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嘛,靠的就是比旁人快一手的消息,和灵便的头脑。 就譬如眼下,有些人听说翻船,至多感叹一句“好可怜”;而有些人已经开始拨算盘,研究如何趁消息还没传开,以最低的价格将京中所有茶叶都收入囊中,日后再抛售出去,狠赚一笔。 类似的事,她们过去可没少干。 这次的事,的确是元曦任性了,这消息就当是给叶轻筠的歉礼。至于以后,她到底是走还是留,就交给时间慢慢帮她决定吧。 如是想着,元曦心里压着的石头也稍稍松下了些,犹自捧起茶,边赏景边品,偶尔停下来,同叶轻筠商量茶叶的事。直至落日西斜,方才动身回宫。 叶轻筠本想留她在楼里头吃饭,近日她新从临安挖了个大厨,一手江南菜做得出奇得好。但凡尝过他的手艺,无不夸赞。 元曦本也已经心动,奈何今日她早就和卫旸越好,一道去夜游太液池,所以只能推辞。 说起来,她进宫已经五年,太液池也游了不下百回,却是第一次和卫旸一块。以前,她也不是没央求过,可卫旸实在太忙,连饭都顾不上吃,又如何能抽出空陪她闲玩儿?可这次,却是他主动提出来的。 明月,美酒,还有他…… 光是想象,元曦心里就“噗通噗通”跳个不停。从凌霄楼出来,她还特特绕去玉瑜斋,精挑细选了一对翠月珏,想趁今晚月上柳梢头之时送给卫旸。 一人一个,刚刚好。 马车在顺贞门前止步,再往前只能换乘软轿。元曦扶着窃蓝的手下车,正准备往东宫的那顶小轿上去,却发现那里竟已经站了个人,还是一个姑娘。 绯衣如火,身段窈窕,宛如一朵正在绽放的牡丹,明艳动人。一双丹凤眼凝然望着面前的软轿发呆,眼里一点惆怅,带着一种恍若隔世之感。 元曦不认识她,可看见她的一瞬,眼皮却无端蹦跳得厉害。 见那人欲上轿,银朱出声提醒:“那是郡主的轿子,你是什么人?可千万别乱坐。” 那姑娘闻言,似惊了一惊,伸出的手慌忙缩回来,转身看向她们。视线逡巡了一圈,最后定在元曦身上。夕阳从她背后射来,她眉眼藏在逆光处,让人瞧不真切,可里头的怅然和酸涩,却让大家都为之动容。 元曦指尖微颤,一个大胆的想法从脑海深处冒出来,她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 可那姑娘的请安声,却一下将她拉回现实:“臣女章明樱,给曦和郡主请安。” 还真是她! 章家的嫡长女! 也是传说中,卫旸心里深藏多年的那轮白月光……
第32章 八更 章家有三个女儿, 各个生得冰雪漂亮,且都各有风情,在帝京有“三姝”之称。 其中名气最大的,自然就是眼前这位嫡长女章明樱。 元曦没同她打过照面, 五年前进京那会儿, 章明樱就已经被她的父亲, 也就是宁国公送去江南祖宅。之后就一直住在那儿, 再没回过帝京。章家对外, 也只说她是代其父母,在祖父祖母跟前尽孝。可饶是如此,外头仍在疯传, 说章明樱的离开, 与卫旸有脱不开的关系。 至于是什么关系?没有一个人能解释得清。 元曦也只从东宫的几位老人口中听说过一星半点。 卫旸和章明樱是自幼一块儿长大的青梅竹马,感情甚好。卫旸身上的香囊荷包,都出自章明樱之手。而章明樱闺房里那些新奇物什,也都是卫旸离京办差,特特给她捎带回来的。无论行囊有多重, 他都会专程为她预留一块地方。 甚至有一回,卫旸为了给她猎一只白狐,差点从悬崖上摔下来。命都快没了半条, 人还傻乐着说:“无事, 抓到就好。” 章明樱走之后,卫旸就再没戴过任何香囊配饰,去围场, 也再没猎过白狐狸。 像是触碰了什么机括, 曾经那些被忽略的细节, 都逐渐浮现在脑海, 与面前的女子一一对应。 凤眼、红衣、倾城姿容,果真是难得一见的美人, 怪不得能叫他记这么多年…… 元曦忽然一阵头眩,闭眼平静了好一会儿,方才恢复过来。 指尖稍稍一动,掌心便刺痛不已,不知何时,竟叫她自己掐出了好几道月牙痕,深紫的颜色嵌在雪白的皮肉间,森然可怖。 “明樱适才并不知晓,这顶软轿是有主儿的。无意唐突郡主,还望郡主莫怪。只是一时觉得眼熟,有些感时伤逝,方才走得稍微近了些……” 章明樱诚惶诚恐地屈膝向她拜礼,双腿早已泛酸,在裙下隐约发抖,却愣是不敢起身。红唇轻咬,羽睫扑簌,声音也娇娇怯怯,游丝一般,随那两排低垂的长睫颤抖个不停。 仿佛在元曦这儿受了什么极大的委屈,却又不敢反抗,只能隐忍着。 顺贞门乃内廷通往神武门的要道,能在此处把手的侍卫,自都是禁中数一数二的高手,血气方刚,又没见识过几个女子,甫一见这样楚楚可怜的娇花,哪个能把持得住? 当下都不免心生怜悯,看向元曦的目光或多或少也带了几分怨怪,虽不敢表现出来,但却感受得到。 银朱心中很是不舒服,忍不住为元曦反驳:“郡主又没把你怎么样?你作何摆出这副被欺负的模样?” 章明樱被说得浑身一颤,凤眼睁得滚圆,仿佛两汪被石子惊乱的水池,无辜又可怜。发上一朵淡色的绢花跟着颤摇,似不堪风摧,随时都会零落。 一个字都没有说,却愣是吸引了周围所有同情的目光。 而将她“害”成这样的银朱,自是万恶之源,受尽白眼。 元曦作为她的主子,自然也不能幸免于难,甚至被怨怪得更盛。 “嘿你真是……” 银朱气不打一处来,但见她一点点通红的眼圈,又不敢再说下去,唯恐她真哭出来,自己就成了千古罪人。一拳打在棉花上,还把自己打得鼻青脸肿,还真是闻所未闻。 元曦也沉了脸色。 倘若章明樱也跟她两个妹妹一般,她还知道该怎么对付,偏偏却是这样的。软的不行,硬的更来不了,还真有点难办…… 却在这时,后头有人大步流星踱步过来,朗声道:“郡主不过是好心提醒章姑娘一句,章姑娘何必携弱报复呢?” 话音落定,他人也刚好行至元曦身边,同她保持一定距离,却又不偏不倚,刚好将她从章明樱的视野里隔开。玄衣飞扬,蟒纹昭彰,不是连瑾又是谁? 元曦颇为意外,他为何会出现在这儿? 后来一想,建德帝的千秋节虽过去了,但两国还要商量如何进一步互市。连瑾乃是南缙派来的使臣,这几日常往宫里头跑,也情有可原。 章明樱没见过连瑾,但从他身上的气质就能判断出,他身份绝非凡俗。 横竖男人都是一个德行,见不得女子示弱。只诧异了片刻,她便重新调整好情绪,掐着声儿细细地道:“公子误会了,郡主是太子殿下的掌上明珠,明樱哪里敢报复?不过是在同郡主道歉,告诉郡主,明樱并非觊觎那顶软轿。而今引起这么大的误会,明樱真是罪该万死……” 她犹自喋喋个没完,声音断断续续,仿佛随时都会气绝而亡。 周围人心肝都快被揉碎,连瑾却是不耐烦地皱了眉,“说够了吗? “一句话就能掰扯清楚的事,作何颠来倒去重复这么多遍?得亏你是女子,不用上战场,若是本王麾下,敢这么回话,耽误了军机,十条命都不够你丢的!” 说罢,连瑾便懒怠再搭理她,抓起元曦的手腕就往门内走,脚步急切得,像在躲什么瘟神,不一会儿就跑没了影。 徒留章明樱一人,在落日中兀自惨白了脸色。 * 进了顺贞门,就是宫里的御花园。 连瑾是少年心性,以前在南缙行事张狂惯了,即便来了北颐,也不知道收敛。 眼下心里还裹着气,他就更是什么也顾不上,拉着人便一直往里走。路过的宫人内侍瞠目结舌,投来异样的目光,他也没觉察,直到元曦焦急地去掰他的手,他才醒过神,慌忙松开。 “对不住对不住,我不是故意的。” 连瑾不住道歉,平日趾高气扬、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人,这会子却急成了热锅上的蚂蚁,皱着眉毛,捏着手,鼻尖急出一层细密的汗珠。 见元曦的手腕起了一层红,他不禁咬牙,毫不犹豫地伸出自己的手,对她道:“这只手现在是你的了,要砍要剁都随便你。”顿了片刻,声音变小,细如蚊蚋,“只要你别生我气……” 元曦震住,一代少年将军,南缙的战神,为了这么点小事,就把自己舞刀弄剑的手给她了? 少年没回答,可眼底的炽烈和纯粹却已然说明一切。 元曦承受不住,霎着眼睫躲开,想起那晚猎宫发生的事,忽然茅塞顿开,“王爷可是在为那天猎宫的事愧疚,所以才这么急于向我道歉?” 少年被戳中心事,脸上飞快闪过一抹红,却又擅自将它怪罪于今日的夕阳太火热,只清了清嗓子,道:“那晚是我鲁莽,唐突了郡主,理当向郡主赔罪。郡主脚上的扭伤是我害的,现在我赔你一条胳膊,合情合理。” 怎么就合情合理了? 元曦忍不住想笑,但也感慨于他这份少年的坦荡,倘若某人也能有这份坦荡,他们之间应当也会容易许多吧? 轻声一叹,元曦道:“那晚之事,是我误会王爷了。您好心好意来寻我,其实并非想威胁我,而是想提醒我当心恒王和禹王吧?” 连瑾咳嗽一声,没回答,却是默认了。 元曦笑,又道:“还有上次寿宴,也是王爷主动请缨,帮忙打探恒王和禹王的情报。否则光凭殿下一人,只怕很难这般轻松地击溃他们。” 连瑾挑了下眉梢。 凭卫旸的脾气,定是不会将这些告诉她的。仅靠自己的一点观察,就能把事情始末都推演个七七八八,不愧是她啊,比那些只会哭哭啼啼的姑娘强了不知多少。 “王爷的大恩大德,曦和无以为报,还请千万受了这一礼。日后若有用得上的地方,曦和定结草衔环,全力相报。”元曦边说边曲起双膝,行了个万福。 时已至五月,微风燥热,虫鸣喧嚣。 小姑娘也换上了薄衫,纤纤的身段立在初夏暮风中,清雅也怡然,像一株娉婷待放的芙蕖,就开在他心上。 又那么一瞬,连瑾忘了自己是来干嘛的,只呆呆里在斜阳中。满肚子话语哽在舌尖,随着她身上似有如无的芬芳,化作喉中一阵紧张的吞咽,久久不能回神。 而不远处的一座八角凉亭中,也有一人悄无声息地攥紧了手里的玉杯。 风从指尖流淌而过,点点齑粉在落日中闪烁,直连绵成一片朦胧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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