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芫麾抑马停在阿姩身后,望着眼前一套熟悉的驭马动作,恍惚间想起了他的王妃,若不是阿姩的背影比荌莨瘦削些,有那么一刻,他真的以为荌莨回来了。 阿姩摸了摸大宛马身上油光锃亮的鬃毛,一瞬间仿佛唤起了关于前宿体的零星记忆,但那些若有若无的抽象的感觉,已经无法拼接成一份完整的回忆,她早已忘却了以前的故事,但其他人还铭记在心里。 阿姩的肚子又开始咕咕叫了,她嗅到了包子铺里新鲜出炉的大肉包子,便从马上跳下来,跑到一旁的包子铺问老板:“一屉包子多少钱啊?” 店老板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小娘子,一屉包子?我这一屉可有二十个大肉包子呢,你确定你买回去能吃完?” 阿姩考虑到回去还得在牢里多受几天罪,与其吃狱卒剩下来的白饼,不如吃自己剩下来的大肉包子。 “吃得完!”阿姩说。 老板瞅了眼门外膘肥体壮的大宛马,估计这姑娘应该不是普通人家,便应声道:“好嘞,你稍等。” 老板回屋转悠了一圈,拿出一个方形竹片,装模作样地念着上面的字:“典铺王老板预订包子十个,赁铺李老板预定包子十个,药铺孙先生预订包子五个,胡人张三预订包子五个。” 阿姩伸长脖子瞥了眼竹片上的字,才发现老板是个文盲,不仅拿倒了,还乱念一气,那竹片上分明写着:“垫墙用,非厕筹。” 老板眯着眼,“哟,不巧了,小娘子刚好排在他们后边,得等下一屉出笼了,要是等不及,可以多出二十文,我帮……” “等得及。”阿姩揣手说,“我也想在此歇一会儿。” 李芫麾见阿姩钻进包子铺就不走了,以为她想畏罪潜逃,便将马拴在铺子前的木桩上,跟进去一探究竟。 “你干什么呢?”李芫麾见阿姩和店老板面对面站着,两人一声不吭,“是买包子没带钱吗?” 阿姩只随身带了五文钱,但听李芫麾这么一说,她突然打起了主意,“啊对对对,奴婢快饿死了,王爷能帮奴婢买点包子充充饥吗?” 老板一听,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王……王爷……” 阿姩抓住李芫麾的胳膊,回头对老板说:“这是我家王爷,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侠肝义胆,乐善好施,为人谦和有礼,温润如玉,对待我们这些下人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从不打骂,特别是遇见快要饿死的下人,就会给她买肉包子吃。” 李芫麾斜眼看着阿姩,默默移开了自己的胳膊。 阿姩见李芫麾如此绝情,索性先斩后奏,“老板,赶紧拿一屉包子,我家王爷同意啦,按你刚才说的价,一文都不用少!” 老板的眼睛提溜一转,见王爷也没有拒绝的意思,就拿出一个大号布袋,揭开屉盖后,将蒸屉里的二十个拳头大的肉包子一个接一个地装进袋子里。 李芫麾盯着笼屉里的肉包子,几乎每个都有半张脸那么大,“宫里的人如果用这么大的肉包子喂狗,可能会把狗撑死。” 阿姩瞥了一眼李芫麾,“放心,我不会。” 老板打包好后,笑盈盈地对李芫麾说:“王爷,一共是一百二十文。” 阿姩一把抢过,“谢谢老板!”随后一溜烟似的跑了出去。 李芫麾见阿姩已上马,怕她从十步之外的通化门逃出去,便从衣服里摸出一辆银铤抛给老板,“帮我记在账上,下次来抵扣。” “好嘞,王爷!”老板望着手里猪腰似的的大银铤,两眼放光。 李芫麾一个箭步冲出去,心急如焚地解着木桩上的马绳,见阿姩调转马头向西,并没有逃出通化门的意思,才放宽心,骑上马跟在后面。 阿姩将布袋挂在背上,双手持缰,骏马沿着街道中心线笔直地行驶着。 李芫麾远远地望着阿姩的背影,在心底一遍遍念着:太像了,简直太像了,无论是脾气性格还是驾马的动作,都如出一辙,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事情。 他反复思考,一点点分散着自己的注意力,直到看见阿姩背上的包子飞到天上,整个人从马上跌落,砸进街边的瓜果篮里,行人恐慌地散开,空气里沉浮着尖叫声。 “上官姩!” 这是李芫麾第一次叫她的名字,饱含恐惧,带着点天人永隔的意思,他宁愿自己一辈子都没喊过这个名字。 四里开外的高阁掩映在花海中,梁上的狮子木雕虎视眈眈地睥睨着远街上的行人,眼珠中延展出一根尖利的箭矢,正对准赤色马上惊慌失措的人。 “按下去。”李晟炎站在阿欢身后,一只手搭在阿欢腰间,另一只手撩着阿欢耳边的细发,他贴近阿欢的脸,像只伏在草里的狮子,一动不动地盯着迷失在深草区的野鹿,伺机等待一击即中的机会。 阿欢的嘴唇微颤,她尽量抑制着内心的胆怯,手掌的汗打湿了机关的涂层,她听着自己的心跳,好似在为岌岌可危的野鹿哼唱生命的倒数。 方才,她已经射杀了往昔的好朋友,现在,她要为齐王和太子报仇。她的胸腔如炼铁般滚烫,里面灼烧着一切和善、友爱和情感,甚至是她的良心、人性和皮囊,这第二支箭射出去,她就成了一只彻头彻尾的恶兽,满嘴獠牙,满目疮痍。 “咻——” 随着阿欢按下机关,第二只箭迅速向四里外的大街射去。 “漂亮!”李晟炎在阿欢耳边低声夸赞。 阿欢闭上眼睛,和风轻柔地舔舐着她的脸庞,她这辈子都不会想到自己一个小小的奴婢,竟能凭两支利箭决定王爷的生死。 “阿欢。”李晟炎轻唤她的名字,“如果你早些出现,兴许就成为了我的王妃,不,是我的皇后。” 阿欢轻轻靠进李晟炎怀里,她从未奢望过什么,可老天爷将一切荣华富贵都拱手送给了她,想到这儿她开始偷偷啜泣。 “怎么了?”李晟炎摸着阿欢的头发。 “我想……换个名字。”阿欢皱着眉头,像受着抽筋拔骨之痛。 “嗯……我想想……”李晟炎望着亭外的石榴花,“要不叫若榴怎么样?” 阿欢仰起头,脸上挂着两道泪痕,“若榴?” “像石榴花一样富裕繁华,多子多孙。”李晟炎笑道。 “我娘说石榴花容易凋谢,让人联想到悲伤和短暂的感情。”阿欢思忖着,“要不把‘石榴’的‘榴’改成‘留下’的‘留’,如何?” “若留……”李晟炎点头道,“极好,寓意‘一生相守’。” 阿欢含羞地笑着,眼下一片绯红。 晚间,三司使齐汇一堂,商讨定罪事宜。 尚书瞅了眼李光良,讶异道:“侍郎的头发是被大风刮成这样的吗?” 李光良沉着脸,“我和中丞与少卿今日同去掖庭,谁知那满院的鹦鹉尽欺负我一个,快把我头发给啄秃喽!” 御史中丞解释:“是李大人的头冠太松了,那鸟一叼就叼走了。” 众人互相看了一眼,憋着劲儿不敢大笑。 李光良倒是一门心思都放在这鹦鹉身上,只顾闷着头向众人汇报:“这鹦鹉是圣上从戎沧归来时,可汗给自己的侄女准备的嫁妆,结果当时可汗写错字了,把“鹰”写成“鹦”了,所以才导致现在这个局面。” 尚书用两指夹着下巴,“这事我听说过,总觉得把鹦鹉放飞不太靠谱,它又不像人会老老实实地待在一个地方,以后那群猎鹰再过来,肯定比这二十只鹦鹉难对付多了,总得想个办法……” 大理寺卿生出一计,“文学馆的内教博士教书,掖庭的宫教博士传艺,现在不如建一个博物馆,设训物博士一职专门负责训练各种花虫鸟兽。” 李光良摇头,“这和民间的马戏有什么区别?要是把动物运进皇宫,不太雅观。” 尚书思考片刻,“这样如何?坊间既有胡姬酒肆、斗鸡戏园,不如设一个鹰坊,专程招募民间的技人训鹰。” 李光良拍手称绝:“这招精妙!” 尚书笑嘻嘻地捋着小胡子,“是吧?我也觉得甚好!” 李光良话锋一转,“可是那阿姩……” 尚书也立刻冷静下来,“阿姩是罪臣之女,现在又生出这些祸端,肯定要罚。” 李光良拿出一份手稿,“大人请过目,这是今天在掖庭调查的消息,宫人说阿姩养的鹦鹉并不讨喜,经常打扰人工作,有一次还惹恼了秦王,当时一个叫阿欢的婢子还替阿姩背了黑锅。” “阿欢?”尚书没听过这个名字。 “阿欢是掖庭里人缘最好的宫女,十个里面有九个都说阿欢为人善良,人品端正,所以下官以为,阿欢的证词较为可信。”李光良指着手稿上的字,“这一行是阿欢的论述,阿欢说阿姩经常在夜间缫丝,因为技术不精湛常浪费很多丝线,阿姩将丝线私藏在枕头下欲谋私利。” 尚书听到这,从抽屉里取出昨日齐王拿来的一堆稀奇古怪的东西,感慨道:“现在的年轻人我怎么愈发看不懂了呢?一根丝线上串两个铁质的杯罩,她能用这谋什么私利呢?难道是想发明出一种新的交杯酒,然后卖钱?” 中丞看了一眼,脸红道:“这该不会是什么闺房乐趣吧?” 尚书眨巴着迷糊的小眼睛,“还请中丞细细道来。” 中丞不好意思地拿起两只杯罩,一左一右倒扣在胸前。 众人嘴角微微一扬,立刻就意会到了其中之意。 李光良把中丞胸前的杯罩扯下来,提醒着:“还是先说要紧事吧。” 中丞换了副严肃的表情,“那个阿姩既是罪臣之女,早该流放或充军的,虽然现在中了一箭,但伤好后也应该按照律历依法处置。” 尚书思虑道:“那支箭也有问题……” 李光良接话:“当时射出了两支箭,一支箭从阿姩背后刺进去,如果不是她背的肉包子起到了一定的缓冲作用,她可能早就死于非命了,太医说,那射箭之人是准备朝着阿姩心脏的位置一击毙命的。” 尚书咋舌。 李光良继续说:“还有一支箭本来是射向秦王的,但当时突然窜出来一只五色鹦鹉,秦王福大命大,幸免于难。” 尚书自责道:“当时守狱的侍卫向我汇报淮王劫狱之事,我借口秦王是淮王的哥哥,就让秦王去解决了,谁知竟差点害了秦王,这算是我的过错。” 李光良压着嗓子,“据当时受惊的民众所言,那两支箭来自同一个方向,貌似是东北隅。” 几人面面相觑,哑口无言。 尚书一时也难以决断,只感觉血液流经各个脉络时浑身起鸡皮疙瘩。 李光良胆子倒大,毫不避讳地直言:“东北隅是王宅扎堆的地方,如果下令搜查各宅,定能找出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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