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明白了,这是团建的信号,旨在建设和睦家庭的信号。作为揍敌客家族的一员,我应当义不容辞。 “妈妈说,只要睡觉前好好刷牙,今天我们可以多吃点。”伊路米把一个圆形的盒子放到我的床边,他自己又另外搬来一把椅子,隔着盒子在我斜对面坐下。 点点头,我收回抚摸鹰的手,鹰便进入了训练过的待机状态,抖了下翅膀,安静地待在原地。 “恩……”伊路米刚刚移开落在鹰身上的视线,低头打开盒子,“姐姐想先吃哪些呢?” 他规规矩矩,十分听从基裘吩咐的老实样子,与原著里未来那个恐吓威胁弟弟的控制狂真是判若两人,或许我把他脑补得太恐怖了,毕竟他现在才四岁多,一个在“现实世界”里正在上幼儿园的年纪,心智离成熟远得很,能坏到哪里去? 虽说与他关系太好会引发基裘的不满,但与他关系太差,以后他长大了可能是件麻烦事,我得偶尔展示一下作为“姐姐”的美德,比如“谦让”,来勉强维持一个不咸不淡的姐弟关系。 于是我摇摇头,让他先选想吃的零食。 这个世界没有诸如《孔融让梨》类型的尊师敬长教育故事,所以伊路米不与我客气,直接选了一块巧克力。噢,他真不愧是我的“弟弟”,选的偏偏是我最喜欢的那一款“Cluizel 72%”。 在揍敌客白吃白喝这么久,我好像没怎么夸过他们家的优点。那就趁此机会,谈一谈他们家的零食吧。 凡是看过原著的人,都知道揍敌客家最大的优点就是有钱,这一点从他们的领地之大,仆人之多,就能得以体现。 有钱是种什么感觉,穷过的人最能体会其中的好处。 比如他们家的零食全是高档货,各种产商和种类的都有,好吃到不行。 尽管奢侈品在“现实世界”里总给我一种专收智商税,中看不中用的感觉,但现在这个时候我才深深地体会到,有些东西,尤其是零食,真的是……贵的更好。 “……”我好像明白了原著里奇犽为什么光买零食就花光了两亿奖金。 噢,我当年的偏见完全是由于贫穷限制了眼光。 在“现实世界”里,我只知道按照性价比来买零食,为了贪便宜,买来的一盒坚果有一半是烂的,剩的一半也不怎么好吃,还不如辣条,我“现实世界”的印象中最好吃的东西始终是麻辣牛肉火锅。 如今我要更正这一点,世上最好吃的东西,是“富有”的味道啊!!!!!!!!!! 为什么?! 为什么要让我尝到这么好吃的东西?! 如果我以后再也尝不到,我该怎么办啊!!! “现实世界”里我吃过最贵的巧克力无非是电视广告里耳熟能详的德X芙、费X罗之类的,比起那些杂牌巧克力的粘牙或者油腻,它们的口味好太多了,我以为它们已经非常“纵享丝滑”了,已经够了,没有想过其他巧克力居然可以比它们更好吃! 贫穷的泪水从我口中流了下来……不是,总之就是非常好吃,无法形容,你知道我写同人小说失败的重要原因就是文笔不好! 说回我最喜欢的“Cluizel 72%”那一款吧。 这款巧克力的广告词是“72%的入口即化”,故名为“Cluizel 72%”。 哇,我该怎么说呢?“Romantic”和“Fantastic”,是美食评论节目里赋予它的两个关键词。它就是那种有点凉凉的,软软的,又不是太软,舌尖一碰到就自然地化开,那醇厚的口感……反正好吃就是了。 零食的种类繁多,盒子里放的零食惯例是没有重样的,每天还会随机更换不同品类,我一天中最大的生活乐趣之一就是想象当天能吃到哪些零食。也就是说,伊路米拿了唯一的“Cluizel 72%”,我今天就吃不到“Cluizel 72%”了,下次随机到“Cluizel 72%”还得靠运气。 “……”是我自己先让伊路米挑的,我是个成熟的大人,不能出尔反尔。 撕开巧克力包装袋,伊路米咬下一口,抬眼看向呆若木鸡的我,“……姐姐也喜欢这个吗?” “……”这时候该不该夸你聪明呢? 他看着极力面无表情的我,先咽下嘴里的巧克力,再继续说:“那我们一人一半吧?” “……”我等待着他话语停顿后的下一句。 “作为交换,让我摸摸姐姐的鹰,好不好?”他真诚地保证道,“就摸一下下。” 按照原著设定,伊路米未来是个性格偏执杀人如麻的凶残玩意,所以在读者里,他的粉丝大多是看他的脸长得不错,才愿意“三观跟着五官”跑,把他捧为人气角色,评为原著里的“三大美色”之一,简称“三美”之一。 作为读者,我也很吃这类高人气角色,反正碰不见摸不着,就图一乐。 作为现场观众,我觉得保全自己比较重要。 揍敌客有“家人不能自相残杀”的规定,我姑且顶了个伊路米的亲姐姐的名分,至少基本生命安全是可以有所保障的,不必太忌惮伊路米这个角色。我是他姐姐,是长辈,不能太好说话,否则以后可能会被他蹬鼻子上脸。我完全可以大胆拒绝他的交易请求。 不过,今天就看在他的颜值和家族团建的份上,稍微答应他一下下也不是不可以。 深吸一口气,我郑重地点头,用手势示意鹰从窗台跳到床上来,鹰拍打翅膀,飞起,再落下,停到了我的右手边,也就是靠近伊路米的那边。 伊路米抬高眉毛,嘴微微张开,明显是很高兴的样子,然而他的黑色眼睛一如既往缺乏生气。 我的眼睛死气沉沉是因为心境,他的眼睛无神则是天生的,和漫画里常见的“死鱼眼”设定差不多。“现实世界”里有读者认为伊路米的面瘫不是真正的面瘫,而是“眼瘫”。他的表情并不少,是那双大而无神的眼睛吸引住了人们的绝大部分注意力,所谓“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样很容易认为他的表情不真实,像虚假的摆设,便约等于不存在。 反正我也不认为我真的懂伊路米这个角色的全部,读者的想法终究是不确定的猜测,真相只有原著作者知道,不是吗? 当伊路米小心地碰到鹰的羽毛,我忍不住用唇语问他:“你没有想过让爸爸也给你一只鹰吗?” “恩,我问过。”他诚实地答道,“爸爸说,不希望我现在因此分心。我是长子,要主动担负起很多责任,以后还要做未来的弟弟妹妹们的榜样。” 我等他说更多的话,可他似乎毫无怨言。 “所以,姐姐和我是不一样的。”他说。 是,他和我不一样,他出生时就是一张白纸,自然能被成功灌输家族倡导的理念,而我早已经历过一段相当长的人生,三观已定,他们教给我的观念,我基本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了,没记着多少。 他很克制,说“只摸一下下”,就真的只是摸了两三下,懂事得不像话,不知道席巴是怎么把他教育成这样的。 比起到处惹事,得不到想要的东西就满地撒泼打滚的熊孩子,席巴的教育成果算是成功的吗? 我从没见过如此懂得克制的孩子,比很多成年人还要强,有点恐怖了。 好吧,别人家的教育方式,我无权评价。 “遵守交易规则”也是揍敌客的家训之一,伊路米没有半点作假的心思,认真地将巧克力分成几乎完全相等的两半,然后把他没咬过的那一半递给我,“给。” 巧克力融化在嘴里的美味足以暂时消去我的万般思绪,意犹未尽地睁开眼睛,我想起这次轮到我先挑零食,便迫不及待地开始……选择困难。 哇,这个曲奇很好吃的,这个夹心也很好吃,还有那个棉花糖,还有,还有……不知道先选哪个比较好。 与人分享就麻烦在这里,平时我可以毫无顾忌地全部吃掉的! 可能是我耽搁得有点久,伊路米出声道:“……姐姐。” 我看向他,他手里的巧克力还没有吃完。 “姐姐确实和我不一样。”他说,“姐姐的血,比这块巧克力的味道更好呢。” “?”我愣住了。 我不由得想起,他拿着抢走的贴纸的时候,似乎是不自觉地舔掉了嘴角残留的血渍。 难道他就此觉醒了嗜血的本能,准备好下次干掉我? “这就是胜利的滋味吧。”他接着说,“姐姐是我目前为止第一个打败的对手呢。” “……” 不会说人话就请给我闭嘴,谢谢。 果然,团建活动无论在哪个世界都不会有好结果呢。 作者有话要说: 默尔丝:姐弟情,不存在的,揍敌客的家族任务罢了
第20章 我的饥饿 民以食为天。 上次讲到揍敌客家的零食是何等的好吃,这回我还想继续讲讲,他们家的饭菜也很好吃,是我每日为数不多的快乐源泉之一。 要不是他们家搞健康饮食那套,限制了我的发挥,或许“默尔丝”已进化成“黑犬尔幺幺”了。 话又说回来,据说他们家饭菜里都有毒,这还能叫“健康饮食”吗? 别问我为什么不知道有没有毒,反正我吃了没有任何不适,年幼的伊路米也没有像《名侦探柯X南》片场里的受害者一样,突然毒发倒在餐桌上,那我无缘无故地问这家人“菜里到底有没有放毒”就太可疑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好奇心会害死猫,绝非万不得已,我一向选择保持沉默。 在“现实世界”里为了攒钱,我几乎不逛街,偶尔买新衣服,看电影全都是在网上进行,工作后也从不旅游,手机一直用着大学期间买的那一部,不买任何视频网站的会员,能看盗版就看盗版,看不了就算了,游戏不充一分钱,全部当成休闲养成类,能佛系的全佛系了,可谓是毫无激情,四大皆空的生活。 在这种极简生活里,花钱少却能迅速获得巨大幸福感的事情,只有“吃”这一件事。 我最幸福的时刻就是买来各种食材,在家自己整一顿麻辣牛肉火锅。 一次火锅汤料可以连吃三天,第一天主要放肉类和粉丝之类的,第二天放便宜一些的豆腐青菜之类的,第三天用汤料拌饭配一盘青菜吃,一次火锅的满足感够我接下来两星期用清茶淡饭度过。 不过,火锅吃多了容易上火,嘴里起泡,一年下来我总共也就吃过七八次吧。其他时间我会在网上看一看世界各地特色甜点什么的,搜一下别人对其味道的评价,想象一下它们的味道,四舍五入也算是吃过了。 在揍敌客家白吃了快六年的饭,我明白了两个非常重要的道理。 道理一,每天白吃别人家的饭非常爽,尤其是在饭特别好吃的情况下,爽度直线上升。 道理二,只要饭足够好吃,挑食就不存在。唯一值得警惕的是不要吃太多以免变胖,幸好揍敌客给我限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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