁人无冤无仇。” 两人的声音虽低,可若有耳力上乘之人在场,则她们的低语全是徒劳。 她们不怕被人听见。 仇曼忽然笑着站起身,她把满碗美酒往前一横,拦住了一位蒙面剑客的去路:“客官可是要上楼休息了?” 她在蒙面剑客的周身察觉到了凛凛的杀意,不得不拦下问问。 剑客深邃的双眼呈琥珀色,她就是雁晚方才认出的“异国人”。她摘下面纱,毫不介意展示自己与众不同的容貌:“我自大魏跋涉过大漠而来,前来挑战殷国最强的剑客。” 雁晚凝视着她,腹诽道,不知我何时配做她的对手。 剑客说完,俯首看向雁晚:“听说你就是‘明心剑’。你的名气虽已传到大魏,但终究太轻,不足为我所惧。” 她凭名气,断定了雁晚的剑法高低。 雁晚为剑客倒了碗酒,不卑不亢道:“晚辈眼拙,不知阁下的名号。” “我尚未拼搏出太过响亮的名声。” 此言一出,客栈中的客人又私语起来。“明心剑”声名赫赫,而眼前的异国剑客,一边看不起裴雁晚的名气与实力,一边承认自己的名声浅薄——她的话,为何如此矛盾? 剑客接过酒碗,一饮而尽:“数月前,我杀死了我的丈夫,占有了他的剑。他曾因我是妇人,而把我锁在宅院深处,不让我开辟天地。所以,我杀了他。事实证明,若我和他的手中皆有剑,我能比他强上数倍——他死在我剑下之前,我从未意识到这一点。” 随着她的坦白,她的脸上逐渐浮现出了一种自豪的笑。她靠双手为自己搏来自由与威望,哪怕笑得再张扬,也不过分。 剑客顿了顿,又道:“我已经杀死了大魏的四名剑客,以此证明我强过他们。现在,该轮到下一个死者了。” 客栈里瞬间人声鼎沸,有人骂她是谋杀亲夫的毒妇,有人则计算着横渡嚓卡里卡沙漠需要多少时日。 “你试过之后,才知晓自己实力过人。那你为何从未与我过招,便看轻我呢?是因为我年轻吗?”雁晚则心潮澎湃,她又为剑客倒了碗酒,神采飞扬道:“我想同你一较高下。” 剑客为何而杀人、杀过多少人,通通无所谓。雁晚在乎的,仅是这位剑客万人之上的实力而已。 “小姑娘,我与人比剑,必然交付生死。”剑客抽出自己的佩剑,寒光乍现:“你若与我过招,那么,我和你之间必然有人要葬身黄沙之下。” 仇曼扯了扯雁晚的袖口,急切相劝:“十一娘,不要冲动。” “无妨,”雁晚不顾阻拦,她把要送给程芙的剑放下,随后抽出了明心与鸿书,“这是我的两把佩剑——我用双剑。” 她要在她的功名册上,再添一笔。 异国剑客的瞳仁中闪过一丝讶异,她欲言又止,半晌后,才问道:“你年纪轻轻,前程大好,为何要与我死斗?” 长剑划破热气,发出刺耳的“铮”声,雁晚转动手腕,意气扬扬地答:“因为我会赢。海云关的黄沙虽美,却绝非我埋骨之处。” 作者有话说: 感谢看到这里的你! 紧赶慢赶,赶出来啦!
第93章 、死斗 黄沙漫卷, 仇曼摸了一把脸后,手心沾满了颗颗细小的砂砾。她离开云州时,雁晚尚未当上庄主。如今再见, 她排行十一的师妹已名闻遐迩了。 殊死搏斗, 常用来解决恩怨。而仅是为了一决高下而爆发的死斗, 仇曼还是第一次见。 她拎着酒坛, 为每一位客人添酒,同时忐忑地回望立在客栈前的两名剑客。 第五客栈所有的客人皆聚集在门前,独眼伙计开了盘, 邀各位客人赌一赌今日的胜者是在大殷声名远扬的明心剑,还是素未闻名的异国剑客。 他单手端着一个沉重的大木盆,熟门熟路地吆喝道:“下注下注!一赔十!” 铜板、金银落入木盆的声音清脆响亮,伙计听着这声音,嘴角渐渐咧开至耳根。 “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雁晚扎紧长发, “可否告诉我?” “只有我的手下败将,才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异国剑客比雁晚矮上一个头,可她身上的气势, 丝毫不输给任何人。 “若如你所说, 输给你的对手全部都死掉。那么, 我到那时再知晓你的姓名,又有何意义?” 异国剑客约莫三十多岁, 她手持一把柳叶剑, 剑刃砍痕斑驳,证明了她曾经历过的场场恶斗:“起码, 能满足你生前的微小好奇心。” 此时, 人群中一个书生模样的人大声嚷道:“你可听说过‘天命剑’萧连溪吗?” “当然听过, 天底下谁人不知他的名字?”异国剑客与书生对视,“我还听说,他是我今日对手的手下败将。” 书生闻言,怒气冲冲地往独眼伙计手中砸了一把铜板:“押裴雁晚!” 独眼伙计鄙夷地拨弄了两下铜板,腹诽道,就这么点儿钱,也敢押第五客栈的赌局?可他的脸上仍保持着微笑,冲书生道:“多谢老板!” 越来越多的客人往木盆中扔进银两,无一人看好异国剑客。异国剑客见状,仅是微微蹙眉,她横渡了嚓卡里卡沙漠,身上、脸上皆黑黢黢一片,更是点缀着块块晒伤疤痕,让人辨别不出她原本的肤色。 仇曼接过木盆,愁眉不展地掂了掂。她暂时忘却了与雁晚师出一门的关系,只关心若十一娘赢了,她作为庄家,得赔进多少银子。 天上飘来数卷白云,遮蔽了烈日。雁晚以酒浇剑,凉酒漫过温热的剑身,发出一阵滋滋声。她笑得隐忍克制,话里却满含豪情:“速战速决,我还有要紧事。” “请赐教罢。”异国剑客的双眸里湛出兴奋的精光,她做足了礼数,抱拳、颔首、弯腰皆走了一遍。 先出剑的人,是雁晚。 与北晋相比,西魏和大殷相隔更远,风土人情的差异更加巨大。雁晚想知道西魏剑客在武艺招式上是否也天差地别,便在前几招收敛了锋芒,细心观察着对手的运招特点。 异国剑客则信心十足,招招都妄图直取对手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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