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已经晚了。 三天前,毫无防备的宁西镇被胡兵破城而入,满城屠尽。 他回来的,太迟了。 侦查兵赤狐军正面接敌,全军覆没,唯一的幸存者拼死带回最后的消息,却在第二天便被投进大牢。 城池被屠是政绩上难以磨灭的污点,为了推卸守备不足的罪名,刘太守一口咬定是赤狐军玩忽职守侦查不力,甚至可能还有通敌叛国之嫌,不然为什么胡兵会这样长驱直入,杀我国民,如入无人之境? 赤狐军最后的活人百口莫辩,历经严刑拷打,咬牙不肯承认,最后,刘太守气急败坏,要剁下他的手画上手印,以证赤狐军全员叛国。 他却忽然挣扎起来,被挖出一只眼睛都一声不吭的少年忽然惨厉大叫起来,他的声音凄惨绝望的叫刘太守都后退一步,这个已经被折磨的没有人形的少年尖声说,我认,我认! 是我一人通敌叛国,赤狐军上下俱不知情,赤狐军一百六十七人都由我一人所害,是我猪狗不如散尽天良,刘大人明察秋毫,不敢欺瞒! 后来他的记忆便又是断断续续的,时而清醒,时而糊涂,他本以为自己会在黑漆漆的牢房里死去,可是某一天一睁开眼睛,天上大雨如注,他躺在荒野上,污浊的雨水重重砸进他的眼睛里。 他最终没有死,虽然瘸了腿,瞎了眼睛,脸上刺字,可是他到底还是活了下来,他无数次想死,可是耳边总是想起高老大的声音,他喘着粗气,说,你走,你活下去,把消息带出去,让天底下人都知道我们赤狐军没有孬种! 冬天冻坏了他两根手指,但是还是活来下来,他离开了荒芜的边塞,沿路乞讨,与狗抢食,受尽欺侮,终于回到了冀州。 春风沉醉,春柳依依,道边山茶如雪绽放,一切与他意气风发的离开时毫无变化,他裹着一件破棉袄,缩在墙角,看着秦府的大门开开合合,衣着光鲜气度雍容的人们进进出出,他们大声赞美着秦家大公子何其雅正端方,又低声叹息,只可惜有个通敌叛国的弟弟,秦大公子仕途恐怕要受不少拖累啊……就连江家小姐都受了那孽障的连累,那等容貌家世,说亲竟然艰难至此!这等畜牲果然是上不得台面的妾生子,当初生下来,大夫人便应该直接掐死! 谁也没有注意到墙角处那个头发花白的乞丐。 某一天,一辆马车停在于秦家为邻的江府门口,一个衣着光鲜的公子下了马,见了他这个臭不可闻的乞丐,眉头一阵,手一挥,立刻便有小厮冲上来,对他拳打脚踢。 这时,忽然传来一道温柔的声音:“住手。” 原本拼命挣扎的老乞丐忽然安静下来。 世家佳人被丫鬟搀扶着下了车,与那俊俏的锦衣公子含笑话别,郎才女貌,羡煞旁人。 等到锦衣公子骑马离去,她久久看着他绝尘而去的背影,黯然回过头,却正好对上一只眼睛。 丫鬟急道:“小姐,脏!” 她却摇摇头,从丫鬟手里拿过几粒碎银子,俯下身,递给他,柔和道:“老人家,别害怕,他、他只是脾气暴躁了些,并不是什么坏人,拿上这些银子,去买一身好衣服,看一看伤吧。” 那老乞丐却奇怪极了,也不说话,也不磕头,低埋着头,一把抢过她手里的银子,一瘸一拐,头也不回地跑走。 身后的声音如恶鬼追赶不休: “小姐,你看这人!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什么人啊!小姐,咱们回去,别理这人了!” 后来,他几乎是逃命似的逃出了冀州,孤魂野鬼一般四处游荡,听着各处的人们谈论着西北战事,他们叹息宁西镇的惨剧,庆幸刘太守临危不惧捉出内奸,又惋惜赤狐军铮铮铁骨竟亡于小人之手,然后便言辞激烈地痛骂秦欢,此等小人,真是猪狗不如! 他缩在一边,静静地听着,仰头看着高天,天高云淡,高远空旷,似乎还有人在他耳边咆哮,你走,你活下去,我们才不会白死! 他低着头,慢慢咀嚼着已经发臭的馒头,一口一口咽下去。 他抛弃了自己的名字,也放弃了从前的一切,孤僻,傲慢,尖酸,无穷无尽的恶意,在这世界上活一天是一天,放浪形骸。 然后,然后,他遇见了季青雀。 那个又疯,又怪,又一心一意信他的小姑娘。 他慢慢从回忆里清醒过来,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季青雀已经站了起来,走到他面前,握住了他的手指。 他那两根手指早就被冻坏了,没有任何知觉,她竟然也早就发现了吗? 他茫然地看着季青雀,季青雀直视着他,缓缓开口:“我知道,我一开始就知道,你就是秦欢,出卖赤狐军同僚,害宁西镇被屠,独眼,瘸腿,刺字,这不会是旁人了。” “那你……” “可是我并不相信。”季青雀打断她,她手指冰凉,声音柔和,却不容违逆。 “太守刘柯绝非可信之人,他是个见风使舵,趋炎附势的小人,卑鄙无耻至极,投降胡人以求官职才是他的做派,说他明察秋毫力查内奸,我绝不相信。”她的口吻这样镇定,坚定,就好像她真的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一样。 “你当年独自从乱军中杀出,为了报信奔波千里,一定吃尽苦头,落入刘柯手中,犹如落入虎口,只能任其摆布,他绝不会承担守备不力的责任,他那样的小人,自然会把一切罪名推在你们身上。” “而你除了承担下来,还能怎么办呢。” 这些都是她的推测罢了,既不曾亲眼见过,也无任何证据,可是她却一字一句,说的清晰坚决,眼睛直直看着他,那双漆黑的眼睛没有一丝犹疑,像是直直看见他的内心。 “你担下这样的罪名,从不辩解,一半是因为无人信你,辩解也无用,一半也是是因为你责怪自己,你后悔那时候决策失误,没能看破埋伏,也后悔你去晚一步,城破人亡。” “你一定很后悔,很痛苦,要是再快一步,要是再快一点,是不是他们就不用白死了。” 季青雀顿了顿,柔声道:“我曾酬你千金,你一分未留,全都托人寄了出去,我猜测,恐怕都寄给了当年死在包围里的同袍兄弟的家眷吧。” “因为,你就是这样的人啊。” 她轻轻地叹息着。 年少成名,堕入泥沼,饱受磨难,倍受屈辱,却依然不与俗世同流合污,对所学兵法成竹在胸,没有一刻忘记过年少志向,也没有一刻忘记过战死的同袍,白眼看人间,胸中热血依然沸腾如烈火。 哪怕是在上一辈子,胡兵入侵中原,大举南下肆虐,他也曾经组织起一支流民军,屡次痛击敌寇,奋勇抗敌,指挥不退,最后身中数箭,壮烈战死。 男儿到死,心如铁。 季青雀紧握着的,独眼男人的手,正在剧烈地发抖,他垂着头,大滴大滴的泪水落在布满伤痕的手背上。 季青雀缓缓松开手,转身走进室内,片刻后,珠帘响动,她捧出一只华光流转的匣子,从中取出一把造型古朴的刀。 她双手捧着刀,递给独眼男人。 “我曾经许诺先生黄金甲和白玉刀,黄金甲已赠,白玉刀在此,先生一生颠沛流离,不堕青云之志,正如白玉刀之意,饱经雕琢,不改锋利。” 独眼男人依然低低垂着头,一动不动。 季青雀轻轻道:“先生要是愿意,大可将同袍家眷都接到盛京去,孩子也可以送进白鹿书院读书,去寻一个叫季明的人,他会把一切都安排妥当。若是觉得盛京遥远,也可接来苇城,如今天下虽乱,可是只要有我季青雀在一天,我绝对不会让乱军打进苇城来。” 言辞轻柔,却掷地有声,金石可断。 “还有,”她柔声道,“我手中这只队伍,尚无姓名,若是先生愿意,也可以叫做赤狐军。我虽不才,也敬英雄,一切事宜,都可如先生所愿。”
第54章 入冬 张秀才是个风流人物, 生的好看,又爱拿那一把折扇,折扇展开,轻轻一摇, 便有说不出的风度翩翩。 他年少时跟着崔玉娘陪嫁去盛京, 十几年后又跟着崔玉娘的女儿回来宛州, 岁月匆匆, 四季流转,什么都物是人非, 他却依然一派怡然自得,自顾自的风流倜傥。 在他心里,自己就该是个徜徉山水之间的隐士般的人物,闲时与三五孩童做戏言嬉闹,醒可揽明月, 醒当卧白云,快哉如风,一生潇洒。 但是自从遇见季青雀后,他就总觉得自己好像离这个目标……越来越远了。 季青雀毫无疑问是容颜绝世的美人, 哪怕年纪尚轻, 却已经美的足以令人心生敬意,她是诗文里所写的天生就站在云端上俯首众生, 一生足不沾尘的那种人, 不言不语, 却自有一种寒冰般的威严之色,犹如高堂之上黄钟大吕巍然奏响又像是山鬼于月下悄然而行, 身后千妖百鬼匍匐不起, 战战兢兢, 恐惧至极。 不容冒犯,不容轻慢,不可撼动。 张秀才曾经觉得很有趣,这么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哪儿来的这么凶狠刚决的气势,竟像是满心都是愤愤不平,心里满腔愁怨一样。 他原先只是觉得有意思,可是真得了随季青雀回宛州的差使,他才痛心疾首的意识到自己原先那逍遥快活的日子终于结束了。 因为季青雀,真的太难伺候了! 话少,看不明白在想什么,一整天都难得出去走一步,但是真正想做什么,又谁都劝不住,甚至可以说她一旦下定了决心,那么一开始就没有留给任何人阻拦的空余,非常倔,一意孤行到让人简直想要吐血三升的地步。 从这个角度来说,她尤其偏爱眠雨那个傻丫鬟确实很好理解,只有那个傻丫头遇见这么个神神叨叨的主子还能开开心心的,季青雀要是哪天要杀人,她绝对能二话不说就冲过来递刀子挖坑,还会问,大小姐,这刀够锋利吗,要不我让张秀才再找一把来? 张秀才一想到这个画面,就忍不住一阵恶寒。 他又不是崔云那样至关重要的人物,何德何能得这位大小姐如此看重? 点名让他给她讲史,可是她真正在问的是那本薄薄的小书册子吗?她每日里问的最多的全是某某官员升降几何,某某州县灾情如何,什么乱七八糟都要问,问的他胆战心惊,有一天他卡壳答不上来,她也只是点点头,便不做声了,他还以为逃过一劫,第二天,她居然又把昨天的问题再原封不动地问一遍,神色淡淡,连语气都没有变一变,格外让人心虚气短,冷汗直冒。 简直羞的他恨不得去跳井。 所以自那以后,他每天睁眼第一件事,就是快速把崔云给他分送过来的各种消息分门别类地浏览一遍,他记性好,过目不忘,一眼扫过去,哪些是真消息哪些是假消息一目了然,哪些是大小姐更关心的事情也瞬间胸有成竹,才能如释重负地长出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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