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人约莫三十来岁, 身材高大,剑眉星目,仪表堂堂,即使穿着一身朴素的布衣,混迹在人群里逃命, 也显出一股引人注目的沉着气势。 就在今夜之前,他还不过是一个梅城的低等武官,平日里做的不过巡视街道,维护治安, 虽然官位不高, 但这确实是一份油水丰厚的差使,但是徐群却是个格格不入的异类, 他刚正不阿, 清正廉洁, 不愿与同僚同流合污,从不鱼肉百姓, 所以哪怕他身手过人, 文武双全, 清名远扬,备受百姓爱戴,却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些歪瓜裂枣的同僚一个接着一个升官发财,自己却仍然只是个不受重视穷困潦倒的下等武官。 但是今夜之后,平静的生活一去不复返,他再也不是那个梅城里挎刀骑马威风过市的徐群徐大人,而是一个无家可归四处逃窜的流民,一个被朝廷全天下追捕的通缉犯。 杀害了六名朝廷命官,焚烧官署,强开粮仓,无论哪一条,都是株连九族的大罪。 他缓缓放慢步调,身边跟随的人也一齐停了下来,无数双眼睛无言而紧紧地跟随着他。 他停下了步子,面黄肌瘦的流民从他身边跑过,只是一瞬间的对视,这个流民并没有认出眼前忽然停下来的男人是谁,一双麻木的眼睛只是茫然地看了他一眼,然后飞快地越过去,往前奔去,一双手死死按在胸口的布袋上,仿佛那是什么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 ……那是粮仓被烧毁后,分给他们的米粮。 徐群一片冰冷肃杀的内心忽然有些暖意。 越来越多的人从他们身侧越过,纷纷回过头,茫然又缓慢地看了他们一眼,谁也没有认出徐群就是那个映着火光,狰狞凶戾地斩下朝廷官员头颅的男人。 徐群摆了摆手,示意其他人不要开口,一群人慢慢走到道路边,徐群在一块石头上坐下,其他人也席地而坐,围着徐群,仰起头,一语不发。 徐群清了清嗓子,却发现喉咙干痛的厉害,一夜的奔波厮杀,他现在才意识到自己居然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时候连忙有人递了水囊过来,徐群一饮而尽,抹了抹嘴,嘶哑地问:“……老四呢。” 一阵沉默后,一个高个子男人道:“老四说他老娘年事已高,不能远行。大哥,你知道的,老四虽然是那个不争气的样子,好赌又好斗,但是他一直是个孝子,他想安置好他老娘再来和我们汇合。” “愚蠢!” 徐群脸色一变,低声大骂道,“他以为我们今夜做的是什么事?是掉脑袋诛九族的大罪,不是他在赌桌上出老千被人抓住切手指就能了结的事情!我千叮咛万嘱咐,大火一起就立刻撞开城门,煽动百姓和流民一拥而上,我们好混进人群里逃离梅城,你们如何不劝住他!” 有人犹豫道:“大哥,话虽如此,但是老四的老娘瘫痪在床……” “老三,你难道当我不知道吗?老四他家里除了老娘还有个七岁大的妹妹,我早已经托了可靠之人暗中拂照,没了他,他们娘俩日子纵然艰苦些,好歹还能过下去,他不走,留在梅城里,等到上面反应过来,追究起来,她们全都是死罪!” 徐群恨铁不成钢,越说越怒,把水囊狠狠扔在地上:“蠢货!蠢货!” 其余人大气不出,只是默默地看着他,半晌之后,徐群才深吸一口气,问道:“我们是兄弟,我有幸被你们称一声大哥,我徐群从来都是存着和你们同生共死的心。老四是回不来了,这是我的错,既然知道他优柔寡断,就不该拉着他行此大事,是我害了老四。” “大哥,怎么会呢,都是我没劝住……”高个子男人闻言眼眶猛地泛红,立刻狠狠扇了自己一耳光。他是和老四一起行动的,平时也和老四关系最好,哪怕大哥之前反复叮嘱要速战速决,不论成败都要立刻出城,他还是经不住老四连番哀求,一时心软,没想到居然害了老四。 “老三,不用说了,”徐群摆了摆手,长长叹了口气,看向众人,郑重地说,“今夜之事,非同寻常,开弓便没有回头箭,前路我并不瞒你们,多半都是个死字,你们若如老四一样,心中还有牵挂,便随流民离去,虽然梅城已经回不去了,但是隐姓埋名做一普通人,安稳度过余生,却并不难。心中犹豫者,自可说出来,我徐群发誓,无论你们是留是走,都是我这一辈子的好兄弟。” 无人回答,诸人面面相觑,直到有一个一直默不作声的文弱男人幽幽叹了口气。 他轻轻道:“大哥,几位哥哥,小七并不瞒你们,如果婉娘还在,小七恐怕便要做那个背信弃义贪生怕死之人,你们便是将我腿打断,小七也不会与你们行此满门抄斩的大事的。” 他自嘲地笑笑:“我并无什么本事,无几位哥哥过人的身手,也无什么名声,读书读了快三十年,莫说是个举人,连个秀才也远远够不上。只是老天眷顾,让我得以和几位哥哥结拜为兄弟,不至于孤苦伶仃,受人欺侮,这已经格外厚待,老头又与我婉娘,她不嫌我家境贫寒屡试不第,一心一意嫁我为妻,日日夜夜操劳不休,与我始终夫妻恩爱,从无一声抱怨。” “几位哥哥,小七这辈子最骄傲得意的,不是读过几本书,而是有你们几个兄弟,和婉娘这个妻子,便是要我为你们而死,小七也没有一句二话。”文弱的男人缓缓道,他面上带笑,眼神却空洞木然之极。 “只是婉娘她能有什么罪过呢,她只是听说夜里去黄木巷祭拜路神就能让我的病情减轻一些,她怎么会知道那天夜里会有暴民在那里聚集。”文弱男人脸上青筋暴起,紧紧抓住地上的泥土,浑身颤抖。 “那些狗东西抓不住举事的暴民,便污蔑婉娘是内应,看到婉娘尸体的那一刻,我真恨不能和她一起死了!如果不是大哥有此大计,小七焉能忍辱含垢活到今天?身为男人,不能护住妻子,又与猪狗何异?大哥,今夜报得大仇,小七死而无憾,哪怕刀山火海,小七都与你同往!” 徐群脸色肃然,无言地拍了拍文弱男人的肩膀。 一片沉默,只有夜风缓缓吹过,地上的泥沙咕噜噜滚过鞋面,远处遥遥传来女人的哭声,听不分明,只是凄厉的叫人痛心。 沉默如虫蚁的流民奔波在夜色笼罩的荒芜大地上,没有人出声,也没有人点起火把,像是一片滚滚向前的浊流,他们这一行在路边坐着的人像是异类,在一片空茫的夜色里如雕塑般沉默不语。 良久之后,忽然有人问:“大哥,你刚刚说我们前路多半是个死字,那还另一小半呢?” 徐群像是没有听见一样,只是静静望着逃散的人群。 即使在整个梅城,徐群也是个奇怪的男人,相貌英俊,媒人络绎不绝的几乎踏破门槛,他却坚持不娶妻,明明是个武官,却识文断字,文质彬彬,人前待人非常豪爽,人后却总有些沉郁,像是满腹心事。 他们这些人,不过都是些平头老百姓,有些读了几本书,有些不过是地痞流氓,平生见过最了不起的人不过是梅城主官,但是那个肥头大耳的男人就像头肥猪一般,瞧不出一丝可敬之处。 徐群识字,英武,懂礼,虽然说不出来到底有什么不一样,但是徐群和梅城所有人比起来都犹如鹤立鸡群,那样的卓尔不群。 徐群待他们极好,但是也很少与他们说心里话,只有同他们喝酒,喝醉了的时候,才会红着眼睛拍着桌案,醉醺醺地唱歌,那声调不是宛州一带的调子,也不是青楼里的艳曲娇声,很是雄浑壮阔,却又十分悲凉。 仿佛亲眼看见铁马金戈轰轰烈烈,万千马蹄踏过薄冰的春江,好男儿自当马革裹尸或是建功立业,便是一去不回,也好过庸庸碌碌,苟且一生。 听的他们也心潮澎湃,月光撒进来,银白如水,淹没了漫声歌唱却神色萧索的徐群,他们痴痴听着,不知不觉地也红了眼眶。 道边黄沙乱舞,流民行色匆匆,半晌之后,徐群才缓缓道:“圣祖李贤昔年也和你我一样出身草莽,他举事造反之前,不过也是赌钱斗鸡,一介地痞流氓罢了。” “如今北边兵祸不绝,南边水患横行,正是几百年来未曾有过的大乱之世,大乱之后便是大争,便是我们不动,也自有其他人举事。” 其余人屏气凝神,盛夏微凉的夜风吹拂,他们的额头却满是豆大的汗珠,浑身战战兢兢,像是要匍匐到地下去,眼睛却闪闪发亮,越来越亮,只有那个自称小七的文弱男人依然恍惚地看着远方,像是一截空心的竹子。 徐群忽然猛地站起来,解下佩剑,抽出利刃,直指苍天,朗声厉道:“圣祖李贤,冠绝古今,天下英雄,无一人配与他相提并论。徐群是无能之辈,但是既生此世,庸碌一生,又岂堪男儿!若是事败,我绝不苟活,来生再与你们做兄弟!若是事成,圣祖李贤如何待谢季,我便如何待你们,若有一句假话,你们只管用此剑砍下我的脑袋!”
第47章 师爷 六月四日, 梅城大乱,武官徐群引流民入城,杀朝堂命官六人,开仓放粮, 于梅城城外兴旗举事, 口称“顺天平难”, 四方流民尽皆来投。 史称, 梅城之乱。 逆贼徐群如有神助,每至一城, 必破一城,他皆秋毫无犯,只管开仓放粮,杀富户,分金银, 于官署大门上以血书写顺天平难四个字。 人人皆传,徐群仪表堂堂,气度非凡,且身有异像, 寻常人不敢逼视, 每至一城,他都在当地征召兵马, 离去之日, 身后队伍都更壮大几分, 如蚁虫般的大军,在这片荒芜的大地上浩浩汤汤地进行。 终于在月余后, 兵临整个宛州最为富庶的苇城。 — “大小姐, 我们原本在城外的人都已经安全回到城里来了, 铺子也只剩下几家还开着,用来收集消息,”崔云说,“苇城兵力充足,城防坚固,在州军赶来之前,少说也能坚持半月。” 季青雀立在窗前,静静望着街上乱哄哄的人群,忽然问道:“徐群是个什么样的人?” “那逆贼原本只是个梅城的提辖,能文能武,秉性刚正,”崔云道,“他举事之后,越发美名远扬,都说他豪气爱民,天赐异像,隐隐有圣祖之风。” “异像?” “对,传闻里说徐群水火不侵,刀剑难入,有人亲眼见他身中数箭仍然谈笑自若,徒手于火中取出烧红的宝剑,同样面不改色,所过之处,百姓心有所感,不由得便会纷纷拜服。” 季青雀摇摇头:“这不过是江湖行骗的把戏。” “小姐说的是。”崔云俯了俯身。 有一句话,他们都没有说出来,但是彼此都心知肚明。 这姓徐的,的确是有备而来,所图甚大。 他自比圣祖,虚构异像,在流民中散播谣言,这些都是些史书里用烂了的伎俩,无什么出奇之处,但是老百姓并不知道这些,他们真的会相信梦斩白蛇,神佛护法这样的传说,因为上天庇佑之人,自然该与寻常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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