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宴上,儿家献舞时见过。他是当年突然冒出来的,我听舒王说,是国舅爷带进宫的,之前都没出现过,底细不清……但若公子想查,我们定当竭尽全力。” 刘曜带来的?不会又是哪里捡来的私生子吧? 想到自己以前和这个小舅舅感情那么要好,他转身带了个别的小子去认娘,晟云洲心口登时憋着一口气,上不去下不来。 他问道:“闻锦见过你,有对你示过好吗?” 牡丹的姿容,万里挑一。 容娘摇了摇头,晟云洲倒是奇了,“难道真和外面说的那样,他是一个秉性贤良的正人君子?” 容娘听出他口中的讥讽与厌恶,俯首请缨道:“儿家没和他说过话,不知他是怎么想的。但公子若有意试他,牡丹可以代劳。” 自古多少豪杰,葬送在石榴裙下。美人计,可谓一柄杀人不见血的软刀。 晟云洲默然了会,双眸凝向她,“我听说,赵屿喜欢你。” 容娘没有料到他会忽然提这件事,双靥有一瞬的绯红,但很快便消弭了,不予认可道:“竟用上了‘喜欢’这类词,公子是在取笑牡丹吗?” “怎么,人家对你好了一年,不是喜欢?” “小王爷对儿家,只是图个新鲜罢了,世家贵族的子弟,岂会对我们这样的女子有真情,白梅姐姐与海棠姐姐的教训,儿家们都还记得。” 晟云洲沉吟了会,还待发问,容娘欠身打断:“公子不必有所顾虑,何况牡丹真要攀高枝,闻锦难道不是更好的选择?” 晟云洲默了话头。 牡丹关切他现居何处,晟云洲道自己刚中了进士,待入职批文一下,就要入翰林院述职。 “公子仍要做官?” 是想拿回原本的一切吗? 晟云洲沉吟了会,并没有复势夺权的意味,“有些东西,还想再试一下。” 牡丹心里一咯噔,不禁暗暗攥紧了拳。 身败名裂,被害身亡。 他就一点恨意,都没有吗? -- 牡丹将他回来的事谨慎传达了其他的花神。 众人纷纷要求前来拜见,晟云洲不喜欢热闹,只道他今时不同往日,以后有什么事,让牡丹代为转达便可,不然人多太显眼,于他穷书生的身份,不符。 不过今日,他传召了芙蓉。 芙蓉如今是汴京房屋售卖行当的行头,手下牙人无数,晟云洲要留任在京,不可能一直住在会馆,总要租个适合的屋子来。 芙蓉自不可能委屈了自己的主子,可晟云洲眼瞅着她拿来数十份几百亩占地的大豪宅房契,眉头的青筋忍不住跳起来,“你觉得我现在的身份,租得起这样的房子吗?” 芙蓉不解道:“为何要租,这都是奴家的房子,公子随便住,一天换一所都可以,比起漓园是差了些,但已经是奴家最拿得出手的了,公子别嫌弃嘛。” 他倒是想嫌弃? 晟云洲无可奈何道:“你是想我还没去翰林院报道,就先被台谏参一个受贿的罪名吗?给我找个六品修撰住得起的房子来。” 芙蓉张了张嘴,见他面色肃然,不敢多有违背,不情不愿地把大房契收了起来,开始给他介绍一些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小房子。 她将合适的房屋信息一一列在他桌前,晟云洲打眼一扫,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街道巷号。 “这座屋子,在漓园隔壁?” 芙蓉连忙把它收了起来,“这个放错了,不算。” “怎得不算,价格很贵吗?” “不是……” “户型不好?” “也不是……” “那是为什么?” 芙蓉支支吾吾:“我怕公子住这,天天一开门,看见隔壁,容易郁结。” 晟云洲的真实身世,没几个人知晓。 芙蓉想的是看着别人住自己的府宅,总归是不高兴的。 却不知太后的养子住在那,男人岂止是不高兴,简直就是愤怒! 晟云洲冷冷笑了一声:“就它了。” 芙蓉:“……” 芙蓉:“为何?” 晟云洲拿起旁边的茶水,用杯盖去了去茶汤的浮沫,抿了一口,回答道:“天天看着才好。” 让他好好看看,他为孝仁太后戮力劳心的前半世,给了一个什么样的儿子做嫁衣。 -- 夜幕降临,一辆马车从皇城西门出来,踩着辚辚之声,朝着城北方向而去。 “小公子,家里隔壁的那所小院子居然有人搬进去了!您快猜猜,是谁这么勇敢?” 丫鬟春月今日终于排队买到了永安楼的莲花酥,迫不及待想让闻锦尝尝,跟着马车去宫门前接她回家,兴奋地与她说起今天遇到的新鲜事。 闻锦咬了一口热乎的莲花酥,眉眼染尽笑意,开口一副温和的少年之声:“我不知是谁,但肯定长得不错。” 春月兴味盎然地抚掌,“您怎么知道,确实很不错呢!” 闻锦笑道:“我看你就知道了呀。” 要是长得不好,能叫这没心眼的小丫头记得吗?只怕还没那南巷口的包子让她记忆深刻。 春月压根没反应出来她在揶揄她,兴致勃勃续道:“是那位状元郎,宋蔺!您说他怎么想的,居然跑来跟您住隔壁?” 这下闻锦可不服气了:“我怎么了?我还不能有个邻居吗?” “就您天天在太后娘娘身边待着,谁敢和您当邻居啊,万一给您看见些什么,或者出现点邻里纠纷,您往娘娘那一说,就是弥天大祸。” “我是那种随便打小报告的人吗?” “您当然不是,那也抵不过人心难测嘛,能避免当然要避免的,毕竟谁家家里没点烦心事呢。小公子您呀,就是太单纯了,对自己没点数!” 春月一口吞了一个莲花酥,边嚼边对着闻锦无奈摇头,摇出了一股“没了我您可怎么办”的架势。 闻锦真真是哭笑不得。 只见春月带了六个莲花酥过来,马车辘辘一路,她自己吃了五个,心满意足,下结论道:“所以您没有邻居才是正常的,有了肯定有古怪。” 闻锦吃吃地笑了起来,用折扇点了点她圆咕隆的小脑袋,并没有把她的话放心上。 春月摸着额头,吐了吐舌头,车夫拉了马缰,春月见马车停了下来,即刻打起车帘,引闻锦下车。 闻锦刚踩上第一节 车墩,抬眼就见到隔壁院门前,一位头戴雨笠,穿着草鞋的灰须老人家,正在门口拧着状元郎的耳朵。 作者有话要说: [1]来自刘禹锡《赏牡丹》
第11章 可恶 宋蔺,字纯仁,出生于岭南湄州郊野的宋家村里,生母早逝,有个患有喉疾的弟弟,父亲务农,守着一亩薄田,独自一人将他俩兄弟拉扯长大。 他是个有爹的人。 然而,晟相贵人多忘事……上京赶个考,把这茬忘了个一干二净。 人生头一回遇到老爹教训儿子的情况,晟云洲眉头的青筋狂跳,无意间对上闻锦的视线,当即脸上挂不住了,心口的惊怒一压再压,同老人硬邦邦求饶道:“有什么事回家说,这里是门口,叫人看见成什么样子?” 老人家手上的力道更重,唾沫星子啐了他一脸,“你也还知道要脸啊,一走就没个影,考上了也不知道给家里写信,还是小飞托人回来告诉我的!我儿子当了新科状元,我居然最后一个知道!你叫我这张老脸,往哪搁!” 王飞本是一心想着给村里报喜,未料到会出现这样的场面,颇有种好心办坏事的负罪感,扶在一旁连声相劝。 可旁人越劝,老人家就越窝火,拽着不孝子的耳朵不撒手。 晟云洲紧抿着薄唇,从小到大,都没这么无语过,打眼一扫,小白脸居然还在车前看热闹。 他忍不住睨了他一眼,不曾想对方眨巴眨巴一下眼睛,翩翩握着一把折扇,没有半点识相离去的行迹,大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架势。 晟云洲只能咬牙,低眉顺眼道:“我错了,我知道错了,先回家吧我们。”他扭头看了一眼抱着包裹傻愣愣站在旁边的哑巴弟弟,“连夜赶路,饿了吧,快同我一起,扶父亲进门。” “父亲?什么父亲,哪来的生疏话,叫爹!” “好好好,爹,爹,先进门,进门吃饭好不好?” 宋思珩身有残疾,老人总是更偏爱些,一见他乖乖听他哥的话过来扶他,再大的火气,也消停了下来,嘟嘟囔囔道:“亏你还知道心疼阿思,这孩子晕船,一天没吃东西……” 门口可算恢复了一片清宁。 只是男人仅望了她一眼,便关上了门,其架势之利索干脆,连个多余的招呼都没打,倒叫闻锦有些意外。 碍于春月说与她做邻居十分可怕的那些预言,她原以为,遇到这样的事,他会赶忙上前来与她解释一番的呢。 没曾想,她赖在这夜风中迟迟不走,是自作多情了。 闻锦忍不住摇头笑了笑,忽然觉得人家敢和她做邻居,也不是没有道理,至少,他好像一点都不忌惮她。 -- 小白脸不是美名在外,号称贤良谦恭吗,若真是如此,他不上去解释,对方又能怎么样。 晟云洲正想看看他到底有多好,会不会背地里说人是非。 好不容易,折腾一夜,老人家终于放了他一马。 只是一想到接下来的日子,他要和两个陌生人在一个屋檐下同吃同住,晟云洲颇有些膈应。 以至于今天天还没亮,他就爬起了身,穿戴整齐,便往屋外走去。 昨日他已经去了翰林院报道,今天开始,要上早朝。 他不想同他们一起吃早膳,特意提早出门。 没曾想,刚走出家门,就被老爷子抓住了。 “这么早去哪儿呀?” 晟云洲愣了愣,斟酌着言语,同他解释了京官要上早朝的规矩。 老爷子点了点头,“哦,要去多久啊,你还没吃早饭呢。” “上完朝,还要到翰林院当值。”晟云洲见他满脸关切,“届时可以在院里吃。” 老爷子一脸不放心:“院里都吃些什么呢,干净吗,热的还是冷的,一大清晨可不能吃冷的啊,哎,不然你等等吧,我现在就去厨房给你做点,你吃完再走。” 晟云洲连忙拒绝,“来不及了,这里离皇城远,我还要走着过去。” 老爷子啧了一声,颇有些不乐意道:“每天都要这么早去上朝吗?” 晟云洲嗯了一声,老爷子皱眉想了想,“那你每天都得走着去,多累啊,我也没把牛车带来,不然驮你一下也好。” 牛车…… 晟云洲想象了一下自己戴着官帽,蹲在板车上,一路拉去皇城的模样,“不用!我走着去就好。” 老爷子望着前面大雾弥漫的街道,哀哀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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