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比如,白事结束后,父亲就以快到期末为由,立即把他送回学校。 她重重咬了咬牙,字字却轻得像在用气音发出。 “因为凌晨两点,只有他们在等我。” 第二扇门没有落锁,轻轻一推。 水泥地面,堆高的杂物像座小山,有一部分似被撞塌了一样掉了一地,门扇被这些东西抵住,无法彻底敞开,同时也让人无处下脚。 三面围墙都没有开窗,因此,当门关上后,这片地方会成为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密室。 “我刚下车,他和老头一个控制住我的手脚,一个捂着我的脸,把我拖到了这里。” 程曼尔没有进去,鼻尖翕动,有些不适应空气中冰冷的霉臭,外面日头再猛烈,都驱不走这里的森冷与阴晦。 而且深入骨髓的恐惧让她脑中自动忆起一股血腥味,让她误以为是当年的血渍没有清理干净。 她停了很久,直到程祖耀忍不住追问:“然后呢?” “然后程光耀说,妈把钱全留给了我,过几天就会有律师联系我,只要我签下他们准备的遗产转让书,不去见那个律师,我就能走。” 程曼尔当然不同意签,还非常感动方蕙兰最后把钱留给了她,且咬死他们什么都不敢干,硬着一股脾气和他们对峙。 然后她就被锁在了这里头,暗无天日,拼命睁大眼睛,也看不清自己的手指。 刚到时,她的尖叫就被外面的哀乐掩盖得彻底,唢呐声响彻天际,几乎是靠近听一阵就会耳鸣的程度,加上地下室是两扇门,她的呼救细如蚊吟,完全穿不透这重重障碍。 她猜对了,程光耀和老头确实不敢对她做什么,这么敏感的关头,她不可以死。 但可以把她逼疯。 被关了一夜,第二日,程曼尔从程光耀进来时的光线判断出,天才刚蒙蒙亮。 他拖了个笼子下来,放进来五条狗,有些像土狗与边牧或者阿拉斯加的串串,体型偏大。 程曼尔不知何意,总不能是让狗咬死自己,而且它们都非常听话,在角落蜷了一会后,就摇着尾巴小心翼翼地靠近她。 是街上的流浪狗,毛发打结,光线太暗看不清,摸起来应该有皮肤病。 她和它们待了不知几个小时,白天黑夜浑然分辨不清,外头哀乐循环了一遍又一遍,只有小狗们的喘息声,和爪子啪嗒啪嗒走动的声音能予她些还活着的安全感。 其中有只狗太过活跃,不停往杂物堆里拱和挠,最顶上箱子掉下来时,还把她吓了一跳。 度秒如年的日子,程曼尔给它们各自起了名字,并发誓如果有机会逃出去,就收养在孟昭延的庄园里,让它们能像小马一样奔跑在花园与草地上,拥有最圆满的余生。 她很想他。 “你们知道吗,那个地方真的很大很大,一整座山都是你们的,每个方向都能看见大海,还养了天鹅,和你们一样可爱。到了晚上,满山的灯都会亮起来,不用担心找不到回家的路……” 程曼尔一夜没睡,支撑着的念头,除了母亲最后予她的温情外,就是她能不能赶在生日前逃出去,或许能再见孟昭延一面。 还有十天。 那时,她已存了离开的心思,只是难以下决定,该何时摊牌。 她的十九岁生日过得太过璀璨夺目,像把前十八年缺失的光彩凝于一夜绽放。 所以她既想知道自己的二十岁生日礼物是什么,又怕见到后,连最后一寸防线也失掉。 在他身边两年,不僭越,本本分分,乖顺听话,她是一点没做到,孟昭延的容忍度比她想得还要高。 但做地下情人还是需要点定力的,若连心都失守…… 对于这种似是而非的关系,此乃大忌。 “所以你们一定要等我,等我逃出去,哪怕没了我,方姨也会照顾好你们的。” 程曼尔抱住那只把杂物堆拱乱的活跃小狗,靠在它身上,哀乐仍在折磨神经,但还是扛不住接近身体极限的疲累,昏昏欲睡。 直到地下室的门再一次被踹开。 闯进来的日光如清晨那般黯淡,眼睛很快适应了光线,程曼尔从中判断出大约是傍晚,隔着混乱的尘埃光幕,与程光耀对视着。 “签不签,我最后再问你一遍。” 程曼尔又饿又困,还是撑起眼帘,掷地有声:“给我滚。” 程光耀往里走了一步,背在身后的手垂了下来,那个形状,她立时就看清了。 ——一把宰杀刀。 “你干什么!”程曼尔被绑住,楼道的第一扇门关死她的尖叫声,后又被重重哀乐裹住,她不知道要喊到何种程度,才能让隔着一个灵堂以外的人听见。 哀悼逝者的同时,也有一个人在他们近在咫尺的地方,尖叫着在死去。 有人听到了吗? 没有。 程曼尔眼睛发红,似染了血。 刚刚还抱着的那只狗的血。 程光耀就这样当着她面,剥夺了她起过名字的五条生命,还拿手机录下她全程和疯子一样的挣扎与崩溃。 “哦,是这样。”他拔出没入尸体脖子的刀,地上蹚出一条血河,渐渐往她脚下汇着,“给亲戚们上道红烧狗肉,应该挺不错的,这些狗没地方关,就先关在你这了。” “你再好好想想吧。” 绳子解开了,程曼尔缩在角落,手脚发冷,抖得像筛子。内门再度关上,她对黑暗无知无感,眼睛无意识惊恐地睁着,直到一股热意沾湿她裤脚。 噩梦转醒,她控制不住,嗓子边发出无意义的咳喘与嘶鸣,身体边踉跄着爬到某个箱子上,抱住膝盖,泪如雨下。 她知道外面的人听不见,放开了声音哭,哭到嗓子似在沙砾堆滚过一圈般沙哑,哭到那股血腥味,渐渐浓得她作呕。 程曼尔不知道这样的状态持续了多久,哀乐还在一遍遍循环,在她连精神都要被这声音磨成齑粉时,门又缓慢敞开,然而,她已无力观察外边环境,只知道很暗,暗得像太阳不会再升起。 她父亲见状,咯咯阴笑着,把一碗淋了汁的饭和一碟荤菜放到她面前。 “一天没吃饭了吧?吃点,有力气了才能想通,少钻牛角尖。” 这次,父亲没有一走了之,而是搬了张凳子,坐在门口,好整以暇地等她吃。 程曼尔垂着眼皮,等了会,哑着声问:“有意义吗?” “有啊。”他翘起二郎腿,一点都不遮掩,“我女儿心理这么脆弱,吃她条狗都能病到休学一个月,那么,无法接受亲人去世,精神出点问题,很正常吧?” “你今天下午表现不错,我是被迫把你绑起来,怕你伤害自己的。” 她想笑,胸腔颤了一下又无力沉下。 “你是人吗?” 他朗声大笑,在凄厉唢呐的衬托下,有种滑稽的割裂感。 “不吃吗?不吃我就拿走了,在这好好待着吧。” 他提醒她了。 她不能饿死在这,她还要出去,再见一面,还要过她的二十岁生日…… 程曼尔颤着手拿起筷子和饭碗,夹了一片肉。 在她尝出肉质不对,且混着尖碎得像爪子一样的骨头的下一刻,一道刺目的手机闪光灯划过,照亮了碗里红棕色的肉块,和地上鲜红的血泊。 “好吃吗?你居然吃狗肉,是和你待了一下午的那几条狗哦,不是很喜欢它们吗?哈哈哈——”他满意地看着照片,顺脚踢上了门。 黑暗重新降临时,程曼尔难以抑制地干呕起来,长时间没进食,食道返上来的只有酸水,和刚刚吞下去的零星几点肉沫。 口腔和食管不受控地抽搐,最后,她不停掐自己,用指甲刮身上的肉,以更强烈的痛觉迫使自己冷静下来。 闪光灯照过时,她看见了,被拱倒的箱子里有个鞋盒,滑出来一把残破得只剩一个柄的剪刀。 方蕙兰非常节省,许多破损的老物件都收在这里,总觉得哪天还能用上。 她真的用上了。
第34章 程曼尔摸黑将那把破碎的单柄剪刀藏了起来。 深夜, 她听见真正的丧葬乐队在外演奏,预备第三天清晨的出殡仪式。 一天一夜没进食,她盯着那碗淋了肉汁的饭, 许久。 身体从极度饥饿的脱力, 到持续呕吐后的摧残……根本不用想和人正面搏斗, 连走一步都是问题。 程曼尔知道, 平时只有父亲住在这座老宅里,等殡葬仪式走完,她可能除了签名外,真没有机会了。 可那是母亲留给她的东西,她从未拥有过, 直到死后。 不能签。 程曼尔深吸口气, 重新端起饭碗后,屏住了呼吸,不愿闻上面的味道。 她知道上面的肉汁来自于那碟荤菜。 三秒后, 她大口大口地扒进嘴里,不咀嚼, 硬生生吞下,吃完后立刻缩在沾不到血的角落, 闭目养神,恢复体力。 不能去想自己刚刚吃了什么, 一想,她就忍不住反胃。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 再感受不到小狗们炽热的鼻息,她脑海中唯一剩下的, 只有孟昭延的模样。 身形颀长,直背肩挺, 是常年自我要求下形成的体态,恍若他从未有过松懈的一刻。相貌带些阅历和年龄赋予的深邃与冷峭,面对她时,又总是严肃而耐心的。 其实最能衬他身份与性格的,是他习惯戴的那只大自鸣白盘腕表。 那是一只藏着时间之声的机械手工表,会于整点打簧报时,且采用了顶尖的三锤三音簧工艺,区别于绝大部分的三问或自鸣表。 半梦半醒间,她似乎听到了那只表的报时钟铃,音锤不断敲击音簧,节奏清晰,那是一种规律、精密、丰富、卓绝的滴答声。 一如他本人。 孟昭延和她说过,社交场上,这道声音可以代替你告诉对方,谈话该结束了。 砰。 一阵风吹了进来,一道尖叫响了起来。 “啊啊啊——!!!” 听到脚步声时,程曼尔已然清醒过来,矮身贴近靠着门的墙壁,为的是一旦有人进来,不管是谁—— 她可以凭着光线和视觉差,快速捅到来人的大腿上。 “我想起来了。”程祖耀恍然,“我落了本书在这,让爸给我送的时候,他说哥被车撞了,在医院。” “被车撞了。”程曼尔饶有所思地重复,忍不住溢出声笑。 “所以,现在你都知道了,也应该能理解,我为什么一分钱都不愿意流到你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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