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语气倒是缓和不少。 元曦冷笑,心里像被无数根利针密密麻麻地扎着,深吸一口气,道:“好,那便请殿下先问过她,再来寻我对质吧。” 说完,她扭头就走,连食盒也不愿给他留下。 然步子还没迈出去,身后便探来一道狠力,径直攥住她手腕,一把将她拽了回去。 鹤足灯上的火苗,也被带起的劲风吹得摇晃。 “谁惯得你这般矫情?”卫旸语气带着明显的怒,手上毫不怜香惜玉,拽得她腿摇身晃,踉跄好几步,险些摔倒。 元曦吃痛,蹙眉瞪他,伸手去掰他的手,“你干什么!放开我!放开!” 她生得白,皮肤又极是脆弱,平时稍稍施力便会留下印子。此刻被这般拉拽着,手腕早已通红一片。 卫旸却并未注意,不仅没松手,还越抓越紧。直到她眼尾沁出泪光,喊了声“疼”,他心弦才颤抖了下,终于意识到自己攥着的不是笔,也不是刀,而是她的手。 纤细柔软,不堪一击,他稍一用力就会折断。 少女的温软透过织物经纬传来,依稀还带着她身上独有的冷梅香,灼得他指尖一颤,手上力道随之松懈,却是更加放不下了…… 隔着衣袖,还隐隐摩挲了下。 “知道疼,还敢这样放肆,真当我不敢罚你吗?”卫旸余怒未消,冷哼一声,还是放开了她,声线也难得柔软下来。 可不等元曦细细品味,他便从怀中摸出一封信,亮在她面前,“就算先前之事都与你无关,那这个呢?难不成也是章二让你写的?” 灯火照清信封上的字,赫然是元曦早间写给好友,让她帮自己离开帝京的求助信。 竟被他劫了去! 元曦心尖猛地大跳,一时间生出几分做贼心虚的无措,霎着眼睫不敢看他。 卫旸却容不得,捏住她白细的下巴,强行抬向自己,“你想去哪儿?” 彤云渐浓,月亮只剩一团惨淡的光,他的脸也变得模糊不清。 每一个字都咬得极重,声音却被月光浸得缥缈。同他指尖的力道一样,明明凝了千斤之力,手背都迸起了青筋,可真正落在她脸上,就只有那么克制隐忍的一点。 到底是比刚才温柔了些。 可饶是如此,元曦的下巴还是起了一层薄红。 她却仿佛感觉不到,只仰头望着他,格外平静地望着他。 是啊,要去哪儿呢?她也不知道,只是不想再待在这儿,更不想留在卫旸身边。 都说太子卫旸文武兼备,品性高洁,乃百年难得一遇的人中龙凤,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 只有元曦知道,他那份光风霁月的高洁里,究竟藏着怎样的偏执与疯魔。 去岁邕王之乱,他成了救世的大英雄。百姓无不对他感恩戴德,朝臣更是赞不绝口。可又有几人知道,那场动-乱的根源,其实就是卫旸? 没有他的撺掇,邕王根本不会反。 一个闲散王爷,庸碌半生,胸无大志,连封地都是兄弟几人中最偏远的,平日除了爱听些弦歌雅乐,就没其他嗜好,又如何会反? 可有卫旸在,他就会。 他没这心思,卫旸便派人去挑拨,挑没了封地的平静,挑没了他的爵位,挑得他走投无路;他没钱屯兵屯粮,卫旸帮他指点迷津;他不懂兵法,卫旸给他安排军师。而等他终于扯旗起事,一举歼灭他的人,也是卫旸。 待一切尘埃落定,他遗臭万年,卫旸却名垂青史。 对此,邕王甚至一点也不知晓。 王府满门问斩那日,他还傻乎乎地视卫旸为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求他念在自己是他血脉相连的九皇叔的份上,饶他夫人一命。 卫旸含笑道“好”,邕王跪在地上感激涕零。然下一刻,卫旸便当着他的面,亲手挥剑杀了他的夫人。 鲜血自她颈间喷出,正好洒在桌上一方新磨好的墨上。 邕王哭得撕心裂肺,肝肠寸断。卫旸只淡淡接过下属递来的巾帕,不紧不慢地擦着手,在他的哭声中漠然坐回监斩席,提笔蘸墨,将他方才求饶的话语,一字一句,皆记录在案。 墨汁从笔尖坠落,还闪着血红的光,卫旸那身纯白衣袍却依旧一尘不染。 这才是卫旸,冷漠、残忍、也嗜血。 从来就不是什么君子。 无利可图之事,他从来不做。就连当初带她进宫,也不过是看准了建德帝对爱女的思念,让她假扮公主,去帮他笼络帝心,排除异己。 从始至终,她都只是他入主东宫的工具。 如今他权倾朝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也不再需要她这个工具,她又何必留下,为彼此添堵? “放过我吧。” 元曦垂眸,纤长的眼睫在眼睑投落一片暗淡的弧影,声音倦极了,“就算活着不能离开,我也有其他法子的。” 宫中五年,她早已学会如何伪装,像只刺猬,无时无刻不藏好自己的软弱,见人就竖起尖锐的刺。然眼下,她却少见地卸下铠甲,展露自己的柔软。 烛火爆了个灯花,光晕小了一大圈,只剩朦胧的一点。 卫旸整个人都隐入黑暗中。 元曦看不清他的脸,也看不见那坚若磐石的身形,因她一声微不足道的叹息,狠狠晃动了下。 东宫登顶之路并不容易,这些年,卫旸经历了什么,只有他最清楚。威胁什么的,他从不放在眼里。对手强硬,他能变得更加强硬,毫不留情地将对方打入深渊,直至万劫不复。 可这一刻,他却被她的柔软击中。 浓而黑的剑眉沉沉下压,眼尾迸起一线血丝,本就棱角分明的侧脸线条,变得更加锋锐。 “那又如何?终有一日,这万里疆域,山河湖海都将归我所有,你便是逃到天涯海角,粉身碎骨,那也是我的尸身!我的灰骨! “你若敢死,我便让你宫里的人全都为你陪葬。不信的话,元元大可一试。” 他笑,阴寒的游丝划过嘴角,眉眼却越发温润如玉。 手顺着她的下巴,一点一点滑至脖颈,描摹、勾画,触感似有若无,像在赏玩一件世间最珍贵的玉瓷。腕间的奇楠珠子随之摇晃,琥珀坠脚在她脖颈漾起水一般的光。 珀体上的“慈悲”二字被无限放大。 可指尖摩挲的位置,却是邕王身首异处之所。
第4章 曾经 天边彤云越聚越密,到了后半夜果然下起雪,细细密密,如筛盐,如飞絮。 元曦从书房出来的时候,远近的屋舍都覆上了一层薄薄的轻白。 风刮着雪霰子打到脸上,微微刺痛。 因着大火,头先的小院是不能住了。窃蓝和银朱正忙着收拾偏院,供她起居,地上大大小小摆满了樟木箱子。 见元曦神色不对,窃蓝忙迎上去,担忧问:“公主怎么了?可是同殿下吵架了?” 元曦自嘲一笑,“我和他不是一直都这样?” 窃蓝被噎得哑了声,支吾半天,才道:“那公主还打算离开吗?” 元曦垂了眼,默不作声。 “干嘛还离开?”银朱抱着鸡毛掸子跑过来。 “殿下都发话了,说不会治您的罪,也不会让您去和亲。公主您以前是什么样,以后还是什么样。连马车和行李,殿下都给您预备好了,明日就接您回宫,奴婢想帮忙都插不上手。 “奴婢就说,殿下不会不管您的。前儿奴婢还担心皇后娘娘会把您怎样,愁得整晚睡不着觉。现在好了,有殿下在,谁也不敢欺负您,您就踏踏实实在宫里头享福吧!” …… 她犹自叽叽喳喳说个没完,两眼弯成月牙。 元曦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想起刚才书房里所谓的“接您回宫”,禁不住冷笑,“宫里有那么好吗,你就那么喜欢?” 银朱被问住了,眨巴着眼,有些茫然,“宫里难道不好吗?吃穿不愁,又冷不着冻不着的,多好啊。” 元曦扬了下眉梢,不置可否。 是啊,世间最繁华富贵的地方,人人心向往之,有什么不好的? 只是她不喜欢罢了…… * 今夜实在太晚,简单梳洗罢,元曦便让伺候的人都回去歇息。 可她自己却无甚睡意,披着氅衣,独自靠坐在窗边赏雪。 偏院不及她原先的院子奢华,但胜在精致。尤其是院子当间儿的一株高大的海棠,眼下虽还不是花期,枝头却系满了红绸,风一吹,便潋滟如火。 这样的“花树”,宫里从前也有,都是元曦装扮的。 她过去也是个爱热闹的性子,喜欢红色,喜欢海棠,喜欢世间一切热烈的东西。后来被卫旸挖苦了一通,才不再做那些幼稚的事。 宫里的绸子都已经全部拆完,没想到这里还留了一株。 不过应当也留不久了。 毕竟整棵树、整座园子,都是卫旸的,他想怎么处理,她都没法置喙。 就连“元曦”这个名字,也是卫旸给她取的…… 这么一想,自己还真是一点也没法离开他。 元曦苦笑了下,忍不住咬紧下唇。 恍惚间,她又想起那个海棠满开的春夜,第一次遇见卫旸的时候。 彼时她还没有名字,只有一个姓,元。 靖安侯元氏的“元”。 她家祖上乃是锦官城有名的军武世家,累世功勋,威名赫赫,直到一起谋逆案,才招致抄家灭族,满门倾覆。 母亲怀她的时候,正在被流放的路上。 父亲在充军途中身亡的消息传过来,母亲急血攻心,以致早产,虽拼死生下了她,自己却是随父亲去了。 当时母亲身边的亲眷,死的死,逃的逃,就只剩一个老嬷嬷。 老人家年过半百,目不识丁,取不出什么风雅的名字,又不愿同乡野村妇那般,随意拿个猫儿狗儿的贱名委屈她,便索性从了这个姓,唤她“元元”,盼她以后的人生能圆圆满满。 可现实总是残酷的。 她十二岁那年,老嬷嬷走了。流放地的小卒为了一坛酒钱,把她卖给人牙子。几经辗转,她来到了帝京,却是落入林家,成了“神子”,被带去野狼谷。 那是个吃人的地方,表面上看,不过一个寻常狩猎地,实则却是名门贵族消遣人生的暗场。捕猎的是猛兽,被猎杀的则是活人。说是活到最后的人可享黄金千万,然这么多年,就从未有一人能活着从那里出来。 可他们管那叫“仙境”。 “神子”们在山林中绝望惨叫,为一线生机互相残杀。看客们则怡然坐在高台上欣赏,下注赌谁能活到最后。有时兴起,还会亲自驾马,挽弓搭箭,同狼犬一起围猎。 就是在那里,她遇见了卫旸。 十五岁的卫旸。 没有锦衣华服的奢华,也没有万人拥趸的气势,就只有一身褴褛,满面风霜。同牢笼里的每个人一样,却又跟他们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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