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了路过嘛。”元墨说着更正,“这位是阿九,是我家客人,不是新人。” 春娘点点头:“你要能找到这样的新人,就该翻身了。唉,你这死小子也该下把子力气,好好去找个像样的撑撑门面,那个茉莉一脸小家子气,不中用!照我说,还是去江南买一个,、江南的姑娘,可水灵着呢!” “知道,春娘就是江南的嘛。” “我就算了,残花败柳,不提也罢。”春娘一脸自嘲。 元墨又坐了一会儿,估摸着外头的姜义也该走了,便道,“这蚕豆好,春娘,给我装一袋子,我带回家去吃。” 春娘便进去装蚕豆。 元墨解下钱袋。 她今天的钱袋是千年难得一遇的丰满,白天的采买还剩了不少。她抽出一张十两的银票放在桌上,又拿几块碎银子压在上面。 然后向阿九使了个眼色,两人离开。 阿九算是知道元墨为什么总是这么穷了。 元墨出了门就套上那件白纱。 阿九忍不住道:“你戴着这东西干什么?” 元墨的声音一本正经:“我是鬼。” 阿九微微一愣,明白过来之后,蓦地大笑出声。 元墨还从来没见阿九这样笑过,笑得这样爽朗,这样无忌,笑声仿佛要冲破这黑暗直达星空之上。 有这么好笑吗?元墨讪讪把白纱扯下来,好像确实有点蠢啊…… “死小子!”春娘的家门“哐当”打开,春娘大步而来,“给我站住!” 元墨拉起阿九就跑。 她还没到二十,没有戴冠,头发只束成一束马尾,一跑起来,便左右摆动。 她的手很小,却很暖。 阿九跟在元墨身后,奔跑在黑暗的陋巷。 脚下踏过污泥,心中却是从未有过的轻盈。 这一带到底是春娘比较熟,元墨拉着阿九跑了一阵,正庆幸身后没有人影的时候,猛一抬头,春娘不知道从哪条近道上抄过来,已经抱着胳膊在前头等她。 “发财了是吧?了不起了是吧?敢大手大脚花钱了是吧?”春娘把银票连蚕豆袋子一股脑儿塞到元墨怀里,“拿上走人,再来这套就别想再进老娘的门!” “还真发了点财,这点子银子本少爷已经不放在眼里了。”元墨笑嘻嘻,指着阿九,“看到这位美人了吗?我正想着有什么法子把她劝去评花榜,那就可以发大财啦,这点钱算得了什么?要不,这点钱算是辛苦费,你给我劝劝她?她不愿意当花魁呢!” 春娘看了看阿九,道:“真不愿意?” 阿九点头。 “不当也罢。”春娘道,“那就嫁给他吧。” “当花魁有什么好?一年一个,比母猪下仔还容易。再说,当上了又如何?老娘当初也是花魁,可你看看老娘现在是什么鬼样子?”春娘道,“你既不愿当花魁,肯定也不愿意做男人生意,干脆就跟了这小子吧。这小子有良心,会疼人,不会辜负你。” 元墨苦笑:“喂,我可不是让你劝这个。” 春娘瞪她一眼:“下次要来白天来,天黑了老娘要做生意!” “知道了知道了。”元墨说着,抱着蚕豆,却把银票往地上一搁,“这不是给你的,是给小豆子的,你不替他拿着,谁捡着就归谁吧。” 说着,拉起阿九就跑,把春娘的咒骂声远远地甩在了后面,一直拐了几道弯才停下来。 大街上人流如织,热闹非凡,阿九容色过于醒目,以至于好几个人边走边看,险些跌跤。 阿九皱了皱眉,忽然站住脚。 元墨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 不远处,一队姜家府兵正在排查行人,不是姜义那一队,领头的一人虽是眉清目秀,目光却十分森冷,看上去就不是善茬。 “等我一下。”元墨说着,往前跑过去几步进了一家店铺,再出来时手里就多了只幂篱。 幂篱的轻纱挡住了阿九的脸,周遭再没有扰人的视线了。 那队姜家府兵和他们擦肩而过,领头的人瞥了一眼阿九,再一看是女子,便挪开了视线。 走了一阵,阿九忽然道:“走错了。” 这不是回红馆的路。 “没错,往前就是明苑私塾,我去看看小豆子。” 明苑私塾占地不小,里面亭台楼阁俱全,还有一只小小池塘,池上莲叶新出,像刚裁好的绿缎子,还有一架小小木桥,横跨桥上。 和脏污的陋巷相比,这里精致清雅,仿佛两个世界。 小豆子十一二岁的样子,正是抽条的时候,生得瘦瘦长长的。元墨在路上买了纸笔墨条给他,又买了些蜜饯干果吃食,最后把那袋蚕豆递给小豆子,说:“我才去看你娘了,这是你娘让我给你带来的。” 小豆子接过,规规矩矩躹了半躬:“多谢元墨哥哥。”声音清朗,眼神明净,举止斯文,身上穿着私塾的蓝袍,通体干干净净的,实上无法让人将他同他那位身在陋巷的母亲联系起来。 私塾管束严格,一会儿便是晚课时间,元墨拍拍小豆子的头,让小豆子回去好好念书,然后在私塾夫子的陪同下出来,往回走。 春天的夜晚,风很轻柔,不知何处隐隐飘来花香。这样的时节慢慢地走一走,是一件非常舒服的事情。 “你从什么时候跟着我的?”阿九问。幂篱下嘴角微微翘起,显然心情不错。 “前后脚。”元墨坦白得很。阿九在她家一天,一天就是她家的姑娘,身为坊主,把自家姑娘气得离家出走,总是不对的。 “这么说,你同意我们的交易了?” “嗯,我想过了,你想当花魁,我自然高兴,你不想当花魁,我也不能强按着牛喝水。”元墨说着停下脚步,夜色中两只眼睛满是严肃,“但有件事咱们得说清楚。” “你说。” “你觉得春娘怎么样?” 阿九拒绝评价。 “春娘说她曾经是花魁,这是真的。”元墨道,“她比红姑和云姨都要大,算是红姑云姨的前辈,也是她们之前的花魁。夺魁之后,她身价大涨,恩客无数,其中有一人出身世家大族,年纪轻轻便前途无量,对她痴心一片,立意娶她为妻,只是家中长辈反对女伎进门,最后两下里折衷,他迎春娘为妾,发誓一生只爱春娘一人。” 阿九淡淡道:“世家大族,重在联姻,子弟的婚姻岂能轻易许人?” “是啊,春娘嫁过去没两年,族里便逼着年轻人娶了新妇,新妇知书达理,又十分美丽,春娘渐渐失宠。有时说起当年的许诺,那人反而说春娘不知好歹,心生怨言,渐渐更不喜欢。第三年上,大妇有个什么要紧的东西丢了,最后却在春娘房里搜出,那人要春娘跪地赔罪,还要杖责春娘。” 阿九轻轻“哼”了一声:“多大的世族,就有多大的龌龊。” “春娘万念俱灰,懒得解释,干脆求去,那个时候,谁也不知道她已经有了身孕。”元墨说着叹了口气,“春娘嫁时,红姑和云姨都竭力反对,但那时春娘春风得意,反而说红姑和云姨是嫉妒,她性子要强,出了事谁也没告诉,独自把孩子生了下来,就是小豆子。春娘离开时身无分文,只能靠典当勉强度日,后来小豆子长大,春娘发誓要让他出人头地,做人上之人,她重操旧业,来者不拒,后来年纪渐大,没什么出路,就成了娼门。” 元墨说完,看着阿九:“就这样,你觉得春娘低贱吗?” 阿九没有说话。 阿九当然知道元墨是什么意思。 作为一个不知廉耻的娼门,春娘自然是低贱到极点;可作为一个为了孩子可以付出一切的母亲,春娘无疑可称伟大。 “你看那个抬轿子的。”元墨道。 街上有骑马的,有步行的,有坐轿的,自然也有抬轿的,天气渐热,轿子里的人大概不轻,两个轿夫背心衣服都汗湿了,额上的汗也在一滴一滴往下滑。 “对于那个坐轿子的人来说,抬轿子的可能是低贱的。谁问谁不想当那个坐轿子的人呢?又不受累,又凉快。可既然没当上,且手上只有抬轿子的活儿,那当然还是要好好抬下去,家里可能还有老婆孩子等着吃饭,或是父母要养老,再不然就是攒点钱将来做点小本生意,过上好日子。” 灯光照在元墨脸上,元墨的肌肤细腻如玉,眸子温和。 她很少有这样温和的时候,温和又认真:“做女伎也是如此。要是生来就是官家小姐,谁愿意当女伎呢?可既然当了,就好好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但凡好好养活自己养活家人的人,都是好样的,谁也不能说他们低贱。” 街上很热闹,兜售木须糖的妇人,手里还牵着一个孩子;孩子紧紧地盯着前面一位老人肩上扛的糖葫芦架子;一个瘸了腿的汉子拄着拐,捡起地上的风筝,那是他给客人示范试飞落下的;一对母女坐在屋檐下分吃一只馒头,身边摆着几盆牡丹花;一对夫妻从花盆边走过,怀里的婴儿无意识地对着花盆伸出手,夫妻俩相视一笑,他们的衣衫都已经洗到发白,袖口还打着补丁,但脸上的笑容却比谁都开心…… 街上还有开心的孩子,优游的仕女,有漫步的文士,有乘着马车呼啸而过的贵人……可这些人在昏黄灯光下仿佛都成了虚影,倒是以前从来没在意过的、那些仿佛生来就扎根在角落里的、不起眼的小人物,头一次映入到阿九的眼帘。 阿九头一次看到这样的世界。 热闹、喧嚣、热气腾腾、生机勃勃。
第十七章 自那晚一闹,硕果仅剩的两名常客都不来了,红馆大厅里常驻的客人换成了卫子越。 卫子越再次来的时候,给每个姑娘都准备了礼物,欢姐那份格外贵重,还特地向欢姐长施一礼。 送阿九的则是一副字画。 那画纸淡淡黄,看上去很有些年头了,再加上卫子越的财力,元墨可以断定这不是假货。 但阿九同样只是瞄了一眼,再也看第二眼。 “真货。不过是不怎么值钱的真货。”元墨如此判断。 后来得知这幅画五百两银子一幅,元墨差点给它跪下来。 卫子越有时会在壁上题诗,有时只是坐着喝酒,听个曲子,或者和欢姐聊聊天,却从来没有要求过见阿九。 阿九自然也乐得清闲。 铁老三和崔王八一死,贩卖女伎的事断了线索,再加上姜家寻人的差事压下来,叶守川分身乏术,一时间腾不出手找小茉莉,元墨只能耐着性子等下去。 今天很难得,又一个客人进门了。 只是他穿着下人的短打衣裳,还戴了只斗笠,遮住了大半张脸,怎么看怎么不像是逛得起乐坊的客人。 他熟门熟路直奔二楼,摘下斗笠,露出一张熟悉的面孔。 元墨吓一跳:“大哥,你可是姜家十七少,怎么穿成这样?京中时尚风向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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