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以后怎么见您呢?我没有手机,也不知道您会去哪。” 他抬唇笑笑,脊梁笔直,气质斯文儒雅,像私塾教书的老师。 “我和你应该……不,是肯定,还有机会再见的。” 程曼尔眼睛亮了亮,“意思是,您会回来找我吗?可我在宁大读书,肯定也不常回来这里,怎么才能见到您呢?” 周院长笑意渐深,眼角有不碍他端正容貌的细纹,口吻意味深长:“是,会来找你的。” 不等她追问,他话题微转:“你还记得,在我这边工作过的,有几个宠物医生吗?” “好多啊……”程曼尔掰起手指算,“这么多年,就一个在您这边做得最久的,统共换了有十几个?” “做得最不久的呢?” “最不久的?”她有些讶异,但还是认真思考起来。 周院长眉心蹙了下又松开,“这想不起来?” “啊?是那个兽医专业的姐姐吗?来打暑假工的?两个月?” 他忍不住失笑,嘴里念念有词着两字:“完了完了……” 也不揭答案,只摘下台面一串钥匙的其中一个,递到她手里,“这钥匙你拿着,我在这里给你留一张床,以后回来又不想回家的话,就睡在这里。” 那时,十八岁的她因这句话眼圈通红。 如今,二十三岁的她,看着这张床,也忍不住落泪。 一别经年,没重新见到周院长,告诉他她如今过得很好,一直是程曼尔心中的遗憾。 为了纾解这份遗憾,她去了藜水镇紧挨的那座山,位于半山腰的寺庙。 到时已快五点,临近闭庙,游客稀少,程曼尔买了香又添了香油,进入佛堂前脱了鞋,最后赤脚跪于佛像前,双手合十。 她有些贪心,许了三个愿望。 一愿自己未来诸事顺遂,万事胜意;二愿周院长和那位她不知名姓的阿姨,余生平安健康;三愿她所爱之人,无病无灾,父母安在,与未来妻子良缘美满。 虔诚祈祷时,心静成一汪无风的潭。 刚拜完佛的两个女生在外穿鞋,隐隐传来几声低语。 “听说山顶有个直升机基地哎?是对外开放的吗?我们能上去不?” “想什么呢?那是私人基地。” “你怎么知道?” “你看这攻略上面写的,周围都有人守着的,连拍照都不行!但好多年前,有人拍到直升机从天上飞过的照片。” 心湖有风,泛起点点涟漪。 程曼尔亲眼见过,从天上疾驰而过的直升机,那时她才十三岁,没见过世面,呆呆看了好久。 其实离小镇还比较远,但直升机螺旋桨卷起的劲风似乎刮到了脸上,她兴奋地跑到天台处,见直升机环山而飞,带起绿浪叠叠。 那段时间,元宝病情恶化,周院长回天乏术,每日担惊受怕,骤然见到这幕,浅显狭隘又不识得世面的小镇姑娘,视这为神迹。 不是没见过飞机,但没近距离见过直升机,划过头顶远去时,似乎还能看见里头驾驶直升机的男人。 飞得真高啊。 后来,她也坐过直升机了。 程曼尔睁开眼,眸底还有未尽的笑意。 出去时,见一位穿着僧服的小和尚在树下用铲子挖着什么,她好奇,凑过去瞧了眼。 “小师父,你在挖什么?” 小和尚回头,展露笑颜:“施主不认得这棵树?这可是我寺著名的菩提树,菩提树即是姻缘树在人间的化身,五年前刚种下的。” “五年前才种?”程曼尔上下打量了眼,见根壮叶茂,调笑道:“五年就能长这么大?” “不是不是。”小和尚摇头,“这棵树是从一座六百年历史的寺庙移种过来的,据说那座寺庙求得的姻缘签特别灵,但因地处偏僻,渐渐就没人去了,一位施主耗了好大力气才把这棵树挪了过来。” “哦……”她点点头,“那你到底在挖什么?” “也是那位施主的东西。”小和尚年纪轻,话密动作也不停,“他寻我师父求了一支姻缘签,本是下下签,施主就问,有无改姻缘之法,我师父算啊算……” 他噌亮的光头转了一圈,“算出了这法子,把施主和施主想结缘的那位姑娘,两人共同珍视之物埋在这棵树下,到天数后取出来,就有可能修成正果了。” 程曼尔视线落到土里露出的木盒一角上,“埋了五年,这么麻烦的法子,也才‘有可能’吗?” “那支姻缘签,可是大凶之签。”小和尚用铲子把土撬开,让埋了五年的木盒重见天日,“而且那位施主说,他也不确定里头的是不是姑娘所珍视之物。” 那木盒大约有她两手大,程曼尔觉得有些像金丝楠木的光泽,笑道:“倒是位情种。” “奈何情深缘浅呐。” 小和尚抱着木盒,拨开上面的土屑,老神在在地说:“不过幸好,一切还暂无定数。”
第32章 回到小镇, 路上有人抱着花圈往深巷里走,路过巷口时,老宅门前零零散散围了些人, 没有风, 立柱上绑着的白色丧幡垂了下来。 围观人群里, 有不少程曼尔都眼熟, 譬如那位举着小风扇探头往里瞧的阿姨,以前常喜欢劝她,女孩子读书无用,嫁个好男人才是真的。 还有那个赤膊,肌肤黝黑的啤酒肚大叔, 有回无意中提起, 她父母曾询问过有无人家想领养女儿。 程曼尔停留了片刻,才迈步离开。 日光黯淡,一轮白得透明的弯月悬在上空, 街灯渐次亮起,把一些位于街头巷尾角落处的饭馆招牌照亮。 她走进一家稍显冷清的中餐馆, 灯管下的墙面微微发黄,角落墙皮斑驳, 掉落后裸出里层的棕色底沙。但除此之外,四周桌椅摆放规整, 地面干净不滑腻,后厨也仅用一面透明玻璃隔开, 顾客可以看到里头环境。 此时此刻,一位身形高大, 体貌端正的年轻小伙正在灶台前工作,颠锅颠得一气呵成, 窜起的大火像瀑布,有股炽热而危险的动态美。 程曼尔寻了个座位,抬头扫了眼餐牌,“老板娘,现在还有姜葱炒花蟹吗?” 体型颇为富态的老板娘刚上完菜,用围裙擦了擦手,“小姑娘,你很眼生啊,怎么知道我家那味炒花蟹的?” “以前看您进货进过螃蟹,又闻到过香味,但一直没机会尝一尝。” “那可是真没机会咯。”老板娘笑眯眯的,“不同季节螃蟹个头差得多,而且这镇上菜市场小,一会有货一会没货的,太麻烦,早撤了。” “这样啊……”程曼尔略感遗憾,“那您给我来两道招牌菜吧。” “好嘞,阿哲!丝瓜牛肉和豉汁蒸排骨!” 那个被唤阿哲的年轻厨师往外瞧了眼,隔着玻璃,女孩头小脸小,五官量感适中,轮廓两道流畅的线,在下巴处收成了一个温婉的圆弧型,略黯淡的环境光,模糊了她妆容的锐感。 看怔了瞬,额头汗水渗进眼角,引出一阵痛感,刺得他回过神来。 豉汁蒸排骨先出,五分钟后,另一道“丝瓜牛肉”也端了上来,底菜却从丝瓜换成了通心菜,程曼尔愣了下,抬眸。 郁哲解了围裙,短袖下长臂肌肉鼓起,掌勺的两手有些粗糙,却透出一股男性的力量感。 他咧嘴笑:“不认得我了?” 程曼尔表情从诧异变惊喜,扬唇一笑:“怎么可能?明明是我怕你不认得我。” 闻声,老板娘也惊奇:“小姑娘和我儿子认识啊?我怎么没见过你?” “妈,说得跟我朋友你都认识似的。” 自程曼尔进来后再无新客,郁哲干脆坐到她对面,“去外地了?什么时候回来的?” “今天。”程曼尔夹了一束通心菜,吸满汁水的菜叶鲜香脆嫩,“你手艺不错啊,但比起叔叔还是差远了。” “我爸报厨师进修班去了,我就回来临时顶个工。”郁哲倒上杯茶,调侃道:“而且你那会跟饿了三天三夜似的,吃什么都觉得香,能比吗?” 提到旧事,程曼尔发觉自己如今只剩释然。 她从前为给元宝找吃的,经常“光顾”小镇各家饭馆的厨余垃圾桶,看有没有能吃的骨头。 其实吃饭时,程光耀也常把啃得不干净的骨头以留给元宝的名义扔她碗里,为的是看她吃沾上口水的饭。 程曼尔没有反抗的余地,要么不吃,要么捡出来继续吃那碗饭,她通常会选择后者。 因她深知,不吃会惹怒程光耀,而这些人但凡有一丝一毫的不顺心,就有可能找借口强迫她把元宝扔掉。 她可以吃不干净的饭,但程光耀啃过的骨头,绝不会给元宝吃。 也许那时,反抗意识已深深扎根在血肉里,以听话、懦弱、言听计从做伪,瞒过了所有人。 后来,翻这家饭馆厨余垃圾时撞见了郁哲,可能她实在太像个无家可归的小流浪,郁哲同情心泛滥,把一碟做好的通心菜炒牛肉偷了出来给她,连筷子都没有,就用手抓着吃。 再后来,她就常“光顾”这家饭馆的垃圾桶,不仅能给元宝找到吃的,还能给自己找到吃的。姜葱炒花蟹的鲜香也不停从后厨飘出,馋得她不行,一直想找机会尝上一次。 如今有机会却吃不上了,除了略感遗憾外,倒没别的想法。 而对那段为养得起元宝拼命努力的时光,如今回忆起来,也不觉丢脸,只有释然。 但程曼尔是真没料到郁哲还能认出自己。 元宝去世后,她精神状态极差,休学了一个月,后面没再去找郁哲,两人差了四岁,也没机会在学校碰上。 聊了阵近况,郁哲生涩地将话题拐了个弯:“一直没问你,你家住哪的?” “爱宠医院知道吗?”程曼尔胃口不错,一直没停筷,“我住那。” “啊?那个叔叔不是早搬走了吗?你是他的……” 她腮边鼓得圆圆的,含糊着答道:“干女儿。” “那——” 聊了还没到五分钟,就有三个男人进门,郁哲见状也止住话题,回到后厨工作。 澄蓝天幕彻底暗下,程曼尔顺势告辞,路过那三个男人时,余光不经意扫过,发觉其中一人视线在暗地跟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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