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守川在犯人面前或许凌厉狠辣,但在元墨面前,向来是温和的。只是这次的温和仿佛有所不同,更柔软,更和煦,更温暖,他道,“去乡下买几亩地,或者做些小本买卖,再或者恢复女儿身,找个人成亲过日子……” 他还没说完,元墨就“噗”一下喷了,“小心红姑听见打死你啊!” 叶守川凝望着元墨,神情异常认真:“红姑总不能让你一直这样守着红馆,你渐渐长大了,少年人好冒充,成年男子可不好办。阿墨,你该好好想想你的将来……” “将来?将来就是做生意啊。”元墨睁着一双眼睛瞧着他,心里有些意外。师兄向来沉默寡言,难得一下子说这么多话。 叶守川看着眼前这对眸子,它们太干净,不染一丝尘埃,黑白分明清灵灵的,和他第一次见到她时没有任何分别。 忽地,叶守川的脸无端有些发烫,他不大自在地起身,借着收拾药瓶,背过身,“阿墨,你是女人,难道你就没有想过有朝一日找到一个可以依靠的人,和他朝朝暮暮,共度一生?” “你是女人”,这话对元墨来说何其陌生,陌生得简直有点不适应:“你这话小心别给红姑听见,不然,打断你的腿。” 然后,她认真地想了想,认真地道:“没想过。” “你啊……”叶守川叹了口气,像是有点失望,又像是有点好笑,“就算你还没想过,你也替家里这些姑娘们想一想。她们自然是想觅一个如意郎君的……” “欢姐早就说过了,天下的男人都一个,喜新厌旧,得陇望蜀,再漂亮的老婆过三天就搁脖子后头了,与其成亲生子,还不如在乐坊里头快活呢!” “欢姐久经世事,难免有此想法,那其他姑娘呢?你可问过她们愿不愿意——” 叶守川的话说到这里中断,因为元墨忽然欺近,盯着他的脸。 太近了。 近到,息息相闻。 叶守川下意识往后退,元墨却一把捉住他的衣襟,眯起眼睛:“师兄,你叽叽歪歪半天,脸又红成这样,到底是想说什么?” 叶守川强行镇定:“胡闹,还不快松手?” 元墨嘻嘻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也不看看我是谁,便是你不说,我也猜得到。” 叶守川心头一震:“你,你知道什么?” “说吧,你看上谁了?”元墨松开他,一双眼睛骨碌碌转,“蔷薇,还是腊梅?” 蔷薇和腊梅最漂亮了。 “不是?”元墨再猜,“难道是芙蓉?不错,她性子安静,挺配你的。” “难不成是欢姐?”元墨微微睁圆眼,又一想,“也不是不行,虽说比你大,但年纪大的,更疼人嘛——” 叶守川把药瓶重重往案上一放:“衙门还有事,我先走了。” 他说走就走,元宝正从院外进来,两人险险撞在一起,元宝叫声“师兄”,叶守川头也没回,径直走了。 “师兄脸色好奇怪啊。”元宝一边回头张望,一边往里走。但怎么个奇怪法呢?元宝形容不出来,好像又羞又恼又有点愤怒,还有点无奈。 “哎,话也不说清楚就走,难道我会笑他不成?我家的姑娘这么漂亮,是个男人就会喜欢上,何况他天天往这儿跑,能不着迷吗?” 元墨觉得师兄的脸皮也忒薄了点,实在没有得到师父的真传,不由咬着嘴唇思索,“到底是谁呢?” “卫公子啊!” 元墨骇然,吓了一大跳。 “那个赏钱很多的卫公子又来了,欢姐让我赶快要来喊你过去,还说这可是最后的机会!” 元墨抬手起手,在元宝脑门重重弹了一记,弹得元宝“噢呜”一声。 “叫你乱接话!”
第三十四章 欢姐所说的“最后的机会”,是指元墨手里那截阿九题诗的衣袖。 卫子越不止一次想请元墨转让,并在昨晚开出了一百两黄金的价码,欢姐险些当场晕倒,元墨也快神魂出窍,但还是冷静地拒绝了。 “你鬼上身啦?被人下降头了?中蛊啦?”卫子越走后,欢姐又气又急,“那是一百两黄金啊!黄金啊!够咱们撑好几年的了!” 岂止是撑好几年呢?这笔巨款只要运用得当,比如再找到才貌双绝的新人,那就可以将拯救红馆于危难之中,重新给大家找一条活路! 道理元墨哪里会不懂? 可是! 这截衣袖上的诗是谁的?是姜家家主啊! 尊贵的家主不知是忙得腾不出手收拾她,还是忘记了她这一号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反正眼下还没有来对付她,尚算安全。可是,如果他知道她把他男扮女装时的题诗卖给了别人…… ——她的每一根骨头都会被拆开来下油锅炸至金黄酥脆吧! 昨晚卫子越已经来红馆,并且和阿九告过别了,即坐在青壁下睹物思人,直到天色微明才离去,没想到此时又出现在了他的老位置上。 “卫兄不是今日起程吗?”元墨讶然问。 “往扬州走的是水路,船过平江,忽然看到红馆,便上来看看。” 一夜没睡,卫子越脸色有些苍白,眼下也有明显的青黑,望着青壁,长叹一声,“此去真不知何日才能再见了……” 比起第一次来红馆的时候,卫子越明显瘦了许多。原本面如冠玉,有一股轩昂之气,谁也不放在眼里,现在平添三分憔悴,倒显得成熟了几分。 想来卫公子金榜题名,本来只是想在乐坊结识几位红颜知已,给人生留下一段精彩的记忆,结果没曾想到,一见阿九误终身,心都碎了。 “情”这个东西十分神奇,元墨请教过许多人,答案各不相同。 欢姐说:“那就是男欢女爱的借口,男人想女人,女人想男人,就叫做‘情’。” 红姑则说:“呸,都是骗人的,就跟醉酒一样,都是自己骗自己。” 云姨说:“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元墨不懂。齐叔解释:“水有千千万万,但除了沧海的,别的都不是水。云有千千万万,但除了巫山的,谁也不是云。人也有千千万万,但除了那一个,旁的都不对。” 元墨更不懂了。 后来,她长大了,懂得更多了,看得也更多了,大约明白情是怎么回事了。 那就是:忽然有一天,王八绿豆彼此看对了眼,我觉得你最英俊,你觉得我最美丽,两人便乐淘淘甜甜蜜蜜去也。又忽然有一天,相对一看,发现对方王八还是王八,绿豆还是绿豆,便从此不喜,相忘于江湖。 所以她真想告诉卫子越,你其实是幸福的,因为你永远没有机会发现对方是只王八。 她编的那个故事,卫子越信得死心塌地。阿九是不属于凡尘的龙女,对他来说是莫大的安慰,因为龙女注定得不到的。 这是红馆唯一的贵客,姑娘们轮流献殷殷,希望能哄得他欢心,他却谁也不要,倒是和元墨还聊得来——不聊别的,专聊阿九。 这个话题对元墨来说相当痛苦,搜肝沥胆地回忆那位家主大人平日里的喜好,越回忆越觉得毛骨悚然,其实明明有那么多不对的地方,她却全都视若无睹,执迷不悟。 阿九的衣领一直扣到脖颈。 阿九没有耳洞。 阿九那么高。 阿九身上没有一丝女人的柔媚。 阿九那高高在上的眼神。 阿九那习惯了支使他人的语气。 元墨一杯接着一杯,和卫子越一起借酒浇愁,两个人都喝得半醉。 欢姐借着添酒的机会,再三给元墨使眼色,最后还拧了元墨一把。 这一把把元墨拧醒了,道:“卫兄,时候不早了,让官船久等不好吧?” 卫子越摇摇头,口齿含糊:“官船才三间舱室,却要挤五六个人,我不耐烦坐,我坐我自家的船。” 元墨心说难怪了,官船走与停皆有时辰,哪能想上哪儿就上哪儿? “我有两层舱室,十几个房间,来的时候我想,素闻平京美人众多,待到我衣锦还乡之日,我就带它个七八个美人回去,何等逍遥快活……可谁知道……”他一脸凄然。 “卫兄别这么说,京中美人如云呐。”元墨忙安慰他,“单是我红馆这些个就不坏,要不要我叫她们来陪你……” 卫子越忽然抬头,打断她的话:“阿九是不是死了?” 他的眼睛里血丝,吐字异常清晰,元墨看着他道:“不,阿九是龙女,她回到东海去了。” 卫子越笑了,笑得凄然,他拎起酒壶,摇摇晃晃走向青壁,“阿九,阿九,你在天上可还好?我何其有幸,这一世遇上你,又何其不幸,偏偏遇上你……” 笑到最后,颓然蹲下,抱头痛哭。 元墨看他哭得这样伤心,就做了一件让自己后悔莫及的事情。 ——回屋把那截衣袖翻了出来,扔在卫子越面前。 卫子越捡起来,先惊,后怒:“元二!你怎么敢这样对待阿九的遗物?” “你捡到了,就归你了。” 卫子越呆掉。 一直在二楼观望着这边的欢姐也呆掉。 “这东西我不卖。你记住了,这是我不小心弄丢的,被你捡到了,你捡到之后,就把它揣了起来,再也没有给别人看过,知道吗?” 卫子越捧着那截衣袖,泪水再一次充满了眼眶。 “别哭!”元墨忍不住骂道,“大老爷们掉什么眼泪!” 卫子越吸了吸鼻子,把衣袖揣进了怀里,仿佛揣起来不是一块布,而是身体的一部分,他长长地叹息一声,好像生命都随之完满起来。 随后,他向元墨深深一揖到底:“二爷,你对我的大恩大德,我必定报答。” “不用不用。”以后你在扬州,我在京城,相隔千里,报答个鸟?元墨乐得做个大方人情,“只要你永远别让第二个人见到这东西就行了” 卫子越抚着胸口,深情地:“一定。” 元墨拉着他坐下,又喝了几杯,宽慰他:“扬州可是江南风水宝地,三千繁华集于一城。听说天下美色三分,江南可占两分,可扬州又占江南的两分,这扬州城的美人哪,在平京城都很有名呢……” 她说到这里,猛然顿住。 老天爷,扬州! 她怎么就没想到呢? 扬州自古出美人! 能让红馆起死回生、问鼎明年花榜的美人! “再多的美人,哪里能及上阿九……”卫子越苦笑着答,然后才注意到元墨直勾勾地看着他,眼中泛着精光,“元兄,你……” “卫兄!”元墨一把握住他的手,诚挚地、深情地,“你方才说要报答我是吗?” 卫子越的船高大宽敞,陈设也十分雅致,高床软枕很是舒适。 底层还有一个大灶房,每隔三天就靠岸采买,山珍海味应有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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