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小哥哥说,你去快餐店找工作了。”小孩子果然沉不住气,“我拜托你,以后不要再做丢人的事了好不好?” 不由一愕,我瞬间狂暴了:“哪个是小哥哥?” 我生平最恨背后告密的小人,不识趣的小姑娘我下不了手,不识趣的小男孩我还不好意思揍吗? 然而,等我攥着拳头冲到告密人面前时,却愣住了。 妹妹口中的这个“小哥哥”,年纪看起来比我都大,比我高一头还阔一膀,据目测,打不过。 “这位小哥……呃,”面对一米八几的男青年,我实在叫不出“小哥哥”三个字,于是含糊地缩略了事(将比自己年龄略大的男性称为“小哥”的习惯,应该就是那个时候养成的),“我招你惹你了吗?我打你骂你了吗?我伤你害你了吗?我掐你咬你了吗?我们两个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以前连面都没有见过,你为什么要偷偷打我的小报告呢?” 他非常吃惊,而后却笃定地微笑:“我们见过面。” “啊?在哪儿见过?别跟我说在梦里见过。” 这次换我吃了一惊,绞尽脑汁拼命在记忆中搜索,却一无所获。最后还是他娓娓道来:“在你妹的毕业派对上,我见过你一面,但你可能没有注意到我。还有那次你去找工作,我就坐在旁边,当时我还觉得很好奇,刘家那么有钱,你为什么要出来打工?我猜可能是你与继父不和,所以昨天找你妹侧面打听了一下。呵呵,是不是很有正义感?” P.S.在我小时候,“你妹”还是一个很纯洁的词汇,所以我没变身抽他。 误会解除了,对自己鲁莽侦查造成的姐妹纠纷,小哥表示了歉意,并请我吃哈根达斯赔罪。见我吃得挺开心,他还趁机刺探了一下我的身世之谜。身在异地,难得遇到关怀备至的陌生人,当时我头脑一热就痛快地……翻脸了:“滚!我的亲爹是谁,关你屁事?” 小哥不以为忤,极有教养地莞尔道:“你真是一个谜一样的女孩子。” 我嘴里塞了一大口冰激凌,极缺教养地回敬:“你真是一个谜底一样的男孩子。” 端不住了,小哥毫无形象地哈哈大笑。 小哥家与刘家同住一个别墅区,出身书香门弟,家境极好,他读的又是复旦这样的好大学,颇有些青年才俊的架势。告密事件之后,他过来拜访过几次,妹妹对他的态度格外热情,说话声嗲得出奇,我冷眼旁观,若有所思,这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可能是情窦初开了。 可惜她还是幼女,心理正常的男人都不可能对她产生邪念。 小哥得知我在刘家住得不自在,便介绍我去他兼职的西餐厅打工,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和我的暑期监护人交涉的,反正母亲竟欣然同意了。 上班第一天,小哥已替我打点好了所有手续,领班阿姨对我非常照顾,员工更衣室的柜子全部安排满了,她便带我去一间独立的休息室换工作服。等我换好了衬衫和马甲,跟着领班走出来时,突然看见小哥坐在大厅中央弹钢琴,白衬衫,黑领结,神态专注,活像个从希腊神话里走出来的美少年,修长有力的十指在琴键上流利起落,优美的旋律如行云流水一般飘荡起来,回响在宽敞的餐厅当中。 当时我就震惊了! 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他在这里兼职,却不知道兼着这么雅的职。我还以为他在这里表演口吞火把、徒手劈砖、胸口碎大石什么的呢。 领班阿姨悄悄告诉我,这家西餐厅是小哥父亲玩票玩出来的,布局装饰都由小哥一手设计。 一听这话,我瞬间秒悟了家慈的良苦用心,怪不得爽快地同意我过来打暑期工,她的人生理念就是“干得好不如嫁得好”,一直立志于把我培养成社交名媛,将来嫁个用金条垫麻将桌脚的好人家,而小哥有才、有貌、有背景,伊这是怀着拉皮条的不良企图呢啊! 从此,我成为餐厅后勤部的一位铮铮铁汉,卤鸭肠加甜甜圈就是我一贯的零食风格。鸭肠还往往忘了切,像根面条一样挂在嘴角拖得老长,被我各种拽扯撕咬,场面极其血腥,加点“嗷呜”之类的配音就是活体母老虎了。小哥在员工区有一间独立的休息室,被我蹭用,当作更衣室和洗手间。有一个下午,我蹲大号忘了插门,小哥推门而入,我正坐在马桶上津津有味地啃食甜甜圈……经过短时间的沉默后,小哥先开口说了一句:“你不尖叫一声吗?” 随后,半拉甜甜圈就揳到了他的脸上。 我的工作时间与小哥完全一致,他下班时,也顺便领我一块回家。有时路上会唱歌给我听,带一点微微的鼻音,极为悦耳。 第26章 从前有一对姐妹(2) 出于少女的矜持和拧巴,起初,我对他有点抵触和逆反心。 他问我喜欢哪一支钢琴曲,晚上弹给我听。我明明欢欣得心房乱颤,可嘴上却偏偏要说我不喜欢钢琴,我喜欢二胡。 小哥附议:“喜欢民乐很好啊。” 心虚抠鼻:“不是,我就觉得那玩意儿拉得哇哇的很有意思……” 小哥把我的手拽下来,规规矩矩放到裙子一侧,眼神表达的意思是“女孩子这么做不雅观”。我把手藏到背后,假装镇定,可是被他手掌触碰过的地方,过了很久,还有非常清晰的焚烧感,一直从皮肤灼热到心里。 文艺范儿的小哥在假期间写了点东西,一天休息时,他拿给我看。 看了他的钢笔字,我才明白用以形容书法的“慧逸、遒婉的线条”“淳厚灵秀的真情流露”“苍劲中体现出优雅”“渗透着超越卓然的审美情愫以及历练风霜的艺术修养”这些句子是怎么一回事。 他信手翻给我看的这一个段落,似乎是描写某位十分倾慕的女孩,“……尤艳如花,却又于眼色中带了点凄冷,双眉乌黑修长,就似一段在人间失传已久的冶媚小曲,令人见而畏爱。明明笑得很美很倦,可眼神却那么亮烈。这样的少女,痴心起来可能会柔肠百转,但是发起狠来也许会冷酷之至……” 我呵呵傻笑着看了半天,听到他在旁边发问:“这女孩看着眼熟吗?” “谁啊?”我抬起脸,一阵迷茫。 “你啊。” 他极为腼腆、极为温柔、极为诚恳、极为谨慎地回答。 (三) “所以,这就是你的初恋?”阿宝忍不住插嘴询问。 我点了点头,一时怅然无话。 丢来一个鄙夷的眼神,阿宝继续低下头,无聊地抠手指甲,口中嘟囔道:“嘁,文笔不怎么样嘛,就他写的那段儿情书,没一个形容词跟您老搭边儿!” 我讪笑:“小时候长得俊……” 其实我也纳闷,就我这么一个满嘴片儿汤话的女糙汉,当年是靠什么打动小哥的?莫非是两袖雄风,一身霸气?在我变态的青春发育期,由于不满自己柔弱的女性特征,特别喜欢逞强装豪迈,开啤酒瓶盖从来不用起子,直接上门牙啃,啃得一嘴是血;打架滋事是家常便饭,一条板凳腿开瓢无数,荣登过高中生KO榜前十名;体能超常,百米跑破过学校男子纪录,春游爬山给全年级的女同学背书包;二十公斤的大米、三十公斤的煤球我肩膀一扛就噌噌噌跑上五楼……别的女孩儿,人前拧不开可乐盖,人后撕不开卫生巾;而我,人前单掌能断碑,人后五指能碎颅,吃我一拳即可震碎顽固性肾结石,不开刀,不复发,一次性根治包无后遗症。 小哥显然不是找我求医的,所以,他喜欢我这件事,只能用“超自然现象”来解释了。 (直到许多年以后的今天,接触的人和事多了,我才琢磨明白,凡是家境优越的男生,标致美女都泡得腻了,反而容易对生存于自己圈子之外,尤其是捉摸不透的姑娘产生兴趣。) 暑假过去一个多月时,突然一日接到大姑的电话,说老杨手术后恢复得不好,有恶化迹象,观察几天可能要过来接我,让我准备一下。当时我完全被吓蒙了,一碰到小哥,就失魂落魄地向他诉说“爸爸病情恶化了”……他听完以后,并没有发表任何评论和安慰,只俯身吻了一下我的脸,说,别害怕,我会照顾你一辈子。 八月初,正是茉莉花开的时节,从那以后只要闻到茉莉香,我仍有心脏战栗的感觉。 为了逗我开心,他不知跟谁学了一手本事,兴冲冲地教我逮麻雀,先抓一把大米泡在酒里,然后撒在小区广场上喂食。据说麻雀贪嘴,吃多了就会醉得鸟事不省。结果蹲在树荫下等了一下午,麻雀没逮着,我俩快中暑了。别说鬼精鬼精的麻雀,连广场上的弱智鸽子都没醺翻一只,和平天使们一个个迈着方步,高傲地从粮食上践踏过去,压根儿对白花花的大米不屑一顾。 看来,不露点白花花的大腿是勾搭不上这些熊爷们儿了! 我气急败坏地抹着汗珠子,小哥蹲在一边,笑盈盈地望着我。 然后妹妹突然嗖地一下出现,闯进这幅温馨的画面,顺便一头扎进了小哥怀里,紧紧搂住他的脖子,丢给我一个阴森森的后脑勺。她的这番行动之迅捷、之突兀,我还以为楼上谁家的煤气罐爆炸了,把她给崩出来的。 “小哥哥,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她双手勾着小哥的脖子,仰起脸,眼睛里闪着亮光。 我抄起手,站在一边干瞪眼,暗暗在心里啐了一口:呸,身为豆蔻年华的小姑娘,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主动对着一个大后生搂搂抱抱,真是臭不要脸!我都趁天黑。 小哥瞥了我一眼,温和无害地拍了拍她的头:“什么秘密啊?” “就我今天睡午觉的时候啊,忽然流了好多血啊,我好害怕,还以为吃多了荔枝会死掉……后来,妈妈说我是来例假了,不会死的,而且证明我是大姑娘了,可以嫁人了……小哥哥,我已经长大啦!”妹妹一脸的幸福,煞是楚楚动人。 我禁不住握紧拳头,骨节咯咯作响。 无视闺誉!不知廉耻!你的节操是充话费送的吗?! 偏生她的样子看起来天真无邪,尽管举动亲昵,却能产生一种“我小,我不懂事,谁跟我较真谁不要脸”的气场,让人觉得她那只算是小女儿憨态,无伤大雅。 其实,从早前的种种迹象中,我已经发现妹妹是一个天生的演员,她感情充沛,快活起来眉飞色舞充满艺术感染力,黯然起来酝酿十五秒就能落下眼泪,尤其是刚干过坏事的样子比谁都委屈,还透着楚楚可怜。跟她一比,我活像是精神发育迟滞,在火车站傻呵呵地看着别人拉开我的包,不知道他要干啥,发现手机快被抢走了才“嗷呜”一声蹦起来,虽然最后手机还是被抢走了,但我总算把手机链抢回来了。 所以,她现在是想要怎样?生理期耍流氓不用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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