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碍的,不碍的,表弟好学问。”夏若初告辞,走出门外。 心中默叹:自己算什么老天爷呢?柳兮兮,林秀才,叶厨娘,张老山,童老七,童梦泽。这一路,被这些人,挨个儿教训了一通。 自己一个老天爷被人教训得说不出话来! 这算怎么回事! 不行,他也要去教训教训别人! 可是他能教训谁? 眼珠一转,对了,莫墨那个货,可以教训一通!就去那儿! 作者有话说: 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两天咋多了几个读者?! 这书刚开始写的时候,我说实话,做过出名的梦。 到了如今,不做这个梦了,只想踏踏实实写好每一章。 所以,读者们,我们-----就当是一家子,把这本书,当个日子过吧。
第66章 失落的老天爷 ◎夏若初回归。◎ 蓬叶岛最高的那座山上, 一个亭子,一张石桌,两个石凳, 两杯茶。 夏若初站在这里俯视,春风拂过,杨柳自摇,满眼的春色。 扭头看着正在低头喝茶的莫墨, 呵呵直笑:“怎么样, 在这个世界里过得。” 莫墨面无表情:“你还是放我回去相亲吧。” “武侠是所有男人的童话。”夏若初没想到自己自打到了这个世界就成了狗不理, 现在连莫墨也对他态度冷淡了, “以前一直让你在都市中瞎混, 这回难得让你成为一个武林高手,怎么还不乐意了?” 莫墨笑道:“站在这里往下看,能看到什么?” “这一天一地的春色。”夏若初道。 “看得到人吗?”莫墨反问。 夏若初不言。 “你写小说十年,一共写了几个人?”莫墨笑,“还记得你第一部 小说《墨然薇笑》, 我是男主。说是小说,实则不过是我的失恋日记,我是主角,其他所有人, 包括女主沈薇薇在内,统统都是工具人。” 夏若初托腮, 不承认也不否认。 “后来的两部言情, 再后来的两部修真。你让我在那些世界里游荡来游荡去,实则是满世界的活死人。”陷入沉思的莫墨不再是这个世界里的绝顶高手莫公子, 仿佛蜕变成了二十一世纪的小莫子, “每每故事写不动了, 写不下去了,你就把我拿出来救场。好像我一出来,整个故事就生动了,整个世界就活了。” “不得不承认,你确实是我这么多年写小说,最受欢迎的人物。”夏若初点头。 “那是因为,我是唯一的活人。”莫墨难受地直揉眉,“《第101次相亲》,全书一百多个人物,看似热闹,实则不过是个巨大的坟场。我就好像是个守墓人,在看着每一章出来的一个又一个新坟。女主苏醒,这个名字居然还撞了《504的幸福生活》。连女主的名字你都懒得再取,更何况那些出一章就没了的配角。情敌周舟,这算是男二号?这天底下所有书里,有这么弱的男二吗?没性格没血肉像个骨架,要不是你把他写的有钱把我写的穷,我真不知道他拿什么跟我打。” “你确定你这不是在嘚瑟?”夏若初笑。 “老夏你知道你最大的问题在哪里吗?”莫墨站起身来面朝山下,大袖在风的吹拂下像一面旗,“就好像你站在山顶看世界,你能看到天地,能看到山川河流,能看到春色,却看不到人。一个作者看不到人,那是多大的悲哀。” “够了够了。”夏若初不爱听这些,实际上莫墨所有的话,他都知道,因为在很多时候,他们俩都处于合体的状态,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写好这个角色的原因,因为你不管站在什么地方,看不到别人也总能看得到自己,“今天来看看你,是怕你在这个世界寂寞,不是来听你跟我讲大道理的。” “没想跟你讲道理,只希望你赶紧走人。”莫墨说,“安排一个天下第二的美人在我身边,偏偏还让她毁了容,你对我是真不错。” “啊哈哈哈,你要真这么想,我就让烟凝变回来。” “不必,你赶紧走就好。”莫墨伸了伸懒腰,转身就下山,走了两步又回头道,“老夏,你要学会珍惜。” “珍惜什么?” “刚正不阿的林秀才,睿智精明的柳兮兮,理想和善良的化身张老山,坏人花和尚,小人韩生,浑浑噩噩的色鬼黄太子,投机的读书人钱蕴,粗汉莽撞人赵虎。”莫墨道,“这个世界是有活人的呀。我是墓地的管理员,不属于繁华的世界。不要眷念我,你离我越近,小说便离墓地越近。” 说完,莫墨扭身便走,不回头。 夏若初长叹一口气,莫墨所言,他自然明白。 那么此次探望,就多了一点,告别的意味。 ............ 该回去了。 第一站是云土国,那么最后一站也只能是云土国。 起初过门而不入的穷途客栈,这次夏若初抬脚便进。 王富贵,陈小姐,张二,老李,正围着一张桌子,吃着烤鱼。看也没看夏若初。 夏若初走到他们中央,稳稳坐下:“哥几个,给我个碗?” “住店给钱,吃饭给钱。”陈小姐没好气地说。 “穷途末路之人。”夏若初解释。 “你不是。”老李说。 “你不配。”张二说。 夏若初把手伸入袖中要掏钱,王富贵却急忙递给他一副碗筷:“不要那个钱,那个钱对你来说不是钱。” 夏若初嘿嘿一笑,夹起一块鱼肉放入嘴中,眉头大皱:“呸,这都是啥玩意儿。” “你来这里,是做什么的?”王富贵抽着旱烟问。 “穷途末路之人,自然要来穷途客栈。” “你就别侮辱这四个字了。”陈小姐阴恻恻地说道,“断更几天了?” “七天而已。”夏若初道。 “七天!还而已?”老李瞪大眼睛,“天底下怎么会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张二抿了口酒:“我看他实际断更已经一个月了,自打月初就开始拖拖拉拉磨磨唧唧,还好意思叫屈,哎呀,我累啊,我这么累地写文,怎么还没人看呀。但实际上呢?断更一月,收藏不掉反涨,读者日日来看,马屁各种拍,营养液各种送,留言催更也小心翼翼不敢说重话照顾他心情。这网站有几个这样的作者?你算个屁的穷途末路?” “是啊,一心想着出名,却不知道珍惜当下的读者,还都是些忠实的读者。”陈小姐冷笑,“我猜他想要的是一夜之间爆火的那种。” “他不配。”老李说,“真要那样,他更不写了。有那千万个读者叫读者,十个二十个读者就不叫读者了?说到底,他还是只看得到故事,道理,数据,而看不到人。” 夏若初被这几句言语弄得额头冒汗,想要反驳又找不到什么言语。 “吃了我们客栈的鱼,你就要付钱。”王富贵突然道。 “呸,你这玩意儿没吃死我就算好的了,还敢问我要钱?”夏若初咋呼道,“还有,我刚刚要给钱了,你们不要。” “不要那个钱,是因为那个钱对你来说,跟没付一个样。”王富贵突然郑重站起,“一顿饭,换老天爷一个承诺。” “什么承诺?”夏若初板着脸。 客栈四人同时站起,朝着夏若初行礼作揖:“善待这个世界。” 吃人嘴短啊,夏若初心里默默吐槽,想了想最后还是点了点头:“成交。” ............ 眼睛一闭一睁,夏若初已经回到了卧室之中。 床头咖啡已凉,窗外车喇叭乱响,电脑屏幕闪闪地亮,键盘咔嚓一声响,似乎在催促什么。 扭头,镜中人永远在。 “回来了?” “回来了。” “好玩吗?” “好玩。”夏若初看了镜中人片刻,思索道,“不过只能玩这一次,以后真不能再这么瞎玩了。” 镜中人笑了,笑得颇有些邪魅的味道:“有什么感想吗?” “有,我要改结局。”夏若初郑重地说。 “哦?”镜中人有些出乎意料,“结局不是你一开始就定好的吗?我记得你说,乱世纷乱非一人之过,则行善亦非一人之功。靠几个卓绝之人来维系乱世安危,终究只能走向破败。且人各有私心,乱世只能顾眼前利,眼前利看得越多则长远计看得越少,长此以往,破败的只会更破败而已。” “那都是屁话!”夏若初恶狠狠地道。 镜中人诧异地看着这个习惯于装X的人居然爆粗口了,又道:“我记得你还说过,悲剧结局永远比喜剧结局来的更加高级。” “去他妈的高级!” (若初卷完) 作者有话说: 叔父突染恶疾,住院。 我父母在老家,通过叔父每日微信“运动步数”判断出叔父出了事。 电话询问,叔父撒谎,被我父母揭穿。 得知真相,父母赶来照顾,可能要常住一段时间。 父母在,我不敢抽烟。 不抽烟,我写不了文。 断更良久,实在抱歉。 放心,等此事过,打字机就回来了。 元旦前写到一百章。
第67章 周大成一家 ◎成交。◎ 披霞川, 荡雁谷。 周大成一家三口早早把家迁到了山坳里,垦了半亩地,种着小米, 惴惴不安地日度一日。 老婆二丫,儿子周豆豆。 唯一的邻居是一个叫刘丰的老头儿,七十多岁,将死之人。半年前刘丰逃荒路过此地, 发现这山洼洼里居然还有户人家, 讨了碗水喝。谁成想喝了口水, 这老头儿便赖着不走了。 周大成虽是个农民, 却也不是只会老实巴交挨欺负的人, 如今乱世,山那边的老家村子全死光了,他能够带着老婆孩子跑到这里,能养活他们,已属祖坟冒烟, 陡然间冒出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头,他哪里会管? 刘丰来时,全身上下只有一块吃了一半的油饼,荡雁谷很大, 且地形复杂,老头走不出去, 他吃完之时, 怕就是丧命之日。给他口水喝已属大恩,要想赖着吃饭, 那是万无可能。 刘丰眼看讨不到饭吃了, 纵使脸皮再厚也不可能去人家锅里抢, 他倒也光棍,挨着他们家,屁股往石头上一坐,也不走了。 第二天,他还收拾着山上的木棍枯柴,想在周大成家隔壁搭个棚子。 吃的不能给,力气不值钱,还是可以出一把的。周大成两口子帮着刘丰找木材,找树叶,把屋子搭了起来。 刘丰把屋子搭好之后,这老头儿还算有点能耐,第三天下了山,不知道从哪儿淘换了点黑署种子,在屋子门口种上了黑署。 老头儿有了屋子有了地,眼看着将来还有黑署的收成,周大成这才高看他一眼,给了他点吃的,等着黑署长成,借此活命。 这一晃,这深山里,一家三口,旁边是老头儿刘丰,搭伴过了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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