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气场稳住了山呼海啸的排场,霸气兼具实力,完成了从一个不羁少年到成熟男人的蜕变。 他的每一滴汗珠,每一次喉结滚动,眼睫轻颤,都被巨大的屏幕恰到好处地捕捉到。 林栖不敢盯着看太久,她确定坐在后排是对的。 尽管不止一次地渴望离偶像近一点—— 考维音、做音乐、录歌、驻唱,是自己所爱,也是偶像曾走过的足迹。 但是当真离得近了,又莫名心悸,顿失安全感。 这样地喜欢一个人,有点像是叶公好龙。 第一、二张专辑里的歌快要唱完了,每一首林栖都能闭着眼睛合唱,她自以为已经唱得很大声了,可连旁边的余可都听不到。 余可身为一个被动追星追了四年的路人粉,兴奋地挥舞荧光棒,加入合唱的队伍,同时不忘带动林栖,拉着她的手喊:“你唱啊!你肯定会唱!” 林栖:“我在唱啊。”明明唱得很大声! 余可:“你说什么?” 林栖:“我说我在唱。”嗓子都唱哑了…… 余可:“下一首再唱?下一首你就会唱了?” 林栖:“……” 下一首林栖真的不会唱。 正是黄金时段,听到《野》的前奏,她忍不住下头。 下一秒,爆炸卷就和陆野一起从天而降。 其实爆炸卷只是词曲作者,但是陆野几乎每一次现场唱这首歌,都带着他,提携的意图非常明显。 “你不喜欢摇滚吗?”余可感觉到一股凉意从身旁传来。 陆野第三张专辑出得飞快,已经发了四首歌,都是类似的风格。 他开始收歌,不再自己包揽所有,合作的音乐人大多是新人。 粉丝为他声援,说提携新人是从乐坛偶像走向乐坛大佬的最好证明。可是林栖不买账,她大概,已经不能算是一个称职的粉丝了吧。 余可也不太会唱这首歌,她趁这机会喝了口水。 明明节奏上口,歌词简明又反复,落在脑海里却没有太深刻的印象。 “我喜欢摇滚啊。”林栖慢了半拍才回答 。 她更着迷于陆野未出道前,乐队时期的舞台。 那种随性,恣意,热烈,毫不刻意的感觉,曾经被小刀纂刻在心里,而现在却被时间风化成了一抹浅淡的轮廓。 记忆呐,也太容易抛弃主人了。 很多人说陆野的三专有他乐队时期的影子。 可是林栖知道,那个锋芒毕露的少年,再也回不去了。 陆野亲自写的那几句歌词,依然有感觉。 可为什么要生硬地嫁接到这样的歌里? 剩下的那些苍白的呼喊,骗骗小孩子罢了,世界何其复杂残酷?她才二十一岁,就已经不经骗了。 接下来的舞台,也都是类似的的风格。爆炸卷除了合唱两首,还有自己的独唱。 两人商业互夸,分享废寝忘食的创作过程,又过去了十多分钟。 安可是第一张专辑的《无眠》,林栖最喜欢的一首,竟然改了编曲,融入了舞曲风格。 “这个在抖上很火的!”余可话音未落,万人起立。 荧光棒随着节奏变化颜色,配合绚丽的舞台灯光,将体育场变成了偌大的蹦迪现场,舞台上降下一只巨大的银色灯球,晃得人头晕目眩。 前后左右的人都站了起来。 林栖也站起身来,然后静悄悄地离开了体育场。 身后忽然有烟火腾空,震耳欲聋的爆炸声。 她没有回头看,那片充斥着荷尔蒙的喧嚣,仿佛是一场盛大的告别。 。 演唱会结束。 陆野吃过抗敏药,在酒店休息室的沙发上半躺。 小夏给他送来的牛肉面和粥已经冷掉了,饶是四小时体力消耗,也没有什么胃口,热闹之后是无尽的空虚。 本来这个点,应该在庆功宴上喝个尽兴的。 可惜他酒量不行,再加上连日奔波致使免疫力下降,才喝两杯就起了一身的疹,不得不提前退场。 几个小时前,降落在舞台上的一刹那,他的目光就急不可耐地探向留票区域。 他认出许舒,许舒旁边是一个不认识的女孩。 ……那个爬墙的粉丝真的是翻脸无情。 失望犹如凝冰的沼泽,蔓延过全身,无声地吞没头顶。 他费劲心力申请了几个月才下来烟花燃放许可证,只为纪念一下那一年,在除夕街头的偶遇。 兴许那烟火,只有他一个人还记着。 想着这些,陆野沿着沙发靠背慢慢往下滑,大字型仰躺,百无聊赖地“啧”了一声。 他拿出手机,点开林栖的主页,果然空空如也。 就连简介都改成了《富士山下》的另一句歌词—— “我绝不罕有,往街里绕过一周,便化为乌有。” 陆野盯着文字愣了几秒,空寂的休息室大厅,一声叹息绕梁回响,最后缓缓消散在空气中。 她音乐平台的账号倒是一连更新了五首新歌,发布时间就在一个小时以前。 词曲,编曲,演唱都是她自己,大概是这些年的全部心血。 那首最初的demo也终于有了名字—— 《最后一封情书》。 陆野对名字有些纳闷,让耳机贴着耳朵,点开播放键,熟悉的声音传入耳畔。 这首歌全篇都在暗示她对另一个人隐秘的向往之情,称之为情书并不为过,但是最后一句歌词,她改了。 “蝴蝶飞过沧海,那头没有等待。” 几乎叹息的气声,娓娓道来。 直到尾声堙灭,耳旁久久无声,陆野盯着惨白的天花板发呆,雕刻繁复的顶灯发射出冷炽的白光。 他大概永远不会知道,这首歌最初的名字,叫作《崇拜》。 人哪有不变的?良久后,他想。 我那爬墙的粉丝,真是杀人不见血。 这多平常! 就像是学生时代的挚友,因毕业而各奔东西,各自有了新的朋友,新的爱好,和新的世界观,感情自然也会淡去。 更何况他们连朋友也不能算是。 药效发作,骤起一阵晕眩。 休息室的门被大力推开,猛得砸在墙上,打断了陆野的思绪。 他摘下耳机,见爆炸卷拎着尚未喝完的白酒跌跌撞撞跑进来。 “哥,跟你说,说个事,好消息!” 陆野难掩嫌弃地觑了他一眼,勉强坐起,避开扑面而来的酒气,挪到沙发的另一侧。 “怎么?庆功宴结束了?” “不是,才没那么快呢,”爆炸卷带着几分醉意,歪歪斜斜往沙发上一靠,迫不及待地说,“我爸刚才给我打电话,他决定入伙了!还问你什么时候有空,一起吃个饭。” “唔。”陆野垂眸思考了一会儿,将虎哥叫来,让他尽快跟爆炸卷的富豪老爸约时间。 爆炸卷激动不已地挥舞酒瓶,“哥,跟着你真的没话说,小弟我深耕歌坛这么长时间,这回真的要起飞了!” 小夏赶忙过来阻拦,生怕他伤到陆野。 陆野淡淡地附和:“没问题的,只要有风,猪都可以起飞。” “说的对!”爆炸卷发酒疯似的吼道,全然没意识到陆野说他是猪这件事。 他是标准的富二代,父亲旗下有好几家投资公司,投资眼光精准,赚得盆满钵满,就是不太会养儿子。 儿子非要搞音乐,他爸就送他出国读了两年,上的是最高级的音乐学府。回来听到儿子写的第一首歌,心脏病差点没被气出来。 爆炸卷却自认才华盖世,只是没遇到伯乐。 他不顾父亲反对,坚持要走这条路。没有家里的扶持,自然走得稀烂。 没想到这一年,他真的遇到了自己的“伯乐”。 陆野不仅带他从网红歌手走向了主流的音乐平台,还把他这个人从头到尾包装一新,教他如何改头换面赢得公众的好感。 付出终于得到了回报,爆炸卷的爸爸看中了陆野的实力,也看穿了他的野心,决定为他提供第一桶金。 很多公司畏惧天晟,都不敢公然与陆野走得太近,没办法,只有找爆炸卷这种人。 闹了两分钟后,爆炸卷被小夏和他随后赶来的团队人员扶了出去。 陆野觉得房间酒味不散,干脆叫小夏送他回公寓。 公寓也是他一个人住,迷迷糊糊睡了一会儿,醒来看了一眼时间,三点四十五分。 黑夜像一张棺材板,黎明遥不可期。 周遭安静地叫人发疯,他没有开灯,一个人游荡在空旷的客厅,像一缕无法被超度的孤魂。 忽然很想再听一听林栖的歌,但踟蹰地游走了几圈之后,还是打消了这个想法。 人还是要有点骨气的。 好气啊。 曾经有一缕声音和他同频,共鸣。遥远却坚定。 如果不是它忽然之间无情地离去,他又怎么会感到如此孤独? 那个女人,那个爬墙的粉丝,怎么能说不喜欢就不喜欢了? 。 不久,陆野与青鸟的合约到期。 他没有续约,而是自立门户,成立了一家新的经济公司。 有了爆炸卷父亲的注资,一切顺理成章,他签了一些艺人,多数是乐团新人,包括爆炸卷在内,都已经在网络上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并且参与过他第三张专辑的制作。 虎哥也跟他一同出走,带着几十年搏杀累积的资源,做好准备攻城略地。 时至今日,陆野已经在娱乐圈浮浮沉沉了四年之久,已然学会了规则,懂得该如何运作。 他交出去的学费,合该成倍地赢回来。 至于那个爬墙的粉丝,估计又该失望了吧。 无所谓的,没有理由转过头去迎合一个粉丝的信念。 天晟还横在面前,用它那强悍的资本,无情地碾压过他,使得陆野不得不向最憎恨的人低头。 那个时候,他引以为傲的才华啊,人气啊,统统显得一无是处。 如果说此生还有什么信仰,那就是反过来,碾压回去。 。 六月很快过去。 林栖毕业后,入职了萨米的音乐工作室,成为了一名制作人。 她还没有独立接过案子,客户都希望跟有一定知名度的制作人合作。 因此项目都是由Guddy带队,她搬砖。 她的作品在音乐平台反响不错,收获了一小批忠 实的听众,就连鲍伦也一改态度,主动跟她约时间吃一顿饭。 时隔一年,她现在对这位知名A&R,已经不那么期待了。 然而中间人萨米的面子难驳,鲍伦那边也约了好几位业界资深人士,爽约也太说不过去。 到了饭局那一天,萨米因为突然有事,来不了了。 Guddy代劳陪林栖赴约,他开车带林栖来到饭局的地方,那是一家只有内部会员才被接待的高级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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