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作为半成品达人、现代老土著,还慷慨地教了陆小凤一些新鲜泡面吃法,比如说加芝士片、低配版的加奶粉、以及非常神仙的延边啤酒锅! 美味!\\( ̄︶ ̄)/ 三周不到,陆小凤瞧起来是一点变化没有,秦蔻地脸圆了一小圈,伤心的她好几天没下楼吃宵夜,要陆小凤三催四请,花式夸奖才行。 总之,大家其实都会自己动手弄吃的,厨房里的各式小家电也都会使用。 陆小凤三下五除二地把碗筷收了,扔洗碗机里,然后想起……诶,不对啊! 今天不是端午节么?说好的吃粽子呢? 然后发现,秦蔻把粽子放碟子里之后忘记端出来了,在厨房里呆了一中午。 陆小凤:“……” 陆小凤喊:“蔻蔻,你吃粽子么?” 秦蔻刚吃饱了饭,丝毫没有一丁点健康意识,直挺挺地就躺在沙发上,吃饱了节日豪华金枪鱼猫饭的大橘也非常没有体重管理意识的往她身上一窝。 听见陆小凤的话,一人一猫,齐齐伸了个相似度极高的懒腰,她懒洋洋说:“哎呀……不吃。” 陆小凤噗嗤一声就笑了,从厨房探出头来,故意板着脸对秦蔻说:“你是不想吃呢,还是不愿意剥粽叶呢?” 他早看穿秦蔻了! 吃小龙虾都很排斥、去自助餐厅吃南极冰虾时,一点红替她剥的皮,可把她开心得吃了好多。 这个人就是……陆小凤都不免惊奇,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老饕么?为一 口吃的,能开车开三四十公里找路,排队排几个小时,肚子都叫唤了都不肯走,这么不怕苦,结果偏偏就怕自己动手剥东西,嫌麻烦。 被看穿的秦蔻大大方方地使唤起了陆小凤:“我要吃冰过的白粽~啊,要蘸白糖。” 陆小凤扬唇一笑,轻快道:“等着啊。” 正好大家都没想起来吃粽子,一块吃吧。 于是等傅红雪回来的时候,就看见大家正聚在客厅里吃粽子。 他出门走了一遭,其实身上已出了一层汗,无它,因为外头实在是太太太太热了,昨夜一来这地方,傅红雪就知道这里绝不是边城。 边城的白天晒得要命,晚上却冷得惊人,而这里嘛,晚上热得人喘不上气,白天……热的人更喘不上气。 他还是老老实实走楼梯上来的,连上二十七层,累倒是不累,鼻尖却都沁出了一点焦灼的汗水,一进了门,冷气铺面而来,她就坐在沙发上,抬头一瞧,就笑着说:“呀,看热的,所以说,倒垃圾也是个脏活呢。” 傅红雪没接话,慢慢地进来,慢慢地走到了她跟前,态度十足冷硬,只道:“你还要什么?” 秦蔻叹气。 真难搞。 她只好板起了脸,说:“待会儿L有一件真正的苦活要你做。” 傅红雪道:“是什么?” 秦蔻只道:“不急不急,来,先吃这个。” 说着,把自己的碗递给了傅红雪,里面是陆小凤非常贴心地切成一片片的白粽。 她其实吃得很饱,虽然说粽子属于甜点,属于另外一个胃,但是糯米啊……它就是顶啊。 秦蔻小姐是全场饭量最小的人,只吃了一片,就饱了。 反正也是切片的,其他的她也没碰,所以直接给傅红雪吧。 傅红雪垂下头,瞧着那只碗。 碗中是洁白如雪的糯米,上头有颗粒状的粗白糖,这东西是凉的,一种沁人心脾的凉气自那碗中袅袅而出。 是粽子。 他小时候也一次吃过粽子,不是养母包的,是他家来的新仆妇包的。 若要说傅红雪的童年之中,有什么事情是令他经常想起的,那便是那慈祥的老妇人了。 她年纪很大,做事却仍很麻利,他幼时心性未成,不愿意习武,偷跑出来,跑到灶房里去,好奇地瞧着她包粽子。 她对傅红雪笑了笑,教他怎么样去把粽叶弄成一个小容器。 那是他这辈子唯一一次过端午节。 后来,仆妇失踪了。 或许是被打发走了,或许是被母亲杀了,他不知道,他只知道母亲不肯告诉他仆妇的下落,只是淡淡地说,她是因为你才离开的,因为你不好好练功,镇日去灶房。 那时起,傅红雪就明白了,他不配的。 时隔十多年,他又一次见到了粽子。 傅红雪怔怔地盯着,他本该拒绝的,却鬼使神差地伸出了手,接过了那只碗。 他慢慢地吃下一口。 冰凉、紧实的糯米,粗砂糖融化了一些,融进了糯米里,好似浸了糖汁一样,凉沁沁的。 和他记忆中的味道不一样。 可是……好甜。 像梦一样。 他听从秦蔻的安排,本是为了还债,可不知为什么,他却忽然觉得……为什么好像,我欠得越来越多了?!
第80章 秦蔻是典型的北方人,S省这边吃粽子,翻来覆去也就两种,要么是什么馅料都不加的甜白粽,要么是加蜜枣的蜜枣粽。 童年记忆里,到了临近端午的时候,她就钻进厨房去看外婆怎么包粽子,还很喜欢把手伸到装满糯米的大盆子里搅来搅去,被外婆拎起来赶出去,又在厨房门口探头探脑。 但她一直都不喜欢自己的手黏糊糊的,从小到大,自己都不会主动买粽子来吃。 上大学时有一次,大家说起各地吃什么粽子的话题,秦蔻顺嘴说了一句在家里不剥好我都不吃的,换来了室友忍笑的大大白眼。 不过嘛,她一向觉得,在吃这件事上,多尝一尝不是坏事。 况且都来现代了,怎么能不感受一下现代的商家在美食赛道上的疯狂内卷呢? 所以她这次买粽子还蛮用心的,各种馅料、各种搭配统统都要有。 刚才正好是陆小凤在厨房里嘛,他那灵犀一指,剥起粽子来,自然也速度飞快,用刀切成小块,放在盘子里,供大家取用。 陆小凤、花满楼、一点红都是江南人,但口味上略有不同。 苏州一带自古就是富庶之地,吃食很是讲究,小吃之中,有半壁江山都是甜的。但粽子吃的却是咸肉粽。 所以陆小凤和花满楼对咸粽子接受度非常良好,且非常喜欢菌子粽。 秦蔻指定要买的这一家,其实是家彩云省企业,卖菌子起家的,这两年跨界做起了粽子,讲究的不得了。 糯米是在猪骨高汤里熬煮过的,油亮亮的泛着光,紧实糯米之中,松露配的是鲍鱼、松茸配咸蛋黄鸡肉、牛肝菌配火腿,鲜美的不得了! 一点红就不一样了,他是极端甜党,他认为糯米这种玩意儿,就应当吃甜的。你让他吃把子肉盖糯米饭,他的眉头能皱出个川字来,但你若是把奶茶浇在糯米上告诉他这是甜品,他说不定会很愿意尝一尝。 ……一些令现代人震怒的吃法! 所以他更喜欢玫瑰紫米粽。 而楚留香呢,他是拥有一条常年飘在海上的船的。 既然是船,自然是沿着海走,楚留香热爱阳光与碧绿大海,船 常年都在南海沿岸,并不太喜欢去东海,故而在口味上来说,与两广、福建的口味接近,粽子吃咸口,喜欢烧肉粽,又爱海味,所以鲍鱼瑶柱粽他也很喜欢。 甚至还想到时候带一点回去给三个义妹当伴手礼。 ……然后他就发现自己想带的东西还真不少,如果到时候传送是直接传送到大沙漠,他是准备提着大包小包去打石观音吗? 思维又忍不住发散:可惜不能带陆小凤回去,不然的话,用他那鬼斧神工的拍照技巧,给石观音拍上一张照片,恐怕石观音都能活活把自己气死。 至于傅红雪……傅红雪根本就没自己的口味喜好,给他什么,他就默默地吃掉什么,一直垂着头,特别安静,根本不说话。 端午节的另一个记忆就是带在腕上的五彩绳了。 这倒不是家里的习惯,秦蔻从小到大二十几年,从来不知道过端午要在手腕上系上五彩绳。直到上大学之后,她玩起了乐队,乐队的主音吉他手江晨在大一的端午节挨个发彩绳。 大家就煞有介事地带上了。 江晨介绍,这东西要在端午后的第一个雨天剪断扔掉,这样子一年都会有好运的。 结果秦蔻和鼓手王思雨两个大S省妹子,大大咧咧的,根本不记得这事儿,第一个雨天就错过去了。 剪完五彩绳神清气爽回来的主音吉他手看见她们:“……” 秦蔻表示:“可是我觉得这个很好看啊,而且大家都带一样的五彩绳,多好啊。” 吉他手面无表情地又翻出条五彩绳给自己带上了,权当合群。 一带就是一年,第二年端午的时候才换上新的,而鼓手妹子也有了新习惯,那就是旧的也不摘掉,四年下来,手上系着四条新旧不一的五彩绳。 前些天,秦蔻和鼓手妹子出去吃饭,还看到她的胳膊上挂着那四条五彩绳。 这些事说起来,都已经过去很久了,秦蔻的手链、手镯七七八八买了不少,五彩绳也很久没想起来过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端午临近,瞧见家里这样一副热热闹闹地场面时,她居然又想起了五彩绳,还特地置办了几条回来,吃完粽子,她就从房间里拿出了准备好的五彩绳。 陆小凤扬唇笑道:“你居然提前买了也不同我说?” 说着,变戏法似得从口袋里掏出六条五彩绳来。 他今日上街去,瞧见街边有卖这东西的老太太,心念一动,也买了点,却不想原来秦蔻早准备好了。 秦蔻说:“哎呀,你这个颜色和我的不一样诶,那我们不如一人带两条咯?” 那自然是好的。 陆小凤扬唇一笑,面颊上就浮起两个酒窝来,他伸出手,一面瞧着秦蔻低头帮他带五彩绳,一面便笑着又说起了自己少年时的往事。 他十来岁的时候便出门闯荡了,只隔几个月就回一趟江南,回去了就去寻花满楼玩。因此十来岁时,就认得了许多江湖上的人。 他那一年就结识了神针薛家的薛太夫人,薛太夫人是个慈祥爱笑、打扮讲究的老太太,陆小凤拿她当奶奶看,还缠着薛太夫人教他绣花。 秦蔻:“噗!” 秦蔻一副见了鬼的模样:“你居然还会绣花?” 陆小凤白她一眼:“我小时候,那可真是什么事儿都想试试看。” 秦蔻吐槽:“你现在也是这样好么?” 陆小凤:“哼!” 陆小凤摊手:“不过我这手似乎格外不适合绣花儿,一下午给针攮了十七八下,薛太夫人都瞧不下去了。” 秦蔻叹气:“也是,被针扎了十七八下,哪个当奶奶的不心疼呢。” 陆小凤:“不是,她是瞧不下去我浪费她的绣线,那绣线的供货商每年出的货可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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