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两个人没有特别畏惧所谓篁丘中的妖祸,但必要是准备还是要有的。 有了袁琦,温宜笑吃喝住都不愁了。 袁家的小公子,独自在外面闯荡,家里人自然要全力支持,袁琦财气不小,直接给了他能够支取各地钱行的令牌,只要持此令牌,就能随便向钱行要银两,给手下打工的温宜笑订的客栈房间都是甲字套房,就在她们喝茶的酒楼对面,二楼。 优点是可以不花钱白嫖对面酒楼的戏台子,缺点是戏腔太大容易打扰她的睡眠。 温宜笑没有太大叠纸人的压力,一边悠闲画着各种诛邪符,一边看着对面的戏。 这一出《狐仙》并不是很长,但是耐不住茶馆来来回回地唱,温宜笑听了好几遍,就算她再不懂戏,也大概明白了戏里的意思。 前面的情节都很俗套,烂俗剧情为:原本的篁丘上生活着一只无忧无虑的小狐狸,她有着好看的毛茸茸的尾巴和耳朵,她在篁丘上生活百年,最后修炼成了人形。 初生灵识的小狐狸不谙世事,天真无邪,误入了猎人的陷阱,碰巧遇到路过的书生。 书生救了小狐狸,小狐狸为感谢救命之恩,自愿藏起自己的狐狸耳朵和尾巴,跟在书生身后当个小小的婢女。 本来只是普通人与妖的故事,小狐狸被书生的才气所打动,动了凡心,书生连中三元,仕途坦荡。 虽然跨越了人与妖两族,但他们在陪伴中相爱,有情人终能成眷属……这是一般的烂俗剧本。更烂俗一点的话可能是:书生也许不喜欢小狐狸,只把她当妹妹,或者公公婆婆棒打鸳鸯最后小狐狸死遁或者带球跑,书生火葬场……咳咳跑偏了。 不过这只小狐狸后面的故事,一幕比一幕揪心。 书生是心怀天下的书生,这样的人,若遇明君,必然可以成为辅政之臣,可当年小人当道,书生怀才不遇,因谗言几次被贬,最终只成了一个小小的县令。 朝廷昏庸,为博妖妃一笑,昏君大兴土木,兴建宫室,恰逢时节不好,连年的劳役,赋税,把百姓压得喘不过气来。 土匪打家劫舍,数次上报,官员瞒报,若不是懦弱不敢反抗,就是反倒收着土匪的钱,跟着打压百姓。 书生看见的就是这样子的一个乱世,上头不断催着加重赋税,捉拿成年男丁去元京给妖妃修建行宫。 下面的人被逼得活不下去了,揭竿而起,说反就反。 朝廷要派兵镇压,层层加压,到书生身上。 可他怎么愿意打压百姓? 当时他也是年轻气盛,说反就反,直接加入叛军。 书生知道自己这个决定极其危险,可能随时都要付出性命,在反叛前,拉着将小狐狸待会到她们初遇的篁丘,清风拂过竹林,他向小狐狸道别。 多年相伴,这份救命之恩小狐狸早就还完了。 小狐狸跟在他的身边数年,看遍了他所有风光和落寞,见过他为状元郎的时候的意气风发,也见过他夜里辗转反侧时候紧锁的眉头,知晓他一腔忧国之心。 离别的下午,小狐狸哭得死去活来,可是书生一次也没有回头。 可惜当时朝廷还是太强大,书生太弱小了,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叛军轻而易举地就被镇压。 小狐狸已经不在书生身边了,这跟她一点关系也没有,她还是篁丘中的一只小狐狸。可是已经看遍人间的小狐狸,怎么忍心回归山林?天下狼烟四起,她如何继续当她那个无忧无虑的小妖? 后来,她听到了书生的消息,正是他被押送入京,义无反顾攻击的俘虏叛军的队伍,想要救出书生。 只是失败了。 书生与小狐狸最后血洒篁丘,这一片清澈明亮的竹林,最后也成了人人闻风丧胆的禁地。 温宜笑喃喃自语:“你说,这只作恶的九尾狐妖,有没有可能就是当年死去的那个。” 余绥想了想,“也许是有可能的。” “可是她已经死了,死去的魂魄,大多都会散去,就算能重新凝聚起来,只怕也很难比生起强大。” “小公主,其实所谓戏文,都是后世的人更改过的,不一定全是真的,也有部分地方是杜撰,传言就是如此,无从考证,人们都说当年狐妖为救叛军死在了篁丘,从此那里变成了禁地,但实际上,他们就真的考证过吗?有多少是真的,有多少是假的?” “但凡事总要有个依据,”温宜笑说,“有果必有因,哪怕只是个传言,也得有个源头呀。” “书生,被贬,县令,叛军,这件事就发生在十多年前,就在彭川附近,应该又不少人亲历过。大概很好打听。” 温宜笑凝眸,“只是,我现在想的主要是,狐妖为什么要捉走少女呢?她要这些少女有什么用呢?” 显然,术士更重视结果。 袁琦没有花费那么多时间去了解因果,温宜笑也不会去,两个都是急性子,也就闲得无事的时候念叨两句。 管它是什么妖,温宜笑只想直捣竹林,以最快速度找回被带走的少女,并且顺便喂饱袁琦的蝴蝶。 其实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子的,术士又不会读心术,她们存在于世间的意义主要还是守护,他们不会主动出手攻击和善的妖类,与妖对抗是为了保护手无缚鸡之力的人。 要是每个术士都花费时间去了解妖怪的恩恩怨怨,了解他们的动机,妖与人混聚久了,心思不比人简单,你自个琢磨的时间可能就会有更多的人遇害。简单粗暴的方法,往往会更管用。 重要的是能够救回这些少女,这就足够了。 余绥听温宜笑说完,突然倒:“小公主,其实少女的骨肉,可以……” 忽然外面传来一阵剧烈的哭声:“女儿,我的女儿,你究竟去了哪里!” 温宜笑的笔没握稳,手一颤,符咒上落下了一道红色的痕迹。 温宜笑连忙跑出去,同时看到了隔壁房间冲出来的袁琦,两人对视一眼,同时冲向哭声发出的地方。 一个妇人正趴在地上,嚎啕大哭,旁边她的丈夫也是急得团团转。 她指着房间大叫,“她累了一天,刚刚困的厉害,倒头睡了,我刚刚不过是帮她把换洗的衣裳拿下楼,回来她就不见了!” 这对夫妇是带着孩子走南闯北的商人,路过此地暂时留宿客栈,因为最近彭川女子失踪案闹得风风火火,妇人不敢让孩子自己睡,打算陪她睡一间房。 可是没想到,这都出了篓子,眨眼的功夫,孩子居然还是不见了。 温宜笑立刻进房铺开朱砂开始画阵。 袁琦放出了他的蛊蝶。 这是温宜笑第一次看到,袁氏真正的,藏着灵魂,无需主人指令,就会扇动翅膀的纸蝶。 第22章 配阴 这只蝴蝶很漂亮,一种难以形容的、奇幻的漂亮。 纤薄如蝉翼一般的翅膀,珠光下晶莹剔透,淡蓝色的磷粉散落,发出萤火一般的幽光。 它优雅地闪着翅膀,在屋里转了一大圈,悠哉悠哉,不紧不慢,袁琦紧张地盯着它,希望它能够找出些什么线索来。 可是,到了最后,它扑腾了两下翅膀,又飞回到了主人的身前,收好翅膀,站在肩上。 袁琦急了,“小祖宗呀小祖宗,拜托你高抬你的翅膀,你再去找找呀,怎么才飞了一圈就回来了?” 小蝴蝶高傲地扇扇翅膀,袁琦说:“找不到,怎么可能找不到,那东西才刚刚离开,肯定就在这附近不远,你怎么可能找不到,是不是嫌弃他不好吃不想动?” 蝴蝶还是扑腾翅膀,还是不动,带着淡淡幽光的触须,在轻轻晃动。 袁琦说:“你别撒娇呀,撒娇有什么用,我养你那么多年就是要你来除妖的,妖怪才刚刚离开,你屁都查不出来,这怎么可以呀?才转了一圈,怎么能这么敷衍,你好歹也得转多几圈呀才跟我说你找不到呀!” 袁琦与蝴蝶展开激烈交谈,温宜笑听不懂蝶语,只顾着画符,手中的动作一点也不敢停。 余绥续上了刚刚没有说完的话:“少女的血肉,往往是鬼魂所钟爱的食物,而少女血肉最为细腻,在妖祟眼中是不可多得的美食,而……” “这个我当然知道,”温宜笑飞快说道,“不过是低等妖魔钟爱口腹之欲,高级一点的根本不喜食人,这只妖敢进彭川,公然带走少女,肯定有别的企图。” “你别打断我,听我说完,少女血肉不仅是美食,而尚有处子之身的女子,还有另外一种作用!” “你听说过冥婚吗?”没有等温宜笑回答,他就自顾自就说了下去,“民间的冥婚,是给死去的未婚男女做一个配对,求得一个圆满。” “大多数的冥婚,都是家中未婚男子死了,家人给他买少女的‘尸身’作为他的新娘,结成阴婚。有甚者,可能还会买来尚在人世的女子,杀死后再埋入棺中送葬。” 温宜笑说:“你的意思是,彭川城失踪的这些女子,都是用来去陪冥婚的?” 不可能吧,这么多的女子拿去配阴婚,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皇帝纳妃呢?她亲爹后宫都没有这么多人。 而且人家配阴婚,一般选的都是穷人家的女儿,花钱买断人家闺女一生,自此生死不论。怎么可能找这些好端端的姑娘,甚至偷到人家刺史家里去? “是配阴,”余绥解释道,“和冥婚很像,但是又不是冥婚,配阴和冥婚的区别是,冥婚是‘明媒正娶’,是活着的亲人给死人强行安一个伴侣。而配阴,则死人自己给自己找的女人。” “而被配阴的人,都必须得是处子之身,且必须得活着送进死者棺材,因为她们是要被死者活生生吸死的。未嫁少女有着浓郁的鲜活气息,死人采阳补阴,可以通过不断吸取处子身上的气息,来让他自己获得复生,而女子的活气全被吸食完后,就会干枯而死。” 采阳补阴,以求复生,一人生而众人死。 如果说袁氏家族的纸人封魂已经是禁术,但在余绥所描述的配阴中,只能说是小巫见大巫,那这才当真是至邪之术。 靠着不断采补少女的生息,吸干一个个女子,直到得到足够支撑自己复生。 温宜笑和袁琦确认过,失踪的全都是未婚的少女,连个未婚夫都没有,十有八九是绝对的处子之身。而且如果若要使死人复生,单单一个两个少女是绝对不够的。同时有那么多少女失踪,正好和配阴对的上。 温宜笑听了,“我怎么没有听说过这种邪术。” “小公主,天下之大,有太多的东西,你年纪小,没听说过也是正常。” 而且配阴是很久之前的术法了,余绥上一次听说过配阴,也已经是百年以前。 和余绥说话期间,温宜笑的阵法已经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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