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在沼泽里看见一朵纯白莲花绽放,阿南就这么端着茶杯拿着莲蓬,在喧嚣的酒肆之中,透过屏风的空隙,驻足凝视着他的手,久久无法回神。
第7章 南方之南(4) 他其实是在拆解拼装一样东西。一根手掌长的镀银圆筒,装搭好后,前方是中空的管身,后方是略微隆起的药室,连接的把手上,缠绕着鹿皮。 普通人肯定看不出这是什么。但阿南的手慢慢地碰了一下自己右手腕上那个镶嵌各色宝石的臂环,感觉它还纹丝不动地约束在自己腕上,才安心地轻扬起唇角来。 一支可拆解的小火铳。 这个长着特别迷人一双手的男人,在这种鱼龙混杂的小酒肆,把一支小火铳拆了又装,装了又拆,这是无聊到什么程度了—— 不,仔细一看的话,他的手虽然很稳定,但偶尔凝滞的动作,让她看出了迟疑的意味。 这个人,不是在排遣无聊,而是借着拆解火铳,用机械的动作,来驱逐内心的紧张与惶惑。 这个习惯,和她当年真像。 只不过,这把可拆解折叠的火铳,她偏偏就是这世上为数不多知晓的人,因为,她是参与研制的人之一。 “是拙巧阁的人,又来找我了?”阿南微微一笑,计算了一下角度,然后走到了楼梯边,从后方几个雕镂出来的洞口中,企图看清里面那个男人的容颜。 但从斜后方的角度看,只能望到他的半侧面。 他的侧面线条清隽凌冽,窗外日光穿棂而来,自他耳后灿烂照耀,使得他半侧的面容明暗分明,摄人心魄。 即使还没看清他的长相,但阿南已经在心里想,这张脸,可真对得起这双手。 想想也是啊,混在胭脂胡同的那群姑娘,全顺天府的公子哥儿该见了千儿八百个,可这种凛然超卓的人物,哪是可以寻常见到的。 一滴茶水溅在她的手背上,木樨甜腻的香气和橙子清冽的气息混杂在一起,让她忽然觉得心里沉了沉。 一时之间,她就不想知道他具体的模样了。 反正,她的心里,已经有了最好看的那一个人。 无论她看见什么样的人,她总是拿来和心里的他比一比,然后发现那个最独特的地方,依然是那个人的,永远不可转移。 就算她看遍了世间所有好看的男人,那又怎么样,其实都没有意义。 所以她默然笑了笑,不声不响就转过了身体,坐在了楼梯下的一个小角落里,蜷起双腿,剥着莲蓬喝自己的茶。 老板娘给她端了一碟蚕豆来,一边瞥着雅间那边,问:“看到了?怎么样?” 阿南趴在桌上,懒洋洋地说:“还可以。” “只是还可以?”老板娘嗤的一笑,掐着腰正要说什么,一转头瞥见门口进来一个熟客,忙堆笑迎了上去:“李二哥,你可是好久没来了,最近在哪儿发财呀?” “发个屁的财!三月刚在五城兵马司谋了份火丁(注1)的职位,上月就被调去宫里救火,结果差点没断送在那里。”李二哥是个中年汉子,骂骂咧咧地取下网巾,给一众熟人看自己被烧秃了的头发,嚷着自己这次真是死里逃生,非要众人请他喝酒。 众人赶紧喊老板娘上酒,要给李二哥去去晦气。 李二哥喝酒跟喝水似的,放下碗却咧嘴笑了,说:“晦气是真晦气,不过运气也不算差到家,你们猜我在宫里救火,是谁指挥的?当今皇太孙啊!” “皇太孙”这三个字一出来,酒肆里众人顿时就来了精神,赶紧追问:“李二你哪来的好运气?咱们活了几十年,可连七品以上的大老爷都没见过!” 也有人矫舌难下:“好家伙!火海险地,皇太孙也去?” “去!不但去了,还亲自到殿基近旁指挥我们救火。咱这群人都是临时被调集的,第一次进那种地方,能不怕吗?不瞒各位,我当时看见这么大的皇宫,这么凶的火势,吓得脚都软了!但皇太孙往我们面前一站,我们上百人立马心就安定了。各方队伍被他指挥得纹丝不乱,他站在火海前那气度,那架势,真叫人心折!” “那皇太孙长什么模样,你赶紧给我们形容下?” “说到皇太孙,那长相可不得了!只见他身材魁梧,天姿丰伟,站在火海前就似一根定海神针,金光耀眼,闪闪发亮……” 周围人一听就不对劲,纷纷斥责:“少胡扯了,说实话!” 李二自己也笑了:“说实话,那个火海之中烟尘滚滚,我眼睛都睁不开了,哪看得清模样?模模糊糊只见最高的台阶上站着一条人影,个子比身边人都高出一个头,不动不说话也格外威严,那样子……总之我嘴笨,说不出,就是一看绝非凡人了!” 阿南剥着蚕豆,忍不住笑了出来:“李叔,你看见个位高权重的人就这样。得亏是皇太孙呢,要是当时皇帝亲临,你是不是看一眼就飞升了?” 李二抓抓头,和众人一起大笑出来。 酒肆内有个穿着件破道袍的老秀才捻须说道:“可惜啊,听说圣孙在这次救火中生病了,大概是被热气侵了圣体,不知如今好些了没有?” 又有人插嘴说:“那必定早就没事了,当今圣上不是早说皇太孙是‘他日太平天子’吗?这可是要为天下开太平盛世的未来天子,必定是身体康健,万寿无疆了!” 在笑声中,那酸秀才又摇头晃脑道:“难道‘好圣孙’是平白无故说的?端的是文武双全,机敏异常,把天下所有人都比下去了才叫‘好圣孙’啊!圣上文韬武略,太子仁厚淳正,又有圣孙天纵英才,我朝盛世已开,万民福祉不尽矣~” “刘秀才你说话这一套一套的,怎么胡子都白了还没中举?”老板娘忍不住在炉边发问。 又是一片热闹笑语,气氛热烈的众人就开始讲起皇太孙出生时,当时还是燕王的圣上梦见太、祖将一个大圭赏赐给他,并说:“传世之孙,永世其昌”。等圣上醒来后,正值皇太孙呱呱坠地。 三年后圣上登基,而这位皇太孙殿下,也没有辜负祖父的期待,长成了朝臣们交口称赞的“好圣孙”。他十三岁受封皇太孙,十四岁代父祖监国,十五岁跟随圣上北伐,亲历战阵。去年迁都顺天,因为圣上忙于政事,太子肥胖多疾,也是由他牵头主持迁都事宜,把这举国大事完成得干净漂亮,令所有人都心服口服。 “这可是迁都啊!咱们十几二十岁的时候,搬个家都茫然失措呢,人家轻轻松松就迁了个都!这能是普通人吗?” 谈到这位皇太孙,大家都不由自主地愉快起来,老板娘的酒都多卖了三五升。 唯有被屏风隔开的雅间,依旧一丝声音也无,里面的人似乎也没有出来凑热闹的打算。 阿南撑着下巴,看着里面那双手。 他已经停止了拆卸火铳,将它装好后摆在面前,并未离开。 在众人的笑语和关于皇太孙的那些传言之中,他静静地坐着,没有出声也没有动弹,唯有那极好看的一双手,搁在桌上,越收越紧。那停匀的骨节都几乎泛白,呈现出轻微的青色来。 阿南剥了颗豆子丢在口中,心想,看来那位让天下归心的皇太孙,也不是人人都喜欢他嘛。 比如说这双手的主人,比如说,她。 眼看天色渐晚,那个男人也没有出雅间的意思,阿南便起身去付账。 老板娘看见她低侧的鬓发,咦了一声,说,“阿南,你戴的这个蜻蜓可真好看,就跟真的一样,哪儿买的?” “还是阿姐你有眼光,其他人都嫌太素,说要花啊、蝴蝶啊才好看。”阿南轻轻晃一下头,任由蜻蜓在自己发间展翅欲飞,笑道,“本来是一对,后来送了别人一只。” 老板娘恍然大悟:“哦,原来是定情信物!” 阿南只笑了笑,没再说什么。 黄昏灿烂的晚霞,映照得整个顺天城殷红明亮。 阿南生活习惯不太好,也不回家做饭,在街边吃起了烤鹌鹑和糯米圆子,就当晚餐了。 尾随她至此的朱聿恒,站在石墙后,静静等待着。迥异于平静的外表,他的心思很乱,不知道该如何对付这个阿南。 若有可能,他不想惊动任何人,若能悄悄将这件事解决掉,那将是最好的。 毕竟,他的命运,不属于他自己。 祖父曾经属意的太子,并不是他的父亲。在勇悍的二皇子和机敏的三皇子对比下,朱聿恒的父亲虽稳重端方,但肥胖臃肿又有心疾、足疾,尚武喜功的皇帝着实不喜欢这个大儿子。甚至,他曾当众对二皇子汉王说,你兄长身体不好,以后天下之事,你要多加努力。 皇位之争,残忍过世间所有。只需皇帝一念,父亲会失势,母亲会流落,他的弟妹会全部葬送在东宫之中。 所以这二十年,朱聿恒一步步走来,负担沉重,艰难无比。然而在这超出负荷的压力之下,因为天生的骄傲,他却执意努力,做得比所有人期待的,还要更出色、更完美。 他是父母的希望,也是朝廷的期望。东宫一切的安定平衡都着落在他的肩上,经不起半分折损。 所以——朱聿恒伫立在黑茫茫的穷途末路之前,深长地呼吸着,心头却比冰雪还要冰凉清明——他不能死。 他的父母需要他,他的弟妹需要他。他一定要活得很好,才能保住东宫这看起来尊贵极致的一切。 就算只剩下一年,他也必将直面这一切,斩杀面前所有障碍。 阿南慢悠悠地吃完晚餐,起身沿着高墙往短松胡同行去。 即将夜禁了,街上行人寥落。她拐入巷道,两旁的高高院墙遮挡住了夕阳余晖,阴暗笼罩在她的身上,竟像是一拐弯就入了夜。 阿南脚步轻快,在走到巷子口的时候,还扯了一朵野花,拈在手中嗅了嗅,心情很好地哼着小调。 朱聿恒目送她进了家门,站在路口树下静静等了一会儿。 四下寂静无人,她家的阁楼窗口亮起了灯。 朱聿恒伸手入怀,将诸葛嘉今日送的那柄小火铳取出,咔嗒一声拉开,填好火、药,装好火绳,握在右手中。 他的左手拢在袖中,紧紧握着第一次北伐时,祖父赐给他的匕首“龙吟”。 一瞬间,他又觉得有些可笑。 一间平平无奇的屋子,一个街坊四邻都证实独居的女子,有什么必要值得他这样如临大敌? 于是他放开了那柄火铳,隐着龙吟,在昏黑下来的夜色中,翻进了她的院墙。 这是六开间的连厦中的第三间,左右墙连接着邻居,只在各家院子中间用一人高的院墙围住自家院落。 小院不过两丈见方,进去就是堂屋。堂屋内除了一张几案两张圈椅外,空空如也,一片寂静。 朱聿恒抬头看向二楼,考虑着是直接闯进她的闺房,还是将她引到楼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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