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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有条羊街

时间:2024-05-30 20:10:04  状态:完结  作者:张铁锅

  “哦。”小蝶一下就想起陈飒妈清癯的面庞上那双眼神飘忽、没有生气的大眼睛;还想起了卫生间那本“驾世大预言”,还有封面上那一大堆胡穿乱插的繁体字,像香港庙街横七竖八的店名牌。心里莫名的,怪不是滋味儿。

  “所以你是十几岁出国的吗?”片刻,她问。

  “十六。”陈飒答,“我妈跟我爹地一结婚,我们就过来了。”

  “哦。我说你怎么发育成这样,”小蝶拿双手在胸前夸张地画了两道巨大的半圆弧,“肯定是牛奶和‘气死’(cheese,奶酪)吃多了。我二姑也这样,三十岁才出的国,前面就比机场跑道好点。谁知道在这里待了十年,居然二次发育了。”她说着又在胸前画了两道弧。

  两人捶床捣枕,笑得花枝乱颤。

  “那——”小蝶压低声问,“你妈和你爹地是怎么认识的?熟人介绍的吗?”

  “网上认识的。不是有那种跨国交友的网站吗?”

  “哇,阿姨挺时髦的啊!”

  “嗨!她一个离婚的朋友怂恿的。”陈飒指指厨房的方向,小声道,“我爹地那时候来南京见我们,可不是现在这副样子。穿了一件‘汤米’的保罗衫,领子还很时髦地竖着,又说在加拿大有房。”

  “结果我们屁颠儿屁颠儿地来了以后,居然就是这破房子!”陈飒很不屑地把眼朝天花板一撩,“去‘贸’(mall,商场)里一看,嘿!‘汤米’的保罗衫天天打折,十几块钱就能买一件。”

  小蝶不知怎么搭腔,也确实觉得好笑,就笑了。

  陈飒自己也笑,然后带着点笑的余韵回忆:“我那时候吧,刚上高二,学习成绩一般般,高考肯定没多大戏。所以也是为了我的前程,我妈跟他才刚认识没多久,就赶紧地结了婚、移了民,因为再晚一两年,我就不好跟过来拿身份了。那时候的规定是,子女过了 19 岁,就不能再办团聚移民。”

  “唔——那你亲爸是在国内?”小蝶问得小心。

  陈飒的脸上有片刻的暗淡:“我没见过他,因为我是遗腹子。”

  “啊?”小蝶只觉得心像被谁拿锤子敲了一下似的,猛来一阵惨然。

  陈飒无所谓地耸耸肩:“反正没见过,所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陈飒的肩宽膀阔有了合理的解释,小蝶心里却没有得到答案后的松快,反而越发沉重。她想,陈飒的狂野豪放应该也是来自她早逝的亲爹,看来语文老师年轻的时候也是个重口味。从武松到武大郎,语文老师的心理落差应该也不小吧。

  主卧电视的声音断断续续传过来,陈飒去上厕所的时候,小蝶凝神听了听,可惜背景音乐太大,又隔着一道墙,听得不甚清楚。

  先听到一个女里女气的男的饱含深情地喊“琴文”,过会儿男的好像哭了,问:“你有什么话要说?趁着没人快告诉我。”

  然后女的也哭了,说什么:“......横竖活不了三五天,我就好回去了。”

  还说了一堆“我不甘心”“狐狸精”之类的。

  “娘娘腔”接着哭。

  活不过三五天,就好回去了?狐狸精?男的还这么娘!小蝶想:语文老师肯定是在看老版的《聊斋》,小时候电视上老播的,一个小白脸书生和狐狸精要生离死别了。


第6章 将军祖父的风流史

  兰珍和先勇是在到达纽约的第四天下午造访了阿嬷——不是先勇亲祖母的祖母。

  从起床开始,先勇就有些坐立不安的,本来兰珍规划的路线是:早起去走走废弃铁路改建的空中花园“高线公园”,再去汤姆汉克斯和梅格莱恩在《电子情书》里面吃热狗的店——“格雷的木瓜小屋”吃热狗,来杯它们的招牌木瓜牛奶,据说比台湾的要酸一点。然后陪先勇去“蒂芙尼”买个礼物,再闲闲地步行去阿嬷在公园大道的家。

  可先勇死活不肯:“跑那么远,到时候出一身臭汗。”兰珍只得作罢。

  他们在民宿楼下的哥伦比亚餐馆共享了一份帕意萨什锦拼盘,回到屋子里,先勇又重新刷牙洗澡换衣服,还换上一件“巴宝莉”的风衣。 兰珍觉得好笑:“你跟我约会,好像也没有这么认真过。”

  先勇拿牙线把顽固地驻扎在牙缝里的肉剔出来:“那刚刚我又出汗啦,不是很没礼貌吗?”

  兰珍摇摇头,表示不能理解。

  她把给阿嬷织的大红围巾折好,装进一个礼品袋。礼品袋是她在多伦多的“邵博士”便利店买的,硬纸壳的,尽管她折叠得小心,可从多伦多到纽约这一路颠沛,早已被压得不成形了。

  等先勇“打扮”停当,他们就出发去“蒂芙尼”给阿嬷买了个经典款的胸针,三片金树叶上点缀着几颗小小的蓝宝石,九百多美金,在先勇的预算以内。兰珍跟店员额外要了一个大购物袋,把围巾装进去。

  看着她把围巾从一个袋子转换到另一个袋子,先勇嘴碎:“我就跟你讲,这个东西又不值钱,又不实用。——现在天这么热,谁要戴这个围巾啊?”

  这两天,和多伦多同在北美东海岸的纽约转暖,简直热。

  兰珍确实有点后悔这个礼物送得很不合时宜,季节不对了。而且她本来是要雄心勃勃地织那种长围巾,两边有流苏拖下来,老人家戴在脖子上一定有一份潇洒飘逸。结果一时不知怎么收针,最后临时改方案,愣把围巾织成了一个长长的套头围脖,拖到肚皮上面,简直像挂了串夏威夷花环———又秃秃的光有环,没有花。

  这时候被先勇一聒噪,她心里很不高兴,堆了几天的不满“砰”地一下爆发了,但是她的爆发也还是那么有理有据的:“你好机车(你好烦)!你什么时候告诉过我?我怎么不记得?你明明说的是‘人家很有钱,看不上’。你并没有说不实用啊!而且这是我的心意,你干嘛在那里一直讲一直讲。如果你觉得我送的围巾很丢人,那我就不去了,你自己去就好,反正又不是我的阿嬷!”她果然站下来不走了。

  先勇看她气哄哄的,难得发点小脾气,倒服软了,搂着她哄道:“好好好,我不机车了,我错了,OK?”

  兰珍嘴上没搭腔,可是在心里谅解了他。

  她知道,先勇今天尤其讨厌,是因为这是他第一次作为台北常家这一支的后人,来纽约履行职责——帮阿嬷祝寿。所以心里不免有些没着没落的。

  和他在一起二十年,兰珍从先勇母亲那里零零散散听说过一些阿嬷和常家的恩恩怨怨,当然,由先勇母亲这个外人传到她这个外人的耳朵里,有的细节也许已经失真了,但大致的情由应该是差不离的:

  阿嬷原是先勇祖父——一位国军将领的副官的太太。副官在抗战时阵亡了,祖父是个重情重义的好长官,于是抚恤了一下新寡的副官太太,先是从经济和精神上去抚恤她,后来不知怎么就变成了从肉体上去抚恤了。

  先勇的祖母听到了一些风言风语也没有太当回事。毕竟,祖父那时候正是虎狼之年,政坛又得意得很,血气方刚的男人有些风花雪月的事情本来也没什么稀奇,何况祖父过往的风花雪月实在太多,从南京到重庆,一路花名在外。他那载入史册的一句名言就是:“狗日的,老子为国杀敌,玩几个娘们儿怎么了?”

  等祖母意识到此番不同往日,危险重重之时,老头子已经离不开这个小女人了,一副心肝连带肠拐子都在她身上。在最动荡的时代,公务缠身的时候,老头子居然还想方设法地把小女人从大陆一路弄到了台湾——还有小女人的亡夫留给她的儿子。

  由于先勇祖母对主权的坚决捍卫,这个女人一直算个没名没分的外室,连如夫人都不是——哪怕后来给老头子在外头生了个儿子。

  可是先勇祖母到底没能熬过小她近二十岁的情敌,一命呜呼没两年,老头子马上和小女人正式结婚,还公开收养小女人前头的儿子为义子,颇有点老夫聊发少年狂的任性。然而,“苦尽甘来”、夫唱妇随没有几年,老头子也不行了。

  临死前,他吩咐黑压压地跪了一屋子的孝子贤孙们,将来任何时候都要视小女人为“亲娘”“亲祖母”,“我死之后,无论何时,皆须以你母亲苏女士之命是从”。

  饶这么吩咐着,还是不放心,怕他那些如狼似虎的孝子贤孙们生吞了爱妻。据说私下里给了小女人一笔巨款,让她带着两个儿子远走美国。

  后来,不知是先祖父遗言的震慑力,还是因为她是家中辈分最高的人,这个家不知从哪年起就有了这么个不成文的传统,每年在小女人生日的时候,由台湾这边的长子或长孙去纽约探望、祝寿。

  先勇是家中老幺,早年间都是父亲去纽约。父亲身故后,换大哥去。可是大哥现在也是重病缠身,躺在“荣总”的病床上苟延残喘着,这副担子自然而然就落在了他的肩上。

  按理说,都是祖辈的恩恩怨怨,隔了两代人,他肯定没有祖母的那份恨意,但跟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阿嬷不亲也是真的,不然也不会十几二十年没见过面。

  先勇还有一点不自在的原因,就是他们留在台湾的这一支明明家大业大,却随着祖父的故去迅速地落魄了下去;而纽约的这一支家小人少,反倒渐渐风生水起。传闻小女人早年间用着常夫人的名头,在小而紧凑的纽约华界发展了不少人脉,经行家点拨,在华尔街做股票,赚得盆满钵满。所以,先勇这次来,总有点去阔亲戚家串门的窘迫。


第7章 公园大道的常夫人

  虽然是第一次来,兰珍和先勇很容易便找到了阿嬷的家。

  在这个叫“曼哈顿”的小岛上,你不需要任何的导航系统,只要知道目的地的交叉路口在第几大道和第几街,就能顺利到达。纽约客们连坐那标志性的黄色出租车,也是这么吩咐司机的:“把我送到第 X 大道和 XX 街。”

  阿嬷家是一幢红砖的战前合作社公寓,总有八十年历史了。

  这里门禁森严。

  在等阿嬷家的东南亚华裔保姆南希下楼来接时,兰珍问:“你阿嬷家的电梯会不会是那种直达她家的私人电梯?就像电影里面放的上东区豪宅那样。”

  先勇答非所问:“我看上东区也就这样吧,楼都蛮老的了,感觉还没有你在多伦多那个楼现代。”

  兰珍不敢苟同:“哪有?我觉得这里的氛围跟气场甩多伦多几条街好不好?Location! Location! Location!(地段!地段!地段!英文语境中强调房地产中地段的重要性)”

  跟着南希坐那老式的双门电梯上楼的时候,开电梯的胖老头和南希很熟络的样子,寒暄了几句,然后冲先勇和兰珍笑道:“常夫人是一位非常可爱的女士,我们都非常喜欢她。”

  先勇听懂了个大概,局促地笑笑。

  兰珍偷眼觑着老头一身熨得笔挺的制服,梳得一丝不苟的银发和胡须,还有那双雪白的可着手指头戴的手套。不知不觉就想起了自家公寓楼下那个粗门大嗓、带着浓浓南亚口音,“决绝”地告诉她:”不行,我们邮件还没分好呢,分好自然会往你信箱上贴个条的。”的老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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