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好啊。 秋天就要过去了,严酷的冬天就要来了,纷纷扬扬的大雪飘落,覆盖住一切,声音,颜色,全部都会埋葬这没有杂质的纯白里,无家可归的人最后的坟墓。 天真冷啊,冷的能要人命。 等来年春天,冰雪消融,也不知道那些悄无声息死去的人们身上,到底长出来的是花还是虫子。 他熟门熟路地进了季青雀的西洲阁,下人知道他是季青雀的心腹,并不阻拦,眠雨正掀开帘子要往外走,看见他,脚步立刻一顿,欲言又止地看向他。 这是多明显的表情。 瞧,季青雀多宠爱她,脸上不需要藏任何事情,什么都可以流露出来。 那个又精明又疯的大小姐,在有些事情上,实在蠢的让他经常发笑。 他又是什么时候,连她身边一个无关轻重的丫鬟,居然都已经这么熟识了呢。 他并不点破她,只是忽然有些疲倦地开口说:“她在吗?” “……我家大小姐当然在了。” “好,我有事和她说,你看好门,不要让人进来。” 屋子里季青雀依然倚在窗下,静静地看书,她很瘦,脖颈修长,身段也纤长,垂下眸,浓密的睫毛倒映着苍白的脸颊上,很容易叫人对她产生一种怜爱的心动。 这当然完全是一种幻觉,一种与现实毫无关联的误解。 他立在屋子中央,淡淡地说:“我今天下午就走。” 季青雀终于抬起眼帘,直视着他,问:“为什么。” 那直射过来的目光,镇定,冷静,坚决,并且毫无动摇。 这双眼睛,竟然像是曾在谁身上见过一样。 他却忽然像被这种目光狠狠捅了一刀似的,几乎喘不过气来,他脸上扯出笑容,道:“为什么?嘿嘿,装什么糊涂呢,那叫张什么的人昨天不是说了吗,张秀才没有和你禀报吗?” 他恍然大悟:“哦,你早就知道了,怪不得一点不吃惊,怪不得你之前会那么信我,我说呢,原来如此啊。只是你要我做的事情我已经做完了,你如今又有人,又有名,自有四方豪杰来投奔你,我这种人已经已经无一点用处,再留在你身边,岂不会成为莫大的污点?你怎么还会问为什么,便是没有那人,你恐怕心里早就在盘算着怎么才能让我滚蛋了吧。” 他摇摇头,像是在叹气,语气里却又掩不住的伤人的尖酸。 他想这不对,他不是来说这些的,季青雀虽然是个又疯又怪的丫头,可是她不是那样的人,她倔的有时候简直有点蠢,他特意来见她最后一面,是想好好地和她道一声离别,还有崔云,张秀才……到底也是萍水相逢一场。 可是他控制不住自己,无数想也不曾想过的话语如毒汁般喷射而出,他的语速越来越快,越来越尖锐:“何必如此呢,处处都在算计,恐怕从我们第一次见面就开始了吧……像你这样心机深沉自私自利的小姑娘,真是天底下也少有,怪不得没有人肯喜欢你啊。”
第53章 赤狐 那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 十年前, 十五年前,还是二十年前? 冀州的花又开了,早春的雾气氤氲,白山茶新雪般簇拥在道边, 他骑在高头大马上, 意气风发, 对马下的少女仰起头, 骄傲地说,你哭起来可真丑, 再哭,等我去了北边,把胡人都杀光了,做上了大将军,可就不娶你了。 她气的跺脚, 一边落泪,一边呜呜咽咽地说谁稀罕嫁给你了,她素来美貌又傲气,一张脸生的美如花蕊, 一滴晶莹剔透的泪珠尚且悬在腮边, 将落未落。 他看的眼热,心痒痒的, 眼珠一转, 忽然高声道:“诶, 阿媛,你娘追来抓你了!” 她吓的花容失色, 当即回头, 却忽然感到一阵轻柔温暖的触感从面颊上擦过, 轻飘飘的,像是一片羽毛,一阵春风,缱绻又柔软,稍纵即逝的就像幻觉。 她先是呆了一呆,还没清楚意识到什么事,一股热气便瞬间从心口直冲天灵盖,冲的她大脑一阵阵晕眩,丫鬟连忙上前扶住她,她伸手捂住脸颊,第一次不顾礼仪和颜面,也不顾周围人来人往,利声尖叫道:“秦——欢——!我要杀了你!!!” 然而那个同她共度十六年春秋,趴在墙边给她说笑话逗她开心,总是嘻嘻哈没个正形的少年,却早已扬鞭快马,溅起黄土沙尘,只留下一串朗朗的笑声,在高天下自由自在,如飞燕盘旋。 少年有壮志,鹏程当万里。 秦欢是世家出身,在冀州不过是寂寂无名的妾生子,到了荒芜的北境,却又成了兵丁们口中“锦衣玉食的小少爷”,军中官吏先对他还殷勤备至,可是等到打探出他不过是个一人一马孤身投军的妾生子,便立刻对他呼来喝去,弃如敝履。 在军中,他先是“牵着马的秦家小少爷”,接着又是“那个识字的臭小子”,后来便是“我们赤狐军里的一把好手”,再后来,整个北边都知道赤狐军里有个了不得的家伙。 他迅速地长高,每个寂静的夜里都能听见骨骼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痛的他彻夜难眠,他手上长满茧子,身上满是伤痕,那些为人称道的风雅仪态已经完全从他身上消失无踪,他和所有人一样大口吃饭,大口喝酒,几天都换不上一件衣服,睡前在篝火前抖一抖鞋子,能够倒出半鞋黄沙。 赤狐军里的同僚都笑嘻嘻地说,秦小弟也终于有了男人的样子啊! 秦欢也笑嘻嘻地说,都是几位哥哥教的好,那欠我的银子……? 滚滚滚,没有的事,我前两天替你轮岗不是已经还你了吗? 就是就是,什么银子不银子,亲兄弟怎么还讲究这些! 赤狐军是一只前哨部队,做的都是些探查前线清扫战场的事情,这些兵丁大字不识一个,鼻孔朝天,一副瞧不起穷酸秀才的样子,可是到了该写家书的时候,又扭扭捏捏地来他面前,悄悄地说,秦小弟啊,你能不能帮老哥个忙……帮老哥把这个月的俸禄给家里寄回去,俺娘生了病,俺女人没钱用啊。 秦欢识字,又机灵,自小熟读兵法,又奋勇敢拼,这个生面孔的小弟弟很快便得了赤狐军上下一致的喜爱,他们总是唉声叹气地拍一拍秦欢的肩膀,说,你这出剑不对,软绵绵的,像个娘们儿一样,哪儿能上战场啊,来,老哥们给你走一个! 他们也会好奇地问,你好好的少爷不当,怎么跑来这鬼地方当兵来了? 被问起这个问题,秦欢猛地一缩,往篝火前凑了凑,小声嘀嘀咕咕,被人猛地照着后腰踹了一脚,痛的哎哟一声,才不情不愿地大声道:“我想在战场上挣个功名。” “废话,然后呢?” 秦欢看着夜色里跳跃的火焰,火焰后一张张朝夕相处的脸,出了会儿神,才自顾自地喃喃道:“然后,我要风风光光地回秦家去,让我娘的牌位可以被供进祠堂,不用做孤魂野鬼,让大娘……夫人不敢再对我随意打骂,还要垂着头给我行礼。” 一时间,篝火边静悄悄的,谁也没有出声,他们都专心听着这个年纪轻的足以做他们儿子的少年低声说话。 “……还有,那个时候,我就可以挺胸抬头地去向阿媛提亲了,她说她会等我的。我们要买一间很大的房子,阿媛喜欢怎么样,就怎么样。” “……她家里很有钱?”有人小心翼翼地问。 他深深点了点头:“冀州江家的独女呢。” 又想到这些人大抵听不懂,他便又解释道:“高老大你最讨厌的那个孙少尉,连她们家的门槛都不配进。” 这句话立刻激起一阵惊呼,夹杂着“我的乖乖”“秦小弟有志气啊!”的声音,一只温暖粗糙的手掌带着一片阴影覆盖下来,摩挲着他的头顶,秦欢纳闷地抬头,看见居然是素来沉默寡言的高老大,粗野高大的男人对他笑了笑,并没有说话,但是其中的宽慰理解之情,却从父亲般的宽厚手掌中传出,让他眼眶猛地一热。 他连忙转过头,高声道:“哥哥们都听我说,等到天下太平,我和阿媛成亲那天,还请哥哥们都来赏面喝一杯薄酒,千万不要嫌弃!” 此言一出,不少人当即咧嘴笑了起来,有人还有几分犹豫,被旁边人猛地一推肩膀,骂道“自家过命的兄弟,你难道还不给面子?”,那人连忙分辩道“哪儿能啊,我不是怕弟媳……瞧不上我们吗?” 他听着他们闹哄哄的说话,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自己脸上一直挂着傻乎乎的笑,他心里暖烘烘的,像是过去十几年的独孤和冷落,都在暖洋洋的篝火里如冰雪消解。 他那时候那么年轻,满心期望,相信自己的人生永远都会像这天夜里一样,充满希望,前途光明。 至于他人生割裂断绝那一天,他的记忆是不清晰的。 他怎么也记不起来他们那天到底是怎么踏入陷阱的,似乎是他的错,他没能向往常一样看破埋伏,带领赤狐军绕开陷阱,又似乎不是他的错,他什么都不记得了,那天的记忆只剩下混乱的战场和凄厉的惨叫,他眼睁睁地看见铁头的身子被胡人一刀拦腰斩断,藏在衣服底下的银子泛着银光划出几道弧线,和血沫一起滚落到地上。 那是铁头要捎回家的钱,他说他妹妹要嫁人了,姑娘家,总要要嫁的风光一点。 他眼眶充血,发疯一样冲过去,一刀砍下胡兵的胳膊,可是铁头早就不见了,两截身子落了地便被踏成烂泥,战场上厮杀来往,黄沙滚滚,所有人都杀红了眼,他不知道被人砍了多少刀,却没有一丝痛感,他心里盘桓的只有一个念头:多杀一个,再多杀一个! 忽然有人抢到他身后,他猛地一刀砍去,却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怒喝道:“秦欢,走!” 高老大一只眼睛血流如注,浑身是血,刀已经卷刃,却依然凭借一身怪力不住挥刀,驱赶开想要靠近的胡兵,秦欢近乎悲鸣一般道:“不,我不走,我要和你们死在一起!” “走啊!这群胡狗要打宁西镇,他们要屠城!你回去,你把消息送回去,让他们知道我们赤狐军血战不退,没有一个孬种!不然我们全都白死了!”他狠狠劈开一个胡兵的脑袋,回头吹了一声极凄厉高亢的口哨,那声音即使在厮杀不绝的战场上也尖利的惊人,他大声下令,“我赤狐军男儿听令,杀出一条血路,送秦欢出去!!” 他不记得他是怎么逃出来的,只记得高老大对他说的,你只管往前跑,快快地跑,不要回头,其余的事情,都有哥哥们! 所以他一直往前跑,一直往前跑,不管听见了什么声音也不停步,哪怕身后终于一丝声音都没有了也不回头,哪怕马匹气力不支口吐白沫摔倒在地,他用两腿跑,喝泥水,吃虫子,他也一直在往前跑,一次也没有回头。 他不记得到底是几个月升月落,终于看见了军营的栅栏,他想要不顾一切冲过去,然而他几乎是步步爬到栅栏面前,两条腿肿的像是水囊,一步步全是血,卫兵差点用弓箭将他射成筛子,他那时候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手舞足蹈地比划着,就像个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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