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鬼:“是啊是啊,砸人饭碗,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啊!” ...... 别看老太婆一把年纪了,可她耳不聋眼不花,众鬼的议论声她全都听到了,居然没有一个向着她的。 老太婆不高兴了,小姑娘天师她惹不起,这些孤魂野鬼她还怕吗? 想当年,她在村子里,就是四里八乡的泼t妇,论吵架,她就没输过! 老太婆掉转枪口,冲着看热闹的众鬼疯狂扫射(射箭地射!) “你们这些丧良心的,合起伙来欺负老太婆!” “你们家里没有老人吗,你们这些有娘生没爹养的玩意儿!” “说你呢,脖子上挂绳子那个,是当破鞋让人捉奸没脸见人上吊的吧,还有你,脸肿成包子的,你娘让猪哄了生的你吧,那个,穿着寿衣的老婆子,临死前打扮这么齐整是想办完丧事就给男鬼当小老婆的吧!” 好吧,老太婆如愿惹怒了一群鬼,也怪客栈主人供养得太好,老太婆死了两年都没有接受过鬼界的毒打,以为这些鬼也和村里的傻老娘们一样,谁会撒泼谁就是老大。 她不知道,鬼是讲究资历和武力的。 她一个不到两年的新鬼,还是中暑死的病鬼,在这些老鬼面前啥都不是,只是个找打的货。 于是,根本不用沈凝动手,老太婆就被众鬼按在地上狠揍一通,也就是在这里的没有厉鬼,否则她就被吞食了。 老太婆被打得分成几十片,在空中飘散,最大的一片拼命挣扎,一只黑狗察觉到什么,飞奔前来,那最大的一片用力一坠,刚好落到黑狗身上,黑狗狂吠不止,众鬼......头回见到,鬼附到狗身上的,还是黑狗。 那只黑狗拼命甩动身体,想把附在自己身上的魂魄甩开,若是其他的狗可能也就认命了,可是黑狗通灵,知道被这东西附上还不如当鬼呢,所以它在挣扎。 可是渐渐的,老太婆占了上风,黑狗的力道越来越小,忽然,黑狗的身子颤了一下,双眼血红,围观众鬼纷纷退让,完了,好好的一只狗,被那老东西彻底附身了。 黑狗抖抖毛,冲着众鬼大声吼叫,忽然,它看到了站在不远处的沈凝,嗷的一声,向沈凝飞扑过来。 沈凝笑了笑,拔下头上的桃木簪,朝着黑狗脑门上猛的一戳,黑狗吃痛,噗通一下倒在地上,一团黑影被摔了出来,沈凝掏出怀中瓷瓶,将黑影收进瓶中。 众鬼吓得大气都不敢喘,他们看到了什么? 他们看到了收鬼! 是天师,这小姑娘真的是天师! 沈凝对着瓷瓶说道:“原本只想收了你,把你送入地府受罚,若你知悔过,在地府多受些惩罚,来生也能安稳一世,可你偏偏自做孽,把自己作得魂魄不全,即使你能投胎,来世也是个傻子了。” 老太婆在瓷瓶里气得哇哇乱叫,可是很快,她的叫声就没有了,瓷瓶里不只是有她一只鬼,紫苏还在呢,紫苏嫌老太婆吓到了她的宝宝,又把老太婆打了一顿,如果老太婆魂魄俱全,紫苏或许不是对手,可现在老太婆只余残片而已,别说是紫苏,就是紫苏的鬼婴也能咬得她苦不堪言。 沈凝把瓷瓶收好,再一抬头,好嘛,刚刚还在看热闹的众鬼,这会儿连个鬼影子也不见了。 不到半日,岳县来了一个女天师的消息,便在群鬼当中传得沸沸扬扬。 独荒正和几个女鬼撩骚,听到有鬼说起女天师,他一下子来了精神:“你们说的女天师,是不是住在客栈里的那位?” “是啊,怎么,你认识?”女鬼问道。 “是啊,我和你们说啊,这位女天师是真有本事,你们听说过胡宝斋吗?”独荒问道。 “当然听说过啊,快别提胡宝斋了,我现在只要听到胡宝斋三个字就心惊肉跳!”
第148章 忍了十一年的老稳婆 不到半日,白凤城来的女天师,便震慑了岳县大大小小的鬼。 老太婆住过的那家客栈,从此成为岳县鬼不能踏足的地方,去那干啥?碰瓷吗?碰瓷鬼连狗都嫌弃! 而那只黑狗,从此以后每天都在客栈前徘徊,只要有鬼经过,黑狗必是又追又叫,客栈老板和老板娘心地善良,得知这只狗没有主人,靠捡食为生,便收养了它,好吃好喝,没过多久,原本骨瘦如柴的黑狗,便被养得膘肥体壮,毛色光亮。 沈凝一行人每天在客栈里出出进进,便有人好奇打听:“你们怎么住在这儿啊,这家客栈闹鬼!” 答曰:“哪里闹鬼了,这家客栈又干净又便宜,老板娘烧的一手好菜,如果闹鬼,我们还能住在这里?” 无论是什么地方,有了人气,阳气才能越来越旺,而对于做生意的来说,阳气越旺,生意便越兴隆。 没过多久,这家客栈的生意便渐渐好了起来,后来居然成了岳县生意最好的客栈,当然,这都是后话。 而现在,客栈里还没有其他客人,秦时雨从外面回来,告诉沈凝:“还记得我说过,有个朋友认识李彬吗?” 沈凝点点头,她听秦时雨说过,他有一个朋友的朋友,认识李彬,就是李文兰的弟弟。 “昨晚李彬多喝了几杯,我那朋友说自己屡试不第,午夜梦回,都不想苟活于世了,李彬当时喝得晕乎乎的,听我朋友这样说,他便接过话茬,说他前姐夫也是这样,如今三十多了连童生也不是,不也活得好好的。”秦时雨说道。 沈凝一怔,问道:“李彬有几个姐姐?” 秦时雨嘻嘻一笑:“李彬只有一兄一姐,他只有一个姐姐,连堂姐和表姐都没有。” 沈凝乐了,韩纲早就是举人了,李彬口中的姐夫,肯定不是他啊。 再说,李彬也说了,那是“前姐夫”。 在此之前,无论是张敏江还是沈凝自己打听到的,都没有听说李文兰在嫁给韩纲之前订过亲,可即使是订亲又退亲,李彬也不会随随便便就称那个为“前姐夫”。 就像沈凝自己,她和周睿订过亲,周睿生死未卜,其实也和死了差不多,无论是沈凌还是沈冰,私底下都不会称呼周睿为“前姐夫”或者“前妹夫”。 所以那位连童生也没有考上的先生,与李家的关系,肯定不只是订过亲那么简单。 李文兰的娘家是董镇的,董镇是岳县下辖的镇子,离岳县有二十多里。 秦时雨想过去查一查,沈凝婉拒,她让青烟和独荒过去打听打听。 李家能把李文兰订过亲的事瞒得这么紧,想要打听是有难度的,活人不好打听,那就去问鬼吧。 次日,青烟和独荒便从董镇回来了。 原来,独荒在岳县认识了一位女鬼,这女鬼的娘家就是董镇的,只是因为她的坟在岳县,所以她便留在了岳县。 女鬼的灵力远不如青烟和独荒,只能在自己坟墓方圆十里的地方游荡,她不能跟着一起去,便给独荒指了一条明路。 女鬼有个本家婶子,生前是十里八乡出名的稳婆,女鬼活着的时候,曾听婶子说起过,李家的李彬就是她给接生的。 这位婶子是三个月前才死的,活到八十多岁,听说还没有去投胎,如果能找到这位婶子,说不定能打听到李家的事。 女鬼把娘家祖坟的地址告诉了独荒,于是独荒和青烟便直奔过去,没费多大力气就找到了那位老稳婆。 老稳婆是高寿之人,按理说这样的人死了之后,便会抓紧时间入地府排队投胎,老稳婆之所以三个月还没去,是因为她做稳婆这么多年,手里有几条人命。 因此,老稳婆不敢入地府,就整日在祖坟一带游荡,她有四子三女,孙辈重孙辈男男女女三十多人,再加上本家的侄子侄孙子,她不缺供奉,老稳婆正在存钱,她准备把钱存到足够多了再入地府,拿这些钱去贿赂鬼差,说不定能在油锅里少炸几个回合。 听说有鬼找她,老稳婆第一句话就问:“你带了几个金元宝?” 在地府里,金元宝最值钱了,偏偏那些孙子们不知道,总是给她烧黄纸,一大堆黄纸也比不上一个金元宝。 青烟和独荒都是老鬼,见多识广,之前听到八十多岁老稳婆还没入地府,便猜到是怎么回事了。 所以他们来董镇之前,就找沈凝讨了几个金元宝,天师的金元宝,成色可比纸扎铺子里糊的那些好多了。 果然,老稳婆看到金元宝,眼睛就亮了,青烟和独荒先给第一个,吊起她的胃口,待到把三个金元宝全部给完,老稳婆也把她知道的事,竹筒倒豆子,全都告诉了青烟和独荒。 二鬼回到岳县,便过来向沈凝交差。 李家不但李彬是老稳婆接生的,李文兰和李文兰的儿子也是。 十一年前,李彬来家里接走老稳婆,没去镇上的李家,而是去了乡下的一户农家。 当时,那名孕妇已经折腾了一天一夜,却还没有生出来,担心一胎两命,这才去镇上请了稳婆。 老稳婆一眼就认出,那个孕妇就是李家的女儿李文兰。 虽然李文兰已经离开董镇几年了,但她是老稳婆接生的,她生下来时,下巴上就有一颗红痣,当时老稳婆还和李家婆婆说,这是福痣。 老稳婆即使记不清李文兰的t相貌,可对那颗痣却是记忆深刻,再说,既然接她来的是李彬,那么这名孕妇肯定是和李家有关系的人。 根据老稳婆回忆,李文兰生的是个儿子,那孩子生下时只有五斤,有点瘦,老稳婆干这行多年,贼得很,不用细问,她也猜到李文兰的这个孩子肯定来历不明,所以她把那孩子上上下下看了个仔细,那孩子的右脚上有颗黑痣,左边肩膀有块胎记。 后来,李彬给了老稳婆三倍的钱,并且又哄又吓,让她守口如瓶,老稳婆拍着胸口:“你就放心吧,只要我活着一天,就一天不会把这事说出去,否则生个孙子没屁眼!” 所以,老稳婆忍啊忍,忍了十一年,现在死了,终于可以把这事说出来了。
第149章 李文兰的白月光 沈凝笑得肚子疼,等到沈二老爷回来,她便把打听到的消息告诉了他。 沈二老爷先是怔了怔,接着便哈哈大笑。 那个所谓的养子,韩家上上下下都知道那是韩纲的亲儿子,起初也只是以为那是奸生子,现在看来,不仅是奸生子,而且还是李文兰和别人的奸生子。 没有什么,比这更能让韩纲打脸的了。 以前是没有想到,现在想到了,就一定能够找出那个孩子的亲生父亲。 沈二老爷说道:“这件事交给我,李彬既然称那人为前姐夫,十有八九和那人还有来往,这件事交给我了,我去找。” 沈凝又看向秦时雨:“韩纲才是始作俑者,这些年他过得太舒服了。” 秦时雨心领神会。 正如沈二老爷猜测得那样,李彬的朋友当中,果然有一个三十多岁连童生都没有考中的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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