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凤面显不豫之色,陪侍在旁的憨奴瞄了柳梦斋一眼,忽而堆笑道:“姑娘,珍姑娘自尽后——”她刻意把“自尽”两个字咬得很重,“姑娘就求了这些个佛器摆在屋里头,昼夜不休地念经,说要为珍姑娘做功德,这两个小丫头不就是现成的功德吗?放她们一马,就是咱们做家属的替亡人增长福善,好助珍姑娘早登极乐,何况也是为姑娘你自个儿积德,这是存亡两利的好事呀。” 白凤有些讶异地投过一瞥,憨奴登时间耳根烘热,忙假意盯住了条案上的一尊白玉观音像。但过去了好久,却仍不闻一丝回音,由不得她又转目偷觑。她看到柳梦斋默默地盯着白凤,神情是在等待答复,但并不含半点儿的忐忑,笃定得就仿佛他在人生中从未听见过别人说一个“不”。而白凤却闭起了双眼,面目安定,呼吸平缓,正是这些天她在佛前跪祷时的样子。 又是小半刻之后,白凤张开眼,发出了长长的一声叹息:“大弟弟既然都亲自来了,我也不能驳你的面子。不过你可别蒙我,你一贯眼光高,非台柱子不嫖,难不成转了爱好,竟看上了我们这没出道的小丫头?究竟是哪一个?我给你做媒。” 柳梦斋大笑了起来,“多谢凤姐姐的细心体意,可我真没那个意思,我连那丫头长什么模样都没看清。” 他并没看清她的模样,只记得她满面的乱发之间那一对饱含着惊恐与柔弱,却又光华灼灼的眼眸;曾经有一阵子,他特别喜欢打夜狐,她的眼睛令他联想起突然被夜灯的强光探照到的小狐狸。 继之柳梦斋就记起他还有一支数十人的行猎队伍正在外头等候着,便起身向白凤告辞,“那就多谢凤姐姐了,我还急着出猎去呢,就不多坐了,日后我自有向姐姐还情的时候。” 白凤叫憨奴送柳梦斋下楼,憨奴把人送到廊头上,故作调皮地往西边一指,“龙家姐妹昨儿上香山消夏去,这阵子累得还没起,大爷可悄悄地下楼,要不然被她们俩看见,准得缠上你。” 话一出口,憨奴就后悔了。自己好容易单独和他在一起,做什么谈论别的女人?但她还能和他谈论些什么呢?在这里,她早就见惯了富贵显赫的男人与一无所有的女人们纠缠,但每当她看到柳梦斋永远英俊逼人、永远满不在乎的笑脸,再想一想自己平凡得如同一滴水似的容貌与人生,憨奴便深感总有一些无形的高墙是无法逾越的。 但他的目光却从很高的地方落下来,一直落到她脸上,“哈,被龙家姐妹逮住,那可就是被请财神的绑了票,不知得多少钱才能把我赎出去了。多谢提点,也多谢你方才在凤姐姐跟前帮我说话。” 憨奴听见自己的声线变得暖洋洋的,好似摊开在太阳地里晒过一样。“是大爷运气好。自珍姑娘出事后,我们姑娘就总学着她以前的样子念经拜佛,性子居然也慢慢变了,面软心慈的,要不然绝没这么容易说服她罢手。” 柳梦斋迟疑一下,伸手进怀中掏出了一支簪子,递给她,“之前当着凤姐姐的面儿,我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憨奴的头上轰响一片,她差一点儿就相信奇迹的存在了,可惜梦幻的泡沫下一瞬就已静默地破碎。 她听完了他的话,就把簪子托起在心口,目送他远走。她也是个贼,她把自己与他在一起的每一个片段——他根本就毫不在意的片段——悄悄偷走,再背着人拿出来摩挲、鉴赏。 她的心是一个贫家女的首饰匣,装满了闪亮而廉价的一切。 “偷的?” 白凤摆弄着这一支簪子,那是一只金飞凤,拖着珍珠与红宝的凤尾,上头骑坐着一位珊瑚雕琢的仙人,嫣润如新。 “是呀,怪道我瞧着眼熟。”仿佛这支簪从未在一刻前令她的心脏停跳,憨奴一无异状地笑着,“柳大爷说是三年前某一次牌局上,他从姑娘头上摘走的,现在还给姑娘,叫你别生气。他说他就是管不住自己,总爱闹着玩。” 白凤也一笑,“我都忘了这玩意儿了,你替我收起来吧。”她正待随手丢开那簪子,心电忽一闪,好似猛一下懂得了柳梦斋的怪癖——她许久前就听说过他的母亲在他四五岁时就带着小儿子出走了,自此再无音信,而柳梦斋似乎对此始终难以释怀。所以这就是他的把戏吗?偷走他人的宝物,恶意地欣赏失主的焦急与失落,并在他们早已不抱任何期望时再将失物物归原主?莫非他以为他所做的终有一日会回到自己的身上?终有一日,他被偷走的亲人也会被完好无损地归还给他?他一心要救万漪她们,是否也是出于一样的隐秘期待?他把两个“失踪者”还给这世界,这世界也会把他的母亲和幼弟还给他? 他真的相信人可以和命运做交易吗? “够孩子气的。”白凤究竟把那簪子扔开在一边,大不以为然。 她从笔架上拈起了一支玉管细笔,继续抄写着被打断的经文,但她只抄了两个字就停了下来。 难道她不是也在做交易?她说服了自己,只要抬抬手饶恕两条本就不应该为她所剥夺的稚幼生命,甚至简单到只需要磨上一池墨、写上几篇字,就能够减轻珍珍妹妹的灵魂流离失所之苦,就能够洗脱自己这一身深入骨髓的罪恶?镌刻经文、建造庙宇、参拜佛像、拨动数珠……人们发明的所有,不都像柳梦斋偷了她的首饰再还给她一样荒诞又可笑?他们坚信做到了这些与他们真正的失去毫无关联的肤浅仪式,就能够免除失去的苦痛。 白凤在这一刻感到自己与柳梦斋是如此同病相怜,但与他不同的是,她清清楚楚地知道她所爱的人们都去了哪里,他们却照样从她的生活中永久失踪了。 她推开了桌上的经文,走到床前。詹盛言与她分手后,除了派人取回自己那一只石狮子外,剩下的衣裳、酒、书、银剃刀,所有零零碎碎的小物件都还留在她这里。她不准婢女们收拾它们,她要它们每一个都保持着他离开她时的样子。他一件贴身穿的祥云中衣就躺在她枕边,白凤把它抱起来,贴住了自己的脸。 他的气味一层一层地卷起她,她觉得自己像一只被密封在锡罐里的小飞虫,等他余留的最后一抹气息也被呼吸殆尽,那就是她的死期。 白凤一声不出地哭起来,窗下,几缕阳光印在她抄写了一半的经文上;她那一笔字还像是个孩子,质拙又愚鲁,仿佛每个字都耗尽了全力。 憨奴没发出一点儿声息,默然退出去。她扶栏远眺,看见两个人经过了院外,形貌好似是万漪和佛儿。 憨奴没看错,而且她真应该看看这两个女孩到底要去哪儿。她们行色匆匆,一径走到了白姨的房外。 白姨久病支离,连双鬓都已斑白,使女小婵也再三申明:“妈妈听不懂话了。” 可佛儿死活不肯走,她坚持只要和妈妈说一句话,就一句。她一手拉住万漪,伏在白姨的耳边说了那句话,又把同一句话说了一遍又一遍。就在佛儿与万漪对叹一声,准备相携而退时,白姨木然的脸孔抽动了起来。 仿似是一具复活的僵尸,那咔嚓作响的关节带着白姨一寸寸从床上坐起,她灰白的乱发、被皱痕刻花的脸孔与眼皮仿佛都在抖动着发出滞涩的声响,但她的嗓音,佛儿和万漪都曾无比熟悉的嗓音,除了有点儿发哑之外,一如既往地老到冷酷: “你才说什么?”
第三十四章 《万艳书 下册》(9) 水云乡 隔过一日便是五月初九,正值詹盛言生日的正日。往年这一天的前后几日安国公府都是张灯结彩,大宴宾客,但这一年却殊为不同。诸路王公大臣也早已听闻盛公爷因未过门的未婚妻投环自缢而杜门悲悼,免除一概庆典,但为尽礼仪,这些人仍各遣家仆按成例持了名帖送上寿礼。府邸外的一条街照样是车马不息,公府的管家亦忙着记档礼单,并回以领谢的名帖,正不可开交处,忽见太夫人所倚重的一名唤作红珠的巫女出了大门,左顾右盼。 管家见状,忙上前关问道:“红珠姑娘,可是太夫人有何吩咐?” 红珠漫应一声,只四面乱望,好似在找人。不多时她就将眼光锁定在对街的一人身上,那人好似欲随着不绝的拜寿之人一同进府,却又趑趄着不敢前来。红珠穿过了人群直走到他面前,短短数句交谈,便将其带入了府门,直穿二门,往主人詹盛言的正院中来。 詹盛言早已听下人禀过这几日是他自己的寿喜,却根本没入耳,甚至连一早参拜宗祠与祖先堂、母上大人与泥胎兄长的惯仪也已抛在一边,只知把自己囚在屋中。他的屋子里——并不是大门外,就在屋子里,摆放着一对石狮子。那是他少年时父亲送给他习练膂力所用,原本有大小不一的十来只,经谋反案抄家后只寻回了两只,小的那一只原存放在白凤处,两人分手后詹盛言派人取了回来,与大的这一只一同收藏。两只石狮一只三尺来高,一只则足有五尺,除个头以外,几乎处处相同,首披鬃,颈悬铃,鼻大嘴阔,威风雄壮。 詹盛言手拎那一只大狮子往上举,他无比感激父亲曾拿这些个沉重冰冷的石头来训练他,幸亏有了这一把蛮力气,现在他才扛得起自己的人生。他把它高举过顶,一次又一次,直到浑身都大汗淋漓、酸疼麻木,然后他就放下狮子喝酒,喝够了接着举,举够了再喝……正当他昏度日月,迷迷怔怔,房门恍然间被拨开了一线,他看到巫女红珠探身而入,“二爷,有个人,您当见一见。” 她也不等他首肯,便将那人引入:是位年过花甲的老人,身穿夏布大褂,手持一根竹杖,颌下留着三绺清须,左边脸庞好似经过中风的病症,皮肤挛缩在一起,连带着眼目也无法张开,右半边的脸庞虽饱满少皱,肤色也红润健康,但眼目周围却镶嵌着一圈鲜红的烂边,眶中完全不见黑睛,竟是个双目全废的瞎子。 詹盛言但觉这瞎子看起来似曾相识,但他的头脑早已在连续十多日的暴饮后变得迟钝不堪,半分也想不起曾几何时见过这人,也懒得去想,只将手中的石狮慢慢搁下,往后颓坐进椅中,闭目自饮。 老瞎子敲着竹杖前来,先屈身行个礼,他说话时那瘫痪的半边脸似乎张不开嘴巴,因此只可从一半嘴唇中发声,吐字却听着异常清晰:“老朽蒙太夫人关照生意多年,上一次竟不知盛公爷贵驾亲临,多有失礼,请勿见怪。在此,先给公爷叩贺千秋之喜。”说着就打了个圆揖,一礼三叩。 詹盛言听他如此言语,方才有所忆记:一条招牌四悬的街巷之中,岳峰指住一家楼馆,“太夫人常来的就是这儿,尹半仙子平馆,准没错。”……一位半面缩皱的盲眼老人端坐堂前,“尊客要测字?一字单问一事,问什么?”……几根蜷曲的指头摸索着纸上的“茆”字,“这可怪了,花之上,柳之右,却又暗藏一个‘节’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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