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叫声还没出口,张老头已经看见了里屋地上躺着的一个人。 那人浑身湿透,衣衫不整,衣裙底下盖不住隆起的肚子,大概已经是七八个月份了,这是王屠户的娘子赵氏。 赵氏双目紧闭,脸上毫无血色,王老头冲到身边,却又不知如何是好,他第一反应便是王娘子出了事,得快些告诉王屠户去,但屋内屋外不见人影,王老头急忙跑出正屋,眼见将绕过倒下的猪食桶,王老头的目光转动,似乎看到了猪圈内有什么不同寻常。 那两头肥猪低着头,正在吃食。 王老头呆了呆,脚步本能地放慢,双眼盯着猪圈地上。 起初他以为自己看错了,但定睛之时,他认出那确实是个人,虽然被猪圈内的泥泞弄得脏污不堪,但依旧看出是王屠户。 “王大哥!”王老头咽了口唾沫,半惊半笑:“喝的再醉怎么能睡在这里?且快起来,王大嫂她……” 他一边说着一边奔向猪圈,想把王屠户扶起来,脚步声惊扰了两只正在进食的猪,其中一只猛地抬起头来,黑乎乎的嘴里叼着一根东西。 王老头的眼睛发直,目光从王屠户身上转到那物之上。 血淋淋,软而长……他竟不认得那是何物,那头猪见他不动,便用力将那物一扬一扯,越发分明。 粗粗的肠子在王老头跟前晃了晃,他一个踉跄,身不由己低头,终于看清楚了地上已经被开膛破肚血肉模糊的王屠户! 将近中午,天已放晴。 地上坑坑洼洼,低矮处积满了水。 一只脚重重地踩了进去,泥水四溅,靴子也变得更脏。 靴子的主人,身着宽绰的墨色道袍,腰间系着同色的宫绦,戴着一顶苍蓝色的文士巾,些许细碎乱发从鬓边以及后颈透了出来。 卫玉低头看看被水渍跟泥污弄的面目全非的皂靴,轻轻地缩了缩脖子,脸上却露出一抹笑意。 在卫玉前方是一座二层的酒楼,破旧的酒幌在秋风里飞舞,酒楼里吵吵嚷嚷有人声传出。 卫玉微微眯起双眼,只听得里间说:“这世道果真乱了,都是人吃猪肉,现在猪吃人肉了。” 又有人嚷道:“那王屠户杀惯了猪,那些猪见了他都吓得胆裂,哪里想到竟是这样下场,真真风水轮流转。” “且慢,好端端的,人怎么会被猪吃了?其中莫不是有什么蹊跷吧?” “什么蹊跷,听说他昨儿又喝多了,必定是要喂猪却醉倒在哪猪圈里,那猪没有吃食饿极了,便不管不顾地把他啃了。” “不不不,猪咬一口不知多疼,醉的再死也是个大活人,难道他就直挺挺被猪咬吃,丝毫没反应?” “你这是外行的话,他是醉晕死过去的人,哪里知道疼?再说倘若那猪第一口先咬在颈子上,自是神仙也难救。” 众人热闹说话,一个穿红裙的窈窕妇人靠在柜台边上,她的头上插着一朵秋日的艳色泥金香菊花,越发显得人如花娇。 “掌柜,你觉着那王屠户是怎么死的?”旁边一个小伙计听得入神,探头过来询问。 明俪明掌柜懒懒地打了个哈欠,道:“管他怎么死的,跟老娘有什么鸟干系,横竖他不欠我的钱。” 小伙计悄声道:“据说县衙里武都头正负责查这案子呢,掌柜的你也不管?” 明俪白了他一眼,啐道:“我倒是想管,只可惜那呆头鹅不晓得老娘的心。” 小伙计道:“有道是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纱,我又听那孙夫子常说什么有志者事竟成之类的话……想来老天爷一定不会辜负掌柜的一片苦心。” 明俪哼道:“什么苦心,老娘的心甜的还出水儿呢……”才说了一句话,她的眼神忽然一变。 小伙计顺着明俪骤然变化的眼神向前看去,才发现此刻从酒楼门口走进一个人来。 这人的手中握着一把伞,眉眼间尚带着几分秋雨的水汽蒙蒙似的,但并没有秋雨那样的清冷,反给人一种我见尤怜想要亲近的温柔之感。 虽然看似衣着简朴,又似风尘仆仆,但才现身,便叫人觉着眼前一亮似的。 那小伙计旺来年纪虽不大,但在此迎来送往不知见识过多少人,却不曾见过这样出色的人物,他不由脱口说道:“好俊的小哥儿。” 明俪正发呆,闻言又喝道:“不开眼的东西,还不滚去招呼。” 旺来急忙冲了过去迎客,此时厨子老孙从后转出,手中托着个青瓷碗,含笑道:“掌柜的,顺气汤好了。” 明俪回神,那青瓷碗中,白色的汤中浮着清新的翠色,还未曾入口先赏心悦目,又加上那股特殊的鲜香之气,让明掌柜在瞬间笑逐颜开。 老孙小心翼翼将瓷碗放在桌上,明俪擦擦手,在桌边落座:“小飞廉呢?” “他在后面,不肯到前头来。” 明俪啧了声:“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跟小九曜学的牛心古怪的,真是有其哥必有其弟。” 老孙哈着腰陪笑说:“不管脾气怎么怪,这厨艺却是没话说,同样一碗汤,怎么偏他做出来味儿就大不同。” 明俪正要低头喝汤,闻言皱眉,歪头道:“没用的东西,你看飞廉做这汤也看了几十次,又是极简单的配料,怎么半点他的味儿也学不出来?萝卜都给老娘削了不知几百上千根,硬是半点长进都无,如今非得让老娘每次多花二两银子让那小孩子来做。” 老孙羞惭的低头,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明俪却又喃喃道:“可惜,九曜总不肯亲手给我做,他若肯,别说二两,十两我也愿意出。” 厨子闻言咋舌,掌柜的爱钱如命,如今竟为了一口吃的说出这没天理的话,简直不当人子。但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自己还是别在这里扎眼,老孙便趁人不备偷偷溜走。 明掌柜正欲继续喝汤,谁知旁边一人道:“这汤是……” 明俪转头,却见身边站着的正是方才进门的那人,也不知是何时走过来的。 小伙计旺来不知所以,见掌柜的跟新来的客人大眼瞪小眼,他便适时说道:“这是顺气汤。客官可要来一碗?” 卫玉的喉头动了动:“要……要!”不知为何,声音有些许的颤意。 明俪挑了挑眉,扭身见老孙正站在那里,她便使了个眼色。 她极喜欢吃这一口,当初无意中吃了一口便忘不了,只是做这菜的主儿不肯给别人做菜。 所以退而求其次,让那人的小兄弟到店里来做,明明每个步骤,每个用料,老孙都看得门清,可却总做不出明俪想要的味道,真是邪门。 每次小飞廉来做菜,老孙都跟着做,此刻后厨现成还有一碗顺气汤,正好端来卖钱。 旺来端了顺气汤,放在卫玉跟前。 明俪侧目望着客人的举止,手中慢慢地舀着碗里的汤。 只见卫玉目不转睛地望着面前那碗汤,满脸的亦惊亦喜,仿佛看的不是汤,而是什么久别重逢的“故人”。 但轻嗅了片刻,卫玉的脸上逐渐剩下了疑惑,终于尝了口,皱眉。 旺来问:“怎么了客官?” 卫玉盯着明俪:“那一碗,跟这一碗可是同一人所做?” 明俪正要喝,闻言手一抖,不可置信地看向卫玉。 旺来也很是错愕:“客官您……” 卫玉摇了摇头:“我看不是……我、我想请做那一碗的师父,帮我做……”斟酌着说到这里忽然又道:“不,我想见一见做这汤的人。” 仿佛突兀,但是很简单的一句话,却说的极尽斟酌,仿佛下了极大决心。 明俪听的怪异,忘了喝汤,她呵了声,取笑道:“怎么着,现在讲究吃饭看厨子了?抱歉的很,我们这儿的厨子是卖艺不卖身的。” 卫玉跟她目光对视,浅浅一笑:“掌柜的何出此言,我只是……”欲言又止,温声道:“能不能请掌柜的把那碗汤让给我。” 明俪更加愕然,连带老孙跟旺来也发了呆。明掌柜哼哼道:“让给你,这汤我花了五两银子的,你说的是不是忒轻巧了。” 老孙跟旺来都瞪向明俪,却给掌柜的横白一眼,双双不敢出声。 明俪的眼睛在卫玉身上扫了会儿,她是见惯世道的厉害妇人,只一眼,就看出卫玉不是什么富贵之人,至少此刻身上不会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不然就不是这种身似落拓双脚泥水之态了,这人如此落魄,竟还如此讲究,敢跟自己争吃的,好大的口气,倒要杀杀此人的锐傲之气。 卫玉沉默片刻,起身走到明俪身旁,就在众人都不晓得如何之时,卫玉把手中的伞呈上,道:“掌柜的觉着这把伞如何?” 这句在别人听来不可理喻的话,却让见多识广的明掌柜双眸微震。 伞虽不是什么稀罕之物,但对于平民百姓而言,却极少有人用得起。 蓑衣斗笠,是百姓们最惯用的。 而看似寻常的伞,却大有讲究,从颜色到用料,以及制作,分门别类,比如王族多用紫表朱里的紫伞,其他皇亲跟三品以上用青伞朱里,做工亦大有不同。 此刻卫玉手中的这把,颜色已经褪了个大概,但眼明之人细看,便能看出矜贵的淡紫,更不用说那巧夺天工的制作,尤其是伞柄,上有淡淡斑痕,外行人不懂,明俪一眼看出那是湘妃竹,“一寸湘妃四两金”,湘妃竹多用于扇子,如今竟用在伞上,如此别致,更兼昂贵。 明俪的心忽然跳的很快,她吃不透眼前的人什么来历,但指定是有身份之人,可这样的人怎么会出现在他们这小而偏僻、偏僻而战乱频发盗匪横生的野狼坡? 最要命的是,这样的人物,怎么肯用如此昂贵的一把油纸伞来换一碗看似平平无奇的顺气汤? 这顺气汤名字虽好,但其实无非就是用萝卜丝做出来的,俗话说“鱼上火肉生痰,萝卜丝子宽心丸”,这顺气汤的名字便由此而来,这伞既然如此值钱,能买多少筐的萝卜,难道此人是单纯的豪横任性不开眼? 就在明俪跟卫玉面面相觑的时候,酒楼门口又来了一堆人。 旺来眼睛一瞪,叫到:“武都头!” 门口一堆人中,有一人虎背熊腰,如鹤立鸡群,炯炯双眸环顾周遭,旋即准确落在了卫玉身上。 不偏不倚,目不斜视,他径直走到卫玉跟前。 明掌柜咳嗽了声,拢了拢鬓边的花儿,让自己笑的妩媚:“这是干什么,这么大阵仗,难道也是来跟我抢吃的?” 武都头的眼珠都没有动一下,仍是紧紧地盯着卫玉:“你昨晚在西街王屠户家里借宿过?” 卫玉扬眉,武都头却没等开口,直接说道:“劳烦你跟我们走一趟。” 明俪一惊,忙问:“怎么了?” 旁边小捕快低低道:“掌柜的别插手,都头怀疑是这小白脸跟赵氏合谋害死了王屠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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