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那个出家的人对他那去世了的夫人也是如此这般,只是自己这一生从未遇到过愿意这样对她的人而已。 郑魁闻言,果然松动了动。 “都说了谈合作,就要有合作的样子。那是我相好的!你只要一路上对我们客客气气,等到了盛京,我保证说服我阿玛与你们财力。到时候招兵还是买马,都随你们便!” 郑魁狞笑,“小丫头,你是在威胁我么?信不信我让人……” “我信!但你也要信,将门无犬女,我阿玛是第一勇士,我亲哥连皇帝的反都敢造,我有什么事干不出来?我若死了,或遍体鳞伤,你以为你们还想活着回去?大家都是聪明人,犯不着为了昔日仇怨弄得难堪,有什么比得上成就霸业来得重要?待你成了土皇帝,什么叶克苏的,到时候还不是要杀要剐都凭你!堂主,不,教主!现在,犯不着和我们两个小孩儿较真儿!” 郑魁松开了脚,也让压着玄烨的手下退开,“好!有胆色!我就暂且放过你这相好!若你敢刷花样,我们也是光脚不怕穿鞋的!” 挽月冷笑,“都是光脚的,谁都没穿鞋!相安无事到盛京,大家都有肉吃。诚意些,对我们客气点儿!把他扶进去,明儿带我们去镇上找郎中。我用我的首饰去当铺当银子。” 郑魁掂量了一番这话,虽然万般不甘心,但为了长远大事,只得咬牙道:“依她!”顿了顿道:“多几个人看着她!至于那小子,伤了腿和手,跑不了,给他碗水喝,别弄死了。委屈如梦姑娘,照顾一二了。”!
第74章 尾声二 苍白的浓云斑驳,遮住月影,天幕晦暗惨淡,诡异莫测。 梁九功跪在慈宁宫的地毯上,整个人虽未发抖,额头却也一个劲儿地冒冷汗。他知道,今天他算是活到头了。 太皇太后听完了他和叶克苏的回禀,已经静默了良久。 “起来吧!” 梁九功心里和双腿都发虚,压根就不敢抬头。 “起来!”太皇太后旋即的一声怒斥,梁九功一个激灵,赶忙从地上起身。 太皇太后深深地闭了一下双目,平静地扫了一眼梁九功,“你这脑袋和上次曹寅一样,先寄放在脖子上。你要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安安稳稳地走回乾清宫去。明儿大臣来问起,让他们来慈宁宫找哀家。左不过就是皇上贪玩儿,出宫微服私访去了。若是走漏了一丁点风声,不用哀家处置你们,遭难的是咱们大清国。谁都逃不掉。” “嗻!” “下去吧!叶克苏和容若留下。” 梁九功走后,太皇太后方深吸一口气,“依你们看,到底是为什么人所劫持?” 叶克苏:“回太皇太后,原本奴才怀疑是瓜尔佳氏伙同鳌拜一家所为。可按照梁九功所说,皇上先出的城送鳌拜,倘若想挟持,在荒郊野外更好下手,何必冒险回到京城再动手?” 容若也忙道:“太皇太后,皇上和挽月早已情根深种,绝不会是她对皇上下的手。只怕是他们在东堂子胡同里遇上了什么危险,对方以挽月相要挟,皇上不得不跟着带马车里的人出去。” 叶克苏深以为然。手下接到那句皇上传的暗语,急匆匆回禀他之后,他又根据相貌描述立刻便猜到那人是皇上。 “太皇太后,班布尔善一案后,还有几个牵扯进谋逆案的血月教教众在逃。奴才觉得,很有可能是他们挟持了皇上。” 容若道:“现在不要自乱阵脚,皇上既然能带他们出城,想必定是与之达成了什么交易。暂时应当还是无危险。” 太皇太后点了点头,“该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吧!” “嗻!”叶克苏和容若匆匆退下。 隆冬腊月,寒雪刚融,风霜再一次给这位历经三代帝王的刚毅女人额头增添了一道细纹。她站到院中,仰望苍穹,喃喃自语:“长生天,你若有意惩罚,就惩罚我布木布泰,不要再惩罚我的儿子和孙子了!让玄烨平安回来吧!” 深宫中的祈求也不知有没有被长生天听见。唯有北风呼啸,像有野兽在低吟。 深夜山林,风声更加可怖。 挽月所栖身的破庙屋顶都破了一个洞,可谓八面来风。她暗中观察,心中盘算道:越是境遇落魄,越说明这些人了无牵挂,放手一搏,轻易不能惹毛了;同时,也因为一无所有,所以这些人更加贪婪,给一丁点好处放在前面引着,就能够驱使。 看着他的人,比看着玄烨的人还要多。 她被和玄烨特地分开看管,在这边看不到那边的情形。挽月心急如焚,踢了踢旁边的人一脚,“我要看见他!” 看守正欲打盹,冷不丁遭了这么一脚,虽说不疼,但着实令他来火,偏生堂主又吩咐了,要好生招呼这个小女子,心下更急。是夜,破庙中生着篝火,将每个人烘得暖融融的。身旁的女子,脸上有灰脏兮兮,头发也凌乱了些,有种勾魂摄魄的落难美人相。不由心中如烧了一团火,忍不住想动手动脚起来。 还刚起意,那眼神便已经被挽月看穿。 她冷冷道:“不要违背你们堂主的吩咐,小心吃不了兜着走。” 对方虽也被这话震慑到了,知道规矩,但耐不住心痒痒,更兼不甘心,嘴上不饶人道:“你还以为你是京城里的千金大小姐?你也就是一只落难的芦花鸡。我看你那情郎,嫩生的一个乳臭未干小子,现在腿也瘸了,手也断了,不如哥哥我会疼人。你要不要……” 挽月不耐烦道:“猴急什么?没出息劲儿!等成了霸业,还不要什么有什么?” 看守她的人一怔,一口气堵在心口窝,想打也不敢,骂也不敢,竟然觉得她说的也有几分理。正觉得下不来台,见那个如梦姑娘走了过来。 “别动刀动枪的,都是教中人。现在不是了,以前也是兄弟姐妹么!”如梦说话的声音自带风情,那看着挽月的杀手心里更痒痒。手底下看着的这个纵然长得好,可毕竟是个二十不到的小丫头。可这个如梦,听说是颜值胡同里的花魁清倌儿,有一把好嗓子。光听着这软糯的声音,都要掉进温柔乡了。 如梦也瞥了他一眼,“老实点吧!我也还有可利用的地方,都不是你能惦记的。” 那杀手讨了个没趣,愤愤地瞪了两个女子一眼,朝挽月后头坐了坐,依靠着一个麻袋假装闭目养神。挽月已经被他牢牢困住,他拿着刀,也不怕她耍花样。 如梦在挽月面前蹲下,仔细地打量着她,像在欣赏一幅画。 半晌才淡淡道:“你确实生得好,比我好。不是你这皮囊,是你这眼神。瞧瞧,多清亮多倔强,一看便是前半生没受过苦,没被打断骨头。”说到这里,她轻轻笑了笑,本能性地用手指掩了掩口,“和他一样呢。” 挽月知道她说的他是玄烨,便问道:“他的伤怎么样了?” 如梦眨了眨眼睛,“我刚给他上了些金疮药,是那个姓杨的执事给我的。别看他长得像个小白脸,没想到还真是个汉子。那伙人打他膝弯又踩断他手指的时候,连吭都不吭一声。我给他上药,他也不说话。若不是听他开口过,还真以为他是个哑巴。” 听着如梦一连串的描述,挽月心生疼。 如梦云淡风轻地笑笑:“不过,我给他上完药,他对我笑了笑,谢谢我。” 她一边说完,一边拿眼睛去看挽月的反应。 没有预想之中的醋意和嫉妒,反倒是平静地同她也道了一声谢,“谢谢你照顾他。” 如梦一怔,末了叹了一口气,见她眼神中流露出的除了对那少年的牵挂,别无他物,反倒真让她生出几分羡慕。 在风尘中多年,即使是个卖艺唱曲的清倌人,她也早就不信男人的真心,自己更不愿去付出真心。还能、还愿去爱一个人,不是值得羡慕的么? 如梦站起,冲挽月笑笑,“他暂时无大碍。”说话间她不由自主看向玄烨所在的方向,“也不知怎么的,我看见他就觉得很眼熟,倒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长夜难明,篝火发出滋啦滋啦的声音,挽月无从入眠,只得歪靠在背后的破木箱子上,从破庙屋顶上的那个破洞里,仰望那一方狭窄的天空,不知前路如何。只求路过的菩萨,能保佑她和玄烨能够平安脱险。 荒郊野外的天明,比城中要更早。四处无遮挡,日光遍撒。一行人便压着挽月和玄烨重又上了马车。照例一人一辆分开,不过这回,让如梦和挽月坐在一辆上了。 好不容易才看见自己心心念念的人,挽月的眼中满是焦急和期盼。见他垂着手,也已经被缠绕上了布,嘴唇发白着,丝毫没有平时的精气神。 看到挽月的神色,玄烨微微摇了摇头,对她浅笑着。两个人就被催促着上了马车里。 这回带路的人是如梦。 按照她所说,他们接下来要去一个叫香河镇的地方。 有镇子就好,至少能找得到郎中。 从破庙走的时候,天还蒙蒙亮。等到了山下,东方已经大亮,镇上人来人往,赶早集市的人络绎不绝。 往东走的小镇子比不得京城,看到这样的大马车,还是有不少人驻足伸头望着。 郑魁有些后悔,不该这么打眼。 “姓郑的,说话算话!找郎中!”马车里传出少女清泠的声音。 郑魁恨得牙痒痒,可一想到大局为重,便只得按捺了下去。杨德昭吩咐了一声,“老六!” 老四昨天刚和那小子起冲突,自然不愿意替他做事,宁愿他被疼死。于是便招呼了相对稳妥些的武老六。 马车帘子被掀起,一只白皙的柔荑从中伸出,递过来一根簪子、两枚耳坠。“也不能叫你们掏钱,拿去当了吧!余下的银子,也当做路上给各位的买酒钱。” 挽月的话,让几个匪徒感到熨帖。 毕竟一路逃亡,早就饥肠辘辘,哪里还敢奢求喝酒?这一行人中,有做农民的,有做河道河工的,也有绿林起家的。这会儿再打家劫舍,恐怕很容易被官府盯上,到时候抓住就是死路一条。 有了挽月递来的首饰,武老六的脸色也好看了许多。 他看了看,知道这女子出身权贵人家,手里的东西必然值钱。于是便与另一个匪徒,共同钳制玄烨,往前头一个当铺走过去。 太过于早,当铺还未开门,门板被拍得山响。 里头总算有人应了一声,“谁呀?来早啦!” “有生意不做?老板你来年当心染晦气破财!” 听着求人的话,未必开门。可谁也不想真晦气不是!一听这不吉利话,掌柜反倒骂骂咧咧卸下了门板。 见来的是三个青年,中间那个脸色苍白,年纪小些,一左一右看起来彪悍不好惹,满脸戾气。方才还想要发飙说几句的掌柜,登时没了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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