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上面的那个人,死状……惨烈吗?” 苏信皱了皱眉,“什么?” “沈志文的尸体,跟我一起误入到这里的人。” 宋连蝉又把手往篝火堆里靠了靠,“难道你昨天不是因为看到沈志文的尸体,过来查看,才被有巢氏袭击的吗?” “我并没有看到什么尸体。” 他来这里纯粹是因为自己知道她在这里,特意来救她脱困的。 这个答案让她更困惑了。 “不可能没有尸体,昨天我明明听到沈叔叔的惨叫声,他的血还溅下来了……”转念一想,心底又有了更坏的结果。 “难道……有巢氏把他吃掉了?” 苏信略略舒展眉头,“有巢氏只吃橡栗,没有发现尸体,就说明那个人没有死,他应该只是受伤了。” 为了让她宽心,又继续道:“我在上面发现了一些用过的鸡舌香,他应该是用那些鸡舌香脱困了。” 原来那东西叫鸡舌香。 宋连蝉想起之前统计数量的时候,沈志文的口袋里确实还有几枚鸡舌香,受伤是肯定的,没丢了性命就好。 便在这时,洞口传来了窸窣的声响。 宋连蝉戒备地看向上方,沈尧山探出一颗脑袋,对着下面张望。 “小宋?小宋我来救你了!” 沈尧山把宋连蝉和苏信从地底拉了出来,在看到苏信这个陌生人后,沈尧山满脸戒备地挡在了宋连蝉面前,跟审犯人似的审了人家八百回合。 苏信的耐心也是好,问什么答什么,丝毫没有表现出厌烦的情绪,一番审问下来,沈尧山倒是变得格外殷勤起来,恨不得帮人家提鞋。 在这期间,宋连蝉见到了手臂受伤的沈志文,看上去非常虚弱的样子。 岑倩搀着他坐下,过来和她交代。 “昨晚最冷的时候,顺着火光过来的,幸亏遇到了我们,不然得冻死,还好在篝火边烤了一夜,缓过来了。” 宋连蝉观察了一下沈志文的神色,呆愣愣的模样。 “可我怎么觉得他还没有缓过来?” “那是因为今天早上我同他说了分手的事情,再加上尧山听说他丢下你,自己从地洞里面爬出来了,又把他骂了一顿,受了点儿打击吧。” “尧山?”这个称呼让宋连蝉有些诧异,“你们什么时候……变这么亲近了?” 明明昨天还势同水火。 岑倩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把宋连蝉拉远了一些,“妹妹,我先问你一件事。” “你问。” “你喜欢尧山吗?” 这算什么问题! “我和尧山是发小,从小一起长大的,情义是有的,谈不上喜欢,只是关系很铁的那种朋友关系。” “那就行了。”岑倩总算舒一口气,“那我要追求尧山,你不介意吧。” 宋连蝉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沈尧山那棵万年光棍今儿个终于要开花了? 多不容易啊,这孩子从小到大就没被女孩子喜欢过! “当然不介意。”她替他高兴还来不及呢,“不过是一个晚上,你怎么忽然……” 岑倩知道她想问什么。 “真正遇到危险了,才会暴露身边这些人的本性。连他堂叔都丢下我跑了,他不同,嘴上说着有多厌恶,逃命的时候还是不忘带着我,保护我的安全,他是个值得托付的好人。” 岑倩热忱地抓着她的手,“妹妹,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知道了,找一个值得托付的好人有多难,所以啊,你要是遇到了,也一定要牢牢地抓住他呀。” 值得托付的好人? 不知怎么的,宋连蝉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苏信。 沈尧山正鞍前马后地帮他剥橡栗,苏信礼貌地道了一声谢,接过剥好的橡栗,视线恰到好处地撞过来。 那个角度,与她脑海中某个模糊的画面互相重叠,一一吻合,她忽然一下惊觉。 怪不得这么眼熟,终于记起他是谁了。 原来他们是见过面的。
不怒自威
宋连蝉的小雁堂就开在市中心的写字楼里,三楼,并不高。 打开窗户就能看到底下的地铁口,附近吃的喝的都有。 每到夏季,写字楼门口就会出现一个卖白兰花的老奶奶,搬着小马扎坐在一旁,熟练地解开重复利用过无数次的红色塑料袋,用细钢丝串上一朵朵白兰花,从不叫卖,过往的人闻到香味,就会停下来,大多都是妇女和小孩。 老奶奶与她素不相识,对她却很好。 每次进出楼下,老奶奶都会送她一串白兰花。 久而久之,两个人就熟悉了,外面每当刮风下雨,宋连蝉都会请她上来坐坐。 小雁堂没有接到委托的时候,她总是趴在窗前发呆。 那个男人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她的视线里的。 宋连蝉之所以会注意到他,是因为他是唯一一个停下来买花的男人。 她从没有见过他的正脸,每次都是在进出写字楼,亦或是开窗的时候偶然撇到一眼。 只用印象里几个不同角度的侧脸和头顶心的画面拼凑到一起,就能坚定地得出结论: 这个男人的颜值应该是绝顶高的,从这个角度向下看,连发旋都顺眼地要命。 他买的不多,每次只买一串,付钱的时候递出的都是百元大钞,从不要求找零。 就在刚才,一眼之间,无数个画面拼凑到了一起,她才有所惊觉。 苏信就是那个买花的男人。 他似乎从很久以前,就以路人的身份,出现在她的身边了。 这么想着,她便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 “怪不得觉得你眼熟,你是不是经常在小雁堂的写字楼下买白兰花啊。” 还是被发现了,那些太过刻意的遇见。 苏信沉着地笑了笑,“老奶奶卖花很辛苦,每次路过那里,都会买一些。” 他把一颗剥好的橡栗又递给她,“你知道吗?白兰花的香气能治愈心情,不开心的时候闻一闻,心情会舒畅很多。” 一旁的沈尧山不合时宜地插进来,“对了大佬,之前你给小神仙的东西,能不能再给我们几个?对付那些怪物挺好用的,实不相瞒,我们来这里,是为了帮堂叔找儿子的。” 大家纷纷向大佬投去期望的目光。 苏信略表遗憾地摊了摊手,“鸡舌香已经没有了。” 当时全部都塞给她了。 “不过你们也别担心,有巢氏其实非常温驯,它们之所以变得这么凶残,是因为有巢氏的族群中,最近丢失了一个孩子。” 所有的有巢氏都在搜寻孩子的下落。 宋连蝉的恍然大悟,“所以它们攻击我们,是因为他们觉得是我们偷走了它的孩子?” 苏信点了点头。 至此,所有的事情都变得鲜明起来。 “我猜测,你们堂叔的孩子,应该在有巢氏的巢穴中。” 那个孩子不会有任何危险,因为孩子身上有一种特有的气味,能让有巢氏平静下来。 “基于某种巧合,失去孩子的有巢氏误入了人类的世界,带走了人类的孩子。” 听到这里,沈志文再次暴怒了起来,“它失去孩子,凭什么带走我的孩子!” 苏信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冷漠起来,“如果你们真的有好好照看那个孩子的话,孩子也不会丢失。有巢氏只会带走被认定为失去父母关爱的孩子,在它眼里,那个孩子可怜又无助,所以它才把他带走!” “如果你真的关心孩子,很久以前你就应该发现一些征兆了。” 苏信的话语,字字掷地有声。 只见过一次面,还不足以让有巢氏下定决心带走孩子。 这突如其来的一番话,仿佛在拷问着他的灵魂,沈志文也不知道怎么的,看着他的时候,自己的气势一下子就蔫了下来。 是的,那些征兆很早以前就出现了。 只不过当时他忙着和妻子吵架,离婚。 并没有在意。 孩子书包里滚落的大把橡栗。 夜晚儿童房里的窃窃私语。 他和妻子吵架砸东西的时候,孩子在房间里不哭不闹,甚至偶尔还会传出笑声。 带走小渝的有巢氏,其实已经悄悄陪伴了小渝很久很久了。 久到它足以判定小渝失去父母关爱,所以才下定决心,将他带到了自己的世界里。 沈志文的嘴唇颤抖了几下,膝盖一软,当场跪在了苏信的面前。 “是我的错,求求你,救救小渝吧!” 苏信自上而下地俯视着他,沈志文能感受到那道目光朝他压迫而来,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心理,他竟然不敢抬头和他对视。 而后,他的声音冷冷地从头顶传来。 “凭什么?” 这样的回答让他始料未及。 毕竟在刚才的短暂相处中,他已经给苏信打上了谦谦君子,温文尔雅,古道热肠的标签了。 沈志文不可置信地抬起头,却看到苏信的眼神里越发透着冷意。 “不是所有的人,都活该要帮你。”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语调出奇地平,可字字句句都极具攻击性。 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刀子似的扎在沈志文的心里。 “你活了这么大,应当懂得这个浅显的道理。” 苏信不怒自威的气势,纵然是身在高企打拼多年的沈志文,也鲜少见到。 这样的人,大都拥有无上权势,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他不敢得罪,便只能越发地低下头道歉,“对……对不起……” 他捡起一颗橡栗,放在手里摩挲,也没看他。 “你该道歉,但不是对我。” 沈志文愣了一下,随即调整了一下跪着的方向,见离宋连蝉有些远,又跪着挪了两步。 “小神仙,是我对不起你。” 沈尧山眼看着苏信镇住了堂叔,想了想,觉得这也是个机会,便借着苏信起的头,继续说了下去。 “堂叔,小神仙她接你这份委托,完全是出于好心,又没收你一分钱,她凭什么要受你这份气。更过分的是,你看见她脚受伤了,也不拉她一把,竟然自私地把她丢在那个地洞里。” 沈尧山三两句话,就好比是在火堆里添了几把柴火。 沈志文知道自己单单是道歉,似乎过不去这道坎了,抬手就给了自己一巴掌。 “我自私!”啪地一声下去,真是吓了她一跳。 又是一巴掌下去,“我活该!” 第三个巴掌,“我不是个东西。” “小神仙,真是对不起了。” 宋连蝉皱了皱眉,在心里寻思,沈尧山这有事没事抽自己巴掌的习惯,跟他堂叔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 其实昨晚沈志文抛下她,她是有些生气的。 现在他把自己的脸都抽肿了,她也不好意思再追究什么了,总得给人个台阶下。 第一时间把他扶起来,“沈叔叔,没事的,你也是担心小渝。” 沈志文看她一瘸一拐的,巴结似的关切,“小神仙,你的脚没事吧?” 岑倩在一旁扶着她,“没事没事,有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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