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关系总是这样,明里隔着身份悬殊,暗里却又舔舐着同样的伤口。即便不是怀王,他也会是林小将军,贵气逼人;仿佛是那只可远观的莲花,实则却也在泥泞之中挣扎。他是她的主子、恩人、同盟,亦师亦友;说亲近难,疏远又更难。 思及,彼此颇有默契的沉默,便都没有说出什么不合时宜的话。 回客栈的路上陈清和一手检查着竹鹊,随口问:“殿下以前做过竹鹊?” “儿时与我爹一同做过,便一直记着。”他阖着眸子,明明是不大想张口的,却还是沉声作答。 这实在不算个好话题,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对痛苦的回避也算一种避害方式。沉浸其中只会增添消耗,却不能解决任何。故而她与他虽都奔着同一个目标,但又都鲜少会提及过去。 陈清和识趣的及时断开话茬,好在车马很快,两人就此作别,也就当方才什么也没有提过。 回房后,疲倦下带着困意席卷而来,她凭借着爱干净的意志力坚持打湿了布巾将脸擦拭。正准备换过外衣躺下,突然发现,自己那空扁的荷包居然又变得鼓鼓囊囊生出了银钱,大抵是晏寂清趁她不注意时塞进去的。 不由得心中感慨,在大方的主子手下做事就是好啊!陈清和将荷包仔细收好,倒头睡去。 距离约定的第十四天是去布庄取衣裳的日子。 老板娘笑着将衣裳取出,交到了陈清和手上,闲话起来:“女郎上次来时我便觉着,你不是京中人吧。” “老板娘好眼力呢,我来自淮安。” “怪不得,眉眼与打扮瞧着与京中女子都不大相像,跟那大朵大朵的牡丹花似的!哎呀,瞧我这嘴啊,也真是不会夸人;我只是觉得其实比起这粉蓝色,女郎身上这身水红更好看呢。” 浅色显得温婉和顺,消减了她五官的攻击性,却也少了水红那般惊心动魄的惊艳感。但攻击性太强的女子是不讨这京中男子喜欢的,他们更偏爱那些喜好女红、长袖善舞的。 陈清和笑着。 这看起来不过是城与城风土人情不同,实际上却又彰显着另一个问题——东裕放开了政令,允许女子自强,可自强的女子是不讨喜的,男子们鲜少会真心欣赏这类女子。故而,那些没有选择这一条路的女子们,想照旧从男子手底下讨生活,就会延续低眉顺眼的那一套。 柔婉本身没错,只是事有两面,若能从中得好处,必也伴随着相应的代价。 多少人眼里东裕的政令对女子是最平等不过,可男子为主的天下里,政令也会只是对外的一道美好的名声。尤其体现在,女子即便能读书能当夫子,可女子能登上朝堂吗? 迄今为止,没有一人。 是女子之中无人有此成绩吗?是女子之中无人有此能力吗?对待男子与女子,又可否真的是同一套标准呢?总有人是要睁着眼说瞎话的。 若庙堂之上,始终没有女子的立足之地,那这一切就不过是男子当权下施舍的残羹冷炙,以示虚假的仁义与平等。唯有女子才懂得女子的处境,也唯有女子推动的政令,才会真的有用。 不过,如今天下三分,战事频起,温饱与安危才是第一位,不然就只是‘子之为鹊也,不如翟之为车辖,须臾刘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故所为功,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所以这些事都只能留待将来。 而那竹鹊,若人真能实现像鸟一般飞行,战乱时反倒是百姓之祸。天降火药,岂非要炸得人尸骨无存?但到了和平年间,远在千里之外的亲朋可方便相见,无论是用于联络还是游历都是极好的,也就成了百姓之福。 陈清和想着,嘴上却未多言,只笑盈盈道:“那下次定要在老板娘这儿做一身水红了。” 老板娘听罢,面上十分欢喜。 隔天,她没再穿那件水红色的衣裙,而是挑了件温温和和的藕荷色。在客栈里雇下马车,拜托车夫帮忙将竹鹊搬上去固定,前去城北赴约。 贺行云来得早,实在无聊,索性提议与盛长明比试了一圈赛马,大汗淋漓。 “你说,那女夫子展示工巧,为何要将地点约在这荒郊野岭的?” 盛长明随手折了根草叼在嘴里,好奇地问。 贺行云瞥他一眼,故意道:“许是准备将你这多嘴多舌的从坡上踹下去。” “嘿!”盛长明不乐意地挺直了腰板,叫嚷起来:“是你这浑小子非跟人家过不去,又不是我,凭什么踹我啊?我可是挺喜欢她的,这等美人,真是非京中所有,便真是有意接近,贪慕荣华,我也乐意!” 瞧这风流性子,倒才像是丞相的儿子。 贺行云不赞同的摇了摇头。 “你是色迷心窍,那左不过就是一张脸而已。” 再姣好的皮囊之下若只是些毫无尊严的铜臭气,甚至不惜折损自己清誉也去要挣个妾室,以图飞上枝头,这样的女子他见过太多,也从来只觉恶心。 但他本并无意针对那陈清和,只是见她守在戏楼门口,下意识就顺着盛长明的话揣测其目的不纯,又听她口口声声说着为人师,心中就不大爽快,觉得是玷污了夫子这个身份,这才脱口而出。 明明最不耐被女子缠上,这回却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反倒是纠缠起来。 “你这想法不对啊,脸怎么了?脸也是一种价值啊!若对方愿意以色侍人,我又贪图其美色,付出些银钱不是理所应当吗?你也别瞧不起人家,这男女间的把戏,愿打愿挨罢了。又不偷不抢,说几句甜言蜜语彼此哄一哄,也谈不上骗。有何不可?” 盛长明为反驳侃侃而谈,挨了贺行云好几个白眼,鄙夷全写在了脸上。 “你小子如此瞧不上女子,可别真是个断袖,你老爹非得气背过气去不可。” “…” 远远地,两个小少年意气风发,踏雪而行。锦袍上的银丝绣纹在阳光下闪着盈亮的光泽。 陈清和低咳了两声,往嘴巴里塞了块梨膏糖,稍作缓解。 招手呼喊道:“盛小侯爷,贺小公子!” 两人闻声,盛长明停下争论,一扬缰绳,摆出来看戏的姿态,戏谑他:“哟,人来了。” 贺行云被盛长明闹得不大自在,却还是装得一副桀骜的模样,纵马至陈清和面前,目光又越过她停留在了那架竹鹊上。 颇为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陈清和将竹鹊从马车上小心取下,言语中故意夹带着一丝挑衅的味道,将眉宇微挑:“贺小少爷可敢一试?” 虽只有短短两次接触,她便已十分了解这贺小公子的性子,激将法他是最受用的。 果然,贺行云不自觉就被她的话给牵着走起来:“有何不敢。” 关键时刻盛长明的脑子倒很清醒,完全没有色令智昏,赶忙出声阻拦:“不成!行云,这,这竹鹊若真是人人都能做成的,早就满天飞了。谁能保证这架竹鹊足够安全?这实在是太危险了!” 若出了事,且不说他是相夫人的命根子,就算相爷对相夫人再冷淡,到底贺行云是嫡子独苗,只怕要出大事。 今日不过就是闹着玩的,真发展成那样可就谁也笑不出来了,实在是没这个必要。 陈清和低垂下眼睫,撇过头去掩盖笑意,可声调的颤抖还是能听出是在强忍。 “好了,小公子是金贵人,我来。”说着,就要去背那竹鹊。 贺行云被臊红起耳朵,心头愈发烦躁,抢着上前先一步背了起来:“无碍,不过是个坡,我还不至于如此不经摔。只是,陈夫子这竹鹊要是失败了,可就要打道回淮安了。” 他有意吓一吓她,是为了自己找回两分面子。 可陈清和端得却是一副气定神闲:“自然。” 见她能够这般镇定自若,贺行云有些自讨没趣,可也真生出了几分佩服,不由得好奇:“陈夫子就这么自信自己一定会赢吗?” 赢?不是自信,而是必须。 陈清和上前帮他牢牢绑好,应答道:“我又不是公输子再世,哪来什么一定?那定是空口大话。我不过是愿赌服输。人生很长,若输了,也不过是换条路重新再来。无妨。” 这话实在豁达,贺行云一怔,随即便收起了那副纨绔做派,竟开始动摇,或许确实是他多心了。 陈清和为他讲着如何控制平衡与方向,仔细叮嘱了一番。 发丝在她踮脚整理竹鹊的不经意间蹭过他的脖颈,散发着令人恍神的鹅梨香,令他想起大氅上沾染的,那若有似无的味道。 作者有话要说: 【子之为鹊也,不如翟之为车辖,须臾刘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故所为功,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 墨子说鲁班的木鹊制作得并不是不精巧,而是鲁班的木鹊既不能拉车,也不能载重,对人没有什么用,因而是“拙”不是“巧”。
第6章 一切顺利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就像打过去一巴掌,自己使了多大力,掌心便也会承受多大痛;而越是不服气,结果才显得越是震撼。 陈清和后退一步,让开了道。 贺行云对这竹鹊确实深感兴趣,眸中难掩炙热,兴奋地摆弄了两下后,大步助跑一个纵身从那高坡上跃下,张开了双臂;便听风在耳畔呼啸而过,仿佛自己真的长出了翅膀。 盛长明被这一跃吓得抿紧了嘴巴,直屏住了呼吸,巴巴望着他滑翔远去的方向,腿都在雪里站得僵了。一转头却发现陈清和依然悠悠哉哉,颇有世外高人的风范。 既知道了跳下去的贺小公子是丞相的儿子,还能如此淡定,要么是真有万全把握,要么就是不要命的疯子傻子。相对而言他较为倾向于前者,这陈清和许真有点东西,难怪会是淮安最有名的女夫子。 待贺行云从消失不见到化作一个点越来越近的移动,朝着他挥了挥手,看着确是安然无恙,盛长明终于松了口气,便悄悄地重新审视起眼前的女子。 “夫子莫非以前就做过竹鹊,才如此十拿九稳?” 此时他语气中多了两分敬意,不再是油腔滑调的风流做派。 “我很敬佩公输子的智慧,故而闲暇时对工巧略了解过一二罢了。” 陈清和笑笑,落在二人耳朵里就成了自谦。 贺行云降落时没控制好平衡,撞进结了一层薄冰的河水之中,但这一段滑翔也足以令他愿赌服输,满脸不可思议地拖着竹鹊跑了回来,态度斗转,恭恭敬敬对陈清和拱手一礼:“学生见过夫子。” 他虽纨绔之名在外,却也是输得起的。 陈清和一早便备下了布巾,以防人掉河里,大冬天可够受的。她一边从包裹中翻找,一边道:“其实贺小公子担心我为人不正,大可不必认我这个夫子,只要贺小公子不再为难,我必不会再主动出现在贺小公子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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