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仲闻言,又叹了口气:“管不了啊,他们的粮是统一收购的,政府总不能把这些人都枪毙了,只能从他们手里买粮食。” 农民们哪有本事把粮食卖给大老爷们啊,他们的土地里多出来的,都落到了地方官手里,再多些的就转卖到统一的粮商手头,粮商再倒粮商,粮价就三番五次地涨,涨到后头连政府也买不起了。 自然是有人想枪毙这些蛀虫的,可是他们是做生意的,是交税纳税的大户,还是支持战事的老板,要是杀了这些人,谁还敢在国内做生意了? 现在世道乱,有点本事的,都不想留在国内。 所以,政府手里粮不多,便大量投入到政府运行和前线战事之中了,就算赈灾下来,一层层发下来,赈灾粮层层盘剥,到灾民手里又不知道到底是多少了。 遇到这样的大灾,好像这些无辜受难的百姓就只能等死了。 张之维闭上眼,没再说话了。 他们进了金陵城,便随着王子仲指的方向去了城中的药馆,也是济世堂开在金陵城的分店。 金陵城作为首都极其繁华,几层的高楼上贴着电影女郎的海报,旁边则是挂着五颜六色灯泡的和乱七八糟花饰的夜总会,夜总会门口挂着一个女人的画像,应是正当红的歌星,而再往外走十几步就是一个巨大的戏园子,里面这会儿还飘着咿咿呀呀的戏腔和观众们较好的声音。 街道也是用石砖铺成的,极其光滑,宽大的街道上偶尔能听见黄包车运行时丁零当啷的声音,不时还有汽车开过,宽大的路面上车辆众多,有时还能看到巨大的汽车,里面站满了人,是最早的公交车。 街道两旁年轻的女郎穿着打扮也极其新潮,她们脱掉了那些古旧的大褂,穿上了新式的旗袍,头发也通通剪短了,女学生就剪成又短又齐的短发,夫人们则烫着卷发,别在耳边,妩媚动人,成为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不像其他地方见到的女人,她们个个挺直腰板,昂首挺胸,年轻点的走路一蹦一跳的,脚下踩着的小皮鞋,落到地上,发出塔塔的声音。 路边开着各式各样的小店,其中有一家飘着甜腻的奶香味。 闻到这味道,林观音睁开了眼睛。 张之维看见了,笑了笑,没说话。 他们先到了医馆,医馆生意很好,人挤人,王子仲喊了声:“我回来啦!” 根本就没人理他。 还怪尴尬的。 他都跟张之维夸下海口,自己是医馆里挺有名的人物,结果一来没人理他。 也不知过了多久,路过的拿药的伙计看到这个长得跟流民一样的家伙,想赶来着,结果又听王子仲非常无奈地喊了一句:“怎么你们都不理我啊。”
“哟!”伙计大喊一声,“咱们医馆的王先生爬回来啦!” 为什么要用爬? 王子仲脸一下子都红了,忙道:“我没有爬回来。” 伙计又招来几个人:“当初咱都劝王先生不要在这时段出去了吧,我们还搁家里打赌你回不回得来呢!” 说着,他开心地笑起来:“看来是我赢了啊。” 拿你们家坐堂大夫的生死打赌真的好吗? 王子仲怕他再这样说话,自己本就不存在的形象彻底在崩坏,赶紧让他别说了,指了指身后的林观音说:“这里还有个姑娘得了寒症呢,别说了,我去后院先给她治治。” 说着就拉着张之维和林观音往后头跑,林观音终于躺到了床上,王子仲让店里空闲的学徒帮忙抓了些药,先熬上几碗,转头又去换了一身行头。 林观音一醒来,就得喝苦药,不由得皱紧了眉头。 说起来,她自踏上旅途以来,那药几乎就没停过,苦的她都快尝不出苦味了,但再苦,她都不会抱怨,她也抱怨不出声。 张之维用勺子舀了舀温热的药水,苦味扑鼻而来,他都不用试喝两口,就知道有多苦。 可是良药苦口利于病,林观音刚从鬼门关回来就得先喝这么苦的药。 林观音接过张之维手里的药碗,觉得一勺一勺地喝,她肯定越喝越喝不完,苦药就得一次性干掉,不能给味觉发挥作用的机会。 于是,捧起药碗,一下子猛灌,一边灌一边掉眼泪。 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等喝完了,不仅要擦嘴,还得擦眼泪,看上去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很苦?” 林观音一边掉眼泪,一边擦眼泪,一边摇头。 张之维看着觉得好笑,揉了揉她的头,过会儿变出一个奶糖来,奶糖糖纸上夹着几个英语字母,和几个可爱的小老鼠,上面写着“ABC米老鼠”。 这奶糖是上海货,很是紧俏,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得来的。 张之维看着林观音好奇的表情,解释道:“给人算了个命,别人送的。” 算命? 张之维会这玩意,至于刚下山的时候差点用光盘缠吗? “我当然不会算命,但我会算人,”张之维笑道,“行了你别管,先吃吧。” 林观音就是个活在旧时代的小媳妇儿,哪里吃过这种玩意,小心翼翼地夹起那枚奶糖,裹开糖纸,一颗乳白色的方糖就露出来了。 她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好奇地戳了戳手里的奶糖,闻到了香香的奶味。 她看了看张之维,把奶糖推到他手里。 “给我做什么?”张之维知道她又想把见过的好东西都给自己了,连忙说,“你知道,我不爱吃甜的。” 林观音迟疑了一会儿,才把奶糖又拿过来,然后又瞅了张之维一眼。 “我真不吃。”张之维有点无奈。 林观音这才点点头,把手里奶糖小心翼翼地往嘴里送。 奶糖一入嘴,可口的奶香味立马在嘴里散开,代替了嘴里的苦味,林观音不舍得咬糖,只让它一点点在嘴里化开,甜腻的味道立马往身体内钻,融入血液里,然后又马上跑到脑袋里,激发大脑分泌出一种名为多巴胺的激素。 林观音瞬间觉得自身浑身的疲劳和疼痛都散去了大半。 她窝在被子里,忍不住开心。 “很好吃?” 林观音点了点头,过了会儿,觉得不够,又点了点头。 脑袋一甩一甩的,把头上的银簪都给甩掉了。 银簪砸到柔软的被子里,陷了进去,林观音张了张嘴,有些无措。 张之维被她逗笑了。 他捡起那枚银簪,拿到手里,笑着和林观音商量:“阿音呐,我们之后就卖糖人吧,这样你每天喝药就都有糖吃。” 林观音瞪大了眼睛。 ----
第22章 搬家 ===== 林观音稍好一些后,他们便在离医馆不远的地方租了一间房子,由于张之维入世时间也仅有一年,他打算在林观音身体彻底好了,身体承受得住舟车劳顿之后,带着她回龙虎山。 这就注定他们的住的时间不长,王子仲帮了不少忙,帮他们租了半年的房子。 半年应该足够林观音养病了。 他们跟医馆的伙计们都混熟了,说要搬家,几个热心的伙计还表示要过来搭把手。 不过,他们的行李不多,那辆吕慈送的马车为了租房子也给卖掉了,余下的也就几件衣服、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以及一些床褥,这些东西张之维一只手就够了。 “张先生,有空常来啊。” 他们倒是很热情啊,把王子仲都给挤到一边去了,眼见着王子仲被他们挤到角落里,那副新眼镜都快掉下去了,连忙双手扶着,左看看右看看,嘴里也不知道嘟囔些什么。 张之维笑道:“得了,别老欺负你们家王大夫。” 王子仲脾气很好,是堂里最能和伙计们打到一块去的大夫,当然也是挨欺负最多的大夫。 “害,张先生此言差矣,”石忠文绉绉的,“我们王大夫就是人太好了,我们大家伙得好好在堂里锤炼他呢,免得他出去挨欺负。” 在家挨欺负总比在外挨欺负好。 嚯,一个个小伙计,活干的没见得干的有多好,道理倒是都一套套的。 “而且啊,”石忠神秘兮兮地往张之维那凑,压低声音,笑嘻嘻地说,“我们王大夫可是要做端木家的乘龙快婿了呢,您瞧瞧,女强男弱,那不得更挨欺负?” “男人的尊严啊。”石忠身边的伙计跟在后头摇头晃脑地感叹。 “端木家的女婿?”张之维不由得想起了端木英。 王子仲脸全红了,连忙跑过来堵石忠的嘴,但石忠一蹦一跳的身手灵活地躲过了王子仲,身边的伙计还跟着逗他,一群人堆在一起积成一栋人墙,吵闹着让王子仲别害羞。 他们哄笑道:“王大夫别害羞啊,这可是好事!” 石忠在那说:“端木英家有一独女端木英,花容月貌,如花似玉,年纪轻轻医术过人呢,别看是个女子,人家啊……” 石忠瞥了眼王子仲,嘿嘿笑了几声:“还在洋人那学过几年呢,说不得,医术比咱王大夫还要高明。” “哎,”他假装叹口气,但语气里全是调侃的笑意,“也不知咱堂主和端木家家主看重王大夫哪里了,竟然把这么好的姑娘许配给这个呆子。” “哈哈哈哈哈哈。” 大家被他的表情逗笑了,跟着说:“那总不能许配给你啊。” 王子仲脸红的已经不能看了。 眼见着王子仲都成这样了,张之维连忙拉着王子仲过来,让他过来帮忙搬家,王子仲垂头丧气地跟在后头,林观音被张之维牵着,好奇地往后看。 她在张之维手心里写:[他是生气了吗?] 生气? 不像啊。 倒像是沮丧。 张之维也跟着林观音转过头去。 两个人一同转过头。 王子仲被他们盯着,早觉得浑身不适了,他怯懦地抬起头,问他们,怎么了? 怎么了? 这不该问你吗? “我……我和端木小姐是很早之前就有的婚约。” 王子仲是从当世神医牛大夫,端木英留学回来后,家里人受不了她的叛逆,给她强行定了一门婚事就是牛大夫的徒弟王子仲,但端木英本人对此似乎很不满,刚回来不久就离家出走了,也是前段时间才传来她回家的消息。 端木家怕端木英又给跑了,把这丫头关起来了,然后又给牛大夫传信提及他们的婚事。 估计也是早点让端木英结婚,期盼她嫁了人就能老实一点。 “我打算这次去端木家退婚。” 王子仲似乎下定了决心:“我……我知道端木小姐不是我能高攀的人,我会去退婚。” 张之维问:“你看上去还挺喜欢她的,为什么?” 王子仲倒没想到张之维会问这个,他想了想自己会喜欢端木英的原因,想着想着竟然诡异地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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