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晚芙方才虽催陆则起来,眼下却乖乖任由男人抱着,两人谁都没开口,享受着这难得的宁静,直到锦衾中传来一声“咕噜”。 江晚芙脸颊瞬间红透了,因陆则迟迟不归,她晚膳本就吃得心不在焉的,加上昨夜一番翻云覆雨,耗了极大的体力,且现在早都过了她平日用早膳的时候,几个原因叠加在一起,自然是饥肠辘辘了。 她是自小学规矩长大的,学的是“静若处子动若脱兔”,不说仪态万方,但言谈举止也是很符合时下对淑女的要求的。 突然当着自家夫君的面,肚子“咕噜咕噜”地响,实在很有些丢脸。 陆则耳聪目明,屋里又静谧无声,那声音自然听得一清二楚,低下头,就见小娘子已经将脸埋至他的胸前,看不清面上神色,但锦衾下露出的白嫩耳朵,却是犹如红玉一般。 他体贴地没开口,只收拢双臂,拥她在怀中,轻抚她的后颈,那处肌肤滑腻雪白,令他舍不得移开,流连忘返。 等小娘子耳侧那股红渐渐散去,陆则才“咳”了一声,清了清嗓子,正色道,“起吧。我饿了。” 江晚芙本想当做什么都没发生,听到陆则那句欲盖弥彰的“我饿了”,顿时脸上又有点热,恼羞成怒,抬起头,嗔了陆则一眼。 她实在没生一张很有威慑力的脸,便是瞪人的时候,也只叫人想到一个词。 宜嗔宜喜。 不像陆则,便是面无表情的时候,别人也怵他几分,恨不得躲得远远的。 不过这样也好,夫妻在一起,本也是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日后有了孩子,严父慈母的搭配,教养孩子也合适些。 陆则心里想着,面上倒是一本正经。 江晚芙却不肯理他了,从他怀里离开,起身要叫惠娘,还没开口,便被陆则从后环住,他双臂环在她的腰间,极尽宠爱地亲了亲她的侧脸,声音不高不低,显得很温柔。 “是我错了,阿芙别生气。” 江晚芙其实也没有很生气的,又被这样哄着,自然就心软了,抿抿唇,小声道,“算了,不与你计较。” 说罢,小声叫陆则松手,叫了惠娘进来,穿衣洗漱,等用膳的时候,实打实用的是午膳了。 陆则一贯吃得快,江晚芙则是斯斯文文,慢吞吞地吃,她爱喝汤,用了午膳,还捧着碗甜汤,小口小口喝着,甜汤喝得嘴唇湿润。 她喝的时候,陆则出去了一趟,不知他是去做什么的,不过片刻的功夫,便回来了。 喝过一碗甜汤,仆妇便进屋收拾了碗筷,惠娘则抱了身衣裳模样的物件进屋,江晚芙看了一眼,有些不明所以,倒是惠娘笑吟吟望着她,道,“夫人进屋换衣吧。” 江晚芙一怔,想起陆则在她喝汤的时候出去的那一趟,望向男人。 陆则放下茶盏,眼神带着淡淡的温柔,“昨日不是说了,今日休沐,带你出去玩。” 两人成亲以来,多是在立雪堂,还从未一起同游过,外头虽是严冬凛冽,寒意逼人,但仍浇不灭江晚芙心里的那股欢喜,她心中惊喜,忙颔首,随惠娘进屋换衣。 等她从内室出来,陆则也换了身装束,他平日一贯清贵郎君的打扮,今日却换了身玄色劲装,没用昂贵发冠,只用同色的发绳束作一束,带着银色护腕,着黑色云纹长靴,腰间没挂香囊玉佩等雅物,不过斜插一短小匕首,英姿勃勃,肆意飒爽。 陆则侧身立于门口,吩咐下人,寥寥几句说完,回过头,便见小娘子已经出来了,朝她伸手,言简意赅一句,“阿芙,过来。” 江晚芙走过去,便被他握住了手,屋外倒是没下雪,但风很大,冷飕飕的,两人到了侧门,马车已经在侧门外候着了。 上了马车,江晚芙才迫不及待问,“夫君,我们去哪儿?” 陆则道,“带你去泡温泉。” 江晚芙眨眨眼,“京城还有温泉?我怎么没听说过?” 问完,又觉得自己犯蠢了,自然是有的,不过温泉本来就稀奇,大约一被发现,就被权贵当做买做私物了,所以寻常人不知晓,也就很正常了。 陆则倒是不嫌麻烦,解释道,“嗯,先前是我名下的一个林庄,庄头巡视的时候,发现一处林木稀疏,且生长得比别处更慢,觉得蹊跷,凿开后发现了温泉眼,才改建的山庄,去年年末才建好,我也是第一次去。” 这就不奇怪,江晚芙为什么不知道了。陆则的私产实在很多,不是个小数目,她也不能事事亲力亲为,只是管着帐,这温泉山庄在账面上挂的又是林庄的名字,她又不晓得背后那些事情,自然就不知晓了。 两人正说着话,马车却渐渐慢了下来,最后彻底停了下来。 陆则撩了帘子,下了马车,又伸手扶江晚芙下马。 江晚芙脚刚落地,便觉一股灼热、带着点腥气的气息,喷洒在她的头顶,吓得她下意识往陆则怀里钻。 然后便听见陆则低声斥了一句。 “踏霜!” 然后,便听到一声低低的“咴咴”,像是有些委屈一样。 江晚芙好奇抬起头,便见一匹高大骏马,立于几步之远的地方,黑身,白鬃,棕眸,七尺高,皮毛顺滑油亮,四蹄强健有力。她见过的马不多,但也看得出来,踏霜不是什么普通的马。 它站在那里,比一旁拉马车的马高出一尺,卫国公府的马也都不是什么病怏怏的马匹,在踏霜面前,却被衬得矮小瘦弱。那一匹家马畏惧踏霜,连前蹄都弯了下来,一副臣服的样子。 江晚芙看得眼睛发亮,陆则见她那副样子,问,“想不想摸一摸?” 江晚芙忙点头。 陆则喊了声“踏霜”,踏霜便迈开四只蹄子,朝他们走了过来,低下头。江晚芙赶忙伸手,小心翼翼摸了摸踏霜的额面,见它乖乖的,丝毫不挣扎,那双棕色的大眼睛,倒是一眨不眨盯着她看,似乎在认人,她便大了胆子,朝下摸去,摸了摸踏霜的吻部。 踏霜倒是不怕生,伸出大舌头,舔了舔她的手心。 湿漉漉的,还有点痒,不过江晚芙还是很喜欢踏霜,谁说只有男子爱马的,这样高大又忠心的马,女子也是喜欢的。 “它好乖啊……”江晚芙越看越喜欢,回头朝陆则道。 陆则抬手,拍了拍马肚子,示意踏霜别腻歪,道,“别看它现在乖,在宣同的时候,它都是单独住一间马房的,谁跟它住一间,能被它撵得缩在角落里,叫一晚上,性子很霸道。” 江晚芙认真听着,忽的摸到踏霜脖子上有一道疤,“踏霜是军马吗?” 陆则颔首,“它是我的坐骑,自然要跟着去战场。踏霜很凶,一般人伤不到它,这道疤……” 江晚芙听着,却见陆则忽的不说了,疑惑抬眼望向他。 陆则只好接着朝下说,“这道疤,是有段日子,没什么战事。踏霜跑出去,七八日后回来,身后跟了一群野马,有公有母。当地的马夫说,应该是它看上了野马群的母马,挑衅了头马,打架打的。打赢了,野马就跟着它回来了。” 江晚芙听得笑出了声,再看踏霜,还是那副乖乖低着头颅的模样,忍不住发出感慨,“我们踏霜真是厉害。” 拐带了母马不说,还把整个野马群都给拐回来了。那匹头马一定郁闷死了! 陆则无奈,看来他先前的担忧,实在不是杞人忧天,小娘子的确就是个慈母,连自家马都护着,更遑论二人的孩子了。 他倒也没说什么,等江晚芙摸够了,才开口,“我们骑马上山。” 说罢,抱住江晚芙的腰,带她上马,高处的风,显然要比低处更猛烈一些,尤其他们已经出了城,到了没什么人的京郊。 陆则替怀里人戴好披风帽子,将她护在怀里,也不用拉缰绳,踏霜就十分自觉朝前走了。 越到山上,风越发大了,但江晚芙却顾不上冷,兴致勃勃坐在马背上,身后是男人有力温热的胸膛,抵挡着来自后方的寒风。 虽是山路,但踏霜走得特别稳当,坐在马背上,几乎感觉不到什么大的颠簸,山道两侧有树,树枝被前几日的积雪,压得朝山道中间垂落,压得低低的,但有陆则在,自然不用江晚芙担心,大的树枝都被他细心抬手挡住,只有些稀疏的叶子,窸窸窣窣扫过发和额头,不疼,只是有点痒。 这种感觉,很是奇妙,眺目望去,山下的农田河流,逐渐变得越来越渺小,不远处的京城,东南西北繁华的四坊,也变成了一个个四四方方的小方格,就连皇宫,也只有巴掌大小。 江晚芙兴致昂然看了很久,过了那股新鲜劲后,倒是觉得有点冷了,也不用陆则提醒,自己便乖乖钻进他的怀里,抱着他的腰,一会儿工夫,便觉得身上暖和了。 正昏昏欲睡的时候,忽的听见一阵动静,像是有什么人从山道上滑了下来,摔在了地上。
第90章 江晚芙抬头朝出声处望去,便见一个灰色道袍的女冠,看上去应当有四十多岁了,身上负一背篓,摔在山道上,背篓中的物件散落一地,仿佛是些烘干的药材。 “夫君。”江晚芙忙拉了拉陆则的袖子。 陆则应了一声,拉住缰绳,踏霜立即停了下来。他松开缰绳,带着小娘子翻身下马,等她双足稳稳落在地上,才松开抱在她腰上的手。 今日要出门,江晚芙穿着惠娘给她准备的鹿皮小靴,鞋底有纹钉,走起山路并不难,她很快奔到了那女冠身旁,俯身扶她起来,替她拍落肩头的泥,口中关切问道,“道长,您没事吧?可有哪里摔伤了?” 陆则自也跟在江晚芙身侧,寸步不离,碍于对方是位女冠,他并没有伸手去扶,站在一侧,替二人挡住了寒风。 女冠被扶着站了起来,抬起头,刚要谢过二人,待看清扶她的江晚芙,亦被她的容色所惊,短短一瞬,回过神来,忙道,“多谢二位相助。贫道无碍。” 江晚芙点点头,蹲下身,帮那女冠拾起散落一地的药材,陆则也帮着一起,倒是把那女冠弄得十分不好意思,满口道谢,赶忙也动起手来,几人很快将药材拾拢,放回了那背篓之中。 江晚芙看了眼那背篓,又见女冠膝裤都擦破了,道袍上还打着补丁,心中不由得有些同情,想了想,便问,“道长可是要朝山下去?” 女冠颔首道,“贫道在山间洛水观修道,观中采摘了些草药,想下山换些银钱,待明年开春,送观中几个小道去念书。” 京中多道观,信道的人也多,尤其那些有名的大道观,平日里都是信客不绝的,像卫国公府,每逢年节,都是要去道观的,库房支出去的银钱,就是一大笔。不过这洛水观,江晚芙却没听说过,估计只是个小观,没什么名气,又在这山里,想来肯定是没什么信客。否则,这大冬天的,女冠也不至于下山去卖草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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