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会看在相识一场的份上,给元墨一个痛快。 元墨虽然还直挺挺地跪着,但心中也有点慌了。 怎么回事?不就是两千七百两银子吗?对她来说是巨款,但对姜家来说,九牛一毛都算不上吧? 再说她不是要全拿回来,只不过想要点出来花花而已,他家主大人还不是随便看着给? 为什么他的脸色比被人抢了老婆还要难看?难道他上辈子是貔貅,这辈子也是只能进不能出? 要钱,还是要命? 这个终极问题又一次摆在了元墨面前。 元墨一咬牙,做出了决定—— “小人该死,您老人家一路辛苦,现在夜也深了,小人实在不该再耽误您老人家的时间!”元墨抬起头,露出一个又诚恳、又灿烂的笑容,“银票的事以后再说吧,小人在这里恭送您人老人家回府!” 一面说,非常实在地叩了个头。 没办法,钱没了可以再赚,小命没了,一切都完了。 姜九怀怔了一下。 那明净耀眼的笑容仿佛还停留在眼前,人却已经五体投地俯在他的面前。 晚风迎面吹来,透过衣襟侵入肌骨,直至心上。 他终于感觉到了深秋的一丝凉意。 他已经很久没有感觉到这种凉意了。 在很早很早以前,被宠爱的小狗咬伤、被信任的人刺杀、被尊敬的长辈暗算……在旁的小孩还在光屁股玩耍的时候,他已经知道怎么样在心上关起一道厚厚的门,不让自己多余的温情出去,也不让外人潜藏的恶意进来。 是在箭如雨至的凉亭中,在那道身影两张双臂护在他身前的那一刻,关闭许久的厚重心门,发出喑哑的一声“吱呀”,开启了一道狭窄的细缝。 光,照了进来。 风,吹了进来。 某个在黑暗中沉寂已久的东西,悄悄地睁开了眼睛。 凉亭那夜之后,他原本计划待扬州之事了结,再把元墨找到面前,财帛、土地、官职……任其挑选。 再多都不过分,因为这是忠诚的奖赏。 但元墨莫名其妙就从水里冒了出来,莫名其妙就来到了他的面前。 也许是旅途太无聊了吧,也许是元墨太有意思了吧,他完全忘了本来的打算。 那扇大门一开,再开,长久不曾动用的情感自门缝中涌出,生疏而笨拙。 只想着,这个人待他不错,那么他也该待这个人好一些。 他忘了,从前的每一道伤痕,皆是源于这种念头。
第四十八章 “小公子命中带煞,刑克六亲,愈是亲近者,伤刑愈深。不如舍予贫道,让贫道带往深山,不染红尘,静心修行,方可保亲人平安。” 当时太小了,老道的面容早已模糊,命运的判词却深深地留在脑海,奇异地清晰。 也许是被这般断言不久,那件事便发生了吧…… 黑暗中仿佛有一柄雪亮的刀刃,狠狠地切断了这一缕思绪。 “平福,给钱。” 在姜九怀转身的那一瞬,声音从元墨头顶飘落,带着说不出来的疲倦,“以后要银票,就找平福吧。” 平公公愣住了,白一也愣住了。 两人都没想到,主子那轰然高燃的怒火,竟然就这样轻飘飘地消散了。 “是、是。” 平公公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掏出钱袋就扔给元墨,同白一连忙追上去。 元墨捏着钱袋,抬起头,只见姜九怀走向夜半长街的尽头,月光将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 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好像有小手拉着她的心脏,轻轻地扯了扯,细细的疼。 她赶紧揉了揉心口,把这不舒服的感觉揉走,然后打开钱袋。 哇,有三百两银票,还有几两散碎银子! 再没有什么比银子更能治愈人心的了。 哈哈哈,月心庭,我来啦! 平公公回头,就看到元墨生龙活虎冲向月心庭大门,而宛娘正在门内含笑迎向他。 这没良心的狗东西。 在平公公心中,元墨当然是要离开的,但一定是被主子一脚踹开,而元墨哀求乞怜最终垂头丧气离去,就像一条丧家之犬。 可现在,原本该是丧家之犬的家伙兴高采烈地说走就走了,留主子形单影只。 看着一言不发的主子,平公公莫名有个大逆不道的念头:主子看起来,竟然更像一条丧家之犬…… 平公公赶紧摇头,把这个念头狠狠掐灭。 到底是自己从小服侍的主子,不用说一句话,甚至不用一丝表情,平公公就知道主子心情甚是低落,忍不住道:“主子若是想带他回家……” ——只要一句话,不怕他不依。就算他不依,白一也可以把他押回去。 可惜这些话平公公没有机会说出来,因为姜九怀打断了他:“我为什么要带他回去?你在路边看到野猫野狗,颇为可爱,便摸上几把,若是它们要跟来,我也不妨收留,可若是它们不乐意,我还要上赶着请它们吗?” 他的步伐很稳定,声音很平静,神情也不见波动,“平福,你觉得我看起来有那么闲吗?” ——奴才觉得您在船上真的挺闲的。 这句话平公公差点儿说出口。他突然间明白过来,啊,主子所有的反常,全都是因为在船上的日子太过无聊啊! 姓元的根本不足以成为什么祸害,因为他只不过是主子拿来打发时光的玩意儿罢了! 想通了这一点,平公公通体舒泰,眼前大发光明,脚步都轻快了不少,恭恭敬敬道:“主子您真是英明神武明心圣断天下无双!” 姜九怀站住脚,停了片刻,没有回身,淡淡道:“掌嘴。” 平公公愣了一下方反应过来,狠狠给了自己一嘴巴。 啊呸,啊呸,自己方才说话的口气活似那忘恩负义的狗东西! 月心庭是扬州最好的乐坊,坊主名叫朱大双,是个体格是十分圆润的胖子,个头比元墨足足矮了一头。 因听说她和姜家的大人物相熟,朱大双着意奉承,每天上的都是最好的菜色,元墨时常吃到一种小鱼,或红烧,或清炖,或炙或脍,每一种做法都让人鲜掉眉毛。 朱大双见她喜欢,便把厨子老林叫来,老林说,这是肺鱼,又叫气鼓鱼,因为它遇到危险会使自己鼓成球,浮于水面,因此得名。 元墨好奇,于是朱大双连忙和老林一起带她去厨房。 水缸里养着十来条小鱼,灰头土脸,背上有两道桔色纹路,颇为艳丽。 元墨拿根树枝下去戳了戳,果然很快便鼓起一只只小胖球,她看得有趣,想抓一只小来玩玩。 老林连忙拦住她,告诉她这鱼的会咬人。 元墨连送老林好几顶高帽,表示老林连咬人的鱼都会烧,当真是十分厉害,跟着便想讨教这鱼的做法。 老林笑呵呵,正要将做法全盘托出,朱大双拦下话下:“别的菜好说,这道菜可不好教,此物的内脏和鲜血最毒,一个不好当场能人要性命,是以只有资格最老的老师傅,才敢烹制此鱼。” 元墨想起来了,路上卫子越跟她说起过,江南有种鱼,名叫河鲀,鲜极,但有剧毒,吃一口要冒生死危险,所有的“拼死吃河鲀”之说。 “原来这就是河鲀啊!” 朱大双笑道,“元公子喜欢,让他每天做些就是了。敝处的河鲀在扬州城还有些微薄的名气,哪天元公子有空,不妨约些亲朋好友来尝尝,像平公公他老人家,还有那位贵客,想来也会满意的。” 朱大双笑起来两眼眯成一条线,深陷在脸颊肉里,活像庙里的弥勒佛。 这些日子,无论是什么话题,他最后都能绕到姜家头上。 元墨明白,他是把自己当成了一架通往姜家大门的桥梁。 据宛娘说,那天晚上错过“平公公他老人家”和“那位贵客”,没来得及打上一声招呼,他气得差点呕血三升。言妩他是不敢轻易动,便把宛娘骂了个狗血淋头。 元墨只管道:“好好好,如此美味,确实该当与挚友亲朋分享。”然后话锋一转,“哎呀,朱坊主,昨天的茶可不错,茶水如同浓金,茶团如同花蕾,实在是妙品,不知有什么名目啊?” 朱大双暗骂一声“滑头”。 他早发现了,元墨和旁的客人不同。别人是来看女伎的,元墨好像是来看乐坊的。乐工有什么乐器,厨子用什么食材,女伎用什么脂粉,各屋里有什么布置,待客有什么规矩……元墨一样一样都要过问,巨细无遗,好奇心高到过分。 来了没多少日子,乐坊上上下下却都是很喜欢他。这也难怪,本身就是个小白脸,嘴又甜,又肯放下身段,待谁都和和气气的。 跟女伎们在一起时,他身上自然而然有一股家人般的亲切,平易近人,每一句奉承都是诚心实意,他是真心觉得每一个女伎都很好看,也真心觉得每一个女伎都不容易。 别人和女伎在一起时,目光多半带有几分淫邪,他的目光却从来只有发自内心的真诚与关切。 很快,月心庭的女人们——不管是女伎、丫环,或是厨房里帮闲的大娘——都很乐于把心事讲给元墨听。 好几个红女伎拉元墨进屋一坐就是半天,却连支酒钱都不问他要。而元墨呢,则早就摸准了规矩,把赏钱维持在一个不让朱大双翻脸的最低限度。 若天下都是这种客人,月心庭就要关门大吉了!朱大双恨恨地想。 元墨在月心庭讨到了几乎所有女伎的欢心,但言妩是例外。 言妩待她既不热情,也不冷淡,说话温温柔柔的,笑起来清清淡淡的,从未害羞过,也从未生气过。 元墨拐弯抹角地问起过那位季公子,言妩只说是从前的熟人,再问,便移开了话题。元墨觉得言妩的心像一只淬过火的瓷瓶,坚不可摧,滴水不漏。 还是宛娘待她贴心,什么都告诉她。 言妩原是“瘦马”。“瘦马”者,乃是将贫家无依之女买来,教之以琴棋书画,养成之后高价卖于达官贵人或是青楼楚馆。 言妩当“瘦马”之时,养家见她容貌出众,聪明绝顶,便也舍得花心血,让她跟着当时扬州城最有名的大琴师桃林居士学琴。 桃林居士和姜家的玉翁姜三爷乃是莫逆之交,收徒一不看束脩,二不看身份,只看天资。 起初他身边共有二十个徒弟,后来便一年年减少,非是徒弟们弃学,而是桃林居士认为这些徒弟的天分只能到此为止,便一个个打发回家了。 “可就是这些弃徒,如今开琴馆的开琴馆,当名士的当名士,全都很了不起呢。”宛娘补充说。 由此可见桃林居士于琴之一道的造诣之高。 最后留在桃林居士身边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言妩,一个就是那位季公子,季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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