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只有最近三年在饭馆工作,大学毕业到三年前的履历都是空白。 面试前一天已经告知了面试者可能油烟比较大,可蒲良洲还是穿了白衬衣,戴了方框的平光镜。 除了自我介绍,他没有说过一句话,也完全没有被眼前的一团糟影响。 第一个人一通灭火的时候,他只是惊讶地看了一眼,推了推眼镜,端着锅走到了远一点儿的灶台,还顺便绕过了正在掐架的两人。 蒲良洲切菜手法熟练,刀工极好,切整鸡的时候完全沿着骨骼缝隙位置下刀,一刀都没有直接切在骨头上。 花椒、麻椒、辣椒、红枣、葱姜,还有一众香料,被他熟练地拿捏着量撒进锅里,再放腌制好的鸡肉进去。 煮肉期间,他细细地切碎蒜蓉、姜蓉,和辣椒面、白芝麻、花椒粒一起放在碗里,堆成颜色分明的几堆,淋上热油,再加各种酱料。 鸡肉出锅,将这味道浓郁的酱汁一滴不撒地淋在鸡肉上,鲜香四溢。 做云吞蔬菜包时,明明萝卜、木耳、杏鲍菇和玉米粒这几种菜软硬形状都不同,却都被他切成了大小均匀的丁,强迫症也得说一句看着确实舒服。 将菜丁混合鸡蛋炒熟,包在云吞皮里,上锅蒸不到十分钟,他掀开了锅盖,云吞皮已经变得透明,他用筷子小心地把蔬菜包夹起来。 矮胖大叔和地中海大哥终于想起来一小时的限时了,可惜两道菜都来不及做完,虽然都端了两个盘子出来,但每盘菜都少了几个步骤。 第一个弄起火的大哥直接愧疚地退出了面试。 只有蒲良洲不紧不慢地端着菜走出来,有种成熟稳重老大哥的气质,随后他把菜放在四个面试官面前,还顺便带了四双筷子出来。 “完成了,请品尝。” 椒麻鸡一半是整鸡,一半是撕开的鸡肉条。 蒲良洲见年岁眼里有困惑,解释道:“最初没有要求椒麻鸡的形式,我就按两种常见的形式来做了。” 想问题还挺全面的。 年岁想着,动了筷子。 酱料和花椒胡椒的香味原本不重,被滋滋冒着小泡的热油淋上,立刻激发出了带着几分辛辣和鲜香的热气。 这红油酱汁淋在煮得软烂的鸡肉上,让原本无味的鸡肉,瞬间染上一股刺激感极强的浓香。 鸡肉上还撒了满满一层的芝麻和青椒碎,配合着红油,从视觉上都能感觉到这椒麻鸡勾人食欲得很。 半只撕开的鸡肉条完完全全被酱料浸润,肉质柔嫩,辣味刚好能让舌头血液加速流动,却还不至于失了形象。 半只整鸡和撕开的鸡肉条味道差不多,不过外皮被热油淋过,微微焦脆,内部的鸡肉只有简单的微咸,保留了最原始的鸡肉香味,是一种返璞归真的美味口感。 比较妙的是入口片刻后的微麻,从舌尖麻到舌根,又从舌根连带着口腔一起拥有电视雪花点一般的感觉。 但是这麻并不无趣,麻味每加重一层,鸡肉的鲜香就越释放出一倍,配合着芝麻和青椒碎,整个椒麻鸡香得让人想拍桌。 年岁又夹起一团云吞蔬菜包,那云吞皮蒸得透明,能看见里面几种颜色的蔬菜粒。 云吞皮柔软嫩滑,劲道弹牙。咬开一个小口,里面蔬菜的香味纷纷涌出。 胡萝卜脆甜,玉米软糯,木耳爽滑,蘑菇香嫩,油放得量刚刚好,让鸡蛋焦香又不至于太油,几种蔬菜混合在一起,和云吞皮同嚼,香得让人吃完了还想嗦手指。 “这个要求可能有些无礼......不过......我能不能和你们一起吃?”
第70章 清酒鹅肝洋葱盖饭 这话并不是蒲良洲说的, 而是矮胖大叔说的。 他看着年岁、青狼、汤雨星和蔡沧田四个人吃得津津有味,闻着空气中椒麻鸡和云吞皮蔬菜包的香味,一直忍不住盯着两道菜流口水。 反正面试也过不了了,不如干脆脸皮厚点看看能不能蹭上好吃的。 矮胖大叔这样想着, 看了眼手里没有淋油的椒麻鸡和没来得及蒸熟的蔬菜包, 叹了口气, 向年岁提出了请求。 “如果可以的话, 能不能让我也尝尝?就一口, 一小口?”地中海大哥手指小心翼翼地比划着,生怕动作大点就不给吃了。 “你怎么又学我?”矮胖大叔又震惊又愤怒。 “我可没学你, 是这个老弟做菜香得不行,没法不让人馋。是吧老弟。”地中海大哥不跟他吵, 反而一直笑着夸蒲良洲。 年岁觉得面试结果已经出来了,也没有必要在乎这两道菜,毕竟以后如果他留在了店里,大家天天都可以品尝他的手艺。 年岁跟蒲良洲征求意见, 他点点头,没有反对,其他三个人也没意见。 蒲良洲端着鸡肉转身进了厨房,拿刀把整鸡按照人数平均分成几部分, 又把吃过的和没吃过的鸡条也分成几部分, 又拿来了两双新的筷子, 才把菜端出来。 年岁注意到了, 蒲良洲一直很注意卫生。 之前第一轮面试,盘子不仅洗得一干二净, 还用干净的布擦净了水。 而且不管是第一轮的洗碗, 还是第二轮的炒菜, 他都没有把身上的白衬衣弄脏。 除了注意卫生,年岁还注意到他有点强迫症,卷袖子的时候一定要一层一层往上翻,每一层都叠整齐,筷子和碗也都摆放得整整齐齐。 有点强迫症,做饭的时候会很认真严谨,比咋咋呼呼弄错东西,或者忽视了食客需求,要好得多。 矮胖大叔和地中海大哥小心翼翼地品尝着盘中的美味,要不是这么多人在这儿,可能把盘子都舔干净了。 两个人边吃边夸赞,吃完后意犹未尽地走了。 临走前还在蒲良洲耳边大声密谋,如果他留下来了,两个人一定天天住在年家小馆吃饭。 蒲良洲留下来进行第三轮面试,也就是做一道他拿手的菜。 他扶了扶眼镜,问年岁店里都有什么食材,年岁带着他看了一圈。 他思考片刻:“我还需要去超市买点东西,二十分钟左右,可以吗?” 年岁愣了下,点头。 其实店里面基础食材和调料都有,需要去超市买的,估计是比较特别的东西。 而且明明是面试,居然还自己贴钱做菜。 这一幕似曾相识,好像蔡沧田来的那天。 年岁不由得调侃蔡沧田:“看来这人能和你成为知己啊。” 蔡沧田肉乎乎的脸上浮现出一个憨厚的笑:“这小子做饭有两把刷子,不管留不留他,我都想跟他切磋一下厨艺。” 蒲良洲大概十五分钟就回来了,带了几瓶清酒和一瓶料理清酒回来。 年岁知道料理清酒比普通的料酒除腥效果更好,而且闻起来有股酒的香醇,但还是想不到他要做什么。 年岁也不想一直站在蒲良洲旁边盯着他,这样会给人很大的压力,就把厨房空间都让给他了,跟其他人坐在餐厅聊天。 蒲良洲先把米饭蒸上,而后从食材里拿出几块冰鲜鹅肝,在清水中浸泡。 期间鹅肝表面会有微黄的油脂飘出,需要换几次水,这样既可以去除浮油,也可以去掉一部分的腥味。 而后他将水倒掉,用厨房纸巾小心地吸走表面的水,再加入料理清酒至完全没过鹅肝,拧上几圈黑胡椒,撒上海盐粒,腌制除腥。 腌制好后,他将鹅肝切成规整的小块,而后将洋葱浸泡在水中切丝,小葱切成均匀的葱花。 热锅下黄油,随着黄油融化,细碎的油沫在锅中堆叠起来。将柔软的鹅肝均匀铺于其上,鹅肝随着泡沫的涌动而轻微震颤。 小心给鹅肝翻面,油温将鹅肝内金黄的油脂逼出来,和冒着香味的黄油融在一起。 鹅肝煎至半熟就盛出,加洋葱翻炒,微黄的油将洋葱浸软增香,再次加入鹅肝翻炒至有焦糖色。 而后蒲良洲有条不紊地在锅里加上料理清酒、老抽和酱油,调了一小碟生粉水勾芡。 随着酱油和生粉水的加入,汤汁变成了棕色,也逐渐浓稠,将鹅肝和洋葱都浸染了深色。 最后在这道菜表面撒上葱花。一抹翠绿,将有些黯淡的色调拉了起来,整体氛围轻盈了许多。 米饭盛在碗里,因为加水少所以略微干燥,粒粒分明,用汤勺舀出锅内的鹅肝洋葱,浇在米饭上。 浓稠的汤汁顺着米饭的缝隙游走,很快包裹了每一粒米,鹅肝和洋葱原本被汤汁埋住了,此刻水落石出般搁浅在米饭上。 蒲良洲又将煮好的西兰花捞出,在每碗米饭上加上两三小颗西兰花,又煎了几个太阳蛋,撒上芝麻,盖住了最后一块米饭。 几种食物满满地堆在米饭上,看上去有种莫名的幸福感。 肉和菜不管是从色泽还是营养上,都很搭配。 蒲良洲又忙了一会儿,而后拿了餐盘,将四碗饭端出来,一同端出来的,还有四杯清酒。 年岁他们在外面就闻到了,厨房内传出来的香味很不一般,聊着聊着,四个人的思绪都忍不住被厨房勾着走。 待到饭真的被端上桌,众人招呼蒲良洲坐下,而后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 鹅肝的香味被黄油和酱料完全激发了出来,含在嘴里,轻轻用力就可以在舌尖推开,绵密的质感配合着鲜香的味道,让人食欲大增。 舀上一大勺吸足了汤汁的米饭和洋葱,洋葱爽脆的微甜和大米饱含肉汁的厚重香味碰撞在一起。 白煮西兰花和没有过多佐料的煎蛋,吃起来清清爽爽,作为两口鹅肝之间的留白,这样一口浓厚,一口爽口相互交织,反而让每一口都保留了“第一口”的新鲜感。 再喝点微甜的清酒。那酒原本是凉的,但因为带了点度数,喝上两口略显温热,和绵软的鹅肝混合,带来奇异的温吞口感。 像是闷热的夏夜趴在阳台上看风景,忽然吹来了一阵凉爽的风,混沌中夹杂着几分清醒。 四个人几乎没怎么商量,互相交换了眼神,一致决定让蒲良洲留下。 他得到了这个结果,意料之中地笑笑,而后从厨房拿出来一个密封好了的透明玻璃罐,罐子是年家小馆的,里面的东西是刚才他在厨房做的。 “这罐是鹅肝酱,需要放在冰箱冷藏一周之后才能吃,算是我送给大家的一个小礼物吧。”蒲良洲把玻璃罐交给年岁。 招人的这几天他可以不来上班,年岁让他先回去了。 面前的鹅肝酱是浅咖啡色,看着挺好看的,不知道是什么味道的,几个人都很馋,每次打开冰箱都忍不住看,但是怕破坏鹅肝酱应有的口感,所以都没去动。 接下来年岁把剩下的人都面试完了,仍旧是一片混乱。 有的简历上写了很多相关经验,但是来了不会做菜,简历是编的,只不过是工作海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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