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急。”奚瞳答道。 紫虚守着她的炖肉锅,奚瞳则在她旁边的矮几旁盘腿坐下来。 她从袖子里拿出方才刚从院子里捡的鹅卵石,放在矮几上,捻一个花指,说一句口诀,最后将食指定在鹅卵石上:“点石成金!” 鹅卵石:…… 奚瞳抿了抿嘴唇:“太贪婪了是吧……那……点石成玉!” 鹅卵石:…… “这也不行?”奚瞳有些丧气:“点石成铁!” 鹅卵石:…… “点石成铜!”奚瞳见鹅卵石还是没有丝毫反应,有些气恼:“好好好,你很倔强是吧,我告诉你,接下来就是我的底线了,休要讨价还价。” “点石成炭!” 鹅卵石:…… 紫虚笑出声:“姐姐这是做什么?凡间不能用仙法,太白金星都跟咱们说了的,你忘了吗?” 奚瞳颓然道:“万一呢,我这不是想着要是能用仙法咱们在人间行走会方便许多。” 紫虚道:“姐姐那么聪明,怎么这桩事上比我还笨?姐姐是为了晋升正神下凡劫的,这一世姐姐同我都是凡人,会生病,会老,会死……” 说到这里,紫虚突然意识到什么:“姐姐,你是害怕吗?怕生病,怕死?” 听到“死”字,奚瞳脑海里浮现那张英俊得堪称妖冶的脸,而后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她记得热血从她脖子喷涌而出时,那个人看向她的眼神。 时至今日,她也没有读懂那个眼神,那里头有痛楚,有不舍,还有一种很浓很浓的她从未在旁人眼中看到过的情愫。 可是为什么呢?她和他明明是仇人。 因为他的眼睛,她脖子上的那一抹剧痛在这几百年里几乎已经被她忘记。 “姐姐?”紫虚见奚瞳出了神,开口唤她。 “下午,赵臻要来。”奚瞳淡淡道。 “哦。赵臻要……”紫虚猛然放下了她戳肉的筷子:“赵臻要来?!是传说中的那个赵臻吗?!” 奚瞳赶紧捂了小丫头的嘴:“小声点。赵臻现在是盈国太傅,当今陛下和太后都要看他脸色,你不要命了?!” 紫虚点点头,待奚瞳松开手,她凑到奚瞳跟前,低声道:“我听司命姐姐说,他是你的情郎?” “不是。他……” “但司命姐姐说,他那时候是个宦官!” “是。他……” “那你们两个怎么?!” “不是。我……” “他是怎么当的宦官?是探囊取物,还是拔钉抽楔,还是彻彻底底的鸡飞蛋打?!” “这我不太清楚。不过按常理我们长秦王宫应当都是鸡飞蛋打。”奚瞳惯性回答,但很快察觉不对:“不是……紫虚。你仙术练得一般,成语会得倒是不少。” “我好奇嘛……”紫虚笑笑:“不过姐姐,你要跟他再续前缘吗?可是五百年已经过去了,他都不知死了多少轮了,应当已经不记得你了。” 奚瞳想起她第一次杖责赵臻时,他嘴角噙着血,含笑咬牙对她说的话。 “公主殿下!今日杖责,赵臻没齿难忘!生生世世,赵臻都会记得公主今日的样子!公主……可莫要忘了在下啊!” 奚瞳又想起她自城墙坠落前,他伸过来的手,心头缓缓溢出一阵闷痛。 “我记得他就好。”
第03章 午时一过,陆家院子里热闹起来。 下人们洒扫的洒扫,备菜的备菜,人流在陆府各处的回廊里穿行,甚至比过年都显得忙碌一些。 妆房的姑娘们刚吃过午饭,大房的管家孟六便来知会她们,让她们排一支舞,晚宴上要跳给客人看的。 孟六嘴巴动着,说着主人的命令,手却不老实,捞过离他最近的一个姑娘的腰,顺手就在屁股上摸了一把。 孟六走后,被摸的姑娘红了眼,其余姑娘围在她身边,有的安慰她,有的咒骂孟六。 奚瞳在旁边瞧着,难免叹息。 她微垂着眼眸,捻着自己的指头,盘着自己这半个月来,在陆家观察打听到的线索。 陆家之所以是虹州第一世家,是因为前一任家主陆珩十分出色。 当年陆家还是寒门,在虹州这样地处西南的偏远贫瘠之地,本来很难出头。但陆珩容貌俊美,读书好,善清谈,又颇具孝名,所以年纪轻轻就被举孝廉,做了虹州刺史别驾。其后他用二十年时间耕耘仕途,在不惑之年坐到了大司空的位置,也凭一己之力将陆家带到了世家之列。 但陆珩贤名太盛,被先帝高宇所忌惮,在某日陆珩外出清谈归家的路上,将他暗杀于马车之中。 后来陆珩的大哥陆珏为了避祸,拖家带口回到了老家虹州。 虽是亲兄弟,可陆珏和陆珩并不相像。知道这弟兄俩的人都难免感慨,陆珩的一些美好品质,比如他的相貌,他的身材,他的文化素养,在他哥身上是找不到半点相似的影子。 但陆珏偏偏有些野心,借着陆珩遗留在世间的盛名,倒也靠着酒肉碗盏相交,拉拢了不少势力,在虹州闯出了些名堂,不算辱没家门。 赵臻…… 奚瞳又想起那一席近妖的俊逸容容颜,心头不由颤了颤,生出已经不知道在心海里酿了几遭轮回的隐痛。 赵臻现下二十八岁年纪,去年先帝薨逝,年仅五岁的太子继位,他官拜太傅。 皇位的更替代表着世家利益的革新,世家门各怀心思,同皇权在暗中博弈着。可偏偏皇帝年幼,难掌社稷,当今乱世,邻国群狼环伺,可谓多事之秋。 赵臻此番跋涉,来到虹州造访陆家,想必是存了拉拢之心,想要通过联合世家,结束时局的动荡。 奚瞳想着,陆珏是有一些小聪明,但都是些上不了台面的投机手段。若说是他让赵臻大老远跑这一趟,实在不大值得。 赵臻真正想拉拢的,恐怕不是陆珏,而是陆珩的儿子,也就是姑娘们这些日子津津乐道的陆二公子——陆忧。 陆忧继承了他父亲清正温润的容貌,也一样的博览群书,善清谈,在虹州和四邻州府都有贤名。 甚至因他风度翩翩,还引领了一些当世的风潮。 男子衣衫多颜色沉闷,布料厚重,可陆忧独爱清浅绸缎,某日清谈,他说到激昂处,手臂一抬,薄缎制成的袖子顺着手臂滑下一节,露出如玉般的腕子,在场之人为之倾倒。 此后,浅色的绸衣纱衣便时兴开来,成为文人墨客的心头好。 随着一次次的清谈宴会,陆忧的美名也越传越远。 虹州境内有大河兰河穿过,于是陆忧便得了“兰河公子”的美名。 想到这里,奚瞳“噗嗤”笑了一下。 她想起赵臻也有别号来着,叫“蘅山妖君”,端看他那张狐狸精似的脸,可比陆忧贴切多了。 姑娘们本在因为孟六的骚扰而情绪低沉,猛然听到一道突兀的笑声,难免愠怒。 于是她们决定,要让奚瞳站在献舞队列的最角落,绝不让大人物们瞧她一眼。 奚瞳对她们这项决策浑然不知,只沉浸在自己将要见到赵臻的期待……还有微茫却切实存在的恐惧之中。 她有些害怕见他。 赵臻。在奚瞳还是长秦公主的时候,他是宫里的太监。 他本只是长秦王上一名媵妾身边的侍茶,因为长得好看,又很会媚上,而立之年,便爬到了殿前枢密使的位置。 王上对他宠信至极,甚至超过了宰相。 长秦王上昏庸无能,沉迷酒色,手上的奏折几乎都是赵臻来批。 他权势最盛时,见皇亲公侯不行礼,逢大臣鸿儒亦可讥。 奚瞳身为长秦公主,看赵臻很不顺眼。 历史上宦官祸国的例子太多,赵臻又那般跋扈,父兄心盲眼瞎,她作为王朝的公主,受百姓奉养,如何能袖手旁观。 奚瞳曾于兴和大殿当众杖责赵臻三次,次次血染青石板。第一次血肉沾衣,第二次脱皮折骨,最后一次伤其精魄,但逢寒天,疼痛沥髓,赵臻必卧床十天半月,药不离口。 奚瞳和赵臻被彼此的厌弃和痛恨长期淬炼,却又不得不生活在同一宫室中。 赵臻为了报复她,甚至故意破坏了她的两桩婚事,两位候选的驸马,一位莫名死在青楼,一位在宴饮时中风痴傻。 此后,她便成了煞星,世家公子避之唯恐不及。 奚瞳以为,她会一直生活在长秦王宫里,同赵臻斗到老,斗到死。 直到……长秦城破那一天…… 她的父亲长秦王上举旗投降,她的哥哥长秦太子跪地迎贼。 而赵臻,举起了长剑,率领群臣奋起杀敌。 …… 那一天很漫长,长秦王宫富贵恢弘,据说是开国之初两万匠人历时十四年建成。 可原来,这样浩大的宫城化作断壁残垣,也不过只需要一天时间。 那天的月亮很圆,星辉漫天。 然则这样好的天色,装点的却是长秦的亡国之日。 知道无力回天后,奚瞳站上了城墙。殉国,是公主最后的尊严。 她挥剑自刎,血溅七尺。 那疼痛刻骨铭心,可疼痛过后,是漫长的恍惚朦胧,奚瞳觉得自己的体温一点点散去,身子也越来越轻。 当她从城墙坠落之时,她分明看见赵臻朝她伸过来一只手,他的眼睛那么红,而且……似乎有泪。 赵臻,他当时在想什么呢? 他为什么要拉住她?又为什么流泪? 她和他明明是刻骨相恨的仇人。 所以……为什么…… 她靠着那横颈一剑,位列仙班。在天庭兢兢业业五百年,拿到神君之位成为了她的阶段性重大目标。 可太白金星总说她心有挂碍,修不得正果,说她离做神君总差三分通透。 奚瞳打小就争强好胜,十分不服气:“我差在哪里,我这么勤奋,每日天不亮我就去南天门打八段锦,吸天地之灵气,集日月之精华,丰富精神,滋养内丹,放眼天庭,就连那个鸡……” “咳咳……” “就连那个司晨仙君都没我起得早。凭什么我成不了神君?!” 太白金星摸一把他的长胡子:“神仙之道,首修忘情。丫头,你忘了吗?” “我……” 奚瞳刚要呛声,却被太白金星打断:“你此时脑袋里,难道空无一人?” 奚瞳猛地怔住,忘情二字一出,她便不由自主想起了被她打得满身是血,却冲她冷笑的赵臻。 奚瞳垂下了眼眸:“我只是对他……有些好奇……” 太白金星拿起他的拂尘,搭到他的臂弯里,施施然走了。 云雾之中飘来一句话:“大道忘情,并非无情,丫头,你啊还早着呢。” 次日,她便去找了司命仙娥,去兑那还欠着的一世凡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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