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南北差异也很大啊,但是因为大家都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所以用的都是同一套法律】 【想想元朝这样做很正常,毕竟咱们连粽子吃甜的还是咸的都能吵起来】 【那如果这样的话,西亚、欧洲的人是不是也会用不同的法律】 “元朝建立的第一本成文法,叫做《至元新格》。” “在《至元新格》之前,蒙古人用的法律被称为《大札撒》,是一种习惯法的汇编,当然,也有学者认为《大札撒》才是蒙古的第一本成为法,是成吉思汗用来统一蒙古汗国法律的法典,但是因为《大札撒》已经不可考,所以现在也不能确定具体的内容。” “好在《至元新格》资金依然有留存,我们在看其中的内容时,不难发现这其实是一本行政法和刑事法的规定,在忽必烈实用主义的思维之下,《至元新格》也是非常接地气的法典。” “值得一提的是,在《至元新格》颁布的时候,有一个特殊的法令,就是禁止《泰和金律》。” “这是为什么呢?主要是因为元朝成立了许久一直没有立法,所以忽必烈即位之后是让北方的汉人聚居区继续使用《泰和律义》。” 【所以当时的元朝人用的是金朝的法律?】 【这就是你的东西很fine,下一秒就是mine】 “在这之外,元朝还定立了《大元通制》和《元典章》。” “综合元朝时期的立法,主要是参照唐宋之法,加入民族特色法律,修修补补而成。” “在元世祖时期,也就是忽必烈当政时期,元朝已经开始仿照汉制设立官职,在中央设立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宣政院。” “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大家都很清楚了,这里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宣政院,宣政院主要是处理民族宗教事务,主管是国师。” 【我就说小说里那么多国师的戏份,在古代却没看到什么厉害的国师,原来是元朝的!】 【当时的少数民族确实有比较虔诚的宗教信仰,至于汉人,就已经是实用主义宗教信仰了】 【事实上汉人的“渎神”行为自古有之,典型的例如七仙女、西游记、鹊桥会、封神演义】 【元朝是不是唯一一个把国师这个职位固定下来的王朝?】 “在地方的划分上,元朝参照唐宋,划分为省、路、府、县,这种划分其实和现代已经很接近了。” “在刑罚的设置上,突破现代人偏见的是,元朝的量刑几乎是唐宋元明清中最轻的。” “很多人认为元朝作为异族,想当然的残暴,但是只要研究过元朝的法制,就知道他们的规定实际上是以轻刑为主。” 【真的吗?我不信】 【元朝居然会比唐宋明清量刑要轻微?】 【蛮夷之人,一向铁血手腕,如何会更轻?】 伍爱华看到弹幕,不由笑了笑:“这就是东西方携手给蒙古帝国创造出来的负面印象洗脑包了。” 说完,伍爱华不忘补充一句:“不信我们举个例子,大家都在掉,谋反是大罪,如果在明清谋反,那么你九族没了。” 【主播你忘了提一个情况,就是和皇族联姻的,也不会没了九族,特别是皇帝算在他九族里那种】 【笑死,能不能别说特殊情况啊?】 【怎么就特殊情况了?皇帝九族之内都是位高权重,这些才最容易谋反不是?比如说李家就是杨家的九族之内】 伍爱华看了眼弹幕,没有多说什么,继续说元朝的内容。 “但是根据元朝法律的规定,对于谋反罪的株连,父亲谋反的,儿子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都不连坐。” 【!!!】 【那可是亲儿子啊?!皇帝不怕子承父业吗】 【那要是他们谋反之前先分了家,岂不是就死几个人?】 看到这些不可置信的弹幕,伍爱华露出了笑容:“所以说,其实元朝是轻刑主义的。” “当然,虽然元朝量刑较轻,但也有同罪异罚的规定,”伍爱华说道:“当时的蒙古人确实高人一等。” “根据元朝法律的规定,如果蒙古人打死汉人,最轻只需要缴纳烧埋银就可以,而汉人打死蒙古人,则需要判死刑。” “不过考虑到封建社会本身统治阶级就具有特殊的优待,之前朝代也有官当、八议等,其实元朝法律的严苛程度远远不及之前的朝代。” “毕竟封建社会,不公平已经成为一种现实,汉人统治的王朝确实没有高汉人一等的民族,但是少数民族在汉王朝也受到欺压,像是朱家那种能生的,封地民不聊生的程度更甚于某些蒙古人的统治。” “以我们现代的价值观来看,归根究底,封建社会人民的不幸不在于当时统治的民族,而在于家天下血脉传承的统治,总会出现不做人的统治者。” “即使老朱农民起义出身,他的子孙也会被活不下去的农民起义推翻。” “这才是天下大势合久必分的根本原因。” 伍爱华这话一说,天幕之下的人们都沉默了……
第128章 伍爱华的话说完,有反清复明的人在弹幕上质问。 【难道明朝就不值得复国吗?满清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竟也想坐稳这汉家江山?!】 没等伍爱华说话,就有古人说道:【古往今来,未曾听说过复国的国家】 【那就是你孤陋寡闻了,东汉不就是刘汉宗室复国?】 【当我祭出东汉,诸君要如何回答?】 伍爱华看了眼弹幕,没忍住一笑:确实啊!王莽的新朝已经总结了大汉王朝,之所以说东西汉,就是因为刘秀很快建立了东汉王朝,但是谁能说他不是复国呢? 因此,伍爱华回答的时候,心情反而很平和:“不是说早就屠杀的满清就值得皇位,而是说老朱家到末年,灭国已经是必然,事实上在主播我看来,满清和朱明都不是什么好统治者,君主立宪和资本主义也都Biss。” 【哈哈哈你们忘了主播她平等地仇视每个封建统治者吗?】 【问就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事实上,”伍爱华说起来的时候也想要叹息:“蒙古在征战初期,其实屠杀地并不比满清少,只是当时他们主要的敌人是金国、西夏和西方国家。” “在成吉思汗在世的时候,就已经认识到了屠杀的错误,制定了《条画五章》,规定‘出军不得妄杀’,后来蒙哥汗和忽必烈也都做出了不许杀人的规定,之所以我们对此感受不深,一来是已经是千年之前了,二来是对方屠杀的多半都是少数民族,等到和宋朝对战之时,已经有不许随意屠杀的规定约束了。” 【但是这完全是因为南宋还算能打,要不然我们也早早被屠城了】 【真的,我没想到蒙古征服整个西亚和欧洲北非就花了四十年,但是打南宋居然打了四十六年,我承认我之前对宋朝是大声了点】 【还好坚持了四十六年,蒙古人建国之后也开始要脸不搞屠杀了,才保存了我们汉家的血脉】 伍爱华说完屠杀的规定之后,没忍住感慨道:“其实我发现在古代,少数民族的立法,要么就特别残暴,要么就特别宽松。” “对此,我更倾向于是他们的习惯法就是有的残暴、有的宽松,并且因为从奴隶制游牧部落一越成为封建国家,接收到当时汉民族更高等的社会组织形式带来的震撼,所以开始学习汉化,但是因为不是一个潜移默化而是一个突然接受的过程,所以在初期和中期汉化地也不够彻底,法制就显得这么不伦不类了。” “虽然但是,元朝作为史书有名的大一统国家,立法水平也并不算低。” “其中还有一条元朝新出现的立法,和我们现代的立法理念非常符合,就是禁止□□幼女罪。” “其实宋朝的时候有类似的规定,但是没有专门的立法,也没有对□□幼女的进行更重的处罚,宋代《庆元条法事类》规定□□犯要流放三千里,配远恶州,其中如果女孩子在十岁以下,虽和亦同,也就是说没有强迫,也算做□□。” “元朝对于□□的立法参考了宋朝,但是对于□□幼女的,罪加一等。” “元律规定,‘诸□□人幼女者,处死;虽和同强,女不坐’,直接定为死刑。”(《元史》) 【定的好!这种人渣就该死刑!】 【建议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学习,提一下这个立法提案吧!】 【元朝和宋朝这个“虽和亦同”和“虽和同强”真的好棒!总有人渣骗女孩子!】 【现代□□罪只是三年以上我就很不服】 伍爱华看到弹幕之后说道:“对于幼女即使同意也认定为□□这种判决原则,宋元的想法和我们现代是一致的,现代也是这样设置的,只是我们将年龄提高到了十四周岁。” “因为立法者都有一个共识,就是不懂事的女孩子的同意不算同意,她们很容易被哄骗,所以将这种也认定为□□。” 【大明律也规定了:□□女十二岁以下者,同强论,绞。】 【别说了,大明律把年纪提升上去了,大清律例又把搞下来了,换成了十岁,斩。】 【十一二的女孩子懂什么?她们难道就不配被保护吗?】 【说起来,也不知道古代有没有罗密欧朱丽叶条款】 【罗密欧朱丽叶条款是什么?】有古人问了。 看到弹幕中提及,伍爱华说明了一下:“罗密欧朱丽叶条款主要是西方的说法,就是两小无猜条款,对于我们国家来说,虽然没有法律的规定,但是在司法解释中对于这一类的情况有一个特殊宽大处理的规定。” “之前说过,和十四周岁以下幼女发生关系,不管对方是否同意,都视为□□罪,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犯□□罪也需要负担刑事责任。” “但是在06年的一个司法解释中,有专门提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偶尔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未出现强迫、胁迫等情形,幼女也是同意的情况下,情节轻微未造成伤害的,不认为是犯罪。当然,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负担刑事责任,自然就更不存在□□罪的情况。” “在20年我们刑法修正案九已经把刑事责任年龄作出了调整,修改为12-14周岁也可能存在刑事责任,并且对□□不满十周岁幼女使用更重的刑罚,但是两小无猜的审判原则还是留了下来。” “这么说吧,十五岁的男孩子和七八岁的女孩子发生关系,当然算犯罪,但是十五岁的男孩子和十四岁的女孩子两人是中学同学偷尝禁果,这种一般不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伍爱华这么一解释,古人都明白了过来:原来这就是两小无猜条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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