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琪一噎,呛声道:「让你干活你干就完了,屁话怎么那么多?」 白衣人嘴一咧,一脸嘲讽:「我原以为你就是块沟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原来还会心疼徒弟啊?你咋不再让他去闯几遍九杀阵呢?让他再被捅得稀巴烂成个刺猬再丢给我?」 陶琪气急,一脚踹过去,指着门口:「滚滚滚滚滚滚!滚远点别让我看见你!」 把陶琪气炸毛了,白衣人就气顺了,慢悠悠地下楼。 楼下的药娘刚把东西收拾好,见夫君下来,又听见楼上有人骂骂咧咧,不由得有些责怪:「夫君,你是不是又胡乱骂人了?」 孙大夫摇头,心情愉悦:「没有,我骂的可不是人。」 等药娘和孙大夫走了,陶琪才憋着一口气站起来,气吞山河地吼了一句:「孙清你大爷的!!」 自古以来杀手很容易和大夫成为朋友,因为杀手容易受伤,所以一般会找个医术不错还能长期合作的大夫。 陶琪没成为暗卫前,一直都是在江湖上接杀手的生意。 孙清是药宗弟子,因脾气性格与宗门格格不入,自贬出宗门,到处游荡,机缘巧合和陶琪成为朋友。 而事实上再好的朋友也逃不过互损的套路,而孙清嘴毒,每每怼得陶琪怒夺门而出。 后来陶琪成为皇家暗卫头子,孙清因为钻研医理缺乏人体做实验,于是顺理成章地加入了进来,因为其身份特殊而不肯露面,常以面具示人,组织内排行老七。 药宗弟子讲究药武双修,孙清武功不弱,甚至高于大部分人,他每次杀完人都会仔仔细细地解剖一遍再给对方缝回去,也因为这个喜好成了组织内天字一号的变态。 谁能想到在组织内高冷的老七,最大的爱好其实不是解剖尸体,而是骂人。 骂天骂地骂空气。 仿佛这世间所有东西都惹着他了,逮着就要大骂一通。 陶琪骂完也舒坦多了,虽然还是很郁结,为什么每次和孙清吵架都感觉是准备充足,回去后越想越气,总觉得自己没有发挥好。 算了算了,不想了。 陶琪长舒了一口气。 虽说暗卫做得时间长了就会没人性,但陶琪总希望自己留有几分像人的样子。 当初收下十一,大约就是看中了那份强烈的求生欲,可等他把人带回来后,又发觉他身上那股求生欲在逐渐消散。 这不好,组织内多的是不怕死的人,不怕死的人不畏惧死亡,却也不想活,那就不是人,是兵器,兵器的威力是有限的,而人的能力才是无限的。 所以他才会把十一收入门下亲自教导,去寻那个小姑娘的下落,再把她从高昌云手下救回来。 不怕死的十一,会因为十九开始怕死。 人啊,总觉得不怕死就是英雄,而事实上,怕死才能成就事业,成大事者,往往都是惜命的,只要有想活着回来的念头,潜力就会被激发到无限大。 从他开始培养十一开始,目的就只有一个,刺杀太子。 听起来匪夷所思,皇家暗卫直接受命于天子,而杀太子这个任务,就是皇帝亲自下的令。 为什么呢?因为皇帝在位的时间太长了,太子等不及了。 当今皇帝六十有四,太子也已经四十有五,太孙都已经二十四了。 太子等了一年又一年,等到年近半百,他的父皇还依旧身体健康地坐在那个位置上,他已经当了半辈子的太子,不能再等了。 而皇帝也早早洞悉了他的想法,帝王的念头多变,他可以把皇位传给太子,但太子不可以伸手来抢,太子伸手了,于是皇帝决定砍断这只手,把皇位的继承人定给风华正茂的太孙。 皇家的亲情淡薄,反正都是天家血脉,儿子孙子都一样。 但凡涉及那个皇位之争,所有的亲情都变味了,皇帝与太子,太子与太孙,看似平和,实则已经风起云涌厮杀激烈,父子,君臣,到底谁先谁后,已经不重要了。 高昌云是个靶子,是皇帝立起来吸引目光的靶子,太子没忍住动了手,锦衣卫北镇抚司站错了队,逼宫不成,尽数斩杀于太极殿前。 太子被圈禁,皇帝不愿做这个恶人,便要暗卫悄悄解决,只是太子身边有个从小陪伴长大的幕僚,是太子母族的人,精于布阵且武艺高强,一般人无法近太子身,而经过太极殿之变,太子与皇帝之间最后一层温情的表象被撕开,太子一旦再次得势,便是皇帝与太孙身死之时。 陶琪是明面上的皇帝党,他不能动,暗卫组织内的任何一个也不能动。 所以,只好让十一「叛逃」,被杀,让十一从名册上抹去,再以新的身份回来,去刺杀太子。 从老七挥剑那一刻起,十一就死了。 去刺杀太子的人是简风时。 这注定是个没有任何后援的任务,成了,简风时和程因絮得自由,此后天大地大哪儿都去得。 若不成,简风时身死,程因絮也不能活。 这或许是个卑鄙的法子,但确实是个很好的法子。 至少,简风时活着回来了,他被那幕僚的九杀阵捅成筛子,却也成功将幕僚与太子斩杀。 回来后重伤昏迷一年之久,连孙清都没有把握能救回来,一个劲地催促陶琪去买棺材,不要让人死在他医馆里影响名声。 不过——一切好在,简风时醒过来了。 陶琪甩了甩打湿的袖子,负手下楼。 果然,人的天性是畏惧死亡的,怕死那是正常的,不怕死的才是神经病。 人啊——还是活着好啊。 20 番阳城猪肉摊的程姑娘成亲了,她等了两三年的未婚夫终于回来了。 程姑娘一袭红衣,将就着在那老宅子里把婚事办了。 只是双方的父母都离世了,高堂位置上摆着四个灵位,一对新人站于两侧,深深拜下。 一拜天地,感天地恩赐; 二拜高堂,谢生养大恩; 夫妻对拜,怜伉俪情深,佳偶天成。 小孩们闹着要看新娘,但新郎很小气,两三下把小孩们抱了出去,还把门关上了。 大白天的关门要不得,张婶刚要开口又闭嘴了。 两人大白天大街上抱着亲都亲了,谁还管这门关得合不合适。人家都不介意,自己瞎操什么心。 程姑娘的夫君看着其貌不扬,却也是个使刀的好手,肉摊上说要一斤一刀切下去就是一斤,一厘都不少。 程姑娘不爱说话,简大哥为人随和,这猪肉摊上,也将日子就这么过下去了。 后来啊……没有后来了,没有十一和十九了。 简风时与程因絮。 会情深一世,恩爱绵长。 三餐粗茶片瓦挡,此间既是,人间。 (完)
第3章 海棠疏雨 我的仇人回京逼宫造反的时候,我刚收拾好东西准备跑路。 别问,问就是相爱相杀的狗血故事。 万万没想到对方居然在门口堵我。 一想到我杀他爹流放他全家的各种仇怨,我慌得一匹。 想死又怕死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1 「娘娘,城破了!」 白桃跑进来的时候,我正舒舒服服地躺在卧榻上,翘着兰花指准备去拿桌上的桃花酥,这一声中气十足的呐喊吓得我手一抖,打翻了小桌上的青瓷碟子。 「破就破嘛!说得好像跟咱有关系一样。」我起身抖了抖落在衣裙上的桃花酥,又调整了个位置躺下去。 「是哦。」白桃愣了愣,深以为然地点头,「咱这儿都是冷宫了,蔺将军应该不会杀过来。」 我浑身一激灵,猛然坐起:「哪个蔺将军?别告诉我是蔺峥!」 白桃无比沉重地点了点头。 我一言不发地坐起来,顺手抄起卧榻上的垂幔,手脚利索地开始收拾东西。 「娘娘你这是干什么呀?」白桃一脸懵。 「废话当然是收拾东西跑路啊!不然等蔺峥来砍我的脑袋吗?」我失望地看了白桃一眼,这丫头长得不好看也就算了,身形也是像只桃子一样圆润,关键还脑子不好使,这种时候还不跑路,留着吃庆功酒吗? 说话期间我已经麻利地收拾好一包行李,把头上的发髻打乱,挽了个宫女发环,看了一眼身上穿的三层叠单纱百花襦裙,现在换怕是来不及了,索性撩起下摆打了个结,背起行李就往门外走。 白桃一溜小跑地跟上,问道:「娘娘咱们要去哪儿?」 「出宫!跑路!」我斩钉截铁地回答。 可才转出云华宫的大门,就看见一人站在浮云殿的台阶上,残阳如血,天际是一片浮游的晚霞,高高翘起的檐角上趴着狻猊雕塑,做仰天怒吼状,几只归鸟掠过残阳,夕阳的余光把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那人一身明光甲,头戴银盔,一束红缨在风里微微浮动,腰上挂着宽剑,手持一把赤缨画戟,半身染了血,和夕阳一般的颜色。 他背光而立,面容隐在半明半暗的阴影里,唯两道锐利的目光,如暗夜星辰一般耀眼。 我猛然停下脚步,后面的白桃一路小跑没收住,撞到我的后背,我一个没站稳,往前一扑,摔倒在地。 行李中的珠宝玉环洒落一地,环佩声脆。 我趴在地上不想抬头,我想过无数次我们再见的场景,却不想以这种狼狈的姿态重逢。 远处依稀有喊杀声,唯独这里一片安静,只有他走过来时盔甲碰撞的声音,带着一身浓郁的血腥味和残留的戾气,扑面而来。 脚步声停住,我听见他说。 「南欢,好久不见。」 我再睁眼的时候,看见的就是拔步床的帐顶,叫了两声,白桃也不知道上哪儿去了。 我头晕又口渴,两步走到桌前提起茶壶连倒了两杯冷茶下肚,方才缓解了口渴。四面的门窗都关着,我暗自埋怨白桃那丫头真不会办事儿,闷死了我这个主子,她哪里去找这么清闲的差事。 两步上前,把窗户一推,窗外猛地灌进一阵风,吹得我眼睛都睁不开,像有什么东西落在脸上,伸手拿下定睛一看,是一朵浅粉色的海棠花。 我愣神地看出去,窗外是一大株海棠树,满树繁花,风吹得花朵漫天狂舞,像极了海市蜃楼一般的梦幻。 我突然清醒过来,这里是昭华殿,我还是容妃的时候,这里曾是我的寝宫,只是后来我失宠被关进了云华宫,我成了冷宫里的弃妃,这个住所就成了新进宫瑶嫔的。 我已经不住昭华殿许久了,而且,宫门破了,蔺峥带人杀进皇宫,从乱臣贼子一朝翻身为王。 我想逃离的时候已经晚了,蔺峥专程在冷宫门口堵我。 我站在窗口愣了半天,摸摸脖子又掐掐手臂。 这倒是稀奇,想当初我还是宠妃的时候,蔺氏一族满门下狱的惨案可是出自我手,甚至宁国公蔺寒,都是我亲自派人去毒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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