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好味,怪不得别人稀罕这家食肆。” 李祐也有同感,他对云朵糕这类甜点兴趣寥寥,早就不像孩童时那么渴望了。对他来说,眼前热腾腾、带有人间油烟的菜肴反而吸引力更大,有种突如其来的安定感。 师生两人都放弃了节制,感觉到微撑才停箸。吃饱就该聊正事了...... “无晦,最近朝堂不平静,务必慎言慎行。”于静一改吃饭时的闲适,语气简短而有力。 无晦是李祐的字,男子一般二十及冠才会有字。但李祐的父亲、祖父相继离世,为支撑门庭,他十五便行了冠礼,表字还是老师于静起的。 从那时起,于静就改以字称呼他了,时刻提醒他早已成人,行事要纯熟、周全。 “老师,您是指......”李祐不好直说,用手指在桌面上比划着。 “嗯,想必你也有察觉,”于静目光悠长,心里有个决定难以落定,“或许,于某也该退了。” “老师,您——”李祐席下的手攥紧,难得语气带出急切。 “看看你,才夸你稳重怎么就现形了。”于静给自己倒满茶,“某一辈子官场浮浮沉沉,早就看淡身外名,激流勇退未尝不是一种选择。” 圣人迟迟未立太子,如今朝廷党争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坐到老师这样的高位,一心想当纯臣又谈何容易?李祐忽地松开手,有种无力感,或许远离才是对的。 “谁也不能陪伴你一辈子,你不是早就知道了吗......”李祐苦笑。 —————— “不行,今天我一定要吃到!”早晨还带有朦胧睡意的萧懿瘫软在榻上,嘴里满是信誓旦旦地念叨。要命,连续几晚在睡梦中流口水,谁忍得了? 让她这么馋的也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就是普普通通的一碗猪杂汤。 萧懿在广东地区生活过几年,没想到往常丝毫不在意的街边吃食,跨越千年来梦里勾人魂。唉,都怪她意志不坚定。 有部分人不喜内脏,她认为还是没找准对胃的烹饪方式。各地对内脏的处理方式不一,比如川渝地区的重口很大程度去除内脏异味、保留口感,但广东地区则偏向于清淡制法以保留鲜味。 老百姓会吃、懂吃,下水、内脏的价钱不再廉价,反而变得炙手可热起来。萧懿遥想当年,要想买到一副新鲜的粉肠,还得早早赶去市场,不然哪里拼得过阿姨们呢。 万幸,本朝猪下水仍然是不值钱的玩意儿。午食过后,她和吴三赶到市集时,屠户摊子上还有大把滞销货。 “女郎,猪脏腌臜得很,处理起来耗时不说,味道也怪异。”吴三看萧懿又是买猪肝又是猪小肠的,发愁得很。 “我有法子。”萧懿扔给吴三一个“我办事你放心”的眼神,不再多做解释,过会子端出成品不怕大家不喜欢。 挑选好猪肝、粉肠、猪红,另割了一块瘦肉,萧懿马不停蹄地回到店铺,扎入厨房里。 瘦肉、猪肝切片,越薄越好。切好的猪肝放入清水中浸泡出血水,尽量去除腥气。粉肠需稍加清洗,切忌不能过分,保留点粉质才更美味。 粉肠切成两截小拇指样长短,猪红分成方块,不用太薄。除猪红外的猪杂,用盐、胡椒粉、淀粉抓拌均匀,腌制一小会儿。 荤肉的部分准备就绪,还差此汤的灵魂——蒜头酥。 蒜头酥之于猪杂汤,就是酸笋之于螺蛳粉。没有它,香味、鲜味大大降低。有人不吃蒜怎么办?凉拌呗,快乐少一半。 大蒜剁成细碎小末,往热油里一放,蒜香味“滋滋”地涌出。转小火,慢慢炸,待蒜末变色成金黄后捞出,蒜油也另外找小碗盛着放凉。 接下来的步骤就很简单了,煮一锅沸水,将腌制好的猪杂分批下入锅中。过程中注意搅拌,防止黏连。撇去浮沫,水再次沸腾再等片刻,本就易熟的猪杂就好了。 碗里加入盐、胡椒粉、芫荽段和蒜头酥,捞上一大勺猪杂和汤汁。太美了、太美了,萧懿唾液疯狂分泌。 “还等着干什么?各自吃多少盛多少。”萧懿等不及开动了,端出自己的那份就去了大堂。 “女郎,这便好了?”吴三紧跟着出来,有点疑虑。不是他不相信女郎,女郎之前设计的菜肴大多调味复杂,讲究酱浓重味,但猪杂汤颜色真的很“清澈见底”。 “然,吴阿叔一试便知,此乃不同风味。” 萧懿将碗里的猪杂和蒜头酥充分混匀,再加入几滴蒜油,毫不犹豫抿入一口汤。咸香味骤然敲醒了午后昏沉的大脑,她夹起一筷子肉,有瘦肉有猪肝。肉质滑嫩,鲜味十足! 其他人看萧懿秒变陶醉的神色,不再踌躇,果断加入了品尝大军。一时间偌大的食肆,只剩此起彼伏的吸溜声。 “肉好嫩!” “猪肝居然不腥也不腻!” “简简单单却一点都不寡淡,太厉害了!” 耳边都是大家的惊呼,萧懿很淡定咬着一段粉肠,真喜欢有些弹牙的口感。记起学生时代和同学去乡下民居寻找正宗粤菜,她点单时错将粉肠当做肠粉,等粉肠煲上了饭桌才发现闹了乌龙。 当时她对粉肠的第一印象实在不算好,小心翼翼初尝试便吐了出来,哪曾想到后来因为猪杂汤爱它爱得热烈、疯狂。许久不吃,还怪想它的,都是孽缘呀! 如果有猪肉卷就好了,萧懿边吃边毫无边际地想。没有红薯粉,不知道用其他淀粉替代能不能行。 午食都用过了的众人,肚子还半饱呢,又来了场结实的“下午茶”,硬生生将胃部挤得不留一丝间隙。 “唉,缓缓,我要慢点吃。” “撑着了、撑着了。” “阿宇,你肚子都涨了,可不能再吃了......” “今日暮食不吃——额,少吃点吧。” 一向节制的萧懿面对日思夜想的猪杂汤,也失了分寸,起身才发现吃得太过了。她来回转圈圈,想靠多走动促进消化。 “店家,还有吃食吗?” 低沉的问询从门口传来,一时所有人闻声抬头。刚过申时没多久,怎么就有人来吃饭了呢? 来人年纪不小,胡子拉碴的,兴许近三十。男子背着包袱,两手也没空着,头发有一丝凌乱,发力的手臂似要把粗布衣撑破。让萧懿迟疑的是,他国字脸那道疤,从额头直入眉尾,凶态尽显。 “还有吃食吗?”男子以为店肆里的人没听清,故又重复一遍,声音比第一次更洪亮了。 “抱歉——”吴三吞咽口水,白胖的脸挤出微笑就想拒绝。他琢磨这人太凶悍了,不会来找茬的吧,他得保护好妇孺的安全。 “有的,店里人自己吃的汤饭还有,客人看行吗?”萧懿打断吴三的话,开门做生意哪有将客人拒之门外的理儿? 而且,她瞧着这男子不一定是地痞无赖,毕竟谁干坏事之前还礼貌问两声啊。 “诶?太好了!”男子顿时从失落变为惊喜,只是担心价格太贵,毕竟店肆看起来不便宜。他有些不好意思,脸上泛起红晕,“烦问,价格几钱?” 没看错吧,这么黝黑的脸颊居然还能羞红了?萧懿内心狂叫,这不在线看撒娇猛男嘛! “十钱就好。”反正吃不了也浪费了,猪杂买来价格也不高。 男子松了口气,道谢后就找位置坐下了。当然,松一口气的何止他一人,另一旁的吴三、方大看大块头是真来吃饭的,也放心去厨房备菜了。 萧懿将剩下的猪杂全都捞了出来,满满一钵,再往大碗里死劲压米饭,十钱的套餐端出去还压手。 “客人,您慢用。桌上的茱萸红油,有需要可以加。” “好好好,谢谢小娘子。”男子看着快溢出来的一碗肉,本就不小的阔嘴笑得更开了,拿起筷子就是干饭。 他方尝第一口,眼睛就瞪得浑圆。没想到粉白寡淡的肉片如此鲜嫩,端起碗嘬一口汤,蒜头的咸酥混着芫荽特有的香气,再和荤肉的鲜美交织再一起,尤其对胃! 连问好几家店肆都没法招待,一天都在赶路的他早就饥肠辘辘难以忍受了,没想到瞎猫碰死耗子,还吃上如此美味的猪杂汤饭。猪杂还能这么好吃,和小时候老娘做的完全不一样! 那时候家贫,阿娘舍不得买肥膘好肉,时常拿猪下水敷衍兄弟几人。猪肺、大肠、猪红等时常韧得难嚼还腥气,但那会儿缺油水也顾不上嫌弃,阿兄阿弟抢食得狠。 男子如同饿狼下山一般,搲一口猪杂配一口饭,直至半饱后才放缓了进食速度。一旁擦拭桌面的程娘子忍俊不禁,壮着胆子搭话。 “郎君是找邸舍落脚还是奔亲呀?” “唔,”男子吞下一口饭,立即回道,“是回家探亲的。三年前家里搬到长兴坊,但我人一直在外,还从没见过新家哩......” 不知是不是想起在外打拼的不容易,男子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小。 “乡音未改,一听就知是长安人哩。”孙媪洗完碗出来也加入了闲聊。 “那是该回家看看,府上亲眷想必都翘首盼着您呢。可惜我们来长兴坊不久,坊内街坊还认不全,不然还能为郎君指指路。”程娘子宽慰他。 “阿兄去岁有来信,告知了位置,想来不难找。”随着归家的脚步越走越近,男子又恢复了元气,心中有憧憬、想念也有忐忑。 这条回家路,他走了整整八年。 因为不想过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未及冠的他不得不背上行囊,离家北上谋出路。离家前的最后一晚,他整宿睡不着,一去前路渺茫,不知还能不能活着回来见爷娘。 还好,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他多少也混出个人样,不说衣锦还乡,但至少不丢爷娘的脸。 喝完碗里最后一滴汤,男子用袖子一抹嘴,重新提拿起包袱,将十钱郑重放在柜台上:“小娘子,给,十钱。等某找到家,肯定再来食肆,这次能呆上十余天哩!” “好,等着郎君,也祝您顺利。” 男子用力点头,随后雄赳赳气昂昂地离开了。 萧懿望着他坚定的背影出神。对于华夏人来说,出生再到童年生长的地方有着他们的根。这些无形的根深深扎进了故乡的泥土里,随着年岁叠加,愈来愈旺盛、繁茂,告诉漂泊他乡的游子来时的方向。 “我的根在哪儿呢,是不是就这么断了?”萧懿第一次对陌生朝代有关于归属感的困惑,她的故乡是只能存于怀念却永远到不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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