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大喊:“乱臣贼子,人人诛之!贼首之尸,当挫骨扬灰!” 话毕,手一挥舞,头颅抛掷出去。纵马跃起,第一个踩踏过去。 小小一颗头颅很快成了泥饼,士气大涨,高呼万岁,勇猛地冲向仍未投降的叛军。 太阳高高升起时,战场已分出最后的胜负。山寇全军覆没,主事人全斩首阵前,顽抗的也都丢了性命,剩下七千俘虏,宝鸾本着不浪费人力的原则,决定将他们饿个半死后分批次发配去沙漠中种树造林。 城门大开,石城镇的百姓们等候着迎接他们的救世主。崔玄晖在人群的最前方,没来得及梳洗,简单用袖布擦一擦,五官轮廓现出来能认个大概,扶正发冠,颀长的身形直挺似松——哪怕最狼狈的时候,这板正的腰杆也从未低下。 马蹄声飞至耳边,马背上的女郎冲他扬起笑脸,笑容闪耀动人心,连她身后高照大地的艳阳也自愧弗如。 她来到他身边,骄傲地说:“表哥,我来救你了。” 她面色略显苍白,精神却神采飞扬,含笑的目光藏住了另一句话——看,这次换她救他了。 如玉的君子满身尘埃,仿佛被日光灼烧一般,他低了眼垂了傲气,板正的腰杆深深埋下去,轻声道:“小善,多谢。” 宝鸾走在城中,第一次发觉人们注意到除她容貌以外的东西。他们激动呼喊她的封号,在看到她靠近时不再躲开或偷视,他们望着她,眼里是生的希望。 他们或哭泣或大笑,像以往那样跪拜街边,但和从前不同的是,这次是满怀感恩的虔诚,而以前是聊胜于无的麻木。 入了官衙,郡太守和属官围过来,她任命的新都护做了个好榜样,其他人有样学样,大气不敢出,小心翼翼等着她发号施令。 他们不再将她视作美貌惊人的公主——偶尔有点小聪明,比如种树治沙。她高坐主位,第一次名副其实地占据这个位子,他们终于察觉到她除了美貌和小聪明外,还有一点点勇气和一点点本事。 所有人等着公主入城后的第一条口令,公主没有掩饰她的骄矜和兴奋,连夜征途使得她看上去有些疲乏,但她依然光彩照人,事实上,在她领着援军出现的那刻起,所有幸存的人都无法抑制这份仰慕,这份记忆注定难以磨灭,或将伴随终生。 公主理所当然地拿过太守官印——现在她两手都掌着印,一手官印,一手虎符。她俨然成了这里的长官,抑扬顿挫下了三条命令—— 第一:烹肉宰羊犒劳将士。 第二:登记死去士兵的名字,敛尸葬骨。 第三:告知前线大军,石城镇危机已解。 这第三条,书信是宝鸾亲笔所写,光措辞就花了半个时辰,最后也就干巴巴的一句话。 其实他不一定知道这里的情况,毕竟事情发生到现在,也才过去五天而已。西伐大军离得远,这点小动静根本传不到那边去。 也许他还是会派人前来查看情况。她心里这样想着,已经想好自己该怎么问话他派来的人。 信送出去没过多久,她果然见到了班哥派来的人——他把自己派来了。 此时宝鸾正顶着一张丑脸,这张脸在听到前线来人时就准备好了,故意弄成被刀剑毁容的样子,妆娘技术高超,连她自己都辩不出疤痕真假。 她原本是打算用这张脸见客的,顺便让人把毁容的消息传回去给他。现在好了,不必人传,他亲眼看见了。 班哥骑在马上,身后是两排精锐骑兵,一看就是马不停歇赶过来的。连下马都不曾,他没有打算多待,大概过来看一眼就走。 宝鸾被灼灼目光盯着,纳闷现在这个丑样子他竟然也能下眼,而且还目不转睛,很有一眼万年永记于心的意味。 她此刻方觉不妥,但骑虎难下,只能继续装,捂着脸蛋别过头:“别看了。” 班哥许久未言。 倏然,他伸出手,对她说:“跟我走,来不来?” “去哪里?” “去吐蕃,去打仗。我在哪里,你就在哪里。”他一眨不眨地望着她,语气坚定:“可能会吃苦,但你不要怕,我保证,有苦我先吃。” 他有些急切,身后的将军已经开始催促。千军万马正等着主将的归去,他本不该在这里,可他还是来了,来看一看他的小善。 像是被一阵热风困住,火热又惊心,风扑打心扉,仿佛要将她整个人从内到外烧起来。鬼使神差地,她的手缓缓从脸上落下,握住那只手,说:“好,我跟你走。”
第120章 公主带着她的五百卫士离开了石城镇,城门外全是闻讯赶去送行的百姓,人影似树影般绵延开去。 公主的身影已远在天边,可人们仍不肯散去,久久眺望。 公主在这里种下数不尽的绿荫,又救了数不尽的百姓,她悄无声息地来了,又悄无声息地走了。 宝鸾回头看,远远地看见城池荒漠中人影和树影好似泛黄帛布上两条颜色分明的绣线环绕交织,绿线是树,黑线是人。 在绿影和黑影的边缘,有一小支小小的马队往外奔,奔往截然不同的方向。 那是表哥,他往长安去。 这一眼也就一瞬的功夫,马背跌宕,黄沙迷眼,宝鸾纵马飞奔,自由快乐。 她心知自己有些不一样了,这变化的起始已无从溯源,或许是从她庆幸齐大郎死于非命,或许是从她将毒_药洒进喀什的酒里,或许是从她下令斩杀吴都护,或许是从她抛掷那颗贼首人头。 又或许,她从未变过一直如此。 她加快速度,超到班哥前头去,余光瞄他,来不及清洗也暂时洗不掉的假疤痕横在额间两颊,触目惊人,可她昂着头,好似孩童稚气不知忧愁,马永远快他一步,眼睛含着笑,戏谑而兴奋。 起初他还会追赶一二,不让她拉远距离,可他越是追赶,她的马就越是飞奔。但慢下来也不行,她会离得更远。后来渐渐察觉,不能过快不能太慢,得永远随她身后,由她领先一个马头的距离。 她高兴了,就会笑着喊他的名字,含了蜜似的,仿佛奖励一般。 他见过她驯喂宫里那条猧子狗,软软的呢喃,温柔的笑颜,一点点抛出去的肉块以及一落下就收回的抚摸。那本是条见人就吠的狗,却在她面前弭耳俯伏。 赶路当晚,没有驻扎的帐篷蔽身,天为被地为席,宝鸾被班哥拉到身边,他用厚实的裘衣包住她,坚硬有力的臂膀拢抱她,她好似一颗鹌鹑蛋被围得密不透风。 沙漠里过夜,人人环抱取暖。 呼呼的风声混着火堆的噼里啪啦声,不远处士兵巡夜的脚步声踏着熟睡人的呼噜声,这是一个寂静的夜。 宝鸾端详班哥的睡态,看了一会,伸出手摸摸他的下巴,捏捏他的耳朵。 忽然班哥睁开眼,睫毛近睫毛的距离,四目相对几瞬,他又闭上眼。 她指尖继续揉捏几下他微微发烫的耳垂,见他没有阻止也没有让她快点睡觉的意思,便开口说:“我是不是很丑?” “嗯。”他答一声。 宝鸾被他的直白呛住,皱眉说:“还有呢?” “没有了。”他仍闭着眼,说完又品评一句:“确实挺丑的。” 宝鸾摸摸脸上的假疤痕,心里嘀咕一句臭男人只知道看脸。正要推开他,他却心有灵犀般立即将她抱紧。 气闷了一会,宝鸾说:“以前你很会甜言蜜语,总是说好话哄我。” 班哥声音带着睡腔,好似游离梦中:“年少不懂事,现在得沉稳点了。” 宝鸾不甘放他独自睡去,伸长脖子用布满假疤痕的脸蹭蹭他,又往他耳边吹一口热气,眼睛看不到,上手一摸,如愿以偿摸到他的脸发烫。 “你脸红了。”她笑着,没多久忽然想到什么,问:“别人这样摸你,你也会脸红吗?” 他的气息有些不平,说:“没有人能这样亲密。”除了她。 他腾出一只手,摸黑抚到她脸上,她赌气似地扬起面孔,任由他抚摸她脸上每一寸凹凸不平的地方。 他摸完她的脸,重新两手抱紧她,宝鸾等了一会,没等到他开口说话,自觉没意思,闭了眼迷迷糊糊快要睡过去的时候,脸上传来湿濡的触碰。 她一下子清醒了,唇角慢慢翘起来,黑暗中捕捉气息。 就像树叶上一只蜗牛轻轻浅浅地爬过,丑陋斑驳的脉络一一被安抚,微湿的痕迹很快风干,灼热的温柔却永远留了下来。 这吻未触及她的唇,因此变得更加动人。 行军生活显然是艰难而辛酸的,越往西地势越高,空气稀薄天气变冷。 环境艰险,从前吃的苦都不配叫苦,现在的苦才算真正的苦,宝鸾自己都惊讶竟然能熬住。 她已经很久没穿过不打补丁的衣服没吃过新鲜美味的佳肴了,脸上的假疤痕早已脱落干净,但现在灰头土脸的也没个人样。 美人是需要娇养的,再天生丽质的美人,日日风餐露宿,也会变得黯然失色。 宝鸾总算是明白了为何先前班哥让她留在石城镇,和现在这种贫瘠的军旅生活比起来,石城镇的日子称得上富贵安稳了。 班哥没有问,但她看得出来,他想问她是否后悔跟了来。 其实有什么好后悔的呢? 对于自己的选择,她从来不会后悔,十几年的宫廷生活教会她许许多多的道理,其中一个便是摒弃后悔这两字。人一悔,脚步不稳,路也就断掉了。莫后悔的习惯几乎是刻到她骨子里头的。 进攻吐蕃主城的前一夜,大军要翻过高高的雪山,是西伐路途中最艰难危险的一段路。 宝鸾一张小脸冻得惨白,可她笑得神采焕发,灵动的双眼写满对山那头风光景物以及大胜后的期待。 她随军的身份没有掩藏,本来说好是主将的远房表弟而不是帝国的公主,但这一说法没能瞒太久,很快被几位中高将领识破,所以干脆挑明身份。 起初是闹过一阵的,不知班哥用了什么法子,有异议的人很快噤声。大概是看她安分知趣没有对军务指手画脚,后来大家也就慢慢接受了。 翻身越岭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是班哥带宝鸾走的这条路,更是山势陡峭。大军分开走,队伍人数不一,走不同的路,以防被人埋伏包抄。 班哥是主将,他选的路自然是最没有埋伏风险的那条,正因如此,所以这条路几乎不能称为路。 悬崖高耸,一不小心就会粉身碎骨。 不能停不能歇,宝鸾气喘吁吁靠在班哥身上,苦中作乐般想,以后回了长安,论谈资她当属第一。光是这段冬夜翻雪山的经历,就足够她傲视众女郎了。 班哥低声问:“小善,累不累?” 宝鸾知道他想背自己,挤出一个笑,说:“我还能撑会,你留足力气等会路险了再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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