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客气地鞠了一躬,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贺兰觿也很客气,客气地抽出了自己的乌金长剑:“你说得有道理,这里不能跳。我呢,也不能跟你走。——只能向你借路了。” 说罢挥剑向狼群杀去。 在三年漫长的真永之乱中,贺兰觿历经大战七次,小战数百。见过各种不要脸的阴谋、背叛、偷袭和围剿,相比之下狼族的人海战、车轮战还算是一种很实在的打法。 他以为自己的对手首先是修鱼谦,可是当他向前硬闯时,修鱼谦却不见了,变回狼形和一大群毛色相似、个头相仿的灰狼挤在一起,气味混乱、无法分辨。 他只能挥剑如风、浴血奋战,每向前一步就有两只狼倒下。他的身上也布满了各式各样伤口和咬痕。 就这么以一挡十地杀了十几只狼之后,贺兰觿愕然发现面前的敌人不是少了,反而更多了。 原来跟修鱼谦一路追来落在后面的狼终于赶到了,纷纷加入战团。贺兰觿必须不停地反击,稍一懈怠,就会有狼从各个角度凌空扑来,咬他一口。 有一次,一只狼从他左脸飞过,与时同时,耳朵一阵巨痛,他以为耳朵被狼咬掉了,连忙用手一摸,满手是血,所幸耳朵还在。 就这么苦战了近半个小时,他发现自己还是站在悬崖附近,并没有向前走多远,更别说逃跑了。 山下传来更多的脚步声,轻而细碎。 他的心不禁一沉,上来的这一批应当是狸族的弓箭手。就算冲出狼群,也会被狸族的箭射成刺猬。 除了疯狂地砍杀,他来不及多想。只知道形势变得越来越不利。他的左腿有多处咬伤,根本站不直,小腿痛到失去知觉,只好把重心全都移到右腿上,一跛一跳地反击。 见他行动越发迟钝,狼群发出一阵欢呼,争先恐后地向他扑去。 正在这时,忽听“啪”地一响,不知从何方掷来一物,众人面前冒出一道刺鼻的红烟,烟气中似乎包含着某种粉尘,众人眼前一片模糊。 只听一人惊呼:“小心!是马脑!” 与北关打交道多年,众狼皆知这是狐族著名的暗器,若是吸入肺中,轻者失去知觉,重者七窍流血,于是纷纷闪避。 贺兰觿只觉莫名其妙。他身上原本有三颗马脑,上山的路上就用完了。这一枚不知是谁扔的,也许是明鹬他们已顺利下山,派人过来帮他。当下也不管那么多,趁乱冲出,赶在狸族箭手到来之前,悄无声息地向西边的树林逃逸。 跑了大约五百余米,一回头,发现有两只灰狼一直默默地跟随在后,保持大约五米的距离。贺兰觿身子一顿,忽然想起两个人,不禁止步。 双狼立即现形,正是北山兄弟。 他松了一口气。北山兄弟一直跟随花玠的大部队潜伏在山底,听到动静,过来察看,他们本是狼族,负责侦察,变形后与其它的狼混在一起不易发觉。 “明鹬他们已经回来了?”他问。 “还没。”北山千门道,“听探子说,人已经救出来了,下山的路上抄了条险道,开始还算顺利,快到山脚时遇到另一拨过来接应的狼族,两边打了起来。花玠很着急,想过去救人,但您没发话,不敢轻举妄动。” “接应的人是方雷家的?”方雷氏与修鱼氏世代联姻,是最稳固的联盟。但说到实力,却不敌北山氏与安平氏。瘟疫之后,五大狼族中除了五鹿家,只有安平氏可以与修鱼氏在数量上抗衡。 “不是,是安平蕙。”北山积雪边跑边说,“这女人非常强势,当年五狼联盟,数安平家与修鱼家矛盾最多,我们都以为她最多路过,不会出手。没想到这次她居然肯与修鱼浩联手。” 道理不难懂:明知不是伴,事急且相随。峻榞毕竟是北关的地盘,沙澜狼族再不联合,在狐族的南北夹击下,只会死得更快。 说话间,修鱼谦已带着众狼追了过来,贺兰觿跟着北山兄弟向山下猛冲,耳边只听见“嗖嗖嗖”的箭声,森林树木密集,倒是一箭未中。眼看到了山下,面前突现一片开阔的谷地,传来兵器相击的喧哗声,贺兰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不知是被探子发现,还是为了接应明鹬,花玠带着手下的狐族正与修鱼浩、安平蕙的人马厮杀,几百号人黑压压地混战在一起,一地的狼尸和天上飘动的一排元珠都说明这仗已经打了好一会儿了。 双方原本人数相当,但修鱼谦的人马转瞬即至,狼族又会处于压倒多数的优势。贺兰觿大喝一声,一跃十丈,几乎是踩着人头向修鱼浩冲去。众狐本就杀红了眼,看见主帅归来,信心暴涨,越发杀得有瘾…… 远处的山谷忽然发出一声嘹亮的狼嚎。 距离明明很远,却十分刺耳,不知何人有如此的功力。 紧接着又是一声狼嚎,明显带着一股悲伤凄厉的情绪—— 修鱼谦一声呼啸,众狼忽然全部变形向东撤离,瞬息间,全部走光。 剩下两百号狐族拿刀的拿刀,举剑的举剑,仍然摆着战斗的姿势,以为是什么缓兵之计。 北山千门在贺兰觿耳边轻轻地交待了一句。 “我们撤吧,”贺兰觿朗声说,“方雷燕去世了。” ---- 听说……这叫佛系更新……
第39章 == 关皮皮是在千美医院旁边的那个咖啡店里见到永野的。本来约在医院二楼的餐厅,由于北山家的病人一个接着一个地病危,原庆不得不关闭二楼所有的病区,以作隔离处理,只在一楼接待常规病人。结果一楼就成了人挤人,硬生生地把两名医生给累病了。 一心惦记着打鸟,皮皮向他打听沈双成。永野说,几个月前皮皮刚回C城,贺兰觿曾让花霖安排几个柳灯族的人暗中保护她。贺兰回来后,这些人就先后撤离了。而沈双成是贺兰决定去峻榞的时候特地托人请来的。 苏霓族居无定所,喜欢在野外修行。因人口稀少、风俗迥异与各族往来不多。族中有不少绝世高手,沈双成即是其一。苏霓族的声誉来自于其超然神秘的作派,在狐族是一个诡异而有趣的存在。 “苏霓族每十七年进入一次择偶季节,称为‘苏季’。苏季一到,他们的身体会产生强烈的欲望,体力、能量、对他人的诱惑也会到达巅峰,从生理上帮助他们完成这一段浪漫的转换之旅。” 永野说,“正因为十七年才有一次,他们对配偶特别挑剔。通常会选择强者,强者能量高,若能将他们转性,修炼起来事半功倍。所以说……”他顿了一下,“凡是被他们相中的人,是多少会有一点自豪感的。而能量能否顺利转换,则取决于是否互相喜欢。” “假如一位苏霓人成功地度过苏季,获得了能量,那个被他转变的人会跟他结婚吗?” “不会。” “他们会生活在一起吗?” “不会。” “万一产生感情了呢?” “感情是肯定会产生的,这跟热恋没什么区别。但这种感情——不论有多强烈——最多维持一年。苏霓人不会跟任何人保持一年以上的配偶关系,不论你多强大、多有权势。” “哇……这得伤掉多少人的心啊。”皮皮叹了一声,压低嗓门,“难怪昨天见了沈双成,一晚上我都没睡好,浑身上下不对劲儿。难不成……今年是他的苏季?” 永野半笑不笑地看着她,点点头。 皮皮傻眼:“真的?” “嗯。” “不开玩笑?” “不开玩笑。” 皮皮用力地咬了咬嘴唇,回想了一下昨夜的情景。沈双成很礼貌、很客气、两人保持陌生人的距离,连碰都没碰一下,无任何可疑情况。 祭司大人是有多缺人手,硬把一个进入苏季的苏霓人给拉来当保镖?别的不说,在这种情况下能好好工作吗? “你说没睡好,是不是心跳加快、浑身发热、前胸后背没规律地出汗?” “对。你怎么知道?”皮皮正处于孕期,一切变化也可以是荷尔蒙分泌失常所致。 “恭喜。”永野的表情很八卦,“沈双成大概是看上你了。” “我?不会吧!”皮皮指着自己的鼻子,囧了,“为什么呀?他不是贺兰的朋友么?朋友妻不可戏——这道理他懂吧?” “第一,苏霓族不讲究这些;第二,你是自由人,已经离婚了不是吗。”永野笑得越发捉狭。 “能正经点说话吗?” “Sorry。” 皮皮认为自己对贺兰的爱是不会动摇的,祭司大人就更不用说了,他要是介意就不会去找沈双成。可是—— “你说,这沈双成要是真的看上了我,会不会在不知不觉中……把我变成一个男人?长出胡子、喉结什么的。”因为沈双成答应帮她弄鸟蛋,皮皮也觉得多一个人帮忙当然好,胜算更大。但这也意味着接下来的几天晚上他们会在一起,于是皮皮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不会。除非……你喜欢上他。” “这个绝对不会。”皮皮自信地摇头。 “那你还担心什么?再说你也没见过几个狐族,哪知道狐族男人是什么样,女人是什么样,之间有什么区别?长个胡子、有个喉结就是男人吗?定义也太草率了吧。” 听他这么一说,皮皮松了口气。 “放一百个心吧。我不是说过吗,你身上有祭司大人的魅珠,沈双成对你的影响不可能超过魅珠,这种事情是不会发生的啦。” 两人又寒暄了十分钟,天已经黑了,门外下起了大雨。因医院就在旁边,永野没有开车,张罗着要替皮皮叫车,皮皮说晚上约了沈双成,他会开车过来。永野则要回医院帮忙,就分手了。 临行前皮皮想起一件事:“对了,上次你说要我见个人?谁啊?” 永野想了想,说:“他这两天有点事,下次吧。” 两人一同出了店门,没走两步,一辆黑色轿车遽然而至。一人推开车门走下来,同时打开一把黑伞。雨很大,咖啡店门口站了好几个避雨的路人,皮皮以为是沈双成,向他招手叫道:“沈双成,在这边。” 那人的脚步一顿,皮皮以为他没看见自己,正要叫第二声,永野忽然猛地拉了她一下,用眼神制止。 来者并非沈双成,个头比他要高,身材挺拔,仪容俊美,两腮上蓄着浅浅的胡须,大约淋了点雨,头发湿湿的,有些凌乱,穿一件淡灰色的风衣,颈间系着一条五色斑斓的丝巾,上面满是巴洛克风格的古典花纹。 虽然狐族的男人都很英俊,相处久了就会发现他们在长相上其实各有不同,有时候甚至是天差地别。 皮皮还是第一次看见一个人长得这么像贺兰觿。 一样饱满的额头、一样高挺的鼻梁、一样专注而神秘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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