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说我要是不愿意怎么办。 他真傻啊,他就没考虑过我不愿意?他就认定了我一定迫不及待地说愿意? 傻子。 我说不愿意,他果然就傻了。 但是,第二天,他还是吵着闹着跟他爹说,要娶我做老婆。 其实他爹娘都不知道我和我娘有遗传病的事情,这事儿只有我爹娘和爷爷知道。爷爷虽然固执,但为人还是没得说的,顾忌我娘和我的脸面,活着的时候从未跟别人说过当年断绝父子关系的真实缘由。 那时候,杜珩他爹,杜老爷是同意的,但是他娘不怎么乐意。 他娘相中了张员外家的大女儿,不愿意他娶一个厨子。 但是架不住儿子死活要娶我,最后也同意了。 于是他爹还雇了个媒婆来跟我谈,我不同意。 然后他爹娘又来跟我谈,我还是不同意。 我说我不喜欢杜珩,却不说我的病。 我不能说。 我若说不喜欢他,他不会硬来。我若说我喜欢他但是有病,他会硬来。 这世上是有这样的男人的,譬如我爹。 如此这般都说不通我,杜家爹娘都很不高兴,他们觉得你一个厨子,手艺哪怕再好,如何看不上我家孩儿?是哪点配不上你了? 我从不反驳。 杜珩却偷偷问我:‘我就这么让你讨厌吗?’ 我也不反驳。 我劝他娶别人,他不肯。只是日日读书,说哪天中个状元郎,让那皇帝赐婚,到时候看你如何抗旨。 他跟我耗上了。 我心里的想法很简单:耗到我死。这世上已经没人知道我的病是遗传了,所以也没人知道我是因为病才拒绝你杜珩的。到时候我发病一死,所有人都只会认为我是突发恶疾死了,你杜珩来日方长,上有父母,总有不再轻狂的时候,总有结婚生子的时候。 他父母一开始着急,但渐渐瞧出了端倪。 杜老爷是个好人,凡事往好处想,曾说:“那叶家妹子不肯嫁我儿,她自己不也一直没成亲么?这事儿,最后一定还是俩人的缘分,跑不了。” 这一耗,就是六年。 六年后,发生了一件大事。” 王富贵苦笑了笑:“大行王朝垮台了。” “于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人而言,是大行王朝垮台了。”叶厨娘道,“但是站在百姓的角度,却是土匪进了村。当然,土匪进村也是因为大行王朝垮了台,但终究给人感觉不一样。” “有理,你继续说。” “土匪进村,烧杀抢掠。杜家是有钱人家,被抢被杀。”叶厨娘说,“恰好那日大行王朝科举考试,所以杜珩不在家,躲过一劫。我当时在家,那土匪杀人抢钱后要欺辱我,我掀开袖子让他们看手臂上的疮疤,说我有病,传染病,谁碰我谁死。那帮土匪不知真假,但用自己性命去赌一个真假太不划算,就这样,我也捡了一条命。 等到杜珩回家,别说家里,就是我们那个庄里,都没几个活人了。 我叔叔一家,也都死了。 杜珩抱头痛哭,哭了很久。 然后我跟他一起下葬了爹娘,还有家里的仆从,还有我叔叔一家。 他比我悲痛得多,在父母的墓碑前跪了很久,整个人脸上的表情都死了。 我心疼死了,一咬牙就对他说;‘你不是想要娶我吗?我现在嫁给你,你要不要?’ 他扭头,呆呆地看着我问:‘为何?’ 我说:‘你先要了我,我再把一切告诉你。’ 这事儿说得轻巧,但是杜珩守孝道,一定要给父母守孝三年。 三年后,也就是半年前,我们才成亲,但我已经二十八岁了。 洞房花烛那夜,柔情蜜意自不必说。最后我才给他看了手臂上的疮疤,告诉他关于我,关于我娘亲,关于凤涎疮的一切。我告诉他,我只剩两年不到的命了。我还哭着说,要是早知今日,该早嫁给你的。 我说话的时候,他一直抱着我,不说话。” 说到这里,叶厨娘满饮了一碗酒,又说:“第二天我醒来,杜珩已经不见了。” 陈小姐愣住了:“不见了?!什么意思?” “走了。”叶厨娘说,“我满庄子地找,不见人不见尸,而且那阵子我们庄子被抢了好几遍,已经没有土匪来了,村里别人也无恙,所以他一定是自己走了。许是我的病吓到了他,又许是这么多年的心结终于有了个答案,觉得想明白了吧。总之,走了。丢下我一个人走了。” “这事蹊跷啊!”张二喃喃道。 “是啊。”叶厨娘说,“我也觉得蹊跷,于是在家等了半年,也没有他的消息,终于死了心。想到自己只剩一年性命了,想起爹爹死时的遗言,便出门周游天下了。” 王富贵皱眉,思索良久,问道:“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们帮你找到杜珩----” “不必!”叶厨娘断然拒绝,“见到了说什么呢?问他为何离我而去吗?我一开始想知道答案,如今已经不想知道了。” 说完这些,叶厨娘突然砰一身倒在桌上,终是醉了。 客栈四人默而不言。 王富贵想了半晌,冲张二点了点头:“去办这件事。” “这事儿办起来很复杂。”老李说。 “但值得。”陈小姐说。
第31章 施粥 ◎何谓行善。◎ 第二天, 叶厨娘醒的时候,天已大亮。 但见自己睡在客栈二楼的客房里,身上衣服丁点未乱, 刚一睁眼,门口就传来了王富贵的敲门声:“叶师傅,醒了没?” 叶厨娘忙站起开门:“什么时辰了?天呐,太阳这么高了?糟糕, 我睡死了, 没起来做早饭。” “不碍的, 不碍的。”王富贵摆摆手道, “快去洗漱一下, 这两天,要辛苦一下叶师傅。” “哦?做什么?” “施粥。”王富贵笑道。 天地良心,王富贵早就想干这件事了!穷途客栈,说是收留天下所有穷途末路之人,听着多么地古道热肠, 可开了这么多天,连一顿粥都舍不得施,简直是个笑话! 问题是,之前客栈没有一个正经厨子。以前他们四个, 都是那种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之辈,老李自告奋勇研究厨艺后, 王富贵等人一尝, 天爷哎,这手艺拿出去岂不是要被人骂到姥姥家? 所以叶厨娘到达的第二天, 王富贵就开始忙活起了这个事儿。 老李起了个大早, 把云土国东西城两家的粮店都搬了个空, 不仅米买了两百斤,那花生杏仁葵花籽,甚至猪肉羊肉,但凡他觉得能跟粥搅拌在一起的,通通包圆回来! 陈小姐则在客栈门口支起了五六口大锅,锅底下早早地架起了柴火,兴头正足。 自乱世以来,有年头没人施粥了。 这种境况跟王富贵想得不一样,他原以为,乱世一来,难民多了,那做好事施粥的人也该多起来才对;事实证明我们的王掌柜太过异想天开,仓禀实而知礼节,那太平盛世,有人发了财,富长良心,看不过去那些穷苦之辈,施粥的还能多点;乱世一来,人人朝不保夕,就算有些闲钱也是先藏起来,怕今天有明天就没有了。顾不上自己,又如何来顾别人? 所以说施粥这件事,或许是穷途客栈自开张以来干的第一件,正经事。 那些个十字街摆摊的,和周围店铺的人,见到穷途客栈门口支起了几口大锅,纷纷撇了撇嘴。 他们不知道王富贵是施粥,还以为他有钱没地方花,故意在这闹事摆席面,弄些个好吃的给自己招揽生意。当着一堆穷人的面吃好吃的,天打雷劈! 叶厨娘匆匆洗漱后,正式上了岗位。 老李瞧着她煮粥,感觉也无甚特别。无非是先把水倒进去烧,再把米倒进去煮。待到煮沸,看着好个七八分,再把那花生杏仁往下倒。 “施粥不能做得太精致。”叶厨娘一边弄一边喃喃自语,“都说那穷苦百姓吃不出好,实则是一个人要能吃出好,先要吃饱。吃饱的人嘲笑那些个没吃饱的吃不出好,丧良心。” “是这个理。”王富贵点头。 “那张伙计呢?”叶厨娘见王富贵等三人都在兴奋地忙活,唯独不见张二,好奇地问。 “他有事外出了,不必等他。”王富贵含糊道,“粥差不多了吧?” “可以了,准备碗筷吧!” 陈小姐早有准备,从客栈内一摞摞搬出了足有上百个瓦碗,都是昨晚趁夜把那卖碗的店铺掏了个空。 锅中香味扑鼻,很快就蔓延了整个十字街口。 周围人纷纷往这儿看:他们是看见那米下锅的,那一个个大锅装满了水,无非是煮粥而已。可是,煮粥,也能这么香的吗? 比烧那肉汤都香! 这几锅粥居然让厨艺天下有数的叶厨娘升起了莫名的自豪感,浅浅一笑,转头冲着王富贵道:“掌柜的,喊一声嘛!” 王富贵愣了神,摘下了口中的旱烟袋,一大把年纪的老头儿,此刻居然有些扭捏起来。 陈小姐嗔道:“掌柜的,这可不行。这天下恶人做那恶事,总是胆大包天。怎么轮到好人做好事,反而不好意思了?” 王富贵被这一句说得很是羞愧,扯了扯自己的麻布袖口,道:“我嗓门不够大,老李,你来。” “不需要多大的嗓门。”叶厨娘微笑道,“只需说出来,轻轻说出来即可。” 王富贵终于被赶上了架,倒真的没喊,声音甚至比寻常说话还低,说了声:“施粥了。” 那一边买萝卜的耳朵一动:“施粥?” 卖黑薯的忙扭头:“施粥!” 蹲在角落的乞丐蹦了起来:“施粥!!” “施粥啦!施粥啦!”一个嗓门大的喊了起来。 果然,你且做那好事,自有人为你扬名。 人乌央乌央地就过来了,自有那乞丐叫花子,也有那十字街摆地摊的,更是周围的店铺活计、甚至掌柜的都要来喝一碗。 “掌柜的,施粥?!”一个小童丐率先跑来,还先开口确认了一下,“一人一碗吗?” “先喝,喝到饱!”王富贵说。 十字街顿时热闹了起来,一个个手头活计都停了下来,先来喝一碗饱粥再说!刹那间,穷途客栈的门口围住了不下百人。 陈小姐和李二一人管一个锅,那打好粥的碗直接一个个递过去,每个喝粥的人不仅能喝煲粥,还能落一个碗! “掌柜的----”叶厨娘提醒道,“每个人都给吗?还是只给那些乞丐难民---” “都给,都给。”王富贵乐呵呵地道,“这乱世,谁不是难民呢?” “好粥!”那粮油店掌柜的大口喝完一碗,“施的粥居然有这般滋味,王掌柜,我能否再来一碗?” “但喝无妨!”王富贵笑道,他不愿去计较谁多喝了点谁少喝了点,谁是难民该喝谁不是难民就不该喝。他不把这施粥当作施舍,倒更像是请客吃饭。不是说我有钱买粥施舍给你,而是说我摆了一桌粥席,你能来喝一碗是给我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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