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炽金人不会在修炼邪术吧?”想到这,破军不禁向奎山发问,自己这些年对人族发展一无所知,身边的巫神却时刻关注着他们。 “邪术?你是说他们利用邪术控制四兽?”奎山反问道,不待破军回答,他便一口否定:“绝无这种可能,赫炽金人驯服四兽已有数万年,若是邪术,尊上早有察觉,怎可能一直放任他们不管不顾,我们还是再去一探。” 两人慢悠悠地离开焱城,出城时,恰好看到大队骑兵鱼贯而出,他们不禁暗想,若让弥泱看到垠渊如此大兴兵戈,会是什么反应,这架势,哪是要平定边境之乱,分明是要对赫炽金人灭族。 数千里之外的林中,林间一块宽阔的空地上,木排围成的围栏中,一个□□上身,腰系兽皮的男子正坐在巨石上,对着面前的食物大快朵颐,半生半熟的肉食放在木桌上,丝丝血水渗出,男子用弯刀割下一块带血的肉,塞进嘴里大口咀嚼,又端起牛角杯,大口饮着。 “哈思兀。”循声望去,一个女子向他走过来,同样腰间围着兽皮,上身披着宽大的斗篷,鼻上挂着金色的圆环,两只大耳环似乎要将耳垂扯下,女子围栏中有,坐在地上。 “哈伊玛,来。”男子割下一块肉,递给女子,朝围栏外的侍卫吩咐道:“去给公主倒一杯酒过来。”身穿藤木甲的侍卫应声而去。 男子正是赫炽金人的首领,女子则是他的妹妹,自两年前开始,两人共同执掌部落,野心勃勃的哈思兀不满足于一个首领的称呼,便自称为王,此后,赫炽金人皆称他为大王,称哈伊玛为公主。 “我听说丹陆王要对南境进兵,看来他是想吞并我们赫炽金。”哈伊玛把肉放在木桌上,说道,虽为女子,但她皮肤黝黑,裸露在外的手臂上肌肉结实,丝毫不输那些养尊处优的男子。 “不错,他要是敢来,我定让他有去无回。”哈思兀显然不把那些居住在亭台楼阁中的人放在眼里,在他看来,那些人依赖于舒适的环境,早已丧失了与自然斗争的能力。 “传言丹陆王法力高强,我们还是要多加小心。”哈伊玛神态有些扭捏,似是有什么难言之隐,看着斜躺在巨石上的哥哥,欲言又止。 “数千年来,多少人自称法力高强,最后不都成了四兽的盘中餐,而且我们还有白虎,有什么好怕的。”哈思兀抹了一把沾着血迹的嘴唇,微抬起头看着妹妹:“这么犹豫,不像往日的你,有什么话就直说。” 见他一语戳破,哈伊玛也不隐瞒心事,开门见山说道:“我早将听人说丹陆王风采过人,如果到时候沦为我们的阶下囚,还希望哥哥手下留人。” “你是想收了他?原来你喜欢那样的。”哈思兀瞬间来了兴趣,自从他们接管部落以来,想嫁入妹妹屋内的男子数不胜数,但每一个上门的男子都被侍卫给赶走,不想她竟然喜欢柔弱的丹陆男子。 “并不是我喜欢他,只是想看看这一国之主,是什么样的人物,如果让我不满意,我把他交给你就是。”出生到现在,哈伊玛对男子依旧没什么兴趣,只想和哥哥一同将赫炽金发展壮大,称霸大地。 两人心照不宣,相视着哈哈大笑,侍卫搬来一铜缸酒,给两人盛上,赫炽金人惯把蛇胆毒虫风干后侵泡于酒中,认为这样不仅可以去除林中的湿邪,长时间饮用之后还能百毒不侵,只是蛇胆量少,只有哈氏家族才能随时享用,一般的赫炽金人,只能用蝎子蜈蚣等毒虫。 “大王。”一个赤脚侍卫小跑过来,跪在围栏外,说道:“前线来报,我们的人马无法踏上石桥。” “是什么原因?”哈思兀直起身子,问道。 “具体原因不知道,只是说好像有什么东西阻拦。”侍卫答道。 哈伊玛摆摆手,侍卫弯着腰倒退出围栏,莫不是那些丹陆人又在捣鬼,存心不想为赫炽金效力,“哈思兀,我们一起去看看,反正迟早都得去。”她说道。 哈思兀点着头,吹响一声尖利的口哨,一身白毛,长者双翅的庞然大物咆哮着落在围栏前,这头巨兽与林中人的白虎长相无异,只是可展翅飞行,体型足有白虎的两倍大,巨兽曲下前膝,两人一跃到了它背上,“穷奇,走。”随着一声高呼,巨兽腾空而起,在丛林上方掀起一阵狂风。 “你看到了吗?那是什么?”不知何时隐藏在云端深处的奎山指着下面挥动翅膀的白点说道。 破军观察着飞翔的巨兽,沉思着这长相奇特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来头,莫不是白虎变异而成,可依照中天界的自然法则,若要变异,只可能群变,怎会整块大地上只有这一只? 南境果然不宁,离泽的平静恐怕只是骗人的假象,两人以眼神交流,只盼炎谷上人流密布时,不要发生异象才好。
第54章 遇袭 哈思兀坐在炎谷南岸,看着与平日完全无异的石桥发愣,他刚亲自试过,的确无法踏上石桥一步,抬起脚向前,就如同被什么东西挡住,把人往后弹,常年人来人往,十丈宽的石桥已被磨平。 石桥位于炎谷谷深较浅之处,据说上古时期,中部地区的部族为了南迁,选了谷中较浅的地方,层层堆砌,才搭建起了这座石桥,桥下本由沙土堆积,数万年的风化中,那些泥沙早已不见,只有筑造桥身的石块,早已在千万年的积压中连为一体,依旧横跨炎谷。 也有人说,炎谷内有地仙,地仙不满人们将炎谷截断,又不忍让数代人的努力付诸东流,才将做地基的沙石收了去,时过境迁,人们早已懒理那些传言,只在每年开年时,总有人在石桥边祷告,祈求地仙保佑石桥不要坍塌。 刚接到战报时,哈思兀也和哈伊玛一样,认为这是做先行军的丹陆人后裔在搞鬼,为不愿过桥而找借口,结果一来才发现,那些百般不受他们待见的外族人并未撒谎。 早年间,南下的丹陆人也曾占领这篇树林,凭借锋利的武器,他们曾经把赫炽金人踩在脚下,当作奴隶一般虐待,但这种状况并未持续多久,与野兽为伴的赫炽金人很快团结起来,推翻凌驾他们之上的异族人,没有铸造兵器的工具,又无法与野兽搏斗,丹陆人彻底沦为阶下囚。 赫炽金人为了防止历史重演,并未放过这些入侵者,他们将丹陆人圈养在丛林深处,长时间的折磨让这些原本桀骜不驯的人失去了斗志,甘心臣服在别人脚下,如同行尸走肉般活着。 一开始,赫炽金人想过与他们结合,共同生活,但高傲的丹陆人不愿意,当他们后悔的时候,已经失去一切谈条件的资格,即便是结合,他们也只能与世代为奴的下等人结合,战时,他们是冲阵的先行军,平日,他们宛如讨主人开心的小丑。 “哥,如果这样我们没法过桥。”哈伊玛有些忧虑的来回走动着,这也算是一件奇事,莫非是谷中地仙不允许他们与丹陆为敌。 “哈伊玛,回营睡觉,我们过不去,丹陆人也休想过来。”哈思兀拉着妹妹就朝大营内走去,天塌下来,还是得睡觉,没准明日睡起来,便可以踏上石桥。 兽皮做成的帐篷内,兄妹俩吃着鹿肉,回忆起小时候,两人现在虽是赫炽金部的首领,但他们幼时过得并不轻松,虽然贵为前任首领的儿女,但由于父母早逝,首领的位置便由叔叔暂代。 三年前,哈思兀成年,首领之位本该归还于他,但叔叔贪恋权势,不愿让位,还想联合一帮族长将两人杀害,好在有一帮忠心于他们的老族长,暗中保护兄妹俩的安全,最后,两人谋划将叔叔除掉,夺回属于自己的权力。 “那个愚蠢的叔叔,也不想想,就算杀了我们,穷奇能听命于他吗?”哈思兀摸着被他称作穷奇的巨兽,这只巨兽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丛林中,被哈氏的先人驯服,喂以人肉,一直以来,只听命于哈氏继承人。 巨兽能吞云吐雾,喷出烈火,就是因为巨兽的帮助,哈氏才能驯服四兽,让他们为赫炽金人所用,从此,这个擅长爬上高枝躲避野兽的民族,在林中再也没有了敌人,终于成了丛林的主人。 “你说穷奇到底是从哪来的?”哈伊玛问道,这只巨兽并非真的是穷奇,只是与传闻中叫做穷奇的凶兽长得有些相似,因此先人就给它冠上了这个名字,在女子眼中,这头庞然大物,更像一只白虎。 “咳,谁管那么多,只要它帮助我们,就是我们的神兽。”哈思兀也不知巨兽的来历,巨兽性子温顺,一直跟在兄妹俩周围,也从不出去惹事,对于他们来说,这头用人肉喂养的巨兽,倒比那个恶毒的叔叔要可爱三分。 聊到深夜,两人才相互挤靠着睡去,待他们醒来时,已是第二日晌午,七月正是南荒的旱季,几乎正月不会降下一滴雨,身后的沼泽地给赫炽金驻军提供了大量水源,沼泽地中出没的野物就是他们的口粮。 让侍卫打来两壶水,痛饮一通后,躺在哈伊玛身边的巨兽不停用头摩擦着她的腿,“看来它是饿了。”她放下水壶说道。 军营内清点人数,正好有两人因伤势过重而死去,哈思兀大喜过望,忙让侍卫将那两人拔光衣甲之后带来。满身鲜血的尸体让巨兽极度兴奋,它张开血盆大口,三两下将其中一具吞下肚,又撕咬着另一具,哈伊玛壶中的水还没喝完,两具尸骸,已连皮带骨被吞尽,巨兽的爪子上沾满红殷,只见它对着双爪轻哈了一口气,那些血迹瞬间便消失了,吃饱后的巨兽似乎心情大好,舒服地打着呼噜。 哈思兀走到石桥边,抬脚试了一下,依旧无法过去,凝视着桥对岸,如果所料不错,此刻,丹陆的军队应该已经进入丘壑地中,很快就有一场好戏上演,他嘴角忍不住上扬。 姚威和姞远骑在马上,并排走在大军最前面,进入丘壑地后,行军速度减缓了许多,比起之前的疾驰,现在,十万战马只是小步快跑,他们顺着直线一直往前走,虽然常有高低不平的土丘,但这条道上没有大片林地,因此虽然速度慢了些,到也还算通畅。 为防止军队惊扰到林中的猛兽,姚威三令五申,所有士兵必须聚在一起,后军紧跟前军,不得分道而行,就这样走了一个时辰,他们进入丘壑腹地。 日光照在地上,斥候来报,正前方有祭祀用的土丘,姚威心中一惊,若直行过去,必会踩踏土丘,林中人敬重神明,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对他们的蔑视,若勒马不前,让十万人马突然停下,难免造成踩踏。 没有过多的时间思考,他只能勒住缰绳,朝西边迂回而行,姞远对突如其来的变道颇为不解,听到解释后,连连点头称是,林中人肯借道,已属不易,丹陆大军无论如何不能在此时和他们起冲突。 大军正要回归正道,隐约似乎传来一阵虎啸声,姚威心头一震,手上开始运力,但转念一想,林中本就有猛虎出没,此地居民既然答应借道,应当不会反悔,他们只需继续行军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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