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发叹口气:“不只为了王明。小安这丫头比我想得要好。” “她是好的。”林芳说着,“所以我们也得对她好。” “嗯,我想过的。明天晚上,我喊了孙成他们三兄弟过来吃饭,还有孙力家的马倌,一起吃一顿。” 林芳不熟悉村里外来打工的人,问他:“孙力?孙成的tຊ大哥?他家的马倌?谁?” “一个蒙古族的小伙子,叫苏德。今天那黑客马不是跑丢了么,他给找回来的。我想着,既然要喊他们三兄弟,就把他也给喊上。” “应该的。那我明天去镇上买菜。不知道小安喜欢吃什么,我再弄点骨头来,让她补补。”
第13章 “你俩”真有意思 安荞跟王明约定的交稿日是下周二,却因她手受伤,多了在家办公的时间,而提前完成了剪辑。 文件成功导出,正好在中午十二点整。 她把文档拖到云盘,刚要点发送,又顿住了手。 王明对她的工作效率是很了解的。 如果这时候发过去,他肯定会知道她目前脱产剪辑的现状。 与其给自己找一重麻烦,不如还是拖到下周二再给他发过去。 她揉揉发酸的脖子,把硬盘和电脑都收好,去到正屋。 孙建发尚未回来,林芳的菜已经做好了。她告诉安荞,说孙师傅今天中午不回来吃饭了,他在外带客人,在马道中的茶棚吃了桶泡面。 饭桌上只有安荞和林芳,她好奇问一句:“茶棚是什么?” 林芳给她解释:“咱村后的马道,不是有二十多公里长么。一般人骑下来总得三四个小时,所以在马道上,每个几公里都会建个茶棚,卖卖茶水泡面什么的,让人歇歇脚,马也休息休息。” 安荞连马都还没骑过,更不用说去跑那专业马道,当然也不知道茶棚。 听林芳这么一说,她也初步有了点概念。 吃过中饭,她帮着林芳一起收拾了碗筷出门。长久闷在小屋子里看电脑,看得眼睛骨头都发疼。她出来闲逛逛,再买包烟。 或许是中餐过后的时间点正好,又一次,她在小便利店门口看见了苏德的摩托车。 她正要掀开帘子,里头的男人也恰巧出来。 他依然是那个样子。今天天气热,他脱了迷彩外套,却戴了迷彩色的冰袖。头顶的黑鸭舌帽有着尘土的痕迹,面巾遮住半张脸,眼睛露在外面。 两人迎面遇上,安荞后退了一步,让了路给他。 苏德却没往下走,打量了她手指上的夹板一眼。 弄马的人,无论是自己因为马受伤,还是看别人坠马受伤,大大小小的骨折见多了,一眼就知道怎么回事。 他又看向她。 “骨折了?” 安荞点头:“对。那会儿被绳子扯了一下,伤到了。” “你牵马的动作错了。” 苏德言简意赅地评价了一句,又走到摩托车边,从左车把上取下根绳子。 绳子就是常见的牵马绳,一端扣在马笼头上。另一段在不用马时,可以绑在栏杆上。麻绳粗糙,她的手就是被这样的绳子拉伤的。 苏德将绳子在手上缠了两圈,示范给安荞看:“这是你抓绳子。” 安荞又点头:“是。” “这种抓法,一旦马往前走得快了,你的手还缠在绳子里,脱手不了,就会被拽住。” 他绕开手上绳子,一圈圈将它折叠,再将折叠好的绳子从外捏住。 “你这么抓,马就算跑起来,绳子也会从你手里滑出去,不至于让它带着你跑。” 他另一手用力一扯绳子,绳子很顺利地从手里脱出来,并没有扯伤的风险。 道理简单,操作更是一眼就会。 只不过安荞从前没考虑过被马拽着跑的危险,才让自己的小指蒙受不见天日的灾祸。 如今苏德一讲,她心里的教训吃得透彻,感激地道谢:“好,我以后一定会注意,谢谢你。” “没事。”苏德把绳子扔回车把上,拉下迷彩面巾,从口袋里掏烟,“你抽烟吗?” 安荞一笑。 他是明知故问。 苏德也笑了,他的笑容很短暂,但被安荞敏锐地捕捉到。 常年带着面巾的汉子,露出个笑容是难得的。 她从他手里接了烟,与他同站在小店门口。 小店的屋檐遮蔽了阳光,这里是阴凉的。 这下午一两点钟的时间,高海拔的坝上,紫外线强烈得能把人轻易给晒伤。这个点来骑马的客人无异于缺心眼,故而马倌们在此时获得了空闲。 苏德不着急走,他放慢了吸烟的速度,专注于身边的女人。 他的目光灼灼,她岂会感受不到,眉眼一弯,笑着问他:“看我做什么?” 苏德没回答,却挪开了目光,看向远处地上的沙子。 两个都不是话多的人,凑在一起,没有人说话,倒也并不尴尬。 明明才认识了没几天时间,却似乎养成了些难以言述的默契,一同在屋檐下遮阳、抽烟,又一同瞭望远方的草原。 苍苍莽莽,在阳光下。 直到烟尽,安荞捻灭烟头。不曾跟他告别,她转身进了便利店。 门外传来摩托轰鸣声,渐行渐远。 便利店老板看见进门的是安荞,不等她开口,已问道:“来买烟呢丫头?” “对,叔。” “还是云烟呗?” “嗯。” 老板笑眯眯地从柜台里找出烟。新的一条烟,拆开包装需要点工夫,他便动着手说着:“你俩真有意思,每回买烟都前后脚来,买的还是一样的。” “你俩”指的是谁,不言而喻。 安荞学苏德,明知故问:“跟我买一样的烟?谁啊?” “就刚刚出去那个呗,那个蒙古族的。” 老板看向门帘的方向。 “蒙古族人?”她装作惊讶,“这儿不是满族自治县么,蒙古族人怎么会到这儿来?” 老板于是告诉她:“咱附近不是有个草原风情景区嘛。那景区每天都有演出,那人的妹妹在景区表演,他就跟着妹妹一起过来了。” “是嘛。这么远过来工作,也不容易。” “丫头,我听你口音也不像北方人。你是哪儿过来的?” 安荞考虑了半秒,觉得没什么隐瞒的必要,实话实说:“浙江。” 老板哈哈一笑:“你这不是比他远多了嘛。况且人家是个大老爷们,你一个小丫头过来,更不容易。” 安荞接话:“都是在外面,谁都不容易。” 气氛乐乐呵呵,她付过钱拿上烟,就往外走。 临出门之际,老板又叫住她,给她塞了两根特产柜台上摆着的牛肉干:“拿去尝尝。这都我们家自个儿烤的,尝尝。” 白嫖终归不太好意思,他送了肉,她就从货架上买了瓶酒。 拿的时候她没注意,出了小店才发现,手上这瓶酒叫作“闷倒驴”。六十二度的烈酒,不是所有人都能尝试的。 她原本还想着,一个项目完成了,便放松微醺一下,等半下午的时候再拿着相机,在村里拍拍照。 这样看来,微醺还是算了,别把自己灌醉了。 她昨晚熬夜,今早又早醒。回到屋子就开始犯困,睡了个午觉,醒来竟然已经四点开外。 她不愿去想是不是自己身体犯懒,为自己找了个“我正受着伤呢”的借口。 睡觉睡得满脸泛油,洗个脸出门拍照,一阵风吹来,满脸又都是沙子,脸白洗了。 她赶紧拉上防沙面巾遮住口鼻,下半张脸防了沙,上半张脸依然暴露,眼睛和脑袋都被大风光顾。 看来还得买个鸭舌帽。 先是冰袖,然后是面巾,再是帽子。 第一次见苏德时,觉得他浑身包裹严实得夸张。 如今一看,这才过了几天,自己也正进化成他那个样子。果然是存在即合理,什么样的穿着打扮都有它出现的原因。 下午的时光,孙建发不在马场。 栏杆上拴着大白,剩下七个马都不见踪影,想必是都租出去了。 草滩上也四处散落着游客,各家的马倌们都牵着自家的马,遛马也遛客人,让不敢骑马的客人们,骑着这些安分的小家伙们安全地走几步。 安荞把自己当作游客,从马圈后的斜坡下了草滩,趁着午后斜阳,拍几张草原风情。 六月的时光,草色遥看近却无。 今年的牧草长得迟,远远地拍摄,能拍到绿油油的一片草滩。切实走到了草地上头,低头一看,才感觉到草的稀疏。 坝上还没进入雨季,天气也还没热到旺盛,草还在生长之中,经不起细看。 也难怪这草原会有这么大的风沙,植被不牢固,草原便开始退化。 安荞观察草地,也观察草地上的马和人。 草滩上的马儿大部分都是低矮的蒙古马,膘有肥瘦,腿倒是统一的短。马上的人坐着,也是满满的安全感。 她随意溜达,走了没一会儿,就有牵着马的老妇过来问:“丫头,骑马不?” 安荞笑着摆摆手,老妇又说:“便宜带你骑一圈,我给牵着,就在草地上走走,你给四十就行了。” “四十?人家都收八十。”安荞笑问。 “他们八十是一小时。丫头,你不会骑马吧?不会骑马的人,在马上坐一小时多累啊,晚上回去屁股得疼。骑一圈也就够了。骑吧丫头,来都来了,不骑个马就走算咋回事。” “不用了阿姨,您问问别人去吧。” 安荞当然想骑马,但她不急于这一时。 这不是钱的问题,无tຊ论是四十还是八十,她都无所谓。问题在于,要是她真在这儿骑了马,倘若让孙建发知道了,他会怎么想? 他已经答应了,等她身体好一些,就教她骑马。而她倘若还着这个急,无异于对他的不信任。 信任这东西都是相互的,且不可复原的。 敏感一贯是安荞的特点,她自己敏感,也会将别人想得敏感。
第14章 拜师宴 安荞在草地游荡,特地等到了傍晚下班的时候,拍下了许多马倌赶着马队,在草滩上尽情奔跑的画面。 远处是西落的斜阳,日落的暖色洒在草地上,把马与人们都镀上一层金色光芒。 这样的美景不可多得,可遇不可求。 也只有在这样的草原常住,才能享受到如此的视觉盛宴。 安荞不吝啬快门。马跑起来太快,不能每张都顾上构图,就暂时以数量代替质量,咔咔一顿拍,等着回去之后挑选。 她从拍照转为拍视频已经有了年头,今天拍得不少,也算是复健。 太阳一下去,天也冷了,风也大了。相机电池岌岌可危,她也就回了院子。 林芳正好从镇上买菜回来,车停到院子边。满满三袋子菜,她两手拿不下,安荞赶紧过去搭把手,跟她一块儿拿进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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