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韩治那样的人,对他动心的女人多得是,别人都能好端端的,为什么她会被吃?」 我眸光沉了下来:「因为他也动心了。」 「艹,两情相悦,所以就把人给吃了?」 大头还是不解,愤愤道:「果然是畜生,跟个螳螂似的,真 TM 狠。」 我叹息一声,目光沉沉地看向大街,心里像堵了一团棉花。 我给大头讲了一个故事。 在我还是连姜时,生活在胤都花城。 司宫所有间藏书阁,我幼时经常和师兄在里面看书。 当时有一本殷朝的筒册帛书,记载了这样一只妖—— 魈,长舌怪也,人面兽身,栖于深山之中,莫能逢之。 夏朝初年,大禹划天下为九州,实行德政,九州州牧贡献青铜,铸造九鼎。 九鼎上镌刻了九州名山大川、奇异之物,置于夏王朝都城。 若说这九鼎跟那头山魈有什么关系,大意便与「建国后不许成精」这句话相吻合。 九州各地,将各种奇异之物的图像铸在鼎上,天子祭祀天地时,行的是九鼎大礼。 是以《春秋左传》中有这样一段话—— 「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魑魅魍魉,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 其实说白了,山魈就是一种奇异的动物,因力大无穷,相貌丑恶,被当地人称为精怪。 因此在贡献九鼎时,某州将魈的画像铸了上去。 九鼎作为华夏至尊神器,是君王权力的象征,也是致天地和谐,福佑万物之宝。 铸在鼎上那些奇奇怪怪的「妖」,百姓进入川泽山林,是永远不会撞上的。 魑魅魍魉,莫能逢之……妖与人泾渭分明,因九鼎的存在,根本不会相遇。 天地能容万物,也算是大地之母的仁爱,给妖留下栖身之所。 然而夏桀昏乱,九鼎迁至商朝,前后六百年,商纣暴虐,纷争又起。 民怨滔天,武王伐纣,有姜子牙相助。 纣王自然也不是吃素的,效仿蚩尤当年与黄帝的逐鹿之战,欲召集魑魅魍魉鬼怪大军。 他也当真这么做了,以一帮逆天行事的妖人,做法开启九鼎,唤出铸在鼎上的无数妖怪。 山魈便是其中一种。 这便是我之前所说,商纣的真实历史。 牧野之战,更准确地说是神魔乱舞,人妖厮杀。 生灵涂炭的惨痛代价,连神仙都不忍回顾。 自此,九鼎失了神力,后又迁到周朝,已不能再平衡妖与人的界限。 这也是尸水河与胤都诞生的原因。 说起来,那只山魈也怪可怜的。 被迫参与了一场群妖厮杀,好不容易活了下来,本以为可以回归山林,谁知直接被封印进了尸水河,受寒冰炼狱之苦。 后来胤都那场浩劫,异妖逃窜出尸水河,它是第一个狂奔出胤都的。 清朝初期,我在赣州武阳是见过他的。 逃出胤都时,我称他为「它」,因为当时他还是一只普通的山中精怪,向往自由,无害人之心,心心念念地想回到山林深处。 他说,那时他毕生所愿,便是九鼎能再次开启,从此妖与人泾渭分明,再也不要往来。 可惜,九鼎历经了殷、商、周三朝,于公元前三百二十七年,沉没在彭城泗水河下。 后来秦始皇南巡,派几千人在泗水打捞,但江水滔滔,已无从觅处。 后世帝王也曾重铸九鼎,但都已不是当时之物。 那是一只固执的山魈,他只愿相信九鼎,不信胤都的异妖册。 他说他怕了,被尸水河的炼狱之苦折磨了千年,再也不愿相信胤都的任何人。 在赣州武阳时,我已经说服不了他了。 因为他当时已经不是「它」了,他有人的思想与执念。 我与他产生过共鸣,大抵是因为,我被五浊河童吃了,成功地夺了它的躯体。 而他也吃过一个人,消化了那人的鬼魂,合二为一。 2 清初,赣州武阳郡城隍庙口,有个瘸腿的小乞丐。 他死的那日,恰逢庙会,人潮拥挤,很是热闹。 原想着趁着人多,能乞讨点铜板,结果路边突然来了官兵,驱赶时下手重了,将他打死了。 于是我附了他的身。 后来才知那日官兵前来清场,只因赣州协领陈大人家的小姐突发奇想要来逛庙会。 陈家小姐金枝玉叶,性格刁钻,最不喜乞丐贱民之流。 我附身之后,发觉不太好,小乞丐是个瘸子,跑不快,而且身上有疮,特别痒。 费劲巴啦地拖着半条残腿躺在路边,我刚歇了会儿,发现远处乌压压地又来了一大批官兵。 原来是武阳郡的安世子听说陈家小姐要来庙会,又来清了一遍场子。 安世子扬言要将乞丐贱民驱赶到十里之外。 用现在的话来说,陈家小姐陈如月是个疯批,安郡王世子安崇松是她的舔狗。 我刚刚附身,差点又被这对狗男女的人乱棍打死,悲了个催的! 不过好在后来官兵打我之时,有辆马车停在了一旁,车内一位年轻的小姐救了我。 那小姐叫温卿,是武阳茶商温老爷家的女儿。 温卿年方十六,体弱,自幼有不足之症。 她来逛了一趟城隍庙,将我带回了温家。 等身上的疮养好了,我就留在了他们温家,在后院帮忙喂马、刷马厩。 包吃包住,每个月还给二十文钱。 我与她只见过一面,对于她的情况掌握得却很多。 她是定了亲的,许的是安郡王世子安崇松。 没错,就是那个陈家小姐的舔狗。 这安世子长得不错,身强体健,容貌也好,可惜就是眼瞎,放着好好的未婚妻不爱,偏就喜欢陈如月那个变态。 温卿与他的婚事,早就是人尽皆知的笑话了。 因为安世子曾经无数次嚷嚷:「温家那个半死不活的病殃殃,还想嫁给本世子,做梦去吧。」 温卿本就体弱,风言风语传到耳朵里,捂着帕子咳出了血。 自此一病不起。 温家老爷这才下定决心哪怕得罪郡王府,也要解除婚约。 安郡王妃自然是很喜欢知书达理的温卿的,一直认定了她是自家儿媳,被儿子气得胸口疼,直骂「逆子」。 温家坚持解除婚约,直言女儿躺在床上奄奄一息了,安郡王妃也没了办法。 但她是万不会允许陈如月嫁到他们家的。 细说起来,他们两家是不对付的。 一个是赣州协领,一个是武阳郡王,各种拥兵,面和心不和,算是政敌了。 况且那陈如月是个不折不扣的变态。 话说有一年,武阳城来了个表演杂耍的老汉。 老汉带了一只大狗,浑身黑毛,体态巨大,不仅会表演杂技,还会讲几句人话。 鹦鹉学舌是常见,没听说狗也会说话的。 在武阳引起轰动。 衙门捕快还为此专门去看了那条狗,证实了确实是一条大狗,并非人装扮的。 老汉赚了个盆满钵盈。 但他做梦也没想到,会栽在陈如月手里。 人人都信那是狗,偏她不信,带着家中若干武士,骑马来到老汉面前,扬手给了那狗一鞭子。 然后她命人当街给那狗开膛破肚了。 会说人话的狗呜咽求饶,声音凄惨,死在了她手里。 白花花的肠子掏出来,仵作哆哆嗦嗦地一看,证实是人。 围观群众吐了。 陈如月冷笑一声,抽出鞭子活活打死了那老汉。 她睥睨地勾起嘴角:「我就知道是这样。」 知道狗是人,还是毫不犹豫地开膛破肚了,人命在她眼中如草芥,这么做纯粹是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 当然她也算为民除害了,只是手段残忍了些。 那老汉不是什么好人,背后有团伙,干些采生折割的勾当。 这些人或拐或买一些小孩子,将他们全身涂满特制的药水,等到皮肉溃烂,将一撮撮的狗毛种植上去。 小孩若是侥幸没死,就一直驯化,四肢着地,学狗爬,直到长成一只大狗。 陈如月这般的狠辣手段,人人唏嘘后怕,唯有安世子听闻此事,拍着桌子赞许:「如月真是冰雪聪明,不愧是本世子喜欢的女子。」 喜欢也没用,安郡王妃早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他:「只要我活着,你就别想娶那陈如月,我不可能让她入门的!」 其实她多心了,城内谁人不知,陈如月压根不搭理安世子,也就是他一厢情愿地围着她转。 陈如月多清高啊,父亲是武官,三品大员。 安世子门第虽高,与她家是政敌,她从鼻子里呲了一声:「安崇松?还想本小姐嫁到他们家,他也就配给我提个鞋。」 这番言语,差点气疯了安郡王妃,偏她那没出息的儿子,毫不在意,逢人便说:「如月要是愿意,我给她提一辈子的鞋。」 嚯,把他娘气晕了。 陈如月曾对她父亲说过:「我这辈子,要么入宫做皇妃,要么嫁给许庭淮,就这两条路。」 在她说出这句话不久,温卿就嫁给了许庭淮。 事情是这样的,温家与安郡王府的婚事解除后,温卿卧床不起。 温老爷找了方士来看,方士说温小姐命格不好,若不赶快嫁人冲喜,怕是不成了。 「按照五行四方,中央戊己土,西方庚辛金,东方甲乙木,南方丙丁火,北方壬癸水,温小姐在北,夫婿应属癸,最好是文曲星下凡,定能让温小姐无虞。」 呵,反正我觉得他们在演戏,直接点名要嫁许庭淮得了。 许家世代清流,祖上出过多名文臣,许老先生这一脉定居赣州,开了有名的春江学塾,学子甲天下。 他有个孙子,名叫许庭淮,年方十九,样貌端正,谦和有礼。 许庭淮很有才,去年秋闱中了赣州解元。 十九岁的解元,实在少见,人人都传他是文曲星下凡,只待明年京师会试,觐见天子,光耀门楣了。 不想出人头地的清流不是好清流。 许家也有在京中做官的堂亲,但官职不高,况且京城那么大,一片树叶子砸下来都是皇亲国戚,混得也就不那么好了。 家族的荣光是寄托在许庭淮身上的,登科翰林,官运亨通,只是迟早的事。 陈如月倒是有眼光,许庭淮生得极好,面如冠玉,眉眼细长,性情又温和。 赣州想要嫁给他的女子能排出州去。 料想她那个德行,许家是不愿娶她的。 他们连温卿也不乐意娶。 一来是温卿身子不好,怕她不好生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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